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onlys: 推 10/19 22:45
→ csss22221041: 開文目的只是要大家「討論」規範,多半會不了了之 10/20 03:56
→ csss22221041: 之前版主發的文,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回應 10/20 04:01
→ csss22221041: 意見一定有可以參考 並非無法作為的理由 恕我直言 10/20 04:04
→ csss22221041: 如果會不了了之 版主你是不是要檢討 10/20 04:05
基本上我覺得這是政治問題。
我對應檢舉或是要求提出解決提案,反應不熱烈,那自然不該成案。
要檢討的話也是提案不佳,而不是未作成決定,
若是如此我可能該檢討個人有限的智慧這件事。
→ csss22221041: 因為討論意見的是版友 但規範與否終究還是版主決定 10/20 04:09
→ csss22221041: 雖然不能單看版主,大家意見也是參考 決定權在版主 10/20 04:12
→ csss22221041: 但我就說二、前面兩點好了 說違法跟限制其他討論 10/20 04:14
推 csss22221041: 版主在之前跟大家討論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說過! 10/20 04:15
→ csss22221041: 有人檢舉時才搬出來當理由 然後說前面討論不了了之? 10/20 04:16
→ csss22221041: 很難讓人接受 畢竟我當時也留了這麼多建議... 10/20 04:17
→ csss22221041: 「究竟好的及有誠意的討論交流到底是什麼樣子?」 10/20 04:19
→ csss22221041: 我認為這段話 版主也許你應該問問自己 10/20 04:20
→ csss22221041: 如果你有答案 也許當初的討論就不會不了了之 10/20 04:23
→ csss22221041: 也或許問題的答案根本就不在討論, 10/20 04:24
→ csss22221041: 討論只是過程 建立在誠意跟好的基礎上 而答案... 10/20 04:25
→ csss22221041: 而答案 與其討論 不如問問自己吧? 10/20 04:29
關於你說分享連結這件事,個人是覺得無妨,只要他記得轉錄要有心得。
分享可以是討論的開始,只是可能不見得有人會想回覆,而沒有人回覆文章,
可能沒有處罰的必要。
其實很多理由我都說過了,例如:
● 120 2 3/11 uka123ily R: 呼籲摩門教徒自己申請摩門板 開大門走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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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7ouQ_p (Christianity) [ptt.cc] Re: 呼籲摩門教徒自己申?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94552346.A.FF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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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J9muuC4 (Christianity) [ptt.cc] [公告] 關於摩門教信仰之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95068472.A.3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8 Ptt幣 │
└─────────────────────────────────────┘
而我的立場很一致就是,只要是有關的就可以討論,不應該禁止。
但是如果要限縮在聖經的討論,排除其他經典的部分,我倒是沒意見。
我認為如果要討論應該就板規討論,我認為針對個案做過度的審查不是很恰當。
而我再重新整理一下對於板規的態度。
1. 發文數過多的問題在哪裡? 是否有影響他人討論?
這個要很明確,不然會變成很主觀的喜好問題。
2. 傳教文或活動邀約文若禁止,則很多文章類型也應同時禁止。
詢問板主可能是比較折衷的方式。
3. 異端是否離題的問題就請看上面。
※ 編輯: uka123ily (120.102.249.187), 10/20/2014 08: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