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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草案非常複雜,其背後影響的範圍遠超過一般人 從字面上能夠馬上體會到背後的問題 就連支持者也不例外 我觀察到的支持者幾乎都對該草案有不了解的地方 例如版上大家常常說刑法230條禁止三等親內的性行為 但是該法條是非常特殊且冷門的法條,無法用於此情形 稍微google一下就知道該法條除了是告訴乃論以外 234條又特別限定可舉發的人 請問一下,兩人辦了傳統婚禮後又去領伴侶證 法官要怎麼判? 過去沒有多元成家時已有判例認為婚姻關係內無法構成近親和姦罪 ※ 引述《liparis (Tony)》之銘言: : ※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 多元成家草案強調任何人之間可以組成家庭 : : 因此並不排除近親間組成家庭 : : 目前表兄妹間的婚姻面臨巨大的道德和法律壓力 : : 但是一旦多元成家方案通過後,這樣的法律和道德壓力得以解套 : : 表兄妹可以組成家庭,並因此生兒育女 : ^^^^^^^^^^^^^^^^^^^^^^^^^^^^^^^^^^^ : : 合理推論,台灣社會未來因此可能會有很多缺陷嬰兒產生 : : 請問這樣的社會成本要誰來負擔? : 《中華民國刑法》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這條可沒有人說要改掉 : 所以請你收起想要跟自己的表兄妹生小孩的幻想 : 回去跟你的右手(或左手)相處吧 : 只要這刑法第230條沒廢掉 : 不管你是跟誰成為多人家屬還是伴侶都不可能同意你亂倫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206.242
liparis:依我國現有對婚姻的定義來說採登記制~辦傳統婚禮不等於 11/03 23:09
liparis:兩人具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 11/03 23:09
liparis:所以若你質疑刑236說刑230屬告訴乃論或刑234限定舉發身份 11/03 23:13
liparis:那我會說問題來自於刑法230.234&236條~而非伴侶制 11/03 23:13
liparis:婚姻關係有一定程度建立在情愛親密關係或性關係上 11/03 23:14
liparis:這也可能是您說的有判例認為婚姻關係內無法構成近親和姦罪 11/03 23:14
liparis:的原因之一~但伴侶制本來本來本來就不是婚姻啊 11/03 23:15
teamax:別談婚姻了 11/03 23:16
teamax:他說的是性行為阿 11/03 23:16
teamax:本來230就跟伴侶法沒有衝突阿 11/03 23:17
teamax:他說得是性行為 11/03 23:17
garlic1234:婚姻跟伴侶是無法同時成立的,不要再危言聳聽與造謠了 11/03 23:18
teamax:三等親內+有性行為+登記伴侶 11/03 23:18
teamax:本來就會被罰,有不適用的問題? 11/03 23:18
teamax:你他__的想逗我? 11/03 23:18
garlic1234:230 234本來就適用於現行制度,你以為當今就沒有亂倫? 11/03 23:18
teamax:現在還沒證實人可以通過蟲洞吧? 11/03 23:19
garlic1234:蟲洞的話我想腦補可以 11/03 23:19
teamax:是限定誰可以舉發? 限定誰阿? 11/03 23:21
liparis:234條限定只有本人或其配偶或兩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可舉發 11/03 23:22
liparis:說穿了~刑230.234.236...都不與伴侶制衝突啊~ 11/03 23:23
liparis:沒有了伴侶制~難道三等親內性行為舉發不易之情況會改變? 11/03 23:24
liparis:而草案中伴侶無法與婚姻共存+現行法律只承認登記婚制之下 11/03 23:25
liparis:也沒有法官判 婚姻關係內無法構成近親和姦罪 之問題 11/03 23:26
teamax:http://blog.udn.com/iget/3737083 11/03 23:26
