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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o4022 (鋼手指分身)》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針對族群攻擊: : : 「而且我覺得同志應該以被稱為甲戰士為榮啊,這代表他們如中東聖戰士 : : ^^^^^^ : : 一樣信仰堅定呢 : : 那還是說玻璃鬥士、零一騎士或菊花俠者比較好?不如就民主一點,你們 : : ^^^^^^^^ ^^^^^^^^ ^^^^^^^^ : : 自己挑一個吧」 : 板規關於人身攻擊是這樣寫的, : 與討論主題無關、無客觀事實或因果關係論述可佐證,該言論為針對特定使 : 用者或所屬族群之特質,使上述個人或族群達一般人客觀上認定為惡意或貶抑之言論 : 針對「甲戰士」的稱呼的因由,我已經做出確實的解釋了 : 因為我覺得這群每天來基信板報到鬧板的甲甲,他們跟聖戰士一樣信仰堅定 : 所以我才尊稱他們為甲戰士啊,這是有因果論述的產物 : 至於後面的稱呼,我是讓他們自己選擇,我都還沒正式開始啟用咧 : 何來人身攻擊可言,莫名其妙 第一:甲甲及相關衍生用詞在脈絡上本來就是謾罵訕笑及嘲諷用詞 「甲戰士」不會因為你認為跟聖戰士什麼一樣就免除其惡意。 你認為他們鬧板,可以說他們鬧板,但用甲戰士基本上就是對群體的人身攻擊。 第二:不管你用哪個讓人選擇都不是什麼入流的修辭,而且都充滿惡意。 我不是很想用維基,但你自己可以看維基百科怎麼說: 玻璃:http://zh.wikipedia.org/wiki/玻璃_(同性戀) 而零一騎士跟菊花俠者,都是以性角色與器官戲謔指稱整個族群。 尤其菊花俠者,以菊花對於肛門的謔稱來做為一個群體的修辭。 就好像我們不會說某一國人是菊花(肛門)人。 當你只看見一個人的器官而不看見是一個人,這就是標準的歧視。 而且是抹煞他人人性尊嚴的歧視。 : : 針對個人攻擊: : : 「我也只是看不慣你們不入流的手段跟狹窄的心胸罷了 : : ^^^^^^^^^^ : : 不然你以為我會關心你們今天誰捅誰,照三餐去看你們gay版嗎? : : 只是過去我錯在以己度人,低估你們的變態度,才會讓你們有機可趁 : : ^^^^ : : 甲板人跑來管基督信仰板?這種可悲的事情真的不能發生第二次 : : ^^^^^^ 很明顯指涉本人 : : 以前低估甲的變態度是我的錯,我現在也在努力學習,持續觀察看你們的 : : ^^^^^^^^^^ 很明顯他是攻擊本人之前擔任板主,很變態。 : : 下限到底在哪裡 : : 十字軍應不放棄警戒,學習甲戰士積極維護平等的堅定態度,但不要學到 : : ^^^^^^ again : : 你們的無恥手段」 : : ^^^^ : 你是不是同志?是 : 你有沒有當過基信板板主?有 : 那麼一個同志跑來當反同最堅定的基督信仰的版主,然後迫害基督徒, : 讓一群甲在基信板拉屎撒尿,把整個板攪得面目全非 : 我合理推論說你們心胸狹窄+變態,何錯之有? : 我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基督徒不會無聊到跑去當gay板板主 : 但你們這群人居然會跑來當基信板板主,這種行為真的噁心變態無恥到極點 : 如果今天基信板是那些遊行反同的教會的集散地也就算了 : 但你們把自身對基督教的仇恨轉移到這個板,然後照三餐來鬧 : 甚至還瘋狂到當上代理板主,弄出黑暗的一年 : 我沒飆髒話已經算好的了,不然是還想怎樣? 我想一個板主做的好不好可以各自有「公平」。 但是一個板主好不好跟他的意圖,不是你一個人用宇宙電波可以知道的。 第一:意圖需要舉證,是不是無聊或是要迫害基督徒,不是你個人主觀可以判斷。 第二:噁心變態無恥是對個人人格特質的描述, 我是不知道你要怎麼在公領域去描述一個人士噁心,請問噁心的來源是什麼? 如果噁心的來源只是你自己接受宇宙電波的結論,那就不是有論證或依據。 如果變態的來源只是因為你不能接受其處事與作為,那是就是你自我感覺良好。 無恥更是不知所云,你什麼時候論證過無恥了? 而且我們指稱人變態,是指其心理狀態異常, 請問你是具有心理評估或是精神醫學的專業背景? 即便你有相關背景,依據醫師法第十一條: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 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 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 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 行治療。 前項但書所定之通訊診察、治療,其醫療項目、醫師之指定及通訊 方式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敢問你所謂變態宣稱的依據是符合上述何款何項? 又心理師必須對個案進行心理衡鑑,會精神科醫師評估個案的心理狀態。 請問你是心理師兼精神科專科醫師嘛? 