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joe (比喬)》之銘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拒絕修法的人若未能提出確切的證據證明該立法會造成社會危害
: : 而支持修法有其明確的益處(即保障同志族群權益)
: 這樣好了 我們來立一個法
: 全台灣繳稅人口將所得稅的億分之一給我
: 這個對我有好處,但是對社會沒有壞處
: 為什麼沒有壞處呢?
: 因為絕大多數的人給我的錢不到1元
: 可以忽視之
: 這樣表示對國家社會無害
: 這你同意吧
: 你們現在就是這個邏輯
這對社會是有壞處的,因為專設一法只圖利你一人
違背了平等原則
相對的同志獲得婚姻權並非被圖利
這是他們原本就該有的權利
反而是政府在立法之初剝奪了他們婚配權
他們結婚也不會從你身上拿一毛錢
他們可以結婚,你也可以結婚,這才合乎平等原則
因此你的邏輯還是完全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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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dcanblow (36.224.197.220), 07/11/2015 23: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