teamax:http://ppt.cc/Mdoj 11/03 23:26
liparis:(因為三等親內根本就不可能出現法律認可婚姻 ...... = =) 11/03 23:27
teamax:原來是刑事訴訟法......原PO沒說我以為都是刑法..... 11/03 23:28
teamax:說穿了,伴侶法跟近親相姦有何關係..... 11/03 23:30
liparis:我哪知道~我只知道我多懂了兩條法律:刑236跟刑訴234~ 11/03 23:34
liparis:但仍不懂這兩法律跟伴侶法草案的關係~這是定義遊戲嗎? 11/03 23:35
liparis:一是 刑訴法234 二是刑法236 來~請問三是什麼~ (別理我XD 11/03 23:37
uka123ily:因為完全沒關係,COME也說不出哪裡有關係歐 11/03 23:40
uka123ily:簡單來說我覺得這些似乎都是他個人的幻想。 11/03 23:40
刑法230條的確無法限制多元成家中可能發生的亂倫行為 拿刑法230條來為多元成家草案辯解的人 的確是存在許多幻想
roccqqck:原PO 你知道1.同性婚姻 2.伴侶制度 3.多人家屬 11/03 23:50
roccqqck:是分三案送立法院表決嗎 分三案!!!分三案!!!分三案!!! 11/03 23:50
liparis:所以問題不是出在刑法230.236跟刑訴234上XD? 11/03 23:50
march501:come,有看草案嗎?法律認可的傳統婚姻和伴侶制只能擇一 11/03 23:51
march501:不能同時擁有喔 11/03 23:51
liparis: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啊~若無多元成家法案 11/03 23:51
march501:不存在「兩人辦了傳統婚禮後又去領伴侶證」這樣... 11/03 23:51
這表明法律上雙方家屬認可這樣配偶關係 在民法上他們屬於伴侶關係 因此在情理法上,他們都具備配偶關係的正當理由 多元成家草案打破了傳統的倫常關係,這個改變太過巨大
teamax:就說版上有人選擇性00了,他會看嗎? 11/03 23:51
liparis:這三條相關法案就真能有效處理亂倫行為嗎? 11/03 23:52
目前的法律並無法完美的處裡亂倫問題 但是多元成家草案會讓亂倫問題更嚴重!
teamax:(σ゚∀゚)σ゚∀゚)σ゚∀゚)σ 都沒人幫come救援了 11/03 23:53
liparis:說穿了~刑230對於非多元成家中的亂倫行為處有比較成功嗎? 11/03 23:53
liparis:沒有的話快去找刑230.236+刑訴234的改善法 11/03 23:54
liparis:你花時間在多元成家無法幫助你處理你的擔憂^^ 11/03 23:54
march501:如果有人存心要亂倫,什麼法都沒用。不會等到多元成家後 11/03 23:55
那你們幹嘛推動多元成家的修法? 只要有心還有什麼不可以的? 真是好笑
liparis:伴侶不是配偶 伴侶不是配偶 伴侶不是配偶 伴侶不是配偶 11/03 23:55
伴侶的地位與配偶相當,這個是多元成家草案中說的
march501:才要開始亂一下。 11/03 23:55
liparis:不管雙方與其家屬如何認定~法律上她們絕對沒有配偶關係~ 11/03 23:56
march501:我最近一直覺得很煩的是,「妓女、淫亂、亂倫、人獸交」 11/03 23:57
liparis:回去找刑230.236+刑訴234的改善法啦~這跟伴侶法無關啊啊 11/03 23:57
march501:等字眼,我這一輩子都沒有教會以外的地方聽到的這麼頻繁 11/03 23:58
march501:似乎最厭惡罪的地方,最愛談論的就是罪 @@ 11/03 23:58
liparis:你拿一個沒伴侶法時就存在的問題說伴侶法不當~實在不解 11/04 00:00
march501:當然也很多敬拜上帝和愛耶稱頌神的話語...有點矛盾 11/04 00:01
march501:sorry,原po come可以刪掉我後面的推文,離題了 11/04 00:02
msk127:我只知道你還在逃避將公務預算支出誤植成健保經費這件事情 11/04 00:02
uka123ily:你知道刑法230也不能限制著作權法嘛? 11/04 00:03
liparis:我想march大指的是行使"亂倫"此一行為與否而非其法律地位 11/04 00:04
