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ke (angke)》之銘言:
: ※ 引述《omomom (現場)》之銘言:
: : 加拉太書
: : 5.2: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
: : 5.3:受割禮的人,他欠缺行全律法的債
: : 若只看這兩句,似乎真的會以為保羅反對割禮!
: : 但是若在往下看,
: : 加拉太書
: : 5.6:原來在基督裡,受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唯獨使人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 : 若將此章看完,可知道加拉太書第五章,
: : 表達的並非保羅反對割禮,而是保羅表示仁愛更重於割禮。
: : 請參考看看,若我描述有不足或不合邏輯之處,
: : 還煩告知,我也希望我可以更了解新舊約聖經,祝平安 喜樂
: 保羅說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保羅是要以此作為理由認為不需要受割禮了,包括猶太人也不須受割禮。
: 然而保羅基督教徒要知道,在希伯來聖經中割禮是猶太人"必須遵守的誡命",因那是耶和華與猶太人立約的憑據。
: 並不是可有可無的。
: 保羅的理論將猶太人"必須遵守"的說成"可有可無",這與希伯來聖經耶和華的話是衝突的。
: 其實在希伯來聖經中也是說內心的虔誠比割禮更重要,猶太教認為割禮 獻祭等等都必須是出於虔誠去做才有意義。
: 但不代表就可以不用受割禮了,這只是"何者比較重要"的問題,並不是"何者可以捨去"的問題。
: 這兩者的差異應該分得出來吧?
: 這就像在保羅教很多教會相信洗禮是必要的儀式
羅馬書10.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可知保羅重視的是"心" "口",只要符合這兩點,洗禮也變得可有可無。
您覺得上述的論述有問題嗎? 願聞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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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momom (114.25.201.205), 03/23/2015 01: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