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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windcanblow:這發言實在太邪惡得引人發噱了  ̄▽ ̄|| 05/17 18:18 : → windcanblow:不過我還是要說一下這推文中的人權應該是不可衡量的 05/17 18:19 : 哈,你看的懂我的梗欸(握手) : : → genica:以你的經歷來講我對你這篇文章還蠻失望的。尤其是最後一段 05/17 18:20 : → genica:天主教徒或基督教徒是不是也要蓋個什麼標籤? 05/17 18:23 : : 有喔,我有掛十字架的項鍊、戒指和手鍊,既然我都掛了標籤,那我也對同性戀做這樣的 : 要求也不會過分啊。 : : → genica:這種納粹式標籤分類出自一個前天主教板主的嘴巴還真傻眼。 05/17 18:24 : : 既然是「前」了,那就代表在這裡只是一個使用者而已,況且就算是現任的,那也不是 : 這個版的板主啊,就算是板主也是有權利發表個人意見的。 : : 沒道理你支持的意見才是意見,反對者的意見不是意見吧。 : :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220.136.36.252 (05/17 18:46) : → genica:我並沒有反對你發表那種令人傻眼的意見啊 :) 05/17 18:52 : → genica:要讓自己陷入令別人傻眼的狀態,我可沒阻止你。 05/17 18:52 : → Trunicht:我只是說出很多人不敢說出的話而已 05/17 19:08 : → luisevell:這一系列文就你的文章最有趣 XD 05/17 19:28 : 推 davidkid:我之前一直在思考到底Trunicht的文章是不是刻意反串orz.. 05/18 00:08 : → hermitwhite:Trunicht的主要論點很實際啊,好像還沒有人提出比較有 05/18 12:38 : → hermitwhite:效的反對意見? 05/18 12:39 : → bikaoru:同性戀的標籤就是六色彩虹啊,很多人掛喔 05/18 13:50 : 推 davidkid:反對意見是,為什麼民法裡面的婚姻要被基督教裡對婚姻的想 05/18 17:18 : → davidkid:像綁架? 創造出一個本質完全相同但名稱不同的制度,簡直就 05/18 17:19 : → davidkid:像是給黑人專用公車,黑人專用學校,然後宣稱"我們不歧視他 05/18 17:20 : → davidkid:們,但他們不准使用白人(異性戀)專屬的公車(婚姻制度) 05/18 17:21 : → davidkid:一樣虛偽且自我感覺良好。 那根本就是差別待遇和歧視 05/18 17:26 平等(法律權利)但隔離(名詞不同)和 不平等(同性伴侶無法律權利)且隔離 哪種對同性戀比較好? 自由派的當然大喊不自由毋寧死 但實際上現在想結婚的同性戀呢?他們是寧可要實際權利還是要跟自由派的憤青一起 喊些口惠而不實的口號? 推動民事結合至少可以不碰「婚姻」這個神主牌,阻力會小很多,也可以讓反對者以 人道的立場(財產繼承、探病)降低反對的力道。 搞同性戀運動的到底是為了自己的社群好,還是為了自己爽。 : 推 windcanblow:可是我覺得同性戀者透過民事契約,除能擁有與異性戀 05/18 18:05 : → windcanblow:同樣的伴侶權益外,又不受婚姻制度的道德約束 05/18 18:05 : 推 nidor:他都已經承認是歧視啦,就像前南非也承認種族隔是歧視一樣 05/18 18:06 : → windcanblow:不管你要性愛分離還是同時交往數人而只與其中一人 05/18 18:06 : → windcanblow:有契約關係,這樣是多麼自由的一件事 05/18 18:07 : → windcanblow:為什麼要自投婚姻墳墓呢?同性戀者醒醒啊 05/18 18:07 : 推 nidor:婚姻的道德約束也僅限參與各方,你看王永慶都取幾房去了... 05/18 18:08 : 推 davidkid:其實我覺得不論性別的同居伴侶法和同性婚姻法不互斥XD 05/18 18:45 : → davidkid:想要選擇婚姻或是同居伴侶就是個人的選擇了 05/18 18:46 : 推 windcanblow:伴侶法可以只賦予伴侶權益,不一定要有義務啊 05/18 18:50 -- 1.人生而平等,所以每人的人權都等量。2.因為是相等的,所以可以量化。 3.既然可以量化,那就來數人頭吧。 1. 人可數: Xi≡人(第i號),F(Xi)≡第i號人的人權函數 2. 人生而平等: 對於每一個 i, F(Xi) = c = 常數 3. G({Xi})≡人權總值: G({Xi}) = ΣF(Xi) , Xi為{Xi}之元素 4. 由2.: G({Xi}) = c|{Xi}| ,正比於 |{Xi}| = {Xi}元素量,即人數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6.252
davidkid:這兩個選項本來就是可以並存的阿,許多國家也是先有民事 05/18 22:44
davidkid:結合,之後進一步承認同性婚姻。我想表達的是:提出民事 05/18 22:45
davidkid:結合的選項,並不能作為反對同志婚姻或是認為「這樣就足 05/18 22:45
davidkid:夠、不必碰觸婚姻議題了。」的論述。 05/18 22:46
davidkid:因為除了自身的道德優約感之外,我看不出基督教徒反對同 05/18 22:48
davidkid:志婚姻正當性在哪。異性戀結婚時可從來沒問LGBT的意見耶~ 05/18 22:49
hermitwhite:不過根據#1DpYY2ad,Trunicht應該沒有主張同志婚姻最 05/18 22:54
hermitwhite:終不該實現(雖然他目前確實依個人喜好投了反對票) 05/18 22:57
bikaoru:你好像完全不懂黑人為什麼不搭黑人公車上黑人學校的原因 05/18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