uka123ily:而且本來的條文沒有變更到底關多元成家什麼事? 11/04 00:04
liparis:自然與推動多元成家之修法是兩回事 11/04 00:04
uka123ily:你知道你跟其他人地位相當這件事? 11/04 00:05
march501:謝謝lip,我的意思就是多元成家法案跟亂倫沒半點關係,反 11/04 00:05
march501:對者實在沒必要做連結啊 11/04 00:06
非常簡單的例子告訴你,表兄妹可以透過伴侶制度而達成結婚之目的 除了可以在法律上享有和配偶相當的地位外 同時在道德情理上也因法律的修改而找到新的立足點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08)
teamax:不要逼我打你的臉,我不想洗版 11/04 00:08
不歡迎這樣的挑釁行為,如果你有合理的論證歡迎你提出來討論 但是目前為止還沒看到你提出可討論的論點
liparis:我覺得你想太多了~而且這個比較建議您跟法律人士討論 11/04 00:09
msk127:teamax直接打臉吧 這些傢伙為了宗教目的什麼手段都用了 11/04 00:10
liparis:而非任意臆測:伴侶制可以任意替近親性行為結合解套 11/04 00:10
uka123ily:嚴格來說我不覺的表兄妹互相扶持照顧會變成亂倫。 11/04 00:10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12)
uka123ily:我認為這也是彰顯了聖經的教悔耶? 11/04 00:11
uka123ily:本來伴侶就不等於婚姻,硬要拿來亂套很莫名其妙歐 11/04 00:11
liparis:come正在堅持如果有表兄妹想要做夫妻(+行夫妻之事生子女) 11/04 00:12
liparis:可以靠伴侶制解套 ..... (跪求翻譯20點) 11/04 00:13
march501:民法983,表堂…旁系禁止結婚。 11/04 00:15
現在有新的配偶制度,叫做伴侶! 在地位上與配偶相當,但是允許近親締結伴侶關係
liparis:不要說領伴侶證啦~依come舉的例子~不領伴侶證也不違法= = 11/04 00:15
我很早就說過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如果法律上為亂倫關係開了條路,這會改變社會的道德觀念 使社會大眾認為這樣是合情合理的行為 請不要利用現行法律的不完美來替多元成家草案的亂倫問題辯解 這只是說明多元成家草案比現行制度更爛,最少沒有比現成制度好!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20)
march501:六等親都不可,可以估一下 11/04 00:15
liparis:反正雙方&其直系尊親屬都同意啊~可以提告的人都同意惹 11/04 00:16
uka123ily:可以透過伴侶制度達成結婚的目的? 11/04 00:18
uka123ily:阿就不是結婚阿,怎麼達成結婚的目的? 11/04 00:18
uka123ily:至於他們要負擔其他照顧陪伴的功能,有何不可? 11/04 00:18
uka123ily:我不太懂表兄妹住在一起,互相照顧會怎樣嘛? 11/04 00:19
march501:無論婚姻制(表兄妹不可能性交)或伴侶制(三等親不得性交) 11/04 00:19
teamax:臉腫了嗎? 別擔心,台灣醫美技術獨步全球 11/04 00:20
march501:他們都不可能被允許有性行為..請問立足點在何處?@@ 11/04 00:20
uka123ily:請問伴侶制度有讓他們有性行為嘛? 11/04 00:21
uka123ily:你一直腦補他們可以有性行為然後是伴侶制度的錯這樣 11/04 00:21
uka123ily:但他們有沒有性行為關伴侶制度屁事? 11/04 00:22
liparis:你如果要討論法律~當然是從法律面上來談啊~ 11/04 00:22
是啊!你自己都承認目前法律不能處理表兄妹的性交行為 只是無法登記結婚, 現在伴侶制度不就開了條新路嗎? 他們可以登記成伴侶,這個在法律上是與配偶地位相當的 請參閱多元成家草案的說明 謝謝
teamax:(σ゚∀゚)σ゚∀゚)σ゚∀゚)σ 只剩你一人奮戰 11/04 00:22
