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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醫領域,不論是業界或是學界,與西醫的交流與結合是相當常見的 然而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的交流甚至結合卻不多見? 已知在中國大陸蒙醫、藏醫、哈薩克醫、傣醫、壯醫、維吾爾醫等民族醫學皆有醫師官方 認證制度、正規醫療院所、高等教育機構等 在印度阿育吠陀、悉達醫學、尤那尼醫學、 藏醫、瑜珈等傳統醫學同樣也有醫師官 方認證制度、正規醫療院所、高等教育機構、科研機構等,並且和順勢療法及自然療法一 同交由Ministry of AYUSH管理 至於自然醫學在美國17州、加拿大五省、印度有著正規的醫療機構、執照制度、專門學 校,且自然醫學醫師能以naturopathic physician的頭銜執業 而整骨療法(Osteopathy) 的醫師在美國與現代西醫在法律上有著同等的地位 據美國法律CFR702.404定義脊醫(chiropractors)屬於醫師 同樣有專門的醫療機構、專門學校及執照制度 該法條所稱的醫師涵蓋MD ,surgeons, podiatrists, dentists, clinical psychologists, optometrists, chiropractors, and osteopathic practitioner 所以在著個世界上,除了中醫之外,仍舊有著其他傳統醫學至少受到一個以上的國家或地 區承認 並且和東亞各地中醫一樣 有醫師執照制度、專門的醫療機構、專門的學校、甚至科研機構 表示這些傳統醫學仍舊有一定的臨床價值,並且在特定區域有著照護當地民眾健康的作用 因此中醫除了和西醫交流與結合之外,和其他傳統醫學之間是否也能交流與結合 或者說目前已經有相關管道呢?我對此相當好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neseMed/M.1634357512.A.D44.html
fongshing: 你484在滴卡也有波紋10/16 14:07
看了低卡的留言,我出現了一些想法 既然中西醫有病名對照大辭典,何不也設法撰寫一本"中醫與印度醫學病名大辭典"? 假設印度當局有學者已經撰寫印度諸醫與現代西醫的病名對照辭典 中印醫之間便可藉由這個媒介做出中印醫病名對照辭典 除此之外還有療效比較分析,已知阿育吠陀的marma point以按壓為主 然而可能受中醫影響,一些印醫師開始採用扎針的方式 所以我們可以: 1.找出想研究的疾病 2.一組人用marma point按壓方法治療 3.第二組用marma point扎針治療 4.第三組用中醫針灸 5.比對分析中醫針灸和兩組marma point的療效 得到的成果可以對中醫和印醫雙方提供臨床上建議 如果不具備印醫的治療技術 則可以查找印醫幾篇可靠的關於marma point對某疾病療效的文獻 再針對該疾病找針灸療效的文獻 一樣可以比對出兩著在療效的差異和作用上的分別 還有針對中藥和印度諸醫的傳統藥物也可以做療效及成分的比對分析 並可藉此為中醫及印度諸醫提供相關的建議 其他傳統醫學和中醫的比較也可以比照上述的方向研究 總之中醫和其他傳統醫學的交流和結合是有價值及意義在的 或許可以藉此開創一門專門的學問來? 譬如大陸除了中醫之外,也有承認多門民族傳統醫學 相關研究文獻也有在對岸刊出 中醫和其他傳統醫學的比對研究還有交流結合,同樣可以從這裡開始 ※ 編輯: sdhws (118.170.40.60 臺灣), 10/16/2021 19:37:18
purue: 可10/17 03:13
chia75: 嚴謹的寫不出來,亂寫的當然可以。西醫研究多,資料多,10/17 04:10
chia75: 邏輯敘述清楚,當初中國花很大的金錢力量去做,結果還是10/17 04:11
chia75: 中西醫對照沒辦法全然說服醫學界。因為兩種醫學的概念不同10/17 04:11
chia75: ,中醫多派且敘述模糊。別說中西醫對照了,針灸穴位定位開10/17 04:11
chia75: 了幾次國際會議也都還沒全部統一,自己都搞不定了,要結合10/17 04:11
chia75: 兩種語焉不詳的醫學談何容易。10/17 04:11
chia75: 不知道你對業界學界跟研究的了解多深,是否有親自下去做過10/17 04:16
chia75: ,有時候做下去跟讀下去就不用問一些問題了,現實感會增加10/17 04:16
chia75: 不少10/17 04:16
我曾拜讀林昭庚教授的中西醫病名對照大辭典,我認為這是一個可參考的文獻 接著我再去查找有無學者撰寫關於其他傳統醫學和西醫病名對照的文獻 有了相關基礎就可以得到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的病名對照了 然後就可以根據著個基礎,針對某個疾病,中醫和其他傳統醫學的慣用方法之療效與安全性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7/2021 07:33:06
michaelgodtw: 自己先搞定在說,照你講的,蛋白尿就芡實加金櫻子10/17 09:26
michaelgodtw: 就好了,臨床哪有那麼簡單10/17 09:26