你的心理衡鑑做了什麼? : : 5. 其他: : : eno4022 多次針對本人及性傾向的群體進行攻擊,個人覺得不需要再容忍 : : 此非討論議題之必要手段,建議板務從重處置。 : 我的每一句話都有因果論述,客觀怎麼樣我不管 : 最起碼主觀上我見你們的所作所為,就是擔得起甲戰士的名號 : 就是擔得起心胸狹窄、變態、無恥、不入流的形容詞 : 我跟你的恩怨,不管是在這裡還是在組務板,文章都還留著 : 絕非無的放矢 : 我主張依據板規,人身攻擊的成立要件不存在 : 我對油咖及其族群的看法都有客觀事實佐證或有確實因果關係論述 : 絕非憑空給予其評價 : 以上 你跟我的恩怨不管哪裡都留存著證據沒錯,更顯示你不具有專業背景, 而任意主觀宣稱以及對本人的陰謀猜忌。 我不認為我有必要繼續容忍這種惡行。 -- 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10.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8163214.A.20A.html
yuan0731: uka加油! 04/05 00:16
taonlys: 心理醫師這一點現任版主應該不會採納 像是眼睛有問題也不 04/05 00:37
taonlys: 需要眼科醫師背書 04/05 00:37
「眼睛有問題」跟「變態」的惡意程度好像差蠻多的。 眼睛有問題還可以凹說是不是沒看清楚, 我不知道變態這種很明確有負面意涵的到底要怎麼凹? 白痴可以不用答辯,但變態需要答辯??????? 我覺得這也是挺神奇的。 然後說是私人恩怨管不著。原來對個人的人身攻擊不是處理私人恩怨? 今天算是增長我的見聞。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5/2015 00:42:02
taonlys: 變態顧名思義是狀態有問題...不過你這樣說也有道理 04/05 00:46
眼睛有問題即便有負面意義,也是指涉能力的問題。 但變態若要說是心理狀態有問題,則很明顯貶低人格與品格。 至少我覺得人格或品格被貶低,會比能力被貶低來得嚴重多了。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5/2015 00:50:57
taonlys: 聽起來很有道理 這樣我原本猜不會成立可能又猜錯了 04/05 00:53
不知道耶。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5/2015 01:04:39
taonlys: 題外話 所以你也覺得變態比白癡嚴重對嗎 04/05 01:12
我覺得差不多其實。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5/2015 01:23:52
BPM88: 版主所說,不就一句話:我無法立即想懂。(這就是他的脈絡) 04/05 08:20
taonlys: 所以不是貶低人格必然強過貶低能力(白吃) 04/05 09:27
taonlys: 另外回BPM大 我覺得板主可能沒看到無恥和變態 只看到玻璃 04/05 09:29
BPM88: 關於這點,我倒覺得很容易成立,因為eno之前就舉發被白癡 04/05 10:18
BPM88: 一詞人身攻擊,設身處地來想無恥應該也要反過來成立 04/05 10:19
eno4022: 油咖的無恥我是有依據的喔 04/05 10:43
eno4022: 他之前不讓我投票我還記著呢 04/05 10:44
eno4022: 如果他淡出基信板便罷,既然他 04/05 10:45
你也可以說我現在要投2014的台北市長,看大家想不想理你。 自己看組務怎麼說的。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10:47:08
eno4022: 還要在這裡晃,那我就見一次翻舊帳一次 04/05 10:46
所以你只是想翻舊帳。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10:51:23
BPM88: 連非基督徒都可以變成基督徒,舊帳能算使用無恥的依據? 04/05 11:14
eno4022: 你邏輯真奇怪 呵呵 04/05 11:51
taonlys: BPM大我覺得白癡會過只是因為版主不給mel大說話的機會 04/05 13:02
taonlys: 參考前面判例 只要被檢舉人有機會說話 很容易都可以說是 04/05 13:03
taonlys: 『並非無的放矢』(而mel大沒機會說話直接被說是無的放矢 04/05 13:03
taonlys: 我決定維持我之前的猜測這次會不成立好了 04/05 13:04
eno4022: m大當初可是推我的檢舉文推得很開心喔,t大你是眼睛又 04/05 13:12
eno4022: 啊不是,是眼鏡又忘記擦了嗎? 04/05 13:12
taonlys: 版主在沒有要求mel說明的情況下 判決mel大未敘明原因 04/05 13:34