實在很想刪你的推文,請你自重點,我不想根你浪費時間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25)
teamax:不如別談了,這樣又要說這版被同志洗版 11/04 00:23
uka123ily:什麼叫新的配偶制度? 11/04 00:23
teamax:雖然教徒造謠在先 11/04 00:23
liparis:推~uka~此二人是否發生性關係是刑法230.236與刑訴234之責 11/04 00:24
uka123ily:問題性道德不是只有一種唯一的底線阿? 11/04 00:24
roccqqck:三法是分三案送立院表決阿阿 可以分開反對 可以分開支持 11/04 00:24
liparis:與伴侶制是否無關~不論你在道德面上是否認可此行為 11/04 00:24
uka123ily:什麼時候有唯一的性道德叫一夫一妻不可亂倫制? 11/04 00:25
liparis:也不論此行為是否合理~伴侶法只管此二人伴侶關係是否合理 11/04 00:25
teamax:(σ゚∀゚)σ゚∀゚)σ゚∀゚)σ"請你自重點",還你 11/04 00:26
uka123ily:但是你的伴侶不用有性忠貞義務,就是說不重性關係 11/04 00:26
liparis:可本來就沒有也無權管到此二人是否亂倫之上去 11/04 00:26
march501:come,就算表兄妹登記伴侶,法律也不允許有性行為(刑法) 11/04 00:26
uka123ily:也就是他們根本ˇ不預設兩人關係是情侶或類似乎夫妻。 11/04 00:26
uka123ily:我也不懂到底為何在性行為這麼看重。 11/04 00:27
liparis:哪你剛剛扯道德觀念做啥? 完全不解 11/04 00:27
在道德上,目前是禁止表兄妹結婚的,因為法律的明文規定 但是伴侶制度打破了這條道德界線 伴侶制度是與配偶地位相當的新制度 允許表兄妹締結伴侶 一旦多元成家通過 很多表兄妹就可以依循此管道結婚 未來在道德上也無法規範他們 因為法律都允許了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30)
uka123ily:你去銀行辦事會先去問這存款帳戶有沒有性忠貞義務嘛? 11/04 00:27
uka123ily:就學貸款依據他的意思也要釐清性忠貞義務 11/04 00:29
uka123ily:對他來說一切的的關係都要看性關係吧。 11/04 00:30
teamax:伴侶不等於婚姻伴侶不等於婚姻伴侶不等於婚姻伴侶不等於婚 11/04 00:30
uka123ily:他們是以伴侶身分,不是結婚,何來可以以此管道結婚? 11/04 00:31
teamax:要說幾次才懂? 11/04 00:31
teamax:===================伴侶不等於婚姻==================== 11/04 00:31
uka123ily:成為對方一個重要的代理人=結婚? 11/04 00:31
請參閱多元成家草案之說明 修正要點如下: 一、 伴侶制度預設伴侶雙方當事人視彼此為社會生活中最親密與重要的他人,在身分關係及 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中,伴侶的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配偶相當,因此同一當事人就婚 姻與伴侶制度僅得擇一締結,此二制度對第三人言均具有排他性,因應新增伴侶制度, 爰修正婚姻章之第976條、第985條、第988條、第1052條,確立婚姻與伴侶對同一當事 人而言,係二者擇一的成家制度。 簡單的說 在法律地位上,配偶與伴侶相當 也就是說結伴侶和結婚雖然不全等 但是地位是相當的 所以原本無法結婚的表兄妹可以利用伴侶制度達成結婚之目的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34)
uka123ily:你簽委託書就跟對方結婚了嘛? 11/04 00:32
liparis:我覺得你把兩部分混在一起~刑法230.236.刑訴234一直都沒變 11/04 00:32
march501:結婚(民法不允許性交)或假伴侶真配偶(刑法不允許性交) 11/04 00:33
march501:他們都不能性交,不被法律允許...到底亂倫何在@@? 11/04 00:33
liparis:法律上唯一的改變是~有性行為關係的近親~從不能擁有任何 11/04 00:34