michaelgodtw: 兩個硬套,理論不同,解法不同,搞死的是病人10/17 09:27
giveUstars: 你先確定場面上所謂中醫的代表主流流派再說吧10/17 10:28
sdhws: 考慮到中醫和其他主流的傳統醫學都有實證研究的論文10/17 11:45
sdhws: 先根據這些資料寫一篇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的綜述論文10/17 11:46
sdhws: review article,可以做為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交流的切入點10/17 11:55
sdhws: 事實上已經有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比較的文獻,這些都是基礎10/17 12:03
DaiRiT: 中醫沒辦法跟西醫結合的,稍微看了一下你說的「中西醫病名10/17 22:09
DaiRiT: 對照大辭典」真的不太行,沒有正常的thinking process,10/17 22:09
DaiRiT: 而且由於古代中國人對於人體認知上的錯誤不可能中西醫結合10/17 22:09
chia75: ,中醫多派且敘述模糊。別說中西醫對照了,針灸穴位定位開10/17 04:11
chia75: 了幾次國際會議也都還沒全部統一,自己都搞不定了,要結合10/17 04:11
chia75: 兩種語焉不詳的醫學談何容易。10/17 04:11
chia75: 不知道你對業界學界跟研究的了解多深,是否有親自下去做過10/17 04:16
chia75: ,有時候做下去跟讀下去就不用問一些問題了,現實感會增加10/17 04:16
chia75: 不少10/17 04:16
我曾拜讀林昭庚教授的中西醫病名對照大辭典,我認為這是一個可參考的文獻 接著我再去查找有無學者撰寫關於其他傳統醫學和西醫病名對照的文獻 有了相關基礎就可以得到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的病名對照了 然後就可以根據著個基礎,針對某個疾病,中醫和其他傳統醫學的慣用方法之療效與安全性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7/2021 07:33:06
michaelgodtw: 自己先搞定在說,照你講的,蛋白尿就芡實加金櫻子10/17 09:26
michaelgodtw: 就好了,臨床哪有那麼簡單10/17 09:26
michaelgodtw: 兩個硬套,理論不同,解法不同,搞死的是病人10/17 09:27
giveUstars: 你先確定場面上所謂中醫的代表主流流派再說吧10/17 10:28
sdhws: 考慮到中醫和其他主流的傳統醫學都有實證研究的論文10/17 11:45
sdhws: 先根據這些資料寫一篇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的綜述論文10/17 11:46
sdhws: review article,可以做為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交流的切入點10/17 11:55
sdhws: 事實上已經有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比較的文獻,這些都是基礎10/17 12:03
DaiRiT: 中醫沒辦法跟西醫結合的,稍微看了一下你說的「中西醫病名10/17 22:09
DaiRiT: 對照大辭典」真的不太行,沒有正常的thinking process,10/17 22:09
DaiRiT: 而且由於古代中國人對於人體認知上的錯誤不可能中西醫結合10/17 22:09
chia75: ,中醫多派且敘述模糊。別說中西醫對照了,針灸穴位定位開10/17 04:11
chia75: 了幾次國際會議也都還沒全部統一,自己都搞不定了,要結合10/17 04:11
chia75: 兩種語焉不詳的醫學談何容易。10/17 04:11
chia75: 不知道你對業界學界跟研究的了解多深,是否有親自下去做過10/17 04:16
chia75: ,有時候做下去跟讀下去就不用問一些問題了,現實感會增加10/17 04:16
chia75: 不少10/17 04:16
我曾拜讀林昭庚教授的中西醫病名對照大辭典,我認為這是一個可參考的文獻 接著我再去查找有無學者撰寫關於其他傳統醫學和西醫病名對照的文獻 有了相關基礎就可以得到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的病名對照了 然後就可以根據著個基礎,針對某個疾病,中醫和其他傳統醫學的慣用方法之療效與安全性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7/2021 07:33:06
michaelgodtw: 自己先搞定在說,照你講的,蛋白尿就芡實加金櫻子10/17 09:26
michaelgodtw: 就好了,臨床哪有那麼簡單10/17 09:26
michaelgodtw: 兩個硬套,理論不同,解法不同,搞死的是病人10/17 09:27
giveUstars: 你先確定場面上所謂中醫的代表主流流派再說吧10/17 10:28
