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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老派,我讀Marx 跟 Weber出身的。 老實講,你說護家盟腦殘嗎,我覺得未必, 在Marx的歷史唯物論的觀點中, 下層結構決定上層結構, 這些人某種程度有他的階級意識, 去批他腦殘這些,恐怕只是見樹不見林吧了。 沒有撼動下層結構,單批宗教這個上層結構也未必有用。 進一步講,這些人在少數嗎? 恐怕未必,要真刀真槍的拼公投 我不認為同志就有勝算。 另外Weber的觀點,現代性就是一個諸神戰鬥的世界。 同志可以為自己的權力而戰,護家盟當然也行。 這種權力的實踐,套一個Pierre Bourdieu的 habitus, 婚姻場域還是有非常既定(given)的文化實踐層面。 不是說這樣就傷害什麼民主政治。 簡而言之,同志運動跟護家盟都是一種論述, 我不覺得有誰就一定比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 可以對別人說三道四。 我不覺得宗教自由是要放棄某種特定的教義,我覺得這過於犬儒。 而是找出一個公民社會中能夠互動的模式,平衡各方的利益。 回到赤裸裸的人世間,權力本來就是零和遊戲, 換遊戲規則,本來就會有人受益有人受害, 要既得利益吐出來,有這麼簡單? 在現在民法中,配偶是一個具有高度優勢的位子。 如果又牽扯財產或扶養等問題的時候,又有更多爭議的空間, 我覺得目前同志運動的人也都是以中產階級階級意識出發, 比較沒有思考各種階級的利益, 把傳統的規範打掉了,不意味新的規則就會成型。 ps: 我覺得四宮格長這樣 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 政府承認同性婚姻 護家盟 一夫一妻是聖經說的 居然出現男男婚或女女婚!!聖經說這是罪 同志 未享有法律上的配偶權利 享有法律上的配偶權利 政府在定配偶為一夫一妻時,護家盟都沒出現,也沒用聖經當標準 要說他們用教義綁架法律,我覺得這歷史感太奇怪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我用個政治哲學的角度來講到底宗教自由是什麼好了。 : 雖然這個我一該講了不只一次。 : 宗教信仰的自由是指「每個人都有不受政府與他人干涉,去實踐信仰的權利」。 : 換言之,宗教自由是個思想的權利,是個及於自身的權利, : 如果要搭配共同信仰的人與群體,那也只能說是及於身處的宗教社群。 : 今天護家盟做的事,是把自己一夫一妻的相信,加諸在同志身上,使其不能享受權利。 : 有人會說,我們反對同性婚姻是因為我們在實踐自己的思想與信仰,為何不能? : 多元價值論者柏林將自由區分為兩種, : 一種叫做消極自由,是拒絕他人干涉自我。 : 一種叫做積極自由,是強調自我能完成自己的想法。 : 每個權利在這兩者間的比例不同,也不代表彼此是互斥的。 : 以宗教自由來說,是拒絕被干涉的權利,也就是使個人或所屬社群能保有「思想」, : 且在社群內部被實踐,也就是說宗教自由是以消極自由為主要核心的權利。 : 一定有人問說:為什麼呢? : 因為宗教自由的歷史脈絡,是基於宗教寬容, : 也就是希望各個宗教能生存,人民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而不受傷害。 : 而護家盟這種政治行為,就是將宗教教義凌駕於他人,使他人沒有宗教自由。 : 用個四宮格分析一下: : 不接受同性婚姻 接受同性婚姻 : 護家盟 依舊可以相信一夫一妻 同左 : 同志 被護家盟教義綁架 獲得成立關係的權利 : 無成立關係的權利 : 非常明顯,雙贏是落在接受同性婚姻。 : 很簡單的分析,但護家盟根本不會懂,只會說同性婚會促成近親婚之類的奇怪想像。 : 2011年的性平教育同理,你就知道這些教會人士傷害民主政治多嚴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73.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35677134.A.548.html
sCHb68: 一直有個疑問... 06/30 23:16
sCHb68: 為什麼宗教人士以正當的公民權利表達意見為干涉政治? 06/30 23:16
sCHb68: 而同婚人士以正當的公民權利表達意見則為否? 06/30 23:17
sCHb68: 這樣是否為雙重標準對法治的踐踏呢? 06/30 23:17
