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bbit37979 (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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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可以拿保羅的話去反對耶和華的話嗎?
時間Sun Mar 1 22:52:19 2015
本文為引用聖經及多篇參考資料,[]內的文句是本人的附註
第一次 耶路撒冷會議 (使徒行傳15)
前言
耶路撒冷會議是教會史上第一次的會議,記載在聖經上,雖然是使徒和長老召開的會議,
但其中有聖靈的帶領。當時福音開始傳到地極,也就是福音已經穿越過猶太人和猶太相關
的文化,進到全然陌生的領域。但神卻顯明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會議中把
「因信稱義」的真理闡明出來,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神的恩典超越種族的界線,超
越文化的藩籬,應驗了神所應許,地上萬族要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猶太人和外邦人要
同飲於一位聖靈,成為一個身體。
[我們也要知道,這信心也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2章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
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
沒有指望,沒有神。.........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各(或作: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神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中,真正的聖殿是屬靈的
使徒行傳7章
其實,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
主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
這一切不都是我手所造的嗎?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
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
那義者賣了,殺了。
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不遵守。]
一. 會議前的背景
A. 安提阿教會:
安提阿是羅馬帝國第三大城,當門徒因著司提反的事遭逼迫,來到安提阿,就把福音
傳給外邦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就派巴拿巴去帶領他們,巴拿巴找了保羅一同來牧
養教會,教會中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但他們不分彼此,都被稱為基督徒。耶路撒冷教
會仍然關心他們,常派人去探望。安提阿教會因經濟上的寬裕,就熱心地預備捐項,
幫助住猶太的弟兄,並派巴拿巴和保羅把捐項帶到耶路撒冷的眾長老那裡(徒11:19-30
)。
B. 耶路撒冷教會:
耶路撒冷是猶太宗教和文化的中心,猶太人熟讀舊約聖經,謹守摩西律法中各樣的禮
儀規範。教會在耶路撒冷發展壯大,在猶太人看來,他們只是「拿撒勒教黨」(徒24:
5),就如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奮銳黨人、希律黨人,或史書上所記的愛色尼人,只
要他們遵守猶太文化道統,謹守摩西律法,猶太人仍接納他們。耶路撒冷教會有些法
利賽人成為門徒,他們的信仰不清楚,漸漸地影響耶路撒冷教會,特別是把「守摩西
律法規條」成為「得救」的條件,而不憑著信心。就連彼得曾在外邦人家吃飯一事,
都鬧得滿城風雨(徒11:1-3)。他們認為外邦人未受割禮,就為不潔淨,他們若要得救
,必先受割禮,遵守摩西律法,先歸化成猶太人,才能得救。他們特別關心外邦門徒
眾多的安提阿教會,是有其道理。
C. 保羅上耶路撒冷:
加拉太書提到保羅第二次上耶路撒冷,是在他信主14年後(加2:1),他和巴拿巴帶著安
提阿教會給猶太弟兄的捐項。與他同行的有提多,他是外邦人,是安提阿教會的門徒
,他接受了福音,卻沒有行割禮,所以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加2:4),想勉強提
多行割禮。保羅在這事上一點都不妥協,因為福音的真理是:「得救是本乎恩,也因
著信。」一些有名望的人〔使徒、長老〕,也支持保羅。耶路撒冷教會在那時候不想
和安提阿教會造成紛爭,因為他們從遠道送捐項而來的,因此他們就勉勵保羅和巴拿
巴繼續把福音傳給外邦人,也勉勵他們記念窮人(加2:9-10)。
D. 彼得上安提阿:
彼得後來上安提阿〔可能代表耶路撒冷教會謝謝安提阿教會的捐項〕,和教會中的外
邦人一同吃飯。過去彼得被聖靈帶領到外邦人哥尼流家裡吃飯,所以這事並不為難彼
得。但是後來從雅各〔耶路撒冷教會領袖〕那裡來的人來了,這些人嚴守摩西律法,
彼得為了不要造成衝突,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甚至巴拿巴也學彼得的樣子,在保羅
的眼中,他們在裝假,與福音真理不合,就當面抵擋彼得(加2:11-14)。其實,傳福音
的人有時不必太堅持自己的主張,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向外邦人,就作外邦人;
向著一方作人倒還容易,但向著不相容的兩邊,就很難討好兩邊,一定會得罪一邊的
人。保羅就著真理而不妥協,結果,不僅他被猶太人逼迫,也使許多猶太人無法接受
福音。然而,這事出於神,神允許猶太人暫時不認耶穌是彌賽亞,但在末世,他們便
會明白,並向祂呼求主名。
[最後一句我個人認為,神不啟示祂自己,沒人會認識祂,不關乎人的意願,只在於祂的旨
意,所以不是神允許,而是神定意讓許多猶太人不認識祂,馬太16:16-17,歌林多後3:13
-16,以賽45:23,羅14:11]
E. 猶太律法主義:
福音傳到各地,許多人聽信福音,成為基督的門徒。但當時沒有新約聖經,門徒所讀
的聖經都只是舊約聖經,舊約只是影子(西2:16-17),實體卻是基督,必須聖靈的啟示
才能讓人明白,若只是按著字句來理解律法,就會陷入死地(林後3:6),成為抵擋基督
福音的人。
F. 加拉太書:
保羅在加拉太地傳福音,猶太人雖千方百計攔阻,但仍有多人信主,教會被建立。於
是猶太人趁保羅回到安提阿後,就進到加拉太的教會,傳另一種福音,就是:外邦基
督徒要行割裡,守摩西律法,不然就不能得救。這教訓不僅進到在加拉太教會,也散
布到各地的外邦教會,為這緣故,保羅就寫了加拉太書信,信中責備說:「我希奇你們
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加1:6)」。加拉太書是保羅最早
寫成的書信,約在公元49年。這卷書可能是新約最早寫成的一卷書,從此神的啟示就
更加顯明,陸續有福音書、其它書信,最後啟示錄也被寫成,神的啟示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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