liparis:關係~變成可以擁有伴侶關係~但刑法230.236.刑訴234仍不變 11/04 00:34
liparis:而且此是否擁有民法上關係之判斷標準與其是否有性行為無關 11/04 00:35
march501:come的擔憂是在「與配偶地位相當」這幾字上,但他們無論 11/04 00:35
march501:透過新制或舊制,都不被允許亂倫性交。 11/04 00:36
剛剛liparis已經告訴你了 目前的制度無法處理表兄妹的性交關係 然後多元成家讓表兄妹可以在法律上享有和婚姻類似的伴侶關係 因此可以說在道德上,表兄妹的結婚是可行的
uka123ily:我跟你也是地位相當,我等於你嘛? 11/04 00:36
liparis:不論他們成伴侶與否~她們是否可行性行為或誰可舉發之規範 11/04 00:36
uka123ily:不要把同等地位當成全等於,這是標準邏輯謬誤。 11/04 00:36
liparis:也不因此伴侶法而改變呢...... 11/04 00:37
uka123ily:技職體系每階段學校地位相當,所以高職等於高中? 11/04 00:37
uka123ily:這明顯的邏輯謬誤可以停止嘛鞥 11/04 00:38
uka123ily:而且他們不能結婚,但用伴侶身分共伴一生,你也有意見? 11/04 00:38
liparis:mar~come還提到了刑法230屬告訴乃論一事 11/04 00:39
uka123ily:那以後近親都不要住在一起就好啦。 11/04 00:39
uka123ily:有沒有come這麼想毀家廢婚的八卦 11/04 00:39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39)
liparis:也提到了刑訴234有限定舉發/提告者身分... 11/04 00:40
uka123ily:對不起,推不出表兄妹結婚是可行的,是你的幻想。 11/04 00:40
uka123ily:即便伴侶不等於結婚,不會推出結婚是可行的。 11/04 00:40
liparis:用法律面的影響來談道德很奇怪捏~法律明明是道德底線... 11/04 00:40
teamax:"因此可以說在道德上,表兄妹的結婚是可行的"干伴侶法屁事 11/04 00:40
liparis:法律上之同意完全不會等於道德上必然的認同啊 11/04 00:41
teamax:表兄妹能不能性交到底乾伴侶法屁事??????? 11/04 00:42
teamax:海邊風景如何? 11/04 00:42
march501:我的生活中沒有表兄妹亂倫的事,恕我無法想像全台灣有多 11/04 00:42
既然你無法想像這樣的後果 所以請你反對多元成家草案 另外請問一下,你的生活中有同志結婚的例子嗎 如果沒有,請問你要如何想像這個制度所造成的後果?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43)
march501:少表兄妹急著要性交....所以come,這點我無法瞭解 11/04 00:43
teamax:法律不能處理表兄妹性交,然後你不去討論修法 11/04 00:43
uka123ily:他就是想要別人家破人亡這樣,不能彼此照顧。 11/04 00:43
march501:我個人不接受亂倫,並遵守法律 11/04 00:43
teamax:反而討論伴侶法怎樣? 11/04 00:43
uka123ily:你知道某些基督徒腦中都不務正業想些什麼了吧? 11/04 00:44
teamax:表兄妹能不能性交到底乾伴侶法屁事??????? 11/04 00:44
uka123ily:無法想像,是指不可預見,這樣幹嘛反對? 11/04 00:44
liparis:比方說~法律可沒禁止人愛聊八卦或尖嘴利舌 11/04 00:44
teamax:表兄妹能不能性交到底乾伴侶法屁事??????? 11/04 00:45
liparis:(除非違反他人隱私或有誹謗~汙辱之嫌時) 11/04 00:45
sonia8066:你確定你有看過草案嗎?你挑你喜歡的地方看而已吧? 11/04 00:45
uka123ily:原來想像是個合理抗拒的理由? 11/04 00:45
march501:可是come,我接受同志婚姻,我生活中有同志朋友,我不能 11/04 00:46
我問的是同志結婚,不是同志! 現在同志很多,教會中就有很多 他們活的好好的,伴侶盟一定要雞婆修改法律呢? 連很多同志也不贊成這樣的草案!