sCHb68: 還是只要主張的信念與信仰教義一樣就該禁聲? 06/30 23:17
taonlys: 同樓上最後一句 我覺得不能提倡剛好與自己信仰教義一致的 06/30 23:55
taonlys: 價值觀實在是怪怪的 06/30 23:55
taonlys: 而且我覺得很多人會跳過論述直接看對方是不是基督徒 06/30 23:56
taonlys: 是的話就直接無視論述然後說對方企圖用教義影響政治 06/30 23:56
bluebrown: 那為何不是對人傳教,是對法律傳教嘛? 06/30 23:57
bluebrown: 無論哪種價值觀都是信仰,不是只有宗教形式才是. 06/30 23:58
bluebrown: 對同性戀傳「一男一女」教,也和宗教傳教差不多了 07/01 00:00
sCHb68: 宗教人士不是有公民權利嗎?有不能行使的理由嗎? 07/01 00:00
bluebrown: 我沒說你不能傳教,那就傳吧ZZZZ 07/01 00:00
taonlys: 就是同婚傳教士太多了 然後看到一男一女教傳教士就圍毆 07/01 00:03
taonlys: 我覺得這兩個宗教的傳教士受到的待遇有點落差 07/01 00:03
bluebrown: 不然要讓對方圍毆嘛? 07/01 00:04
bluebrown: 而且通過了,一男一女婚也沒消失。 07/01 00:05
taonlys: 我對於不然要讓對方圍毆的意見是兩邊都不要打人啊... 07/01 00:06
bluebrown: 你說的圍毆是什麼= = 07/01 00:07
taonlys: 一男一女婚是沒消失 但是婚姻的定義改變了 07/01 00:07
bluebrown: 只能一男一女 和 一男一女+一男一男+一女一女 在制度上 07/01 00:07
bluebrown: 無法共存 07/01 00:08
taonlys: 就是直接說對方腦殘 對方是基於宗教因素考量之類的 07/01 00:08
bluebrown: 你也是字典運動嘛?那我高興現在所有婚姻的字眼通通都 07/01 00:08
bluebrown: 用一對一不分性別,你應該不會怎樣吧。 07/01 00:09
taonlys: 有啊 男男叫婚婚 女女叫姻姻 這樣就可以共存啦 07/01 00:09
bluebrown: 拒絕這樣用 07/01 00:10
taonlys: 可以啊 但我覺得傳統的字典定義比較好啊 07/01 00:10
bluebrown: 我覺得不好,你覺得好就好 07/01 00:10
taonlys: 對啊 你看我們這樣互相和平傳教不是很好嗎 07/01 00:11
taonlys: 所以我說的提倡就是我們剛剛這種狀態 07/01 00:11
bluebrown: zzzz那字典運動跑去干涉法案是要幹嘛? 07/01 00:11
taonlys: 因為現在的法案要改變字典定義啊 07/01 00:12
bluebrown: 是要充當法律用字字典權威,這樣? 07/01 00:12
taonlys: 再不改變字典定義的情況下給同志無限權益 這很OK啊 07/01 00:13
bluebrown: 好啦,字典權威人士,恭喜你囉。 07/01 00:13
taonlys: 但你除了要權益還要改變字典運動人士的字典定義 這怎麼辦 07/01 00:13
bluebrown: 真是唬爛,改變法案,你就不能用自己的字典喔? 07/01 00:14
taonlys: 藍褐大你這樣說就怪怪的 你這樣就等於直接跟字典運動的人 07/01 00:14
taonlys: 人說『你喜歡用什麼字典定義是你的事 但法律上的字典定義 07/01 00:15
taonlys: 必須我說的算』 這樣就有點超過互相傳教的範疇了 07/01 00:15
bluebrown: 你的字典來源是民法?那你孫子也不會叫你阿公了。 07/01 00:16
taonlys: 那同志結婚在法律上叫婚婚 私底下也可以用自己的字典啊 07/01 00:16
bluebrown: 好啦,你字典裡沒阿公。 07/01 00:16
taonlys: 我們傳教的時候不能這樣說嘛 07/01 00:16
bluebrown: 請你說話全都照抄民法,不要自創語言,謝謝。 07/01 00:17
taonlys: 埃 你真的不能這樣說 因為同志結婚叫婚婚你也不接受 07/01 00:17
taonlys: 即便同志結婚叫婚婚 然後權益和婚姻像同你也不接受 07/01 00:18
bluebrown: 關我什麼事,我又不是字典運動人士。 07/01 00:18
taonlys: 那我覺得你對字典運動人士的看法不太公平 07/01 00:18
