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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70 810/18 stevenjobs □ [檢舉] 檢舉mediashow008長期濫用學術討論版傳教 ┌─────────────────────────────────────┐ │ 文章代碼(AID): #1KGdqW_j (Christianity) [ptt.cc] [檢舉] 檢舉mediashow008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3643552.A.FE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03 Ptt幣 │ └─────────────────────────────────────┘ 關於檢舉文內檢舉事項,mediashow008使用本板進行活動邀約與傳教一事。 內容分述如下: 一、禁止事項應明確規範,本板板規未規範傳教或活動邀約為禁止事項, 故無法以板規第三章第一條處置。若欲擴充第三章第一條解釋, 禁止傳教文及活動邀約的話,許多文章也應該一同被限制禁止, 例如:代禱文、詢問教會文、(反)傳教文、心情文、新聞時事文等。 又倘若限制本板的討論文章為較嚴謹的學術討論,則應當增加轉錄心得內容? 以板主立場,這樣的規範方式不能由板主一人認定,需要板友充分討論。 二、關於究竟應包含異教或異端之討論,基於公開看板,有義務接納不同身分使用者。 而離題作為禁止事項,牽涉到基督信仰理解與定義,但不同身分的使用者想法各異, 因此定義具有政治性,而實踐於討論內容亦是如此。 是故要怎麼畫那條線,板友應該經由言論與討論自行決定的,板主不應強行禁止。 因此目前仍然不會基於「定義」禁止摩門教或其他異端的討論。 但也不是完全不能禁止,若禁止摩門教的討論,仍需要通過一些原則的檢驗。 1. 發表異端討論是否有限制其他討論的可能? 沒有就不會禁止。 不喜歡異端言論,可以選擇反駁或是無視。 一天10篇可能不是一個限制他人討論的作為,效果極有限。 一天30篇可能就有限制其他討論的效果,因為會洗到兩三頁。 我們不能因為討論價值極低就直接禁止言論或討論。 2. 發表異端討論是否有違法的可能性? 沒有就不會禁止。 例如:企圖使他人犯罪。基於防止犯罪的理由,那禁止或許是可以的。 但這並非是說基督信仰中的罪或違反教義,而是基於具體權利的傷害。 因此使他人違反教義不會是被禁止討論的合理理由, 不是每個討論者都要堅持同一個價值觀與信仰。 3. 或者前面也有公告,可以討論,但是每次討論都不了了之。 ┌─────────────────────────────────────┐ │ 文章代碼(AID): #1KEGiYEk (Christianity) [ptt.cc] [公告] 關於摩門與反摩門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3024546.A.3A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9 Ptt幣 │ └─────────────────────────────────────┘ 三、不過對於文章濫發或無法形成討論這個現象,或許還是可以做出初步的處置措施。 「所有活動訊息經板主同意後才能刊登,否則視為違反板規第三章第一條。」 四、最後,即便認為對方的言論沒道理或不合胃口,覺得態度不能接受, 這樣也不代表可以濫用自己言論。基本上 mediahsow008 不受處罰, 並非其言論與行徑是值得嘉許的,僅是還未達到需要被禁止的程度。 最後,不太想直接針對板友,但 mediahsow008 板友也請想想, 「究竟好的及有誠意的討論交流到底是什麼樣子?」 優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6.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3722874.A.131.html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19/2014 20:48:38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19/2014 20:52:40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10/19/2014 20:55:10
taonlys: 推 10/19 22:45
csss22221041: 開文目的只是要大家「討論」規範,多半會不了了之 10/20 03:56
csss22221041: 之前版主發的文,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回應 10/20 04:01
csss22221041: 意見一定有可以參考 並非無法作為的理由 恕我直言 10/20 04:04
csss22221041: 如果會不了了之 版主你是不是要檢討 10/20 04:05
基本上我覺得這是政治問題。 我對應檢舉或是要求提出解決提案,反應不熱烈,那自然不該成案。 要檢討的話也是提案不佳,而不是未作成決定, 若是如此我可能該檢討個人有限的智慧這件事。
csss22221041: 因為討論意見的是版友 但規範與否終究還是版主決定 10/20 04:09
csss22221041: 雖然不能單看版主,大家意見也是參考 決定權在版主 10/20 04:12
csss22221041: 但我就說二、前面兩點好了 說違法跟限制其他討論 10/20 04:14
csss22221041: 版主在之前跟大家討論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說過! 10/20 04:15
csss22221041: 有人檢舉時才搬出來當理由 然後說前面討論不了了之? 10/20 04:16
csss22221041: 很難讓人接受 畢竟我當時也留了這麼多建議... 10/20 04:17
csss22221041: 「究竟好的及有誠意的討論交流到底是什麼樣子?」 10/20 04:19
csss22221041: 我認為這段話 版主也許你應該問問自己 10/20 04:20
csss22221041: 如果你有答案 也許當初的討論就不會不了了之 10/20 04:23
csss22221041: 也或許問題的答案根本就不在討論, 10/20 04:24
csss22221041: 討論只是過程 建立在誠意跟好的基礎上 而答案... 10/20 04:25
csss22221041: 而答案 與其討論 不如問問自己吧? 10/20 04:29
關於你說分享連結這件事,個人是覺得無妨,只要他記得轉錄要有心得。 分享可以是討論的開始,只是可能不見得有人會想回覆,而沒有人回覆文章, 可能沒有處罰的必要。 其實很多理由我都說過了,例如: ● 120 2 3/11 uka123ily R: 呼籲摩門教徒自己申請摩門板 開大門走大路 ┌─────────────────────────────────────┐ │ 文章代碼(AID): #1J7ouQ_p (Christianity) [ptt.cc] Re: 呼籲摩門教徒自己申?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94552346.A.FF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J9muuC4 (Christianity) [ptt.cc] [公告] 關於摩門教信仰之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95068472.A.3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8 Ptt幣 │ └─────────────────────────────────────┘ 而我的立場很一致就是,只要是有關的就可以討論,不應該禁止。 但是如果要限縮在聖經的討論,排除其他經典的部分,我倒是沒意見。 我認為如果要討論應該就板規討論,我認為針對個案做過度的審查不是很恰當。 而我再重新整理一下對於板規的態度。 1. 發文數過多的問題在哪裡? 是否有影響他人討論? 這個要很明確,不然會變成很主觀的喜好問題。 2. 傳教文或活動邀約文若禁止,則很多文章類型也應同時禁止。 詢問板主可能是比較折衷的方式。 3. 異端是否離題的問題就請看上面。 ※ 編輯: uka123ily (120.102.249.187), 10/20/2014 08: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