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Holbach: 怕人口銳減異性戀就多生一點啊,還要靠同性戀喔? 07/03 11:32
生孩子怎麼可能要靠同性戀?
我們談的是癌症問題,是關於切除癌細胞的問題啊。
→ Pietro: 薩皇!!!!!!!!!!! 07/03 11:44
→ sCHb68: 哇!薩大好久不見~ 07/03 11:44
→ Pietro: 我同事在問我為什麼要跪著看文章了 07/03 11:45
噓 DarkHolbach: 癌細胞?呵呵 07/03 11:46
→ jksen: 版上有其他基督徒認同他的"癌細胞"看法嗎? 07/03 11:48
→ jksen: 我好奇該不會很多基督徒私下都這麼想。 07/03 11:48
噓 DarkHolbach: 連不爽肛交都可以拿來反同志,真強 07/03 11:51
→ sCHb68: 我只知道主耶穌和罪人並稅吏同吃飯,並召他們悔改。 07/03 11:57
如果是單一個別的同性戀者,我不會討厭,也不會要他們悔改啊。
但如果,同性戀的運動將對未來造成重大影響,我就反對。
道德到底意謂著什麼,實踐道德即是「放棄那些你想做,但你知道不能做的事」,例如我
的兩性道德操守很差勁,但我也不會因此就公然主張我們的法律要修成一夫多妻,因為那
是我想做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做的事。但在我看來的同性戀運動或同性婚姻就是「你很想做
,但你明知道那麼做會對整個人類世界有重大影響,但你偏偏就是要做的事」。
他們催眠大部分異性戀者同情他們,他們講人權、講權利、講民主、講得好像支持他們的
一切主張才是與實踐道德相符合的。支持同性戀運動的人也跟著莫名其妙地指責反對者,
說基督徒冷血、背離上帝教訓、缺乏憐憫。真是莫名其妙,這一小撮同性戀者為了自己的
性傾向把整個人類未來都賣了、那些政治政客則為了取得選票也把人類的未來賣了,同性
戀運動支持者還在不明就裡的為他們明明可預知的悲慘未來鼓掌叫好。
推 uka123ily: 我比較想知道愛滋又拿出來談是怎樣 07/03 11:58
聽你鬼扯,為什麼不能談?
如果恐懼可以量化,
你隨便找一個同性戀男孩玩、我也隨便找一個異性戀女孩玩,
我們就來看看你跟我誰比較怕啊。
推 uka123ily: 你怕愛滋蔓延跟愛滋怎麼蔓延以及婚姻有關係? 07/03 12:02
噓 DarkHolbach: 人口銳減怎麼會是同性戀的錯,笑死 07/03 12:40
對啊,跟你在網路世界連按那麼多次「軟弱無力的噓」以表達憤慨的行為一樣好笑。
噓 DarkHolbach: 說的好像在網路世界發廢文就很高尚一樣 07/03 12:49
噓 teamax: 好久不見啊 07/03 12:49
→ DarkHolbach: 誰比較憤慨啊?至少我沒有用癌細胞形容你 07/03 12:50
→ sCHb68: @SADE,我懂你所說的。 07/03 13:00
→ sCHb68: 我認為同婚運動要重新定義的是婚姻的本質, 07/03 13:00
→ sCHb68: 可是他們卻把同婚視為人權來論述。 07/03 13:00
→ sCHb68: 然而,若今天一個反同者被貼上歧視的標籤, 07/03 13:00
→ sCHb68: 這樣真的有注重『人權』嗎? 07/03 13:00
→ sCHb68: 宗教人士正當使用公民權利反同不是人權嗎? 07/03 13:00
→ sCHb68: 還是人權沒有本質愛怎麼定義都可以? 07/03 13:00
→ sCHb68: (我批判的是同婚背後這種未經過思辨的思想, 07/03 13:02
→ sCHb68: 反之,當然也可以批判我的思想,但我對於同性戀朋友, 07/03 13:02
→ sCHb68: 我還是以基督的心為心。) 07/03 13:03
→ DarkHolbach: 說歧視沒錯啊 07/03 13:13
→ DarkHolbach: 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 07/03 13:13
→ DarkHolbach: 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 07/03 13:14