taonlys: 他推你的文跟擁有說明機會和說明被不被承認都是不同的事 04/05 13:35
taonlys: 顯然版主不認mel大的推文是說明但也不給他說明機會 04/05 13:36
taonlys: 另外雖然你眼睛很好 但還是要記得補回覆變態的解釋 04/05 13:39
taonlys: 你只解釋了整體脈絡沒解釋特定名詞 04/05 13:40
eno4022: 油咖已經自己解釋了,心理異常啊,我也是這麼想的 04/05 13:47
eno4022: 因為正常人根本不會去做這種事啊,說他不變態我很懷疑 04/05 13:47
eno4022: 要不油咖可以去自行做心理鑑定,若有專業醫生的客觀事實 04/05 13:48
eno4022: 認證,那我以後不會再說他變態了 04/05 13:48
eno4022: 那如果這樣說,他也還在嘰嘰歪歪,那我換個說法好了 04/05 13:48
taonlys: 我覺得你可以補在你那篇 版主不一定會看到推文 04/05 13:49
eno4022: 我不說「他根本變態」,改成「我合理懷疑他心理變態」 04/05 13:49
eno4022: 這樣希望優卡會覺得好一些 04/05 13:50
eno4022: 我覺得我根本可以不用理你,因為板主沒要求我對此說明 04/05 13:50
taonlys: BMP大 綜合以上 我覺得我預測命中機率這次會比你高一些 04/05 13:52
eno4022: 話自己要說得巧妙一點,像m大那樣任憑自己真情流露 04/05 13:53
eno4022: 被桶也只是剛好而已 04/05 13:54
eno4022: 他之前就好幾次未合理論述就飆髒話了,我只是懶得檢舉 04/05 13:54
所以你也不具備診斷變態的專業知識,更說不出到底哪裡變態。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20:13:09
BPM88: 我也決定恢復本來的立場:不成立。因為版主如果能立刻想懂 04/05 21:12
BPM88: ,那就不需要答辯直接桶eno(像mel大一樣)。 04/05 21:13
BPM88: 話說回來,為何eno的變態需要答辯,mel的白癡不需要答辯? 04/05 21:15
這樣的話就請組務來鑒定一下,到底為何白痴不需要,而變態需要。 還有白痴不需要請求要水桶幾天,但是變態需要當事人請求要水桶幾天的原因吧。
eno4022: 我講的是「變態度」,真的要講,是「心理異常的程度」 04/05 21:19
eno4022: 優卡要直接解讀成我說他變態,那是他自己的問題 04/05 21:21
我覺得你好像忘記自己說什麼了,要不要看這篇的引文,你是這麼說的? 我會覺得要說人變態就說,不要一直變來變去,這樣只覺得很反覆。 一下說是變態一下又凹說是變態程度什麼的,能不能為自己負責阿== 如果這是你的立場請堅定一點。
neohippie: 沒有心理醫師敢用「變態」/「pervert」來形容客戶 04/05 21:25
neohippie: 要去聚會 我晚點再來看有沒有中文的字譯資料庫可以分析 04/05 21:32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21:58:35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22:00:01
eno4022: 呵呵,二碼字事,而且這篇我直接說你變態是有論述的 04/05 22:09
neohippie: 唉,復活節何必這樣鬧? 04/05 22:23
變來變去搞的大家好亂。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22:25:19
taonlys: 白吃不需要答辯版主的理由是針對不特定人 不是辭匯問題 04/05 23:01
taonlys: 但我自已認為該案例跟本案例同時都有針對特定人和不特定 04/05 23:03
taonlys: 人 應該都要答辯 然後即便針對不特定人 我也傾向被檢舉人 04/05 23:05
taonlys: 可以答辯 04/05 23:05
taonlys: 但我同時也傾向版主說的算 所以就算了 04/05 23:07
是說,當初人身攻擊的要件是我訂的,只要你可以證實被罵到就可以, 不管對方針對群體、不特定人或是針對你。 所以通常爭點不會在於是不是特定人或是對個人攻擊。 只要檢舉人符合那個描述就可以處理了。 只是,我不清楚現在板主是從什麼途徑去解讀這個要件部分。
BPM88: 這一點我也覺得奇怪,明明檢舉人是說「罵"我"白癡」。 04/05 23:15
BPM88: 怎地板主卻把"我"當作不特定族群來桶mel大 04/05 23:15
不知道啦吼。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23:42:44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5/2015 23:44:16
BPM88: 嗯,奇怪,就算是針對不特定人好了,為何就可以不答辯? 04/06 08:31
