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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GESATA (馬上就會倒)》之銘言: : 你們說 婚姻是人權自由 政府憑甚麼限制誰不能結婚 : 現在是說 通姦也是人權自由 政府憑甚麼干預與處罰?? : 配偶因為你通姦 導致婚姻被破壞 : 你的自由損害了別人的自由 政府為什麼不該處罰你?? 政府是婚姻兩造的公證人 它並不特別為婚姻兩造彼此過得幸不幸福,或什麼時候分開, 去找出誰該負責,當婚姻柯南 所以兩個人要不要離婚是民事關係 不會有檢察官跑來公訴你們其中誰是離婚的元兇 要法辦丈夫或妻子啊 今天妻子移情別戀,可是丈夫接受,不覺得有任何損害,那政府還要處罰嗎? 今天丈夫只是單純不愛妻子,想要離婚,妻子覺得婚姻權益受損, 那政府該處丈夫鞭刑嗎? 所以你執意要求政府懲罰婚姻不睦兩造的其中一人,根本就是觀念有問題嘛 通姦只是婚姻不合的其中一個原因,而會導致婚姻破裂的因素百百款 那為什麼只有通姦要公訴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10.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45437590.A.BDE.html ※ 編輯: windcanblow (36.224.210.143), 10/21/2015 2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