taonlys: 我覺得如果你不接受叫婚婚的話就算是字典運動人士了? 07/01 00:19
taonlys: 因為你私底下雖然說字典和民法無關 但同志即便權益拿了要 07/01 00:19
taonlys: 在民法上叫婚婚你還是不接受 07/01 00:20
bluebrown: 我好像沒說不接受或接受耶,我說我不是字典運動人士. 07/01 00:20
bluebrown: ^民法這樣用 07/01 00:21
taonlys: OK 那我誤會你『拒絕這樣用』的意思了 07/01 00:22
taonlys: 或是你誤會我一開始說婚婚是指在民法上這樣用的意思了 07/01 00:23
taonlys: 如果這個誤會解開的話 那婚姻 婚婚 姻姻 在制度上是可以 07/01 00:23
taonlys: 共存的 07/01 00:24
bluebrown: 我是誤以為字典運動人士,要我用他的字典 07/01 00:24
bluebrown: 唉,就說我不是字典運動人士,你提那些對我無意義。 07/01 00:24
taonlys: 有啦 因為你反對字典運動人士干涉法案 07/01 00:26
taonlys: 但字典運動人士並不是不願意給同志權益 是在民法上要叫 07/01 00:27
taonlys: 其他名稱 所以跟你還是有小小的關係的 07/01 00:27
bluebrown: 我哪有反對?是想了解運動人士到底想幹嘛 07/01 00:28
bluebrown: 「給」,運動人士還真偉大。 07/01 00:29
taonlys: 原來如此 我誤以為你00:11和後面幾個推文是反對的意思了 07/01 00:34
taonlys: (雖然是疑問句 但前面的zzz讓我誤會了) 07/01 00:35
bluebrown: 因為覺得這種舉動太過莫名其妙,無法理解 07/01 00:35
taonlys: 好啦 換一個字也行啦 反正就是那個意思 07/01 00:36
taonlys: 痾 我說那個意思不是很偉大的意思 是...反正就是那個意思 07/01 00:36
uka123ily: 那就一個婚姻,各自表述就好啦,有很難嘛? 07/01 00:43
taonlys: 但字典運動人士就要搶民法的定義權啊 私下當然是各自表述 07/01 00:45
taonlys: 所以我說字典運動人士也不會反對婚婚的存在啊 07/01 00:46
taonlys: 然後婚婚私底下說那是婚姻就行了之類的 07/01 00:46
bluebrown: 誰搶定義權,明明就各自定義ZZZZ 07/01 00:46
uka123ily: 我只看到護加盟不准別人用婚姻。 07/01 00:47
taonlys: 優卡大這個描述那不就是在搶定義權嗎 07/01 00:49
taonlys: 不過我倒也是還沒研究過護家盟接不接受婚婚 07/01 00:50
taonlys: 我想了一下覺得我不太確定優卡大說的是民法上的婚姻還是 07/01 00:51
taonlys: 私底下自稱的婚姻 07/01 00:52
uka123ily: 我說的都是民法的婚姻阿 07/01 00:52
taonlys: 如果護家盟不准別人用『民法上的』婚姻 那我覺得就是在搶 07/01 00:52
taonlys: 定義權 07/01 00:52
taonlys: OK 那如果民法上的婚姻定義改了 那就不能算是各自表述啦 07/01 00:53
taonlys: 我的意思是民法上婚姻的定義只會有一種表述 所以無論兩方 07/01 00:54
uka123ily: 簡單來說都在民法婚姻的架構下,各自都可以描述。 07/01 00:54
taonlys: 哪邊最後搶到定義權 在民法上都不行各自表述吧 07/01 00:54
uka123ily: 彼此描述的都可以是這個民法的定義的一部分。 07/01 00:54
bluebrown: 你可以幻想婚姻只有一男一女,反正都有幻想地球7000年的 07/01 00:56
taonlys: 我懂你的意思 但我的意思是說 同婚贏的話 對方就無法描述 07/01 00:56
taonlys: 說『婚姻是局限於男女的結合』 07/01 00:57
taonlys: 像是人獸婚異軍突起然後勝利的話 其他人也無法描述說『婚 07/01 00:57
bluebrown: 是無法描述民法的婚姻規定,不是婚姻 07/01 00:58
taonlys: 因是侷限於人類與人類之間的結合』 07/01 00:58
uka123ily: 你要怎麼描述為什麼要看民法? 07/01 00:58