BPM88: 而這次的零一騎士等,不就是針對不特定人在答辯嗎? 04/06 08:32
BPM88: 所以又回到我的脈絡了,關鍵在於版主「立即想懂」與否? 04/06 08:33
neohippie: Uka的檢舉有分群體跟各人的部份。 04/06 09:03
neohippie: 一部份是嘲諷uka所屬群體,一部份是針對uka的人格攻擊 04/06 09:07
BPM88: 對,我知道,所以版主認為需不需要答辯的邏輯並不在特定或 04/06 09:37
BPM88: 不特定,在於是否立即想懂。 04/06 09:37
其實這些用詞已經是基本常識,我不太懂要答辯是要釐清什麼就是。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0.92), 04/06/2015 09:58:23
BPM88: eno大用貶抑+正面的詞組來隱藏貶意應該屬基本常識範圍吧 04/06 11:28
BPM88: 所以只能解釋成版主被正面詞組蒙蔽而無法立即想懂。 04/06 11:31
taonlys: 我覺得立即想懂這個論點的瑕疵在於版主自己不是這樣說的 04/06 17:10
taonlys: 但如果立即想懂這個論點成立的話 我會覺得答辯沒有用處 04/06 17:12
taonlys: 我的意思是說我不相信這答辯真的能讓版主懂或不懂 04/06 17:13
taonlys: 就是說進入答辯的話基本上就不可能成立了 04/06 17:14
taonlys: 結論就是我認為版主的確是依照特不特定人做判斷的 04/06 17:16
taonlys: 只是算不算特定人也是很主觀的判斷 版主覺得特定就特定 04/06 17:16
taonlys: 覺得不特定就算指名道姓還是不特定 04/06 17:17
taonlys: 但即便如此 我還是傾向版主說的算 04/06 17:18
bluebrown: 不傾向你也不能怎樣呀,頂多上訴 XD 04/06 17:19
bluebrown: 或者罷免 (但現實條件不可能 04/06 17:20
taonlys: 不傾向可以多跟版主溝通協調啊藍褐大 04/06 17:35
BPM88: #21057:版主云「本人無法立刻想懂。」。 04/06 18:19
BPM88: 你可以看出該篇唯一否決的理由就是「無法立刻想懂。」 04/06 18:22
taonlys: !我以為直接判的案例只有最近的mel大而沒看過全部案例 04/06 18:33
taonlys: 那這樣BMP大的論點應該比我更精確些 04/06 18:34
taonlys: 打錯 BPM大 04/06 18:34
taonlys: 那我的答辯無效論可能也有瑕疵 因為不答辯有成立不成立 04/06 18:38
taonlys: 兩種案例 而答辯雖然至今似乎沒有成立案例 也不能貿然假 04/06 18:39
taonlys: 設以後不會有...恩...真複雜呢 04/06 18:40
可以畫樹狀圖了。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6/2015 18:59:02
BPM88: 也沒很難懂,就非G檢舉G直接否決、G檢舉非G直接桶..XD? 04/06 19:52
我的檢舉是兩個部分阿。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6/2015 19:53:49
taonlys: 賈伯斯大不是基督徒嗎?還是我記錯了 04/06 19:54
taonlys: 我還真的沒發現是兩部分...可能被版主回覆影響認為是兩點 04/06 19:57
taonlys: (我知道是兩部分 但不知道形式上很明顯) 04/06 19:57
neohippie: 上次Jobs的兩件案例是基督徒檢舉基督徒 04/06 20:13
neohippie: 而且無答辯直接桶meltice有先例...越來越複雜了XD 04/06 20:15
taonlys: 剛剛找了一下現任版主公告我沒找到mel大其他案例 求文號 04/06 20:21
taonlys: 還是neo大說的是前任版主判例 04/06 20:26
neohippie: uka快退任時判的,記得好像是21天 04/06 20:30
怎麼跟我有關@@?
taonlys: 喔喔 因為我主要在歸納現任版主的模式 所以沒考慮到更前 04/06 20:35
taonlys: 面的部分 04/06 20:35
BPM88: 的確,那只好收回這個猜測,JOBS大是G督徒(默哀)。 04/06 20:51
BPM88: 不過他的路子比較像反摩門,嗯... 04/06 20:53
BPM88: 所以一切還是只能回到板主:本人沒有立刻想懂的脈絡。 04/06 20:59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6/2015 22:55:33
teamax: 這次宣判好像有點久 04/08 21:46
uka123ily:轉錄至看板 HumService 04/10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