→ DarkHolbach: 難道不是嗎? 07/03 13:14
→ sCHb68: @DH,那今天有人發起『婚姻唯有一男一女』運動, 07/03 13:32
→ sCHb68: 然後慘遭反對,這樣反對者也是一種歧視嗎? 07/03 13:32
→ sCHb68: 對了,『唯有』兩個字具有排他性, 07/03 13:39
→ sCHb68: 你可能會說這已經是歧視在先了, 07/03 13:39
→ sCHb68: 但是,還是追溯到最源頭,也就是, 07/03 13:39
→ sCHb68: "『歧視』二字是否有所本質上不變的定義?" 07/03 13:39
→ sCHb68: 若歧視怎麼定義都可以, 07/03 13:39
→ sCHb68: XXX那為什麼具有排他性的定義不行? 07/03 13:39
→ sCHb68: 若歧視具有不變的定義, 07/03 13:40
→ sCHb68: 那對於彼此歧視的定義一定是非此即彼, 07/03 13:40
→ sCHb68: 兩邊的定義一定是具有排他性且不同的內容。 07/03 13:40
噓 leon00521: 這不是恐同 什麼才是? 07/03 14:35
同志不能恐?我可以恐美帝、恐共、恐獨、恐青椒,就是不能恐同?
反而要「對同志議題保持緘默」、甚至最好要「愛同媚同」,不能有反對意見?
你摸摸你的腦袋瓜好好的說說看到底是憑哪一點啊?
推 Pietro: \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 07/03 14:55
→ jksen: ㄟ,不會這裡的基督徒都不反對他的想法吧? 07/03 15:40
跟你講白的,在一片媚世、媚同的偽善潮流裡,
基督徒要堅決主張反對同性戀運動,要具備更大的道德勇氣啦。
這裡是基督信仰板,你現在以為這是哪裡啊?
你想在這裡看到大片支持同性戀的文章??你當這裡是同性戀專版啊!!!
※ 編輯: MarquisSADE (61.223.178.98), 07/03/2015 15:59:42
推 Pietro: \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 07/03 16:07
→ jksen: 原來在你的認知,反對你的想法你會引伸到支持同性戀。 07/03 16:33
推 novip: \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薩皇/ 07/03 16:38
推 neohippie: 薩皇好久不見 07/03 18:39
→ taonlys: 自從我成為薩皇的粉絲以來好久沒看到薩皇的文章了 07/03 19:40
→ taonlys: jks大 論到癌細胞 如果薩皇意指日後變成古希臘那狀態的話 07/03 19:56
→ taonlys: 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論述 當然一種風氣流行起來是不是癌細胞 07/03 19:57
→ taonlys: 是很見仁見智的 像是我會認為毒賭嫖婚外性行為都是癌細胞 07/03 19:57
→ taonlys: 但有些人認為那是構成自由美好新社會的健康細胞 07/03 19:58
→ taonlys: 相反的許多基督徒認為傳福音是建構美好社會的健康細胞 07/03 19:58
→ taonlys: 但也有許多人認為這是邪教 是反智危害社會的癌細胞 07/03 19:59
→ taonlys: 所以回到薩皇大的論述 這就只是大家對於未來美好社會的想 07/03 20:00
→ taonlys: 像不同而已 有些人覺得古希臘好男之風何其美好 有些則否 07/03 20:01
→ taonlys: 所以要反對薩皇的話我覺得要先討論究竟有沒有如薩皇描述 07/03 20:02
→ taonlys: 的這種情形延伸下去會導向古希臘時代風潮重現 07/03 20:03
→ jksen: ...重點是他說成"癌細胞"。不過謝了,我能理解。 07/03 20:09
→ jksen: 我認識的基督徒有些說的比癌細胞還難聽。 07/03 20:09
→ jksen: 不過版上完全沒有基督徒反對,確實有些小意外。 07/03 20:11