bluebrown: 就說你可以幻想民法從來沒變動過,我覺得這是基督徒的 07/01 00:58
bluebrown: 特長 07/01 00:58
uka123ily: 現實上本來教會就無法描述民法婚姻。 07/01 00:58
uka123ily: 但他們仍然可以認為他們理想的婚姻是什麼不是? 07/01 00:58
taonlys: 藍褐大 我跟優卡大一直都在討論民法啊 你不能硬是跳出這 07/01 00:59
taonlys: 個脈絡然後對對方使用一個幻想這個詞彙 07/01 00:59
uka123ily: 台灣本來婚姻就是世俗的,跟教會描述無關阿。 07/01 00:59
taonlys: 對啊 但現在就是在搶民法婚姻的 恩 描述權? 07/01 01:00
taonlys: 我覺得不能提到教會 這樣又硬是跟把字典人士打成基督教了 07/01 01:01
taonlys: 現實生活中還是有非基督徒認為民法的對於婚姻的描述上要 07/01 01:02
taonlys: 侷限男女 突然扯基督徒 然後說什麼教徒一貫手法啥的 我 07/01 01:02
taonlys: 覺得這樣妨礙了討論 07/01 01:02
taonlys: 我這邊只討論字典人士 藍褐大你硬扯基督徒對基督徒很不 07/01 01:03
uka123ily: 也只有基督教徒會為這件事大肆動員教徒吧。 07/01 01:03
taonlys: 禮貌 也對我的論述不太尊重 07/01 01:03
uka123ily: 檯面上與檯面上動員的的確都是教會。 07/01 01:04
uka123ily: 我認為這的確是教會對同志的一場戰爭 07/01 01:04
taonlys: 別說其他的 光說護家盟就不是個純基督教的組織了 07/01 01:04
uka123ily: 大概伊斯蘭國也不是個伊斯蘭國家(政治實體?)。 07/01 01:05
taonlys: 伊斯蘭國這句看不太懂 我以為他們哈里發推出來就是政教合 07/01 01:06
taonlys: 一 ? 07/01 01:06
evilcherry: 如果我今天認為,只有同族男女才能叫結婚,CCR叫苟合 07/01 01:08
uka123ily: 再怎麼純的伊斯蘭國家,都不可能有其他異教徒 07/01 01:08
evilcherry: 那請問我是否應該投訴美國踐踏了我對婚姻的定義? 07/01 01:08
uka123ily: 護家盟有其他非教會的人也是很正常的 07/01 01:09
taonlys: 所以要看比例和有沒有特意控制吧 我覺得護家盟沒侷限 但 07/01 01:10
taonlys: 斯蘭國會特別控制成員為伊斯蘭教遜尼教派 07/01 01:10
evilcherry: 如此懼怕同婚,我建議不如取消家族的特權,包括特留份 07/01 01:10
taonlys: evil大 字典運動人士認為你可以去搶定義權 07/01 01:11
evilcherry: 那這樣就只有比誰拳頭大,沒有討論的意義。 07/01 01:12
taonlys: 然後我覺得用懼怕這個詞說得太過了 不支持不一定懼怕 07/01 01:12
uka123ily: 也有一派就支持毀家廢婚,取消婚姻的特權。 07/01 01:12
taonlys: 不是比拳頭大 是比誰能說服更多人 所以必須討論 07/01 01:12
uka123ily: 解構婚姻都沒得爭,回到個人保障也是一件好事。 07/01 01:13
taonlys: 我也知道毀廢派的 我也不反對他們的存在 痾當然也不懼怕 07/01 01:13
evilcherry: 那就是比拳頭大喔 誰人多誰勝 誰能「說服」多人誰勝 07/01 01:14
uka123ily: 這也是一種性別正義的展現啦,而且蠻徹底的。 07/01 01:14
uka123ily: 甚至一次把女性及兒童都包含了XD 07/01 01:14
evilcherry: 但在這種相對主義下,人權就不再先驗存在了 07/01 01:15
evilcherry: 這子彈你得咬下 07/01 01:15
uka123ily: 反正他們也不相信人權不是? 07/01 01:15
uka123ily: 只是沒有人權,宗教自由也是很岌岌可危 07/01 01:16
taonlys: 也是要看人權的定義範圍吧 人權的定義權也得搶下來 07/01 01:17
taonlys: 像是結婚權算不算人權就是要搶下來的定義 07/01 01:18
bluebrown: 呵,果真基督教思維。 07/01 01:18
taonlys: 然後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 我覺得evil大你把說服講得有點 07/01 01:19