sdhws: 考慮到中醫和其他主流的傳統醫學都有實證研究的論文10/17 11:45
sdhws: 先根據這些資料寫一篇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的綜述論文10/17 11:46
sdhws: review article,可以做為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交流的切入點10/17 11:55
sdhws: 事實上已經有中醫與其他傳統醫學比較的文獻,這些都是基礎10/17 12:03
DaiRiT: 中醫沒辦法跟西醫結合的,稍微看了一下你說的「中西醫病名10/17 22:09
DaiRiT: 對照大辭典」真的不太行,沒有正常的thinking process,10/17 22:09
DaiRiT: 而且由於古代中國人對於人體認知上的錯誤不可能中西醫結合10/17 22:09
可說是言過其實了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7/2021 23:32:15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7/2021 23:34:47
DaiRiT: 基本上MD 跟 DO已經沒什麼分別了,學習跟訓練99%一樣,而10/18 00:26
DaiRiT: 且多數去DO是因為DO比較好考,讀完再回來跟MD做一樣的事10/18 00:26
DaiRiT: 自然醫學就算有證照也不代表他是醫師10/18 00:27
DaiRiT: 美國也有些州有針灸師執照 但他也不是醫師10/18 00:27
DaiRiT: 只是有人會自稱中醫師/醫師10/18 00:27
DaiRiT: 我再說一次,在美國只有MD DO DDS是醫師10/18 00:29
DaiRiT: 就算你看到Naturopathic 「physician」,他仍然不是醫師10/18 00:30
DaiRiT: 傳統醫學沒有臨床價值,以中醫來說,中醫理論確實沒有什10/18 00:32
DaiRiT: 麼臨床意義,中藥倒是有機會研究裡面的藥理學10/18 00:32
針灸師如果只是純粹自稱"TCM physician"但是法律沒有明定這是法定頭銜 說他不算是醫師倒也正常 但是今天Naturopathic Physician是法律律上白紙黑字且受保護的的頭銜 那他就是法律意義上某種執業範圍在自然醫學的醫師 畢竟法律都說他是某種Physician了,總不能再說他不是吧?一切應以當地法律為最高準則 法律若沒明訂其為某種physician或醫師,並對該頭銜保護,那就不是醫師,反之則是醫師 同理香港中醫由專門的<<中醫條例>>規範,而不是<<醫生註冊條例>> 且根據<<中醫條例>>規範中文頭銜為"註冊中醫師" 那麼香港中醫師當然就是一種執業範圍為中醫的醫師,不會有人辯稱其不是某種醫師 又或者在台灣,獸醫師固然不受<<醫師法>>規範 但仍被認為是某種專治動物的醫師,因為其頭銜及職權已由<<獸醫師法>>規範 總之若當地法律已定義某種醫學領域的主要施治者為某種類型的醫師 便不能否認他們是某種類型的醫師 至於DO我當然知道會受到完整的現代西醫訓練 但也無法否認DO也會接受Osteopathy,或具體來說OMT/OMM的訓練 在執業上也有權執行Osteopathy的治療手段 說他是一種結合現代西醫和替代療法的醫師也不為過 正如American Osteopathic Association官方網站上所說: "A distinct branch of medicine in the U.S., osteopathic medicine emphasizes the interrelated unity of all systems in the body, each working with the other to heal in times of illness." "Doctors of Osteopathic Medicine, or DOs, are fully licensed physicians who practice their unique whole-person approach in every medical specialty. " 所以在沒有人能否認DO是法律意義上的醫師的同時 也沒有人能否認DO是一種實踐範圍含有osteopathic medicine的醫師 因此不論在執行上如何,在定義上DO和MD的差異在此,而非好不好考的問題 正如同不會有人否認DDS是一種實踐牙醫的醫師一樣 最後中醫理論是中藥及針灸等中醫治療病人的指導理論 又或者在台灣,獸醫師固然不受<<醫師法>>規範 但仍被認為是某種專治動物的醫師,因為其頭銜及職權已由<<獸醫師法>>規範 總之若當地法律已定義某種醫學領域的主要施治者為某種類型的醫師 便不能否認他們是某種類型的醫師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8/2021 10:21:10
DaiRiT: 成為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代表是醫師、physician,你10/18 10:36
DaiRiT: 太在意「頭銜」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如果你去查美國官10/18 10:36