→ taonlys: 啊 回很前面的sCH大 主耶穌雖然和罪人吃飯 但是他也主張 07/03 20:24
→ taonlys: 把那些絆倒人的丟進海裡 我猜薩皇回應你的也有這味道 07/03 20:25
→ neohippie: 我反對用「癌細胞」去形容任何人 07/03 20:52
→ neohippie: 不過我是蠻高興看到薩皇發文。他講話比風可吹更風趣 07/03 20:55
→ evilcherry: 就算是癌細胞,人類不用滅絕就沒問題了 07/03 22:17
→ jksen: 總算有人了@@ 07/03 23:23
→ bluebrown: 古希臘沒同性婚就能達到,甘同性婚何事? 07/03 23:35
→ bluebrown: 同性婚只不過是副產品罷了。 07/03 23:36
噓 appoo: 光明正大的恐同,還是只能給噓 07/04 00:25
→ appoo: 不過基督徒要多學學薩皇,就乖乖承認自己恐同嗎 07/04 00:25
推 monarchist: 我不恐懼同性戀運動,我純粹反對它 07/04 01:55
→ evilcherry: 不用謝,覺得能咬的子彈,就應該光明正大地吃下 07/04 17:11
→ MAGESATA: 癌細胞人人都有,但因此主張癌細胞擴散不用處理,該任 07/04 22:15
→ MAGESATA: 其發展的,最該割除 07/04 22:15
推 Pietro: 正德 07/04 22:51
→ bluebrown: 每天吃蝦都無所謂,真癌。 07/05 02:13
→ bluebrown: 正所謂瞎味仙。 07/05 02:14
→ DarkHolbach: 最該割除的,就是這些性別歧視者 07/05 08:25
→ DarkHolbach: 就不要到時候再來捧支持同志的教會的覽趴 07/05 08:27
→ DarkHolbach: 然後跟反同志教會切割。 07/05 08:27
→ DarkHolbach: 遲早會這樣的,等著瞧吧 07/05 08:28
推 MAGESATA: 等著看,美國很快就會推動多配偶制,兩三年內就會有大 07/05 15:57
→ MAGESATA: 動作 07/05 15:57
→ bluebrown: 那如果沒有咧? 07/05 15:58
→ MAGESATA: 一定會有 07/05 16:01
→ bluebrown: 有內線消息? 07/05 16:02
推 MAGESATA: 因為同婚合法已經為它鋪好路了 07/05 16:04
→ bluebrown: 同婚沒過就不能推動多配偶= =? 07/05 16:04
→ bluebrown: 這邏輯我無法理解。 07/05 16:04
→ taonlys: MAG大這樣說是因為兩者的支持理由差不多吧 07/05 16:17
→ taonlys: 不是先後次序的問題 是這些相似的東西要嘛全都推得動 07/05 16:17
→ taonlys: 要嘛全都推不動 大概是這個意思吧我猜 07/05 16:17
→ bluebrown: 支持理由差不多? 07/05 16:18
→ taonlys: 人權啥的吧 07/05 16:19
→ taonlys: 美國首席大法官意見書也是用多重婚姻來比較 07/05 16:19
→ taonlys: 打錯 是群婚 07/05 16:19
→ bluebrown: 看不懂。 07/05 16:20
→ bluebrown: 而且有什麼相似? 07/05 16:21
→ taonlys: 就是婚姻的定義如果是可以隨便改變的 你要怎麼改都行 07/05 16:21
→ taonlys: 相似的地方就在於都跟原先婚姻的定義不同 07/05 16:22
→ bluebrown: 有啊 一夫一妻就改變了一夫一妻多妾 07/05 16:22
→ bluebrown: 你現在的婚姻定義就和原先不一樣了 07/05 16:23
→ taonlys: 原先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07/05 16:23
→ taonlys: 現在你要改成兩個的結合 當然也可以改成複數人的結合 07/05 16:23
→ bluebrown: 原先? 07/05 16:23