taonlys: 不知道是暴力還是怎樣的 07/01 01:19
taonlys: 藍褐大你又突然扯到基督教了 這樣真的不太好 07/01 01:19
bluebrown: 如果這種人佔基督徒多數,我很樂意看著這個宗教滅亡。 07/01 01:19
uka123ily: 目前困境就是,護家盟說結婚權不是人權,是特權。 07/01 01:19
uka123ily: 那特權被壟斷有什麼好驕傲的? 07/01 01:20
evilcherry: 暴力有很多種 就業升學家庭壓力都可以很暴力 07/01 01:20
uka123ily: 影響力不是暴力,影響力概念隱含權力關係的結構。 07/01 01:24
taonlys: 我覺得說到特權的話 除非婚姻被毀廢掉 不然都是會存在的 07/01 01:26
taonlys: 加入同婚只是把特權階級納入另一批人 沒根本上反倒壟斷 07/01 01:26
uka123ily: 我認為同婚只是一個策略跟手段,不是終點阿。 07/01 01:27
taonlys: 所以優卡大算是毀廢派的嗎 07/01 01:27
taonlys: 但你如果說這不是終點的話怎麼可以拒絕滑坡呢 07/01 01:28
uka123ily: 你能夠說我的終點是護家盟想像的那種嘛? 07/01 01:28
uka123ily: 不然護家盟的形式推論,到底有什麼貼近現實的? 07/01 01:29
uka123ily: 將不同類別性質差異簡化,說滑坡已經很客氣了。 07/01 01:30
uka123ily: 好歹同性婚姻在論述性別性傾向的問題下了功夫。 07/01 01:31
taonlys: 我想像中的滑坡就是毀廢 07/01 01:31
taonlys: 跟護家盟是有一些差異啦 07/01 01:31
uka123ily: 護家盟沒有論述血緣與人數等條件差異,而只是想像。 07/01 01:32
uka123ily: 如果你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怎麼滑坡也不會有效阿。 07/01 01:33
evilcherry: taonlys你在另文的觀點和毀廢已經無異了,咬子彈自重 07/01 01:37
taonlys: 痾 提出來討論的東西不一定要是自己相信或支持的東西吧 07/01 01:38
taonlys: 難道ang大必須要是猶太教徒才可以貼那些文章嗎 07/01 01:39
taonlys: 我提出毀廢的觀點當然就是想看優卡大和風大怎麼看待的啊 07/01 01:39
DarkHolbach: 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07/01 07:42
DarkHolbach: ~~~~動物農莊 07/01 07:43
DarkHolbach: 奇怪了,異性戀婚姻都已經是優勢地位了,還怕別人打 07/01 07:44
DarkHolbach: 壓喔? 07/01 07:44
DarkHolbach: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P4B5d8zDVo 07/01 07:45
DarkHolbach: 突然想到這個影片 07/01 07:45
DarkHolbach: 不是你們不能發表意見,而是當你們今天只能拿聖經 07/01 08:26
DarkHolbach: 要不就是拿亂倫、人獸交來攪局,那就別怪別人罵你 07/01 08:27
openeyes222: 插個話,我比較在意的是之後民法稱謂的改變。如父母 07/01 09:24
openeyes222: 改為雙親。這才是實際上會面對的問題。 07/01 09:24
uka123ily: 民法不干涉民眾的語言 07/01 10:02
openeyes222: 這裡不是針對民眾的語言,而是行政和法律上的稱呼。 07/01 12:34
openeyes222: 如身份證或戶口名簿上的稱謂。 07/01 12:35
DarkHolbach: 改個名稱有甚麼? 07/01 12:54
openeyes222: 那不改名稱有什麼? 07/01 12:57
DarkHolbach: 難道民眾用語是法律規定的喔? 07/01 12:58
DarkHolbach: 這就跟護家盟說我孫子不叫我阿公我會崩潰一樣蠢 07/01 12:59
openeyes222: 上面已經舉例了,雞同鴨講嗎? 07/01 13:00
openeyes222: 那民法就不要修呀! 07/01 13:01