DaiRiT: 方網站和法律上對於Physician 的解釋是不包含Naturopathic10/18 10:36
DaiRiT: physician的。以前你的文章也有人跟你說過,他們處方不是10/18 10:36
DaiRiT: 西藥,所說的手術也不是「開刀」,但你只在意Naturopathic10/18 10:36
DaiRiT: Physician這樣的頭銜。10/18 10:36
DaiRiT: 台灣的話醫師法就明定醫師範疇就不包含獸醫師,照你邏輯10/18 10:37
DaiRiT: 電腦醫師也是醫師了10/18 10:37
DaiRiT: 中醫依照的也不是論文數據,多半是沒有實證過的古書理論,10/18 10:40
DaiRiT: 陰陽虛實表裏濕暑寒熱經絡氣這種東西,除非中醫師用西醫理10/18 10:40
DaiRiT: 論用西醫鑑別診斷再用西醫藥理學或有統計數據的中藥材治10/18 10:40
DaiRiT: 療,但這種作法我不認為是中醫10/18 10:40
1.在台灣<<醫師法>>固然無規範獸醫師 然而其作為專治動物的醫師之身分,有<<獸醫師法>>保障 反觀所謂"電腦醫師"或現行階段的"植物醫師"皆非法定頭銜(只是自稱),所以情況不同 若台灣這邊的例子可以理解,美國承認自然醫學的州分也是同理 而頭銜當然重要,法條上用Naturopathic physician 就表示法律承認ND是Naturopathic Medicine的physician,只是執業範圍和MD不同 另外只要中醫師在使用中醫的手段(不論是針灸或中藥)為病人治療時能有正面的作用 並且有論文數據作為依據,那自然在臨床上就有意義 其他傳統醫學同理
DaiRiT: 兩回事10/18 12:43
sdhws: 請問能提供法典名稱,哪個章節?10/18 13:45
sdhws: 該法典之效力是否涉及於各州內部?10/18 13:54
DaiRiT: CFR ? 702.40410/18 14:00
DaiRiT: 聯邦法規效力高於美國州法…10/18 14:00
DaiRiT: CFR 702.40410/18 14:01
sdhws: 我沒在USC看到相關的定義,當然可能是我漏了10/18 14:10
sdhws: Naturopath and Naturopathic Doctor並不等同,尤其在承認10/18 14:20
sdhws: ND的州,正如同中醫師,和民俗療法的區別10/18 14:20
sdhws: https://reurl.cc/WXx56910/18 14:22
sdhws: 可參考這篇10/18 14:22
DaiRiT: Naturopathic “doctor”的”Doctor”是某個學位的意思,10/18 14:32
DaiRiT: 並不是指「醫師」,而且physician 範疇並無包含ND10/18 14:32
DaiRiT: 承認ND跟他是否為醫師是兩回事10/18 14:32
以下分兩部分: 一,台灣獸醫師算不算醫師的問題: 1.您表示獸醫師不是醫師,是因為其受獸醫師法規範,而非醫師法 但又如您所說,各自有各自的法律並不能說明身分 例如華盛頓州的DDS雖受 18.32 RCW規範而非18.71 RCW 卻不能否定其為醫師的事實, 同理,考慮到獸醫師和其他人醫之間業務的差異,獨立立法是合理的 但不可依此否定其為某種醫師的身分 至於主管機關也不能作為依據,好比國防大學受國防部管轄而非教育部 但國防大學仍是可以頒發正式學位的大學 2.我們可以細讀<<醫師法>>2~4條 可以發現該法中所描述的醫師實際就是現代西醫的醫師 中醫叫中醫師,牙醫叫牙醫師 看得出來除了西醫直接被稱作醫師之外 牙醫師和中醫師前面加上了"牙"和"中"等字 是為了描述其為執業範圍與"醫師"不同之醫師 同理獸醫師自然也是一種執業範圍在治療動物的醫師 若採用您"獸醫"師的斷句方式 那也可以用來辯稱中醫師和牙醫師不是醫師 畢竟第二條所稱之醫師不包含中醫師和牙醫師 二,在美國部分州分Naturopathic physician可否為physician的問題: 1.請留意,我分享的文章中,同樣也稱呼ND為Naturopathic physician 2.請細讀CFR 702.404 前半段末尾"All physicians in these categories are authorized by the Director to render medical care under the Act." 是指本法條所列出的這些類別的醫師可依本法條行醫 並非表示只有這些類別的physician才是physician 後半段"Naturopaths, faith healers, and other practitioners of the healing arts which are not listed herein are not included within the term physician as used in this part." 是指本法所稱之醫師未涵蓋如自然醫學等其他治療從業者 而非禁止各州自己再去立法承認其他治療者為physician 這種做法給各州立法許多彈性 前半段以聯邦法典位階要求全國都必須承認條文中表列者為醫師 後半段則是表示本法條所稱之醫師未涵蓋未表列者 在意義上僅是未要求各州將其他種類的治療者承認為醫師 所以各州若自行立法將ND視為某種Physician 如華盛頓州/夏威夷州及哥倫比亞特區現行的法規 是不會與CFR 702.404發生衝突的 因此不能以此為據 去辯稱如華盛頓州的Naturopathic physician的不是Naturopathy的"physician" 更不能以此為據去宣稱這些州份的法律違背CFR 3.誠然以華盛頓州的法律,自然醫學醫師的處方是自然醫學的藥物 小手術多為表淺輕症的處理(請參考RCW 18.36A.020) 但是這些仍是行醫的行為,請參考RCW 18.71.011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8/2021 18:37:05
