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ke (angke)》之銘言:
: 這篇問的問題沒有新教徒要正面回答嗎?
: 請問如果今天有一個猶太人信了基督教,
: 他是應該相信保羅的理論說因為耶穌的到來所以可以不用守所有的希伯來聖經律法了,
: 還是依然要相信希伯來聖經耶和華所言而遵守律法呢?
: 若今天一個猶太人信了基督教,
: 他到底需不需要遵守 安息日 不可吃豬肉 小孩出生第八天受割禮等律法呢?
: 基督宗教自從四世紀獲得羅馬皇帝支持統治了歐洲後,
: 一直仇視猶太人不信基督教,成了後來基督徒迫害猶太人的心理根源。
: 可是卻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遵守摩西律法的拿捏
就如同你出國 假如去美國 請問你要不要遵守當地美國法律 當然要
但請問 你遵守美國法律 你能不能跟別人說 因為我守美國法律 沒被抓去關過
就等於你一定是好人(義人)? 這兩者是等號嗎 不!!
不管是摩西律法 或各國法律 都是一樣的 法律只能規範 要求你不要去做壞事(犯罪)
其他就不管了
沒要求你必須日行一善 (行那真正值得人稱贊的 行公義 好憐憫 道德上的義行)
那才是法律上更重的事 如愛憐舍
但這不是光靠"守"法律就能得的 而是要去"行"出來
羅馬書 2: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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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靠"守"法律是無法使人稱義的
理論上難度太高(要靠守律法的話 就必須守全部)
雅各書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
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技術上也做不到(因為人是屬血氣的 有情緒 肉體慾望 現實環境無法克服 窮病一身)
羅馬書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光靠守法律 難度太高 技術上又做不到
如果有另一方式途徑(恩典)就能得到法律上的義
那恩典己經來到 為什麼 我們還走回頭路 非得要求法律也必須守全呢
羅馬書 9:30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
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馬書 9: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羅馬書 9:32 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
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e羅馬書 9:33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而摩西律法還要不要守呢 這問題就回到一開頭的 必須理解 法律是我們生活中
不可或缺的 沒有人會想住在一個沒政府 沒法律的國家 法律當然必須遵守
但不是死守
因為我們知道守法律也不能叫我們成就什麼 (法律只要求我們別去做壞事)
遵守法律也就是頂多不讓我們受刑受罰 如此而己 並不能成就我們什麼
(法律的那些法條做了也無損 守了也無益) 頂多不被罰
所以他們要保羅做做樣子 不讓他們再吵下去 保羅也依了
使徒行傳 21:23 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
使徒行傳 21:24 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
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
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
(當然保羅 仍然是主張摩西律法不需要再死守) 因為己經有更棒的替代方案
而愛人如己 才是真正那律法所要行的義
你們了解這層道理 就能理解為何保羅說 守不守安息日 吃不吃 都感謝神
羅馬書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
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羅馬書 14:22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
就有福了。
羅馬書 14: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你的心不正 出發點動機不善良的話 不管你是表面上的幫助人 那都是惡)
另外 經上還有提到 使人全備 自由的律法 這意思仍是指 就如同現實中
法律的保障而使我們言行 日常生活 生命財產而有保障 所以叫人得自由的意思
千萬別讀到就以為 使人全備 自由的法律 這些話是在鼓勵要守律法
完全沒有這樣的意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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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活的 能反應出讀他的人的心思 他想的是什麼 讀出的就是什麼
不要讓你自己的心思意念帶領你 而要放開你的心與靈 讓聖靈(真理)來帶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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