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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joe (比喬)》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我不太懂你的強行加諸是什麼意思啦, : : 從「權利」觀點來說,同性婚姻有使任何人的自由受到剝奪嘛? : 我想要維持既有道德價值的自由被剝奪了 : 好啦 我知道你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 : 但是你說的自由不會是那種很簡單的行動自由而已 : 如果把自由的範圍擴張,這樣的立法會影響很多層面的 我不知道哪裡會讓你維持自己的道德價值的自由被剝奪? 你可以參考我前面提到的兩種自由, 目前宗教自由是消極自由,沒有人干涉教會內部的牧養與實踐。 而且同性婚姻嚴格來說只是保障同性伴侶的婚約自由,無牽涉其他群體。 : : 當然如果教會覺得自己的特權受剝奪,那我只能說不好意思。 : : 畢竟我們不會說農奴的權利是經由剝奪主人的特權而來。 : : 事實上教會跟其他人即便不同意這些人的結合,他們可以繼續保持這種價值觀。 : : 不過要是風氣也是一種「權利」標的,我覺得還可怕的, : : 畢竟哪天基督教不受歡迎,被用風氣所不許,就可以驅逐了。 : : 跟古時候的禁教或許差不多。 : : 事實上我們的電視正在播出的內容,可以看看國家地理頻道之類的。 : : 當中不乏介紹各地風土民情。 : : 我想感到兩個漢子怎樣很噁心以前,可以先對什麼原住民刺青或其他身體裝飾或改造, : : 提出申訴? : : 申訴網址: : : https://cabletvweb.ncc.gov.tw/swsfront35/SWSF/SWSF01014.aspx : : 是說,我還記得以前的大陸尋奇也常常讓我小小年紀看起來很獵奇。 : : 我是很瞭解護家盟怕什麼啦, : : 不過我覺得因為恐懼導致失言前,可以先了解一下議題。 : : 1. 例如HIV的問題: : 男同之間的高HIV比例是既有事實 : 同性婚姻合法後雖然不代表同性性行為合法或者違法 : 但是在道德價值上等於是說同性性行為是合乎社會道德價值的 : 法律本來就是一種社會道德價值的規範 : 可以預見,同性婚姻合法後,同性性行為會被鼓勵,最起碼不可能被壓制 : 注意我這裡討論的是兩種層面 法律層面 和 道德層面 : 在道德層面他們的關係並沒有辦法被有效的切割 : 至於同性性行為和愛滋防治議題,這個問題不可否認有很高的關聯性 : 在同性婚姻合法前都沒有好的解決方式 : 同性婚姻合法後,這個社會風險必須要考慮 簡單來說,我們並沒有談到什麼性行為適合社會道德價值。 第一:這世界存在一個唯一的社會道德價值? 可能沒有。 第二:如果這社會有很多社會道德價值,那有什麼鼓勵不鼓勵的問題? 第三:如果社會道德價值不鼓勵,就不應該保障? 這三個層次的問題處理以後, 我們再來討論到底同性性行為是不是經由這個修法而被鼓勵。 但性行為是人一個很根本的權利,這是基於身體自主到性自主而來的。 所以一個身體的權利,就像你需要吃飯喝水一樣,是一個人為人的一部分。 你說因為不想鼓勵使他人為人之行為,這不就是一件很弔詭的事? 而且社會價值觀還在變遷中,婚姻不總會是一個被社會肯定的道德價值,這很難說。 : : 愛滋的蔓延不分男女老幼只看行為,病毒說真的沒這麼聰明 : : 母嬰垂直感染或許該規範的是異性戀的性行為,而台灣去年破功了。 : : 這些母親不做產檢可能是怕被護家盟說是未婚或是藥癮者,所以護家盟之流都推了一把。 : : 另外,許多女性感染者是跟丈夫或伴侶進行危險性行為傳染的。 : : 當同性戀被當成充滿「愛滋」的社群時,我們其實也沒有禁止這些異性婚姻。 : : 甚至也很少對這些潛在風險的對象做出行為的介入。 : : 建議如果要用愛滋當成禁止同性婚姻的理由,我會建議把異性婚姻也堵起來。 : : 只要不要有婚姻,就不會有異性性行為,也不會有愛滋,真是好棒棒。 : : 2. 而人口問題: : : 這些同志即便沒有通過同性婚姻,也不會去生小孩,所以他們從頭到尾都不在變數中。 : 合理假設,同志族群的大小會受到社會道德價值的壓制 : 這個假設從過去到現在是可以觀察出來的 : 如果同志族群擴大,自然會影響生育率 : 國家雖然沒有規範結婚就必須生育 : 但是從統計數據來看,結婚大多是會生育的 : 少子化和不婚族群與首次結婚年齡往後延是有關聯的 你要用經驗面像去處理那我就告訴你。 未通過同性婚姻跟同性婚姻通過,這些人絕大部分都不會與異性結合而生育, 對於少子化的影響幾乎沒有,也就是反對同性婚姻本身就不是少子化的應對方案。 除非你認為法律要學某些你們認為的異端一樣,指訂對象婚配, (例如:成年後由國家指定對象,且必須要完成生育後代) 但目前台灣的法律是尊重婚約的自由,所以你的論點前提就錯誤。 因此我想不到這件事跟同性婚姻的關係在哪裡。 如果你要避免少子化,你可以把財產捐給政府統籌運用。 : : 加上「生育」其實是個人的身體自主權利,國家很難以這個當成結婚的必要條件。 : : 與其怕同志婚姻通過,會愈生愈少,不如加強基礎的日間托育服務以及薪資條件。 : 加強日間托育和出生率的關係才低呢 友善的環境可以減少生育對家庭的衝擊,這個對生育的「意願」確實有幫助喔。 : : 甚至可以制定「無套性愛假」(例如一年一週),我想生育率一定會有所改善。 : 誇張 : 你現在的生活環境是過去道德價值創造出來的 : 你們一直在破壞固有的道德價值 : 很難想像未來的社會是怎樣的環境 : 隨地做愛,生小孩國家管,這種自私、不負責的態度 : 跟動物沒什麼兩樣 : 最後就變成肉弱強食,沒有文化的國度 但是基督教會不就是這麼擔心沒有生物上的子嗣這件事? 那麼政策上討論「性」這件事又採到教會恐性的痛腳的話, 那你們自己應該好好提出對策才對,不要沒能力研究政策提案,又愛用教義亂牽拖。 : : 另外社會結構是指什麼? : : 我就不太確定,是人口學的年齡性別還是社會學談的階級與財富? : : 不過我想說基於憲法第23條,如果有人要爭取的是婚約的自由, : : 必須要有相當程度的傷害才能禁止,如果不直接有關的推論,恐怕不會是正當的理由。 : : 像是社會風氣、愛滋、人口老化與少子化這類就是很爛的理由。 : : 我想要護家盟做出一個,依據同性婚姻的人口學研究,應該太看得起他們。 : : 我不太懂這是哪類的修辭???喔,是誇飾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8.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36504138.A.2AF.html ※ 編輯: uka123ily (36.231.98.189), 07/10/2015 13: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