DaiRiT: 不用再玩文字遊戲了,獸醫師還是讀農學院的,根本不是醫師10/18 19:24
DaiRiT: physician、medical doctor的養成,獸醫師的主管機關是農10/18 19:24
DaiRiT: 委會,醫師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完全不同。拿國防大學主10/18 19:24
DaiRiT: 管機關國防部也能頒發學位的比喻是來亂的10/18 19:24
DaiRiT: 而且你也看過了,台灣醫師法就是沒有獸醫10/18 19:24
DaiRiT: 就法律層面來說,中醫師牙醫師與西醫師就是醫師,而獸醫10/18 19:27
DaiRiT: 不是醫師,白紙黑字寫清楚我也沒辦法10/18 19:27
DaiRiT: 再來就是你對於那條聯邦法理解錯誤10/18 19:30
DaiRiT: 裡面說"All physicians in these categories …..”是指上10/18 19:35
DaiRiT: 述那些physician類的”categories”被授權執行醫療業務10/18 19:35
DaiRiT: 而後面"Naturopaths, faith healers, and other practitio10/18 19:37
DaiRiT: 以為他們就是Physician10/18 22:39
DaiRiT: 你要講法規就要講到底,不是只取自己想要的用自己的看法,10/18 22:43
DaiRiT: 你提了州法但裡面沒有講到Naturopathic physician就是Phys10/18 22:43
DaiRiT: ician,而且更高效力的聯邦法已經說清楚執行自然醫療從業10/18 22:43
DaiRiT: 人員不是Physician。從法律來論自然療師就不是醫師10/18 22:43
DaiRiT: 而不是一下拿州立專法一下又自己的感覺跟看法10/18 22:44
DaiRiT: 州立專法只說明這個類別的規範 並無證明他就是醫師10/18 22:45
DaiRiT: 獸醫師也是 要講法規 獸醫師也不算醫師 醫師法就寫得清清10/18 22:45
DaiRiT: 楚楚了10/18 22:45
DaiRiT: 然後自然醫學沒有使用西藥 也沒有一般醫學鑑別診斷的能力10/18 22:46
DaiRiT: 這哪叫醫師10/18 22:46
DaiRiT: 所說的手術也不是真的開刀 根本在模糊焦點 魚目混珠10/18 22:47
1.自然醫學醫師有無行醫,以華盛頓州為例,我已經給你看過行醫定義的法條了 2.醫師法無明載"獸醫師非治療動物之醫師",哪能用來否定獸醫師為治療動物之醫師 3.naturopathic:自然醫學,physician:醫師,所以Naturopathic Physician為自然醫學醫師 清楚明瞭,根本不需要加上甚麼"Naturopathic Physician is physician"之類的冗言 至於CFR 702.404只是定義全國範圍內哪幾類人是醫師 並不等於若有州立法,以承認其他人員在該州是醫師有違該法 ※ 編輯: sdhws (118.170.40.60 臺灣), 10/18/2021 23:06:35 ※ 編輯: sdhws (118.170.40.60 臺灣), 10/18/2021 23:08:41
DaiRiT: 那不是行醫定義的法條,那只是行自然醫療業務的法條= =10/18 23:08
DaiRiT: 獸醫師是診治動物,但獸醫師就不是醫師,醫師法就寫清楚,10/18 23:09
DaiRiT: 不要一下用法規一下用自己想要看的看法10/18 23:09
sdhws: 請指出醫師法第幾條有寫"獸醫師非醫師"?10/18 23:11
DaiRiT: 不是命名為Naturopathic Physician就是Physician好嗎,聯10/18 23:13
DaiRiT: 邦法就寫清楚哪些類別是哪些類別不是 還在跳?10/18 23:13
sdhws: 法定頭銜當然有標示相關人員的意義,譬如無博士學歷者10/18 23:13
DaiRiT: 為什麼醫師法要寫獸醫師非醫師?10/18 23:14
sdhws: 不可使用doctor的頭銜就是例子10/18 23:14
DaiRiT: 醫師法沒寫到不是醫師的可多咧10/18 23:15
DaiRiT: 植物醫師 電腦醫師 汽車醫師 這些也都是醫師?10/18 23:15
sdhws: 那就不能說"獸醫師非醫師,醫師法就寫清楚了"10/18 23:16
DaiRiT: 醫師法名列「醫師」的範疇與學歷限制10/18 23:16
DaiRiT: 寫得很清楚啊 你邏輯的集合論概念很奇怪欸10/18 23:16