→ taonlys: 現在在講美國法律 不是其他的什麼東東 07/05 16:24
→ bluebrown: 你是說從你出生到某個時間點為止接觸的定義吧。 07/05 16:24
→ taonlys: 還是我記錯了 其實美國法律一開始的婚姻定義不是一男一女 07/05 16:24
→ bluebrown: 那更早之前的婚姻也定義白人不能和黑人通婚耶 07/05 16:24
→ taonlys: MAG大討論的是美國 所以我們的討論得侷限在美國 07/05 16:25
→ taonlys: 而不是複數的文化啥啥的 07/05 16:25
→ taonlys: 沒有 婚姻的定義一直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從來不是同種族一 07/05 16:25
→ taonlys: 男一女的結合 所以之前跨種族婚姻的限制才會在沒有更改婚 07/05 16:26
→ taonlys: 姻定義的情況下被判違憲 07/05 16:26
→ bluebrown: 那是你先現在的角度,先規定了婚姻的定義了。 07/05 16:27
→ taonlys: (重申一次我們正在討論美國的法律情況) 07/05 16:27
→ taonlys: 不是 這個定義要看他們高等法院的原先判例定義 07/05 16:29
→ bluebrown: 你已經先預設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我不覺得要討論什麼. 07/05 16:29
→ taonlys: 是法律上在描述婚姻時候用的字句 07/05 16:29
→ bluebrown: 你的意思是美國高等法院有把婚姻定義寫在判例裡? 07/05 16:30
→ taonlys: (重申一下 他們在法律上用的字句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07/05 16:30
→ taonlys: (而不是同種族間一男一女的結合) 07/05 16:30
→ bluebrown: 有資料來源嗎? 07/05 16:30
→ taonlys: 我讀美國首席大法官意見書應該是有寫在裡面啦 除非我誤會 07/05 16:31
→ taonlys: 了... 07/05 16:31
→ bluebrown: 那就是他自己的定義吧? 07/05 16:31
→ taonlys: 網址有點長 我不確定能不能縮網址 07/05 16:32
→ taonlys: 你google『首席大法官对同性婚姻法案的愤怒』看看 07/05 16:32
→ taonlys: 我昨天還是前天才看到這篇文章的 07/05 16:33
→ taonlys: 他裡面敘述的引用方式應該不是他自己的定義 除非我誤會了 07/05 16:34
→ taonlys: 喔 我說的判例不是意見書啦 是意見書有提到這些判例和法 07/05 16:34
→ taonlys: 律上對於婚姻的描述 07/05 16:34
→ bluebrown: 沒被說服. 我也能說婚姻的定義是兩人的結合,套用他所 07/05 16:40
→ bluebrown: 有的描述也能成立. 07/05 16:40
→ bluebrown: 至於群婚,也能問說既然一男一女有結合的尊嚴,為何更 07/05 16:41
→ bluebrown: 多人的男女組合不行? 07/05 16:41
→ bluebrown: 我相信,在同性戀這個概念出現以前,或者為了阻止同性 07/05 16:42
→ taonlys: 藍褐大可不可以加個『』 不然我不太確定你哪句是引述 07/05 16:42
→ bluebrown: 婚以前,把婚姻定義成兩個人的結合,不會被質疑 XD 07/05 16:42
→ bluebrown: 全部都不是引述= = 07/05 16:43
→ taonlys: 因為單看你這幾句推文我覺得你已經同意群婚的路鋪好了 07/05 16:43
→ bluebrown: 那~請問要怎樣才不會為群婚鋪路呢? 07/05 16:44
→ taonlys: 如果是這樣的話討論已經結束了 因為我們本來就只是在討論 07/05 16:44
