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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點燃另一個戰場吧。 如果用民主來比喻或類比婚姻或性的選擇是不當的。 那我想問我們是否可以限制宗教自由?好啦上面是開玩笑的。 因為你一旦奉獻很多資源或出很多心力,發現不合的話, 你那些心力與資源就要不回來了阿,這可能影響改信後宗教的認同度不是? 那這樣改信後一點都不會感到幸福阿。 自由的可貴在於選擇的後果需要承擔。 (當然無法預期的或道德上沒有義務的因果關係是另一回事) 簡單來說,民主的可貴,在於自己能夠實踐與參與政治。 而其中就是對於代議士的選擇,選擇認同的民主過程與人選。 這也是為什麼類比婚姻。 因為婚姻與性的成功美好或者失敗痛苦,都是自己的選擇與實踐。 在不同的人之間實踐出自己的可能性與未來的想像。 而不是因為一個不知道何種天上掉下來的道德規範,就限制了自己的可能性,與未來的樣貌。 認為婚姻與性的自主是可貴的,即是如此。 當然有人會說,如果我最後還是選擇了「神」所指引的道路呢? 那我會說可喜可賀(拍手拍手) 因為「神」所指引的也是實踐的一種方式,但不會是唯一的選擇。 如果不能選擇,那我想很多實然就會變成應然。 即便是基督教徒也不能接受這種預設吧? 當有人告訴你遠離神是你的宿命的時候。 -- 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53.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47521240.A.1D2.html ※ 編輯: uka123ily (39.10.153.47), 11/15/2015 01: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