sdhws: 我說過了,獸醫師是法定頭銜,但汽車/電腦/植物醫師不是10/18 23:17
DaiRiT: A集合裡面已經定義只有a b c,然後你硬要說d也在a集合裡10/18 23:17
DaiRiT: 面10/18 23:17
DaiRiT: 集合論是這樣教你的?10/18 23:17
DaiRiT: 只要他定義A集合裡面有什麼,非定義類別就不是A集合範疇10/18 23:18
DaiRiT: 根本不需要寫誰誰誰不屬於A集合10/18 23:18
DaiRiT: 集合論概念跟法條理解根本不行啊10/18 23:19
DaiRiT: 獸醫師就算有專法他也不在醫師法的集合裡面 懂嗎10/18 23:20
sdhws: 醫師法只能說獸醫師非醫師法定義之醫師10/18 23:20
DaiRiT: 那我國醫師定義不就是根據醫師法?10/18 23:21
DaiRiT: 不然照你想法中的定義?10/18 23:21
sdhws: 我國婚姻制度也是由<<民法>>定義及規範10/18 23:22
DaiRiT: 不用跳到婚姻法 看清楚醫師法寫的10/18 23:23
DaiRiT: 你這樣只是讓自己的概念越來越模糊而已10/18 23:24
sdhws: 但是同性婚姻因為《748施行法》的設立而存在10/18 23:24
sdhws: 因此你不能說獸醫有另立專法,就否認其為專治獸醫的醫師10/18 23:25
sdhws: 法定頭銜直接說明相關人士的身分,每個人也能自稱公主王子10/18 23:34
DaiRiT: 亂比一通 同婚專法第四條有講到「辦理結婚登記」跟民法說10/18 23:35
DaiRiT: 明是一樣的10/18 23:35
sdhws: 但只有在君主制國家,法定頭銜為王子公主,才是真的王子公主10/18 23:36
DaiRiT: 獸醫師法裡面說「中華民國國民經獸醫師考試及格領有獸醫師10/18 23:36
DaiRiT: 證書者,得充任獸醫師。」10/18 23:36
DaiRiT: 醫師法講的是「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10/18 23:37
DaiRiT: 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10/18 23:37
DaiRiT: 根本不一樣還在凹10/18 23:37
DaiRiT: 我國醫師定義就是醫師法說的,除非你去修法10/18 23:39
DaiRiT: 不然講法規就講到底 不要自助餐10/18 23:39
sdhws: "獸醫師"這三個字是什麼意思不言自明,更不用說其執業範圍10/18 23:39
DaiRiT: 講一點自己的感覺 拿不同概念的比喻10/18 23:39
sdhws: 診斷、治療、檢驗、填發診斷書、處方、開具證明文件10/18 23:40
DaiRiT: 那是你一相情願認為獸醫師是醫師10/18 23:40
sdhws: 能執行上述業務,且頭銜涵蓋醫師二字者不是醫師那才奇怪10/18 23:42
DaiRiT: 所以獸醫師會違反醫師法?10/18 23:42
DaiRiT: 植物醫師也是做差不多的事 他們是醫師?10/18 23:43
DaiRiT: 那為什麼獸醫師法裡面都是寫獸醫師不是寫醫師?10/18 23:44
sdhws: 醫師前面的獸字表示其執業範圍,如同中醫的中,牙醫的牙10/18 23:44
DaiRiT: 「獸醫師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十日內向10/18 23:44
DaiRiT: 原發執業執照機關核備。」怎麼不寫醫師歇業?10/18 23:44
DaiRiT: 可是牙醫師中醫師在醫師法的定義裡頭啊10/18 23:45
sdhws: 已說了無數次,植物醫師法通過前,沒有植物醫師這個頭銜存在10/18 23:45
DaiRiT: 獸醫師有在醫師法這個集合裡面嗎10/18 23:45
DaiRiT: 這根有無植物醫師法完全沒關係10/18 23:45
DaiRiT: 就算有植物醫師法他也不是醫師10/18 23:46
sdhws: 依其性質特殊另立專法不是很正常嗎?10/18 23:46
DaiRiT: A={1,2,3} 請問4在A集合裡面嗎10/18 23:47
sdhws: 香港中醫師由中醫條例管轄而非<<醫生註冊條例>>10/18 23:47
DaiRiT: 那是香港啊 我們在講台灣欸10/18 23:48
sdhws: 依你的邏輯香港的"註冊中醫師"不是醫師嗎?10/18 23:48
sdhws: 醫師法的醫師及獸醫師都含蓋在某種醫師的範疇10/18 23:51
sdhws: 醫師法的醫師是一人的子集,獸醫是醫動物的子集10/18 23:52
DaiRiT: 某種醫師那是你說的 法規可沒這樣講10/18 23:52
DaiRiT: A={1,2,3} 請問4在A集合裡面嗎?10/18 23:53
DaiRiT: 學測題你會答是或不是?10/18 23:53
DaiRiT: 香港制度我不熟 而且傳統醫學會因為當地文化而影響10/18 23:54
DaiRiT: 中醫師之所以在華人地區還被認為是醫師完全是因為文化10/18 23:54
DaiRiT: 所致10/18 23:56