→ taonlys: 群婚的路是不是鋪好了 07/05 16:44
→ bluebrown: 如果強烈堅持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就能阻止群婚 07/05 16:44
→ taonlys: 婚姻的定義這次沒變的話就擋住了啊... 07/05 16:44
→ bluebrown: 那強烈堅持婚姻的定義是兩人的結合,也能阻止群婚. 07/05 16:45
→ taonlys: 也不是說阻止 是說從憲法上直接強制改變定義是否可行 07/05 16:45
→ bluebrown: 美國憲法沒定義婚姻啊= = 07/05 16:46
→ taonlys: 但這次的法案已經確定這定義是可以隨便更改的 已經沒辦法 07/05 16:46
→ bluebrown: 什麼教沒辦法啦,完全看不懂。 07/05 16:46
→ taonlys: 『強烈堅持』了 你要『強烈堅持』一個歷史悠久的傳統要比 07/05 16:46
→ taonlys: 『強烈堅持』一個可以隨便更改定義的東西容易/有道理多了 07/05 16:47
→ bluebrown: 什麼,歷史悠久的傳統也能解釋成是兩人結合的傳統耶 07/05 16:48
→ taonlys: 就是說完全沒有強烈堅持是兩人的理由啊 你已經剛證明過這 07/05 16:48
→ taonlys: 定義是可以隨便修改的了 憑什麼不能馬上再改一次 07/05 16:48
→ taonlys: ....已經說傳統定義上是寫一男一女的結合了 07/05 16:49
→ taonlys: 傳統上如果是寫兩人結合當然是你說的那樣... 07/05 16:49
→ taonlys: 傳統上如果只寫人與結合當然是群婚人士說的那樣 07/05 16:50
→ taonlys: 傳統上如果只寫結合那就是大家說的都算 07/05 16:50
→ bluebrown: 傳統定義是根據現實的制度變化,不是字典吧? 07/05 16:50
→ bluebrown: 難道字典還能規範人腦袋要怎麼想喔 07/05 16:51
→ taonlys: 看寫在法律上判例上的描述嚕 07/05 16:51
→ bluebrown: 法律上的判例不是現實的制度。 07/05 16:52
→ bluebrown: 以前不能跨種族通婚,那就是定義的實現方式 07/05 16:52
→ taonlys: 法律and判例上 07/05 16:52
→ taonlys: 跨種族通婚那便我最前面講過了... 07/05 16:52
→ bluebrown: 我認為那不是當時對婚姻的定義,除非我們要討論字典。 07/05 16:54
→ taonlys: 我覺得接下來只能繞圈圈了 就直接結束這回合吧 07/05 16:54
→ taonlys: 我就說那時對婚姻的定義不是字典上的是法律上的 07/05 16:54
→ bluebrown: 當時法律限制不能跨種族通婚,那就是當時對婚姻定義的 07/05 16:55
→ taonlys: 真的有點繞 我得強制結束這回合了 07/05 16:55
→ bluebrown: 實現,不管法律字面上寫了什麼 07/05 16:55
→ taonlys: 禁止跨種族婚姻的法律之所以違憲就是因為當時法律描述的 07/05 16:57
→ taonlys: 婚姻定義並不是『同族內一男一女的結合』而是『一男一女 07/05 16:57
→ bluebrown: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對婚姻的定義是兩人結合,那通過 07/05 16:58
→ taonlys: 的結合』 這段在意見書上的B1上有 07/05 16:58
→ bluebrown: 同性婚姻,就不會為群婚鋪路的意思嗎? 07/05 16:58
→ taonlys: 當然『州法律』在婚姻上的定義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07/05 16:59
→ bluebrown: 我記得那案子判定違憲哪有那麼簡單.... 07/05 16:59
→ taonlys: 所以跨種族婚姻並沒有超出這個定義 所以不能限制 07/05 16:59
