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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文中心甄選「華語文教學教師」 壹、 徵才資料 ㄧ、職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文中心華語文教學教師。 二、待遇:鐘點費(依經驗敘薪,含勞、健保、勞退費用)。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貳、資格: ㄧ、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 二、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者; (二)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台文相關系所畢業; (三)取得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者。 三、相關修業及教學(其有下列學經歷背景者優先考慮): (一)華語文教學時數500小時以上者; (二)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80小時以上者; (三)修畢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12學分以上者; (四)有語言教學經驗者。 參、繳交資料:(所有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ㄧ、個人履歷與自傳(請參考下表) 說明:手寫自傳600字(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 理念或感想等,請勿電腦打字)。 二、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說明: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 認證證明影本。 三、相關教學年資證明影本(無教學經驗者免附) 說明:由外籍生撰寫之推薦信恕 不受理,需由任職單位出示之證明。 四、「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華語文相關系所可免附) 說明:華語文相關研習 課程、進修時數、或課程學分等證明影本。 五、 三分鐘錄音光碟 說明:請錄製個人自傳內容三分鐘,並燒錄成光碟。 肆、收件方式: ㄧ、請將上述資料(1-5項)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中心: 50081彰化市學士街108號 彰化師大語文中心 收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華語文教學教師」 三、承辦人員:黃驛暄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672, e-mail:nancy0714@cc.ncue.edu.tw 詳細簡章請至中心網站下載: http://lc.ncue.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job02&Category=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07.174.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neseTeach/M.1442461056.A.892.html ※ 編輯: nancy0904 (120.107.174.252), 09/17/2015 11:42:17 ※ 編輯: nancy0904 (120.107.174.252), 09/17/2015 11:45:28 ※ 編輯: nancy0904 (120.107.174.252), 09/17/2015 11:46:56 ※ 編輯: nancy0904 (120.107.174.252), 09/17/2015 11:47:37
cz811: 推 09/18 22:33
※ 編輯: nancy0904 (120.107.174.252), 09/23/2015 09:34:14
eji5m: 鐘點費=.= 09/27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