uka123ily:我也想像基督教會叛國,那要禁止基督教? 11/04 00:46
liparis:那~難道.道德上會同意此二行為? 11/04 00:46
march501:為了我所不知道也不確定到底有沒有的表兄妹急著性交就去 11/04 00:46
march501:阻礙同志的幸福。 11/04 00:46
uka123ily:你不覺的用想像論理很薄弱嘛? 11/04 00:46
liparis:道德歸道德~法律歸法律啊~武俠小說裡為父報仇殺人很合道德 11/04 00:48
liparis:可現在完全不合法啊~~~~~ 11/04 00:48
現在是道德和法律都禁止表兄妹的婚姻關係 但是多元草案最少在法律上開了條路出來! 法律上通了,道德標準的根基就不穩固了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0:50)
uka123ily:教會很多默默簽了不給人知道的。 11/04 00:49
liparis:喔~那come~你知道同志婚姻跟伴侶法跟多人家屬分開推了嗎? 11/04 00:49
uka123ily:他們活的好好的? 11/04 00:50
liparis:你可以跟你那些反伴侶法的同志朋友一起加油~~~ 11/04 00:50
uka123ily:法律怎麼通了? 11/04 00:50
uka123ily:法律又沒有讓他們結婚,只是可以變成伴侶。 11/04 00:50
uka123ily:你對別人的生活方式干涉太多也是違反道德的。 11/04 00:51
teamax:===================伴侶不等於婚姻==================== 11/04 00:51
uka123ily:也就是說伴侶是互相關愛的具體實踐,這樣你還有愛嘛? 11/04 00:52
teamax:談道德?怎不談談版上造謠的人? 11/04 00:52
teamax:#1IS0Bnke 這篇用道德來看有沒有造謠?你談道德(笑 11/04 00:54
liparis:那我只能說 "伴侶的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配偶相當" 11/04 00:54
liparis:顯見兩者仍有差異~依現有的情況辦過傳統婚禮而未登記結婚 11/04 00:54
uka123ily:地位相當,不等於一樣,不要類推誤用。 11/04 00:55
liparis:也很少自認是結婚~是以締結伴侶關係者~又何來完全的婚姻 11/04 00:55
都辦過傳統婚禮了怎麼不算結婚? 只是沒有法律上的姻親地位而已,所以目前娶小老婆的人都利用這樣的漏洞 現在多元成家草案就是要在法律地位上,幫忙解套 所以亂倫關係以後會不能叫做亂倫了! 因為會變成常態!
liparis:地位呢?? 11/04 00:56
roccqqck:所以come大你支持同志婚姻嗎? 如果不跟其他法案綁了話? 11/04 00:58
roccqqck:你口口聲聲說教會很多同志朋友 應該支持同志婚姻吧? 11/04 00:58
可是我認識的同志弟兄反對同志婚姻ㄟ 請問你我該支持嗎?
roccqqck:他們反對的理由是? 11/04 01:02
很多,版上也討論很多
roccqqck:問題是同志婚姻 跟另外兩個法案根本就是分開表決的 11/04 01:04
roccqqck:所以可以分開支持 分開反對 他們這樣還反對同志婚姻? 11/04 01:04
看來你不大了解同志反對同志婚姻的緣由 之前有人提到同志反對同志婚姻的討論 請移駕,謝謝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1:06)
liparis:小老婆這點更扯啦~婚姻跟伴侶都是一對一關係啊...... 11/04 01:05
liparis:法律上本來就沒有亂倫一詞 zzzzzz 他只說三等親內不得性交 11/04 01:07
roccqqck:哪篇?給個文章條碼 感謝 11/04 01:07
liparis:不管法律怎麼定~你想叫他亂倫就叫~不想就不要~少牽拖法律 11/04 01:07
uka123ily:那我也可以辦總統就職典禮,請叫我總統 11/04 01:14
uka123ily:之前哪篇,沒看到阿。 11/04 01:15
uka123ily:而且伴侶制度,都只能一對一,跟小老婆什麼關係? 11/04 01:15
liparis:我覺得OK啊XDDD 反正叫了之後你也不會真的變成總統 11/04 01:16
teamax:有儀式就是政府認證的婚姻? 11/04 01:17
liparis:反正法律又不規範道德的事~也沒有定義"何謂亂倫" 11/04 01:17
teamax:走囉,我要去弄儀式當台灣國國王,並同時通過同志婚姻法 11/04 01:18
uka123ily:以前儀式婚會有重婚的問題,現在登記制應該很難了 11/04 01:18
uka123ily:有登記就有,沒登記就沒有,管你辦幾桌辦幾次。 11/04 01:18
teamax:有人是連目前結婚是登記制都不知道嗎? 11/04 01:19
teamax:洞疵咚ㄘ咚ㄘ咚ㄘ跳針跳針跳針(COME) 11/04 01:19