→ bluebrown: 至少違反了平等原則,不是因為不違反婚姻定義(???)吧 07/05 16:59
→ taonlys: 對 如果婚姻一開始的定義就是『兩人結合』 那強制要男女 07/05 17:00
→ taonlys: 就完全沒有道理 07/05 17:00
→ bluebrown: 哪有。沒想過同性戀的存在,就不會考慮同性婚姻 07/05 17:00
→ taonlys: 在不違反婚姻定義的情況下違反了平等原則 07/05 17:01
→ bluebrown: 不違反婚姻定義根本是多餘的 07/05 17:01
→ taonlys: 而現在在做的是重新定義婚姻之後建造新的平等原則 07/05 17:01
→ bluebrown: 沒有重新定義婚姻啊 XD 07/05 17:02
→ taonlys: 並沒有多餘 因為在改變定義之後可以創造新的平等原則 07/05 17:02
→ taonlys: 有啊 一男一女變成兩人了 07/05 17:03
→ bluebrown: 如果要玩定義的話,那我只好重複沒有改變婚姻定義, 07/05 17:03
→ taonlys: 再變成複數人之後也可以建立新的平等原則 07/05 17:03
→ bluebrown: 沒有創作新的平等原則,沒有啊,一開始就是兩人 XD 07/05 17:04
→ taonlys: 重申一次 我們在討論法律上的定義.... 07/05 17:04
→ bluebrown: 對啊 那一男一女 自己就能變成複數人了耶。 07/05 17:04
→ taonlys: 『州法律』一直都是寫『一男一女的結合』 07/05 17:04
→ taonlys: 但你一直改成描述成『兩人』或『同族間的一男一女』 07/05 17:05
→ bluebrown: 那州法律寫一男一女結合,又禁止跨種族時,定義就就是 07/05 17:05
→ taonlys: 但是三個人也是複數人 所以群婚的平等就出現了 07/05 17:06
→ bluebrown: 只能同種族的一男一女結合。 07/05 17:06
→ bluebrown: 對啊 開放跨種族的之後產生的新平等原則 07/05 17:06
→ taonlys: 禁止跨種族的那條法律的優先權在州法律下 所以才不行 07/05 17:06
→ taonlys: 這真的太繞了 藍褐大你還是把B1重看一次好了 07/05 17:07
→ taonlys: 不然你討論的時候一直把各個法律的等級描述成一模一樣 07/05 17:08
→ taonlys: 我順便貼過來好了 07/05 17:09
→ bluebrown: 我看過了啊.我認為去除婚姻的種族限制改變了婚姻的意義 07/05 17:09
→ bluebrown: 在社會上實現的意義確實改變了。 07/05 17:09
→ taonlys: 『先例中沒有一個涉及到婚姻的核心定義:一男一女的結合 07/05 17:10
→ bluebrown: 就說那是因為他自己先定義了婚姻是一男一女。 07/05 17:11
→ taonlys: Zablocki和Turner中被挑戰的法律並沒有將婚姻定義為 07/05 17:11
→ taonlys: “一男一女的結合,其中兩方都未入獄。” 07/05 17:11
→ taonlys: Loving中被挑戰的法律也沒有將婚姻定義為 07/05 17:11
→ taonlys: “同種族中一男一女的結合。” 07/05 17:12
→ taonlys: ....後略』 07/05 17:12
→ bluebrown: 有。 07/05 17:12
→ taonlys: 他講的一直都是當時法律的婚姻定義 不是他自己的定義 07/05 17:13
→ bluebrown: 我就已經說法律那樣制定,社會實現的婚姻就是只能同種 07/05 17:13
→ bluebrown: 族的一男一女結合 07/05 17:14
→ taonlys: 我已經用法律的優先權(如憲法和一般法律)回應過你了... 07/05 17:14
→ taonlys: 但我覺得這邊真的只能繞圈子了 我們已經繞三圈了 還是停 07/05 17:15
→ bluebrown: 所以= =? 不管法律文字怎麼寫,社會還是那樣實現 07/05 17:15