醫師法規範的醫師(醫/牙/中)+獸醫師法規範的獸醫師=中華民國的所有醫師 同理香港中醫條例的醫師+牙醫註冊條例的醫師+醫生註冊條例的醫師+獸醫註冊條例的醫師 =全香港的醫師 另外法定頭銜直接表明身分,所以naturopathic physician在WA就是自然醫學的醫師 獸醫師,也是獸的醫師,如果法定頭銜不重要,為何法律會予以規範與保護? 因為有表明其身分的作用在,如果一個人的法定頭銜是總統,它就是總統 其他人愛怎麼自稱都不會因此成為總統 傳統醫學自然會受每個地方的文化影響,且至少的一個國家准許合法行醫的傳統醫學極多 即便法定頭銜無"醫師"或其他同意之字樣,但有執照制度並受法律保護者非常多 而且遍佈世界各地,中醫從不是孤例 最後,一樣的話我已經重複講解好幾遍 既然說服不了對方就尊重,然後停止無謂的爭論 ※ 編輯: sdhws (118.170.40.60 臺灣), 10/19/2021 00:17:50
DaiRiT: 照你的說法中醫師有在檢驗嗎?有在開證明文件嗎?那中醫師10/19 00:02
DaiRiT: 不是醫師囉?10/19 00:02
DaiRiT: 中華民國的醫師已經在醫師法裡面講過了…10/19 00:19
DaiRiT: 我說過了 州立法規定且保障他Naturopathic Physician這個10/19 00:21
DaiRiT: 職業,但並不是說明他是Physician10/19 00:21
DaiRiT: 這是兩回事,請分開來看= =10/19 00:21
DaiRiT: 聯邦法已經明確說明執行自然醫療從業人員不是Physician了10/19 00:22
DaiRiT: 很明顯那些州立法是在鑽漏洞10/19 00:22
DaiRiT: 他知道自然療師不是Physician所以稱自己為Naturopathic Ph10/19 00:23
DaiRiT: ysician來避開聯邦法的規定10/19 00:23
naturopathic physician是什麼意思英文大家都看得懂 就算該法條旨在保障其職業,若ND不是自然醫學"醫師",何故用此頭銜? 即便是旨在保障其職業,定義仍是法條中重要的一環 先有一套法律定義那些人是醫師,之後再立新的法律將其他類型的醫師再加進來 這完全是不是什麼特殊的作法 香港現行醫生註冊條例訂於1957年,中醫條例訂於1999 牙醫註冊條例訂於1959就是這樣的例子 那麼我國民國32年先修醫師法將先定義哪些是醫師,再於48年訂獸醫師法讓獸醫師加進來 美國聯邦先訂702.404定義哪些人是醫師,之後各州依其需要立法將其他種類醫師納入 這哪來違背702.404?華盛頓州的現行法律也根本算不上鑽漏洞 ※ 編輯: sdhws (118.170.40.60 臺灣), 10/19/2021 00:43:41
DaiRiT: 自然療師要是醫師只有一種方法 聯邦法把自然醫療從業人員10/19 00:26
DaiRiT: 歸類到醫師範疇裡10/19 00:26
DaiRiT: 不然州立法怎麼叫Naturopathic Physician都不算10/19 00:26
DaiRiT: 這是最基本的邏輯問題10/19 00:26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9/2021 01:03:25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9/2021 01:04:18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9/2021 01:06:05
DaiRiT: 抱歉,Naturopathic Physician 不在Physician類別裡面10/19 01:10
DaiRiT: 當然不違背啊 因為州立專法沒有說Naturopathic Physician10/19 01:11
DaiRiT: 是Physician10/19 01:11
DaiRiT: 所以才說是鑽漏洞,明明不是Physician,巧立名目說是Natur10/19 01:12
DaiRiT: opathic Physician來魚目混珠讓民眾以為他也是Physician10/19 01:12
DaiRiT: 聯邦法還特別提到執行自然醫療業務的從業人員不在Physicia10/19 01:12
DaiRiT: n範疇咧10/19 01:12
DaiRiT: 講這麼白還只想看自己想看的10/19 01:13
就算如你所說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是702.404所稱之physician 但依其字面意思稱呼其為"自然醫學醫師","自然醫學的醫師"也沒有不妥 因此根據現有的法條,何為ND可以這樣表述: "據CRW18.36a ND是自然醫學醫師(naturopathic physician) 且根據美國自然醫學會官網的介紹,自然醫學醫師是primary care physician 同時自然醫學醫師與MD等702.404所稱的醫師存在差異" 如此一來既可兼顧naturppathic physician是華盛頓州法定頭銜的事實 也強調了如你所說他不是702.404所稱的醫師 另外primary care physician 並非只有702.404所稱的醫師能承擔該任務 專護和針灸師也可以,因此自然醫師醫學會這樣自稱也沒問題 總之即便考慮你所說的,依法仍可如我在引號中那樣表示何為ND 這樣一來我在開頭主文中所"在印度及美加部分州省,自然醫學醫師可以使用 Naturopathic