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xx (天下布武)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教會的人思想這麼狹隘(李常受)
時間Wed Dec 23 01:03:25 2015
: → Pietro: 可是克凡 保祿說罪惡會利用律法捏 12/22 23:07
因為罪的權勢來自法律
羅馬書 7: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羅馬書 7: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羅馬書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
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法律的立意是好的(如不能酒駕) 但我的行為 沒達到法律要求
是那法律叫我死嗎 不是 而是我的不良行為導致我有罪 而法律顯出我的行為真是不好的
這樣看來,法律是好的
: → Pietro: 摩西之後的人就不受這死的約束? 12/22 23:09
(仍然受死的約束 所有才有新約的受洗 代表舊人己死 死過了當然罪就一筆勾消
: → Pietro: 那為何要由於耶穌 大眾才能成為義人 12/22 23:11
因為神在律法外 另賜一條能滿足律法的路 在基督身上
: → Pietro: 而因為亞當大眾都成了罪人? 如果摩西的腳色能讓死不是王 12/22 23:12
: → Pietro: 話說回來 這死亡可是藉著罪惡來到世上的 而非罪惡本身捏 12/22 23:14
這關係
死的利器就是罪 而罪的權勢來自律法
歌林多前書 15:56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雅各書 1:15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私慾生出惡來 而去行惡帶來罪 罪帶來死 (不是人生來有罪)
追本溯源
肉體慾望引我們行惡(算計人 傷害人) → 帶來犯罪 → 使我們在法律下被判死
撒旦掌死權
所有有罪的人都在他權勢下
(死就作這世界的王)
聖經是合理的
奧古的原罪 人人生來有罪 是不合理的
請相信聖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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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ringxx (61.231.178.64), 12/23/2015 01:05:48
推 Pietro: 依然受死的束縛 那你引那段聖經的目的是? 12/23 01:21
→ Pietro: 宣稱因為聖經說死在亞當到摩西間當老大 所以... 12/23 01:21
→ Pietro: 但轉頭又說摩西之後人還是受死的束縛 你要說受束縛不算當 12/23 01:22
→ Pietro: 老大逆? 12/23 01:22
→ Pietro: 我就告訴你 你的敘述就要討論肉體慾望或隨便換個聖經中 12/23 01:23
→ Pietro: 用的詞 比諸如血氣 敗壞 肢體的律 都必須討論到這些東西的 12/23 01:24
→ Pietro: 形成 這就是原罪論想處理的 所以你說再多 只要把前述預設 12/23 01:24
→ Pietro: 納入 那就打不到原罪論啊... 12/23 01:25
→ Pietro: 罪惡鮮魚法律啊... 12/23 01:25
原罪論是要來解釋聖經 而不是聖經要來解釋原罪論
原罪論本身就是錯的 不屬聖經的不存在命題
(奧古的原罪 也根本解釋不了人的罪)
推 Pietro: 你先找個不會吳鳳接鬼的引文串,,, 12/23 01:39
→ Jeby171: 垃圾殺人魔耶和華本身就是原罪 信牠的人就有罪 哈 12/23 01:50
※ 編輯: springxx (61.231.178.64), 12/23/2015 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