DarkHolbach: 呵呵,反正就是想藉由限制別人達成自己的自由 07/01 13:07
DarkHolbach: 我說的不是民法,抱歉沒講清楚 07/01 13:07
DarkHolbach: 行政上沒有「爸爸」這種稱呼喔,只有「生父」 07/01 13:10
DarkHolbach: 有造成甚麼不便嗎? 07/01 13:10
openeyes222: 所以是雞同鴨講囉!那干嘛想修民法?見鬼了! 07/01 13:16
DarkHolbach: 呵呵,基督徒不敢說自己反同婚,只好在這方面做文章 07/01 13:24
openeyes222: 同性婚姻有權利,所以要犧牲異性婚姻的權利囉!拿不出 07/01 13:40
openeyes222: 道理,只好硬扯別人反同囉! 07/01 13:40
bettis: 同性婚姻哪裡犧牲異性婚姻? 07/01 13:52
bettis: 拿不出道理只好鬼扯、跳針 07/01 13:53
bluebrown: 不改你就會同意?不會吧.基本上,也看過保留主文但增修 07/01 14:01
bluebrown: 新條文補充的說法。 07/01 14:01
openeyes222: 把父母改為雙親,就是犧牲異性婚姻的權利,一點都沒 07/01 14:02
openeyes222: 鬼址。 07/01 14:02
bluebrown: 所以增修新條文你就無所謂了? 07/01 14:03
openeyes222: 甲甲去相愛,不干我的事,但異性婚姻存在的是父母,而 07/01 14:04
bluebrown: 是可以不用改成雙親,也能通過同性婚姻。 07/01 14:04
openeyes222: 不是甲甲的雙親。 07/01 14:04
bluebrown: 我說的是「條文」。 07/01 14:04
bluebrown: 嗯,所以果然在乎的其實也不是條文了,而是不想看到. 07/01 14:05
bettis: 嘴巴說一套....... 07/01 14:16
bluebrown: 問這個不是想被用來罵...是想知道為什麼,所以不要用這 07/01 14:19
openeyes222: 甲甲要去干嘛,我無所謂,不要干擾到別人就行了。包括 07/01 14:19
openeyes222: 因信仰可以不為同性婚禮服務,證婚(保護法),稱謂的 07/01 14:19
bluebrown: 資訊罵人啦。 07/01 14:19
openeyes222: 改變等。 07/01 14:19
bluebrown: 我認為你對稱謂改變的堅持很無謂,就這樣。 07/01 14:20
bluebrown: 我重看了一下,我不確定你有沒有看懂.我的意思就是保留 07/01 14:25
bluebrown: 父母這個字眼(不管在行政和法律上),還是能通過同性婚 07/01 14:26
bluebrown: 改動成雙親其實沒必要,所以這樣你就會無所謂嗎? 07/01 14:26
bluebrown: 因信仰可以不為同性婚服務,那是「現在」就可以的事 07/01 14:28
bluebrown: 民法又不是儀式婚,神職人員從來沒有證婚義務。 07/01 14:29
openeyes222: 就可以的事,在美國也是有在立保護法,免得甲甲又說 07/01 14:33
openeyes222: 什麼歧視。 07/01 14:33
bluebrown: 有點答非所問的感覺,我放棄了。XD 07/01 14:34
bluebrown: 所以你是想立下DOMA,然後這樣就能不被說歧視了? 07/01 14:35
openeyes222: 甲甲一直在本版干擾別人的信仰,說什麼權利我也覺得 07/01 14:37
openeyes222: 想吐。 07/01 14:37
bluebrown: 那還真奇怪,也有很多人干擾別人的信仰,你對他們也想 07/01 14:38
bluebrown: 吐嗎? 07/01 14:38
bluebrown: 即使同在基督信仰內,不同神學也干擾不同神學的信仰 07/01 14:38
openeyes222: 上帝愛不愛甲甲,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愛甲甲。 07/01 14:41
bluebrown: 我沒要你愛啊. 你在講什麼= = 07/01 14:41
bluebrown: 我好像有點看懂了 抱歉~ 07/01 14:42
teamax: 不要放棄治療 07/01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