physician的頭銜行醫"完全沒有問題 也符合當地現行法規,所以後續和我的爭論是不必的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9/2021 07:59:58 同樣是那段話,若簡化如下仍舊與CRW18.36a相符且不違背702.404: "以自然醫學行醫者為自然醫學醫師(naturopathic physician) 且承擔著primary care的職責,並與MD/DO/DDS/DVM存在差異" 話說回來台灣的中醫師也可以這樣介紹: "依據醫師法,以中醫行醫者為中醫師(英文版法條:doctor of Chinese medicine ) 且根據台北中醫師公會的說法,中醫師有著增進國國民健康的任務 但不是醫師法第二條所稱之醫師"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9/2021 08:54:13 ※ 編輯: sdhws (118.170.41.211 臺灣), 10/19/2021 09:01:48 何為香港牙醫也能這樣描述: “依據牙醫註冊條例,針對口腔衛生行醫的人員為牙醫,註冊牙醫有維護民眾口腔健康之職 責,同時和醫生註冊條例所稱之醫生有所不同” ※ 編輯: sdhws (49.217.182.139 臺灣), 10/19/2021 13:49:40 ※ 編輯: sdhws (49.217.118.108 臺灣), 10/19/2021 14:36:18 總體而言,在華盛頓州,比起說什麼"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是physician" 這種語焉不詳的話,說"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是702.404所稱之physician"會精確的多 畢竟在實務上所謂的醫師就是能夠且被准許獨立行醫的人 正如oxford languages對physician的解釋:"a person qualified to practise medicine" 而依華盛頓州法律,自然醫學醫師執行的業務確實是行醫 因此只能說"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是702.404所稱之physician" 不能說"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是physician",否則就會有歧義發生 最後這個世界上有著無數的傳統醫學被承認 也就是能合法的獨立行醫,設有執照制度,專門醫療院所,專門的正規學校 有的甚至設立研究機構,有的能在頭銜裡出現"醫師"或其他語言的同義詞 並且承擔著世界上無數人的醫療照顧 也不乏相關醫學實證的論文(即便多為OCEBM3~4級的證據,但仍有參考價值) 因此各大傳統醫學我認為有互相交流,甚至結合應用的意義 ※ 編輯: sdhws (118.170.55.166 臺灣), 10/19/2021 19:09:01 ※ 編輯: sdhws (125.224.96.30 臺灣), 10/21/2021 08:51:20
WiserWilly: D大蠻有耐心的喔 10/21 08:32
D大確實有耐心,但他的論述確實存在問題 據oxford languages的解釋,醫師(PHYSICIAN)的字義便是指能合法獨立行醫的人 即便考慮到NP/PA的問題,稱能合法獨立行醫 且被法律稱為"physician"或"某某physician"者為醫師或"某某的醫師"是合理的 接著再看D大的論述 1.他雖然說只有CFR702.404所稱的醫師才是醫師 但本法條只是定義CFR: Title 20. Employees' Benefits 所宣稱的醫師為何,至於具體何人可以獨立的合法行醫 還有哪些可以合法獨立行醫的人能用含有"physician"字樣的頭銜完全是各州的權利 因此直接說"naturopathic physician不是醫師"是不精確的 畢竟naturopathic physician可在部分州份使用這份頭銜,且能合法獨立行醫 依其職權及字義,何故不能稱他們為"自然醫學的醫師"? 說到底我從未稱其為702.404所稱的醫師 而是說"自然醫學醫師可以用naturopathic physician的頭銜執業/獨立行醫" 2.D大稱只有MD/DO/DDS在美國是醫師,而他的依據是CFR702.404 但是CFR702.404所稱的醫師還包含podiatrists,clinical psychologists, optometrists, chiropractors,遠不止他所說的那三類人 而他並沒有承認後面四種醫師在美國是醫師,反而是堅稱美國醫師只有MD/DO/DDS 恐有斷章取義之嫌 ※ 編輯: sdhws (125.224.96.30 臺灣), 10/21/2021 10:50:03 ※ 編輯: sdhws (125.224.96.30 臺灣), 10/21/2021 11:02:09 ※ 編輯: sdhws (125.224.96.30 臺灣), 10/21/2021 18:30:29
DaiRiT: 3.中西醫之間也完全無法交流與結合 10/22 18:02
DaiRiT: 推錯 10/22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