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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我可以同意婚姻是一種選擇,我不能同意婚姻與民主的類比,一個是 單向選擇,一個是雙向選擇。民主與婚姻只用「選擇」來做連結太膚淺。 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可以類比婚姻和選擇題、婚姻和點菜、婚姻和買車、 等等。就算是諷刺也要合理。 我想凡事都是有例外的。我大學的時候開始參加一個浸信會教會,牧師娘覺得 我們教會牧師太魯所以跟人家跑了,我們牧師花了十年時間想挽回關係, 沒辦法,最後只能簽字離婚。牧師離婚的時候會員要表決要不要留下 牧師,最後會眾表決結果是全員通過留下牧師。在這種情況下應不應該離婚? 我們當時全員表決都覺得是可以離了,前牧師娘跟別人已經同居好幾年, 牧師已在他的能力範圍內竭盡可能的榮耀上帝,再堅持下去只是折磨人。 當然這是個例外,我的文章中預設是你離婚的原因是因為要追尋新鮮感 所帶來的「快樂」。例外對多數人來說都是不適用的。統計上來說,多數 離婚的原因都是缺乏委身信念、出軌、爭吵、和不實際的期待。多數離婚的 原因都是跟追尋那種自我實現的「快樂」有關係。這裡的重點是, 婚姻的存在是為了要榮耀上帝。你把基督徒對婚姻的堅持解讀成在非常例外、 破壞性婚姻關係當中也不能離婚,不論何種情況不可離婚? 每一段婚姻都會累積經驗,可是也會累積包袱,所以每離一次婚,再度離婚 的機率會隨之增長。下一段婚姻會更好? 離婚數據不是這樣說的。 我想你必須要思考一下為什麼會有人認為他/她的婚姻是痛苦的。是因為 配偶不忠、家暴、或是有很極端的情況? 還是覺得婚姻痛苦是因為新鮮感 不在,性愛沒動力,所以想要嘗鮮? 你覺得兩種情況下的離婚都是一樣的? 為什麼你會認為所有離婚案例都有人「傷亡」? 為什麼會那麼極端? 為什麼 覺得耶穌的教導是如此的死板?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 拿婚姻來類比民主不恰當,重點是「單方選擇」vs. 「雙方選擇」。 : : 在民主社會中,人民是老大,任何想上位的人都必須要想盡辦法討好 : : 人民。人民可以單方面、無止盡的去選擇更好的執政者,並以此達到 : : 「更好」的目標。 : 我覺得你必須把我跟聖火星的文章放在一起看 : 聖火星說「我們不願意再讓父母決定我們的婚姻」 : 我說「人們不願意再讓專制者決定我們的生活」 : 聖火星於是反問「但是自由戀愛,自由分開,真的有比較好嗎」 : 我反諷「比較起專制,難道民主就會比較好嗎」 : 婚姻在這裡的類比並非只是民主,而是你是否有選擇對象的權利。 : 如果說基督徒要說婚姻是被神所綁定不可隨意毀棄的的,那麼君權神授, : 何嘗不是過去認為被神所綁定,你不可以革命的呢? : 這都是人妄意解讀聖經的結果,你可以否認其中荒謬的一致性嗎? : : 可是婚姻是一個「雙方選擇」,你在選別人,別人也在選你。你每一次的 : : 選擇 (婚姻) 和 反悔 (離婚) 都會造成你的單方選擇條件下降。你覺得女生會 : : 喜歡有潛力的年輕小生還是離過婚的中年大叔? 油面肥宅喜歡純情小女生還 : : 是ex-CCR 回收台妹? 你自己摸著良心回答你會怎麼選? : : 所以你的類比是失敗的,因為民主汰換的制度會使執政者越來越好, : : 越來越符合人民需求。婚姻可不是這樣,每一次的婚姻都會使你的單方 : : 條件下降。以多數人來講,一直換配偶不會越換越好,因為你每次換人, : : 你的條件 (年齡、外表、潛力) 都在下降,你的選擇也會越來越少。 : 基本上我不是外貌協會的,我很訝異,婚姻選擇在你的眼中 : 只是外在條件的變化,而沒有一點內涵的差異。 : 婚姻當然是mutual的,可是婚姻的過程中,雙方都在累積男女關係的應對經驗, : 你認為慣常離婚的人條件會一直下降,最後沒人愛,我倒是很質疑這點, : 畢竟,習慣離婚的好萊塢大叔影星會找不到年輕小妹嗎?事實好像不是像你想像的那樣。 : 賣肝的中年發福台灣工程師,追不到高中生,敗犬女王貼過來,肯定不會將就嗎? : 人間異語你可以多看一點。 : 我是認為,每一段婚姻都會讓人成長,除扣那些濫情而不尊重配偶的人以外, : 你在前一段婚姻所累積的經驗,都能讓你在下一個對象面前表現得更好。 : 端看你如何看待婚姻而已。 : : 會把婚姻拿來類比民主的只有兩種人,1) 跟初音和左手交往的肥宅 : : 和 2) 有本錢揮霍的小開。不過我猜喜歡玩的小開應該懶得上 PTT 跟基督徒 : : 嘴砲。所以…恩… : 既然你不明白我所類比的並不只是民主,那麼這種想像自然就是不必要的了。 : 事實上我看多了破碎婚姻的親友與個案,我認為當婚姻只剩下互相折磨, : 或再也沒有情份時,你為什麼不放過對方一馬?只為了成全你自私的信仰嗎? : 那我想這也難怪一些基督徒會喜歡尋找相同信仰的對象了。 : : 與滿足。CS 路易士在 銀椅子 (The Silver Chair) 這本書是怎麼說的? 當時王子 : : 被困在地底,女巫跟王子說他所信的那個納尼亞樂園根本不存在,阿斯能也不存在, : : 真正存在的只有這個冰冷黑暗的地窖。王子怎麼回答的? : : 就算你宣稱阿斯能不存在,納尼亞天堂也不存在,我還是願意賭上我的命, : : 我還是選擇要當一個基督徒,我選擇相信有一個超越黑暗的天堂存在,我選擇 : : 相信有一位超越死亡的上帝存在。我選擇相信婚姻,我也選擇相信婚姻的誓言 : : ,有著超越生理快感那種心靈上長遠的滿足與喜樂。 : : 不論生老病死、貧富貴賤、肥宅小開、台妹CCR, : : 老子他X的永遠不會背棄婚姻的誓言。 : 我記得納尼亞傳說是個悲劇。 (思) : 基本上我對於基督徒解讀離婚行為是不太耐煩的。 : 除了貧乏地想像這些人都是肉體不滿足,心靈不快樂以外,就沒有別的見解了嗎? : 還是因為接觸的對象太少了,且即使是痛苦的婚姻也要嘗試維持到有人傷亡為止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4.48.57.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47522379.A.8AB.html
uka123ily: 我認為兩種都是雙向的耶 11/15 01:57
BPM88: 我也一直覺得是雙向...只是主體不是實體的人 11/15 08:12
BPM88: 不過我覺得戰這個類比有點離題 11/15 08:16
xxx83221: 例外是怎麼界定的?和已經厭煩的對象維持婚姻跟和別人同 11/15 16:00
xxx83221: 居多年的對象維持婚姻都很折磨人不是嗎 11/15 16:01
taonlys: 大家只要修改一下婚姻誓詞就可以不用這樣議論紛紛了 11/15 17:28
taonlys: 把那段無論生老病死什麼東東直到永遠的那段拿掉 11/15 17:28
taonlys: 不過可能最近其實結婚也沒啥婚姻誓詞 是我跟不上時代了 11/15 17:29
taonlys: 我個人覺得拿掉那段誓詞或是誓詞明講隨時可離 那離婚並沒 11/15 17:31
taonlys: 有什麼問題 當然對基督徒來說我覺得這種做法有問題 11/15 17:31
taonlys: 總之我的意思是婚姻會痛苦和誓詞的相關性很大 11/15 17:34
taonlys: 修正一下 婚姻痛苦 誓詞 離婚 三個混在一起的相關性很大 11/15 17:35
taonlys: 這裡不考慮那些因為經濟或其他因素不得不委曲求全的例子 11/15 17:36
taonlys: (不過我在想如果不想立誓詞的話會不會不結婚更直接快樂) 11/15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