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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sopare大 回覆, 夜深了,簡短回應一下,望請包涵。 ※ 引述《sopare (手帕)》之銘言: : 標題: Re: 回應sopare大以不可知論立場的疑問 : 時間: Tue Jan 6 22:14:39 2015 : : 不可知論實際上可以細分成很多類別,我不能說我代表所有不可知論者, : : 我只能說,我的思想可分類成某種不可知論。 : : 因此,以下論述都只代表我自己,不代表所有不可知論者。 : : : 基本上,我認可 : : 『有些事物(現象界)是屬於人可認識的,而有些黑暗事物(物自體)是人無法認識的。』 : : 但我對這句話的解釋是, : : 『人所能認知到的只有現象, : : 雖然可以由現象去推測出某個物自體的存在或是他的某些性質, : : 但人無法保證那物自體的確存在。』 : : -- 也就是說:從一些『現象』觀察、推測出--- 知道『某個物自體存在』; 認識『某個物自體的性質』, 但是到最後,卻又『無法保證那物自體的確存在』?? sopare大您應該說:『物自體是存在的,只是我不知道那個是啥罷了。』 這點也在你的(A)解釋中你反駁了自己: 不可知論並不是「人無法對物自體做任何判斷」, 也不是「人無法認識物自體的任何性質」, 而是「人無法保證某現象一定出於某物自體」。 更明確的講,你肯定了物自體且存在且可認識的, 只不過你不想肯定(使用不知道)上帝是『存在且可認識的"物自體"』罷了, 當然,我這裡用 "物自體" 借代上帝,但上帝不是康德理解之下的物自體。 這裡撇開你用『不可知論』放逐邊疆的上帝, 你也勢必無法在康德所定義:『物自體不可知』的基礎下, 繼續維持你的『不可知論』了, 因為您承認『知道物自體存在』且『認識物自體的性質』了, 只不過你不知道『物自體』到底是什麼罷了, 也就是說:2016年勢必會選出中華民國第十四任總統,只不過是誰不知道罷了。 這麼一來,您這樣對於『物自體』的信念, 這個『信念』將有權力逼迫你去尋找『被用物自體形容的"那個"』到底是什麼了。 您若再繼續使用『不可知論』這個牢籠抵抗、封閉自己,那麼就是非理性且不可理喻了。 -- 當然,您可能又會說: 『我只是從現象推測出---  某個物自體 "可能" 存在;  某個物自體的性質我 "可能" 認識。』 這麼一來只是用另一個矛盾來遮蓋之前的矛盾而已, 從『現象』到『物自體』的 “理性上的推測” 又怎麼解釋? 會持『現象/物自體二分法』之人, 就假定自己的理性只能認識現象不是嗎?(否則就沒有這樣的二分法了!) 為何又能說自己的理性可從『現象』推測到『物自體』, 且『物自體』"可能" 存在且被認識, 連 這 個 可 能 性 都 沒 有 !! 依照這種『現象/物自體二分法』的康德哲學, 可從『現象』推測到『物自體』是大大的自我矛盾, 應該再怎麼推測就只能從『現象』到『另一個現象』吧? 認識來認識去就只能認識現象,不是嗎?? 看來只是為了解決之前『現象/物自體二分法』本身的自我矛盾, (主張物自體不能認識,這不就認識物自體的性質了嗎?), 改換一種說法:主張理性可以從『現象』推測到『物自體』, 這樣不就等於自己拿掉『理性上只能認識現象』這個“緊箍咒”了嗎? 既然如此,就無法在主張『物自體不可知』了, 就沒有『但人無法保證那物自體的確存在』這個或然率/不確定性的問題了! 到最後還是一樣的問題: 既然已經丟掉康德『有限概念(只能認識現象)』這個“緊箍咒”了, 這樣如何再持守『不可知論』的立場呢? 除非另尋一個『知識論』的基礎, 否則,只能承認,我知道『物自體是存在且可認識的』, 只不過我 "還不知道或還沒認識" 被用作物自體形容的『那個』是什麼罷了, 不代表『那個』不存在且不可被認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86.1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0569844.A.276.html
BPM88: 當說出物自體是存在的時候,「存在」就已經不是合理用法。 01/07 10:59
BPM88: 還不如這樣說:聖經說神存在故神存在。 01/07 11:07
是呀,本來就是這樣。 一位『三位一體、又真又活、有位格的上帝』, 按照祂的旨意創造了這個宇宙,繼續統管這個宇宙, 也是一位無所不知,又自我啟示自身在聖經的上帝, 是最有資格、權威透過聖經向人講話的。 對非信徒而言,假如相信這些都是真的,那麼, 我想非信徒也會相信聖經的自我宣告是『合理』的。 只不過非信徒都用這把『康德之刀』將宇宙一分為二(現象界與物自體), 所以才產生宇宙中不需要超自然介入的這一『偏見』, 反之,對於非信徒,當然基督徒也是種『偏見』, 只不過非信徒一直沒交代清楚,為何能用理性、邏輯決定什麼存在/不存在? 『邏輯』與『實存』的交接點到底在哪?