liparis:辦傳統婚禮+登記伴侶=法律認定之伴侶&相關人認定之配偶 11/04 01:22
liparis:但是永遠永遠永遠永遠永遠永遠沒有法律上婚姻之價值與地位 11/04 01:23
liparis:要是你心情好~我們也可以幫你辦個總統就職大典並喊你總統 11/04 01:24
liparis:但你永遠永遠永遠永遠永遠永遠沒有因此具備總統的權利義務 11/04 01:25
liparis:了~了~沒~? 11/04 01:25
你是邏輯錯亂了嗎?竟然舉了這樣好笑的例子 婚姻是兩家人的事情,辦個婚禮邀請兩家人相關的人見證是可行的 總統呢? 但是自己辦個結婚典禮+登記伴侶 就可以享有與婚姻同等(除了性忠貞以外)之法律地位與保障了
analysis0813:懂了就不是come阿(誤) 11/04 01:27
teamax: 懂了就不是come阿(真) 11/04 01:34
teamax:你知道你再說甚麼嗎? 11/04 01:35
liparis:先說~如果性忠貞一項有納入伴侶契約中~一樣有性忠貞義務喔 11/04 01:37
liparis:依此法來做~有點會跟結婚不同:雙方家屬沒有締結姻親關係~~ 11/04 01:38
liparis:用人對我的舉例使用某兩個字~不知有無違反板規?(純發問 11/04 01:40
uka123ily:其實伴侶的保障還是不如婚姻,沒你想的這麼簡單喔。 11/04 01:40
uka123ily:會真的以為伴侶等於婚姻真的是有點錯亂。 11/04 01:41
uka123ily:兩個東西真的差蠻多的,還是不要混為一談比較好 11/04 01:41
liparis:漏了一點~在解銷方式上...婚姻跟伴侶間的法律規範也不同呢 11/04 01:42
伴侶和婚姻有點不同 但是伴侶盟說這兩者在法律地位上是大致相當的 只是你用總統來舉例實在是太好笑了
liparis:所以還是不一樣啊 = =" 11/04 01:50
本來就不同啊!他們是伴侶盟新創的東西 但是就如同伴侶盟所說的,他們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當的 這就表示要保護的權利義務是相當的 所以伴侶會被很多人認為和婚姻是同等地位的 亂倫關係就被合法化了
liparis:伴侶會"被"很多人認為和婚姻是同等地位...所以是那些人的 11/04 01:55
to liparis,我想這個論點已經討論的很充分了 如果你堅持用總統這樣可笑的例子 或繼續幻想or自說自話,不奉陪了! 也希望你不要在我的文章推文了,謝謝
teamax:因為多人認為同等地位而合法話亂倫?Y 11/04 01:55
teamax:又在逗我了 11/04 01:55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1:56)
liparis:誤解不是嗎? 怪伴侶法囉? AND 刑法230條沒廢 11/04 01:55
teamax:八卦版認為基督教是邪教,就是邪教? 11/04 01:56
liparis:舉發再多的不易~此法依然存在 11/04 01:56
liparis:並不因為兩人間的伴侶關係~影響刑法230條之法律地位 11/04 01:56
請不要推翻你自己的結論 你自己都同意刑法230條無法用於此情形 如果你堅持要搞笑,請你另開文章,不要在我這裡推文了
teamax:騎車撞上路邊的店現感怪電線桿站在那裡,你還好嗎? 11/04 01:57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5.206.242 (11/04 01:58)
teamax:敢發廢文又不要別人在你文章推文,丟不丟臉 11/04 01:57
liparis:"被認為"是法律的責任? 那以後我自己來解釋法律就好 zzzzz 11/04 01:58
teamax:有人天生會選擇性殘障,別人說的就是聽不下去 11/04 01:58
liparis:(性交上的)亂倫合法與否~只看刑法230條啊 11/04 01:59
teamax:要怎樣讓他們明白伴侶不等於婚姻? 11/04 01:59
teamax:回我阿,不敢回喔 11/04 01:59
liparis:刑法230條無法使用於此情況.與刑206&刑訴234之限制相關 11/04 02:00
teamax:沒性關係,230當然無法影響,有問題嗎? 11/04 02:00
liparis:與伴侶法無關啊~伴侶法是民法~哪裡可管刑法? 11/04 02:00
你知道就好,刑法230和這裡討論的東西關係不大 多元成家草案把亂倫的婚姻關係解套,讓他們變成合法伴侶 這個合法伴侶是伴侶盟建立的新制度 在法律地位上與婚姻相當,但是不像婚姻制度排除近親結婚的亂倫關係 因此完美的幫亂倫關係解套 卻不考慮可能造成社會上的缺陷嬰兒人數增加 此舉從根本把固有的倫常關係破壞
liparis:民法上的伴侶法修正草案...不管性交問題啊~何來亂倫之說? 11/04 02:01
liparis:三等親內到底可不可以性交本來不是伴侶制度在管的~ = = 11/04 02:04
有些很白痴的人會為了解釋A不會造成C,然後告訴你A和B無關 因此導出結論A和C無關 你不會犯這樣的錯誤對吧!
