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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我說的是「無法信任父母安排的婚姻是好的......避免父母犯錯」 : 而不是「憂慮父母的決定不夠好」 : 我的用語假設了可能很嚴重的狀況,只是你沒看懂。 : 沒有人確定,但社會風氣已經開放了; : 我講「地上的形式」並不單指婚姻制度, : 婚前性行為與開放性關係,也是社會有共識的「形式」(雖然動機不一定相同) : 你不相信人使用身體選擇生活的方式要向上帝負責、上帝也打算修復一切嚴重的錯誤, : 但這裡是Christianity板; : 聖經沒有必要攙一腳? : 你搞錯場子了。 只是我從你的文意看不出「人使用身體選擇生活的方...修復一切嚴重的錯誤」 這種前提跟你的舉例,如何可以揉合成就整個歸信的訴求。 不管地上形式是指現代婚姻形式也好,婚前性行為或開放性關係也好, 過去虔信上帝的時代沒有這些東西,但男男女女間的問題並不會少到哪裡去, 甚至更嚴重。 而千百年來多少信仰者與傳教士可能都講過跟你一樣的話, 請問他們有替曠男怨女們解決問題嗎?沒有吧。 請問上帝修復錯誤嗎?現在公元兩千年了。 否定與質疑這些現代伴侶間新的契約模式與權利,並不會讓信仰變得更有力, 也不會解放人與人結合時會遭遇的困境,更像是走回頭路。 況且說服力不是建立在問號之上,你應該也很理解這個道理。 我會說聖經沒有必要攙一腳,是因為你提到的種種例證與問題, 似乎皆不是聖經所欲解答的。 聖經不是用來解釋性的,對於婚姻的詮釋也是兩千年前的觀點, 也許其中的原則是真理,但實務上顯然不合時宜。 我的另一個問題是,目前這些「地上的形式」,難道其本質 是與聖經提及的原則相違背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13.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47596560.A.5CD.html
taonlys: 火流星大說的修復錯誤一直都是在說死後吧 11/15 22:24
taonlys: 我修正一下 應該是復活後 11/15 22:26
taonlys: 最後一段的話我覺得違背的很嚴重吧 11/15 22:27
taonlys: 聖經很強調約和聖潔的重要性 風吹大第二段第一行所舉的 11/15 22:29
taonlys: 例子來看((離婚OK的)婚姻形式 婚前性行為 多重伴侶 11/15 22:31
taonlys: )固然和俗世婚姻觀/價值觀可能非常契合 但本質上我不覺得 11/15 22:32
taonlys: 這和聖經所提及的原則會是不相違背的 11/15 22:33
taonlys: (修正一下 多重伴侶打錯 應該是開放式性關係) 11/15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