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ESATA (馬上就會倒)》之銘言:
: 你們說 婚姻是人權自由 政府憑甚麼限制誰不能結婚
: 現在是說 通姦也是人權自由 政府憑甚麼干預與處罰??
: 配偶因為你通姦 導致婚姻被破壞
: 你的自由損害了別人的自由 政府為什麼不該處罰你??
政府是婚姻兩造的公證人
它並不特別為婚姻兩造彼此過得幸不幸福,或什麼時候分開,
去找出誰該負責,當婚姻柯南
所以兩個人要不要離婚是民事關係
不會有檢察官跑來公訴你們其中誰是離婚的元兇
要法辦丈夫或妻子啊
今天妻子移情別戀,可是丈夫接受,不覺得有任何損害,那政府還要處罰嗎?
今天丈夫只是單純不愛妻子,想要離婚,妻子覺得婚姻權益受損,
那政府該處丈夫鞭刑嗎?
所以你執意要求政府懲罰婚姻不睦兩造的其中一人,根本就是觀念有問題嘛
通姦只是婚姻不合的其中一個原因,而會導致婚姻破裂的因素百百款
那為什麼只有通姦要公訴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10.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45437590.A.BDE.html
※ 編輯: windcanblow (36.224.210.143), 10/21/2015 2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