→ bluebrown: 好吧 07/05 17:15
→ taonlys: 了吧 我看不到任何交集了 大家各持己見吃晚餐去吧 07/05 17:15
推 neohippie: 話說摩門教的群婚開始上訴了... 07/05 19:09
推 speed2: 難得看到薩皇的文章 感動呢 ^^ 07/05 20:47
→ taonlys: neo大是開玩笑的還是說真的 07/05 20:50
→ neohippie: 你可以查一下 Nthan Collier的新聞。他正在申請 07/05 21:06
→ neohippie: 可以娶第二個老婆的合法婚姻證件 07/05 21:06
→ neohippie: 當然,這只是個在測水溫的小屁孩,跟同志婚那種 07/05 21:07
→ neohippie: 有組織,戰術和訴求都很明確的大型運動還差很遠 07/05 21:07
→ neohippie: *Nathan Collier 07/05 21:08
→ neohippie: 不過後續會怎樣我們再看下去 07/05 21:08
→ neohippie: Tao, 我了解你的想法,不過美國的歷史就是這樣 07/05 21:10
→ neohippie: 三十年前,當同志喊出 ”同志婚是新民權運動" 時 07/05 21:11
→ neohippie: 勝負其實就已經定了,只是遲早的問題而已 07/05 21:12
→ neohippie: 五年以後,同婚的數據開始出來,我們再來討論吧 07/05 21:20
推 uka123ily: 我覺得上面這串很奇怪。 07/05 21:31
→ bluebrown: 第一個提同婚的andrew sullivan不是被當時的同運罵嗎XD 07/05 21:36
推 uka123ily: 台灣提同志婚姻也被毀廢派罵阿。 07/05 21:36
→ bluebrown: 而且是同時被基督教和同運罵,真可憐~ 07/05 21:37
推 uka123ily: 應該說教會有點人格分裂。 07/05 21:59
→ uka123ily: 反對伴侶制度跟同性婚姻,一讀後又說支持伴侶制度 07/05 22:00
→ bluebrown: 我是說美國。 而教會若支持伴侶制也只會支持德國版的吧 07/05 22:02
→ bluebrown: 雖然我覺得是騙人,真支持"那支持伴侶的聲音"也太小了 07/05 22:02
推 uka123ily: 教會其實根本就不支持任何關係的權利。 07/05 22:02
→ uka123ily: 支持伴侶制度也只是一種分散支持挑撥離間的策略。 07/05 22:03
→ DarkHolbach: 重婚有甚麼不可以的? 07/05 23:02
→ DarkHolbach: 有人有能力愛很多人、照顧很多人有甚麼不好的? 07/05 23:03
→ MAGESATA: 你認為婚姻就只是愛情與照顧? 07/05 23:24
→ uka123ily: 我認為結婚可以不需要愛情> 07/05 23:29
→ MAGESATA: 沒有愛情還結啥婚 07/05 23:36
→ uka123ily: 婚姻又不一定為了愛情而結合。 07/05 23:48
→ MAGESATA: 不然婚姻本質是什麼?玩玩?膩了就散了? 07/06 00:05
→ uka123ily: 婚姻就是一個兩人關係的權利,關係可以自我界定阿。 07/06 00:14
→ DarkHolbach: 不適合就散啊 07/06 00:15
→ MAGESATA: 果然推動同婚是萬萬不可的 07/06 00:28
推 uka123ily: 是說,我看了紐約州的法院,常見問題有離婚XD 07/06 00:29
→ bluebrown: 這到底有什麼關聯?推動同婚之前他們就不會那樣想嗎??? 07/06 12:38
→ bluebrown: 不要是自己不想看到,一直推到別人或無關的事物身上 07/06 12:41
→ bluebrown: 拿神學出來念,都比這好多了。 07/06 12:42
→ bluebrown: 還是什麼(自以為能通聖靈的)上帝心意 07/06 12:43
噓 NewCop: 更多蘇格拉底?人類哲學起飛了 07/07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