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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董保城是來亂的,但即便他是來亂的,有些東西還是可以看看。 先不論到底公投門檻的問題。 公投決定某些法律修改前要經過公投,這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 第一,我們的民主政治是代議政治,這個不會因為你有直接民主,例如公投就改變。 第二,公投作為代議政治不足的漏洞填補,而不是一個代議政治的授權程序。 也就是說立法部門本來就應該經由人民的選舉授權產生,實然已有民主正當性。 並不需要公投的補充就能行使立法權,可以提案修法或是提案新增法律。 他們修法或是制定法律,如果有任何濫權或怠惰,自然可以提起公投。 但限制他們的修法應該經過公投同意,無異提昇民法特定編章為準憲法層次。 這個可能不太符合憲法作為原則性的權利義務規範相關法理的討論。 第三,今天你要說民法某些編章需要公投通過授權才能修改? 民法並沒有比其他法律更值得保護,且你禁止修法, 司法院仍然可以依據其職權獨立裁判,進行實質平等的憲法審查。 而且對於婚家制度作為制度性保障,一直都有大法官得以憲法解釋進行把關, 我不懂公投主文這種疊床架屋設計保障什麼具體法益或是具有什麼效益。 第四,目前的民法仍然有許多性別不平等的問題,禁止修法可能讓許多可能落空。 例如民1018-1:有關自由處分金之規定,並沒有完全經由立法落實。 如果不能隨著社會發展,修訂相關民法規定,那麼法條只是具文。 然而我認為提起公投連署是政治意志的展現,我認為這個是應該支持的。 但我也希望信望盟可以想清楚一件事,今天提起公投作為直接民主的展示, 同時體現人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必須,但正是如此也代表這件事是一個政治性的議題。 既然是政治性的議題,那就沒有什麼上帝不上帝,或守護誰的價值, 充其量只有血淋淋的生死之搏,以及滿足自己的利益與想像這樣的世俗層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34.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51481757.A.66B.html ※ 編輯: uka123ily (39.9.134.237), 12/30/2015 21:28:35 ※ 編輯: uka123ily (39.9.134.237), 12/30/2015 21:34:45
DarkHolbach: 推這篇 12/30 22:14
jksen: 推 12/30 22:23
kalestorm: 那種主文,就是他們在鳥籠公投底下,不敢直接發起「反 12/30 22:36
kalestorm: 對同性婚公投」,他們又沒立場發起「贊成同性婚」公投 12/30 22:37
kalestorm: (他們的支持者也不會簽) 所以最後弄成這種剝奪立法權 12/30 22:38
kalestorm: 的形式. 這種公投最後有沒有過,對他們來說都不痛不癢 12/30 22:39
其實我不太想講的一件事就是, 他們正在實現自己預言的破壞家庭價值與民主政治這件事。 董保城不會不知道,但他只是投機份子,那裡有好處就去哪裡。 只是我是看不出來信望盟這一群人有什麼上帝的聖光。 如果真的有上帝的作用,那想必他們一定很認真專研各個議題。 但不僅研究團隊都沒有,連我一個業餘的議題研究都比不上。 還有候選人只想在路邊抱抱,找小鮮肉出來賣肉。 不知道幕僚在幹嘛,一點都不專業。 ※ 編輯: uka123ily (39.9.134.237), 12/30/2015 22:43:57
kalestorm: 恰好是困在鳥籠公投裡的鳥公投。 12/30 22:40
yuan0731: 推 12/31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