liparis:那你要先定義何謂亂倫關係? 你要提缺陷嬰兒就必定提到性交 11/04 02:05
liparis:提到性交~那就看到上句:伴侶法不是用來管三等親內的性交的 11/04 02:06
teamax:"""多元成家草案把亂倫的婚姻關係解套"""????????????????? 11/04 02:07
liparis:請你詳述內容 ~ 不然我看不懂你要表達甚麼 ~ 11/04 02:07
teamax:"""多元成家草案把亂倫的婚姻關係解套"""????????????????? 11/04 02:07
teamax:你確定你有運作大腦去理解法律嗎? 11/04 02:08
teamax:你確定你有運作大腦去理解法律嗎? 11/04 02:08
teamax:兩者互不衝突,3等親內性行為本來就非法不是嗎? 11/04 02:09
teamax:修啥文,有差嗎,你為別人看不出來? 11/04 02:10
teamax:"""多元成家草案把亂倫的婚姻關係解套"""????????????????? 11/04 02:11
teamax:有人認為,伴侶會被很多人認為和婚姻是同等地位 11/04 02:12
liparis:伴侶法的確會同意到近親間(類似於婚姻)的結合~乃因其不管 11/04 02:13
teamax:那是他家的事,事實上法律上就是不同 11/04 02:13
liparis:兩人間性交生育之問題~WHY? 因為這問題是刑法230在管的 11/04 02:13
liparis:然後你覺得刑法230因為刑236+刑訴234的限制而有問題 11/04 02:14
liparis:所以來找伴侶法的麻煩? 11/04 02:14
liparis:那我來假設一下~若此辦了傳統婚禮且登記為伴侶的表兄妹 11/04 02:15
liparis:1. 沒有性交或無生育意願 ~ 算亂倫嗎 ? 11/04 02:15
liparis:或者 2. 刑法236修法使刑法230成為非告訴乃論 11/04 02:16
liparis:1&2都造成此表兄妹不會或無法合法性交生育子女之事實 11/04 02:17
liparis:你說的缺陷嬰兒問題~難道不是得靠伴侶法以外的方式來解決? 11/04 02:18
liparis:說穿了~讓他們不能生~就沒有你說的問題啦 11/04 02:18
就如同你說的,多元成家草案會有近親亂倫的可能 為什麼你還認為要不昔任何代價都要讓多元成家草案通過? 為了通過一個草案去修現有的法律,最後只會讓國家體制崩解 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態度實在讓人不能苟同 為了自身的利益忽視多數人的利益,實在難以讓人支持 ※ 編輯: come 來自: 112.104.145.189 (11/04 21:38)
garlic1234:現在的婚姻制度一樣有近親亂倫的可能,你怎沒反對? 11/04 21:39
teamax:假如,我說假如 11/04 21:45
teamax:假如宗教有礙於社會發展,要不要廢掉、禁掉 11/04 21:46
teamax:樣樣come說的都能反觀現有制度,come全都避而不談 11/04 21:47
teamax:建議你勇敢面對,真心不騙 11/04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