BPM88: 交接點可以用「充足根據(理由)律」去判斷。 01/07 12:05
BPM88: 但邏輯和實存沒啥關係,只是一種各式檢查。 01/07 12:31
BPM88: 格*式 01/07 12:31
bleem1127: 疑問在基督徒一邊標榜神的各種屬性,但又會說神行事奧 01/07 12:39
bleem1127: 秘凡人無法理解。一方面說神不干涉自由意志,一方面又 01/07 12:40
bleem1127: 可說神在某處幫了我。總歸就是回到了信心存在與否,而 01/07 12:40
bleem1127: 如何分辯魔鬼與上帝,可能也是要靠它。 01/07 12:40
基督徒憑著聖經『知為知,不知為不知』是知也,這應該沒什麼好疑問的吧? 至於您提的『自由意志』疑問,您已先將『人的自由與神的主權』對立起來了, 聖經中從來沒有這樣的對立, 您這裡的觀念大概是哲學上的:『自由意志與決定論』, 您這裡討論的是非有神論的哲學問題, 所以要回答您這個問題的並不是聖經, 而是討論這個『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主題的大哲學家們。
BPM88: 無法相信的理由就是聖經也有很多矛盾和邏輯錯誤,格式檢查 01/07 12:49
BPM88: 過不了關。 01/07 12:49
一個人吃一盤料理,覺得這盤料理沒什麼味道, (1) 可能是這盤料理忘了調味 (2) 也可能是這個人本身的味覺是失常、有問題的
speed2: 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 自然會有人覺得"矛盾""不合理" 01/07 13:04
speed2: 那是人被自己限制住了 無法參透神的事 不意外 01/07 13:05
speed2: 人的邏輯是無法套到神身上的 因為神是靈 是生命 是真理 01/07 13:06
BPM88: 基督徒:只有我們的味覺是正常的。 01/07 13:09
雖然,應該沒有一個基督徒敢如此說, 因為每個在世基督徒都在『成聖階段』, 不過,BPM大你這句話某種定義上是對的,某種定義上也是錯的。 然而這句話對『覺得聖經矛盾、邏輯錯誤』之人也是一樣的, 他們認為:只有我們的味覺是正常的,所以聖經肯定是一盤忘了調味的料理。 各自都有各自的一套『偏見、有色眼鏡』
bleem1127: 3.這道菜本來就這味 01/07 13:13
bleem1127: 我提到自由意志不是說我想討論自由意志,而且這些說法 01/07 13:48
bleem1127: 也不是我的說法。sopare 也不是來問你對不可知論的看法 01/07 13:48
bleem1127: ,而是問你如何分辯上帝和惡魔。 01/07 13:48
因為人往往很容易『直接問一個問題』或『直接回答一個問題』, 而不是先去考慮『這個問題究竟是什麼』 關於『如何分辯上帝和惡魔』 是在問要給一個『方法論』,然後再給一個『分辨的準則』, 而這『分辨的準則』又牽扯到對上帝的定義與對魔鬼的定義, 而這定義到底又根據什麼而定義的? 而我跟sopare大討論不可知論不是沒有意義的, 起碼我知道他認為『上帝的存在,是需要從"某個現象"知道的』, 只不過該現象可能是錯覺(不一定由上帝產生的)。 若說分辨上帝跟魔鬼是根據『聖經』, 那這本聖經在『不可知論者』的理解之下到底是什麼,就很重要了, 這時我就知道這本聖經在『不可知論者』理解之下, 可能只是現象界的事物且錯得離譜,根本不是什麼物自體上帝啟示的話, 此時我也知道這裡『不可知論者』是矛盾的, 竟然能夠從一本他認為是現象界的聖經,聯想到物自體上帝?!
bleem1127: 他本身是不可知論者,但他問這個問題的出發點,已經是先 01/07 14:24
bleem1127: 從這兩者是存在的,而如果把這論點跟他是不可知論混在一 01/07 14:24
bleem1127: 起,當然會有問題. 不然一開始就問,怎麼知道上帝存在 01/07 14:25
bleem1127: 問題又會回到聖經本身 01/07 14:25
bleem1127: 聖經本身記載了魔鬼和上帝存在,有教如何分辨嗎? 01/07 14:27
沒有嗎? 請自行 Google 一些『本著聖經』批判靈恩派或分辨魔鬼與聖靈聲音的相關文章。 ※ 編輯: sCHb68 (36.238.95.136), 01/07/2015 14: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