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這一段存在邏輯問題,
: : 美國憲法是由一些內容所組成,我們可以說S裡面具有A的內容。但是S具有A的內容即
美
: : 憲法具有聖經中的某些精神,跟美國必須設立國教,S才真正具有A的內容是兩回事。
: : 你不要搞不清楚。」
: 所以阿,美國憲法的某些保障目的與內涵可能與聖經有所雷同,
: 但這也不能宣稱美國憲法有聖經的精神,這中間還少了很多東西。
: 舉個例子:美國憲法保障的目的是否符合聖經或基督信仰教義的要求?
: 美國憲法保障生命權,但保障生命權的目的是因為聖經說要保障生命權?
: 如果不是基於聖經說要保障生命才加以保障,那為什麼可以說這個有聖經的精神?
: 至於聖經的內容是不是要設立國教?我是認為應該不致於。
: 但有些人就很想用聖經影響政策,這個就是他們想像中的上帝之國降臨在政治當中。
: 你要說這種聖經的詮釋有存在美國憲法的目的中,我應該不會同意。
你邏輯上的問題還是一樣,因為當你也說「美國憲法的某些保障目的與內涵可能與聖經有
所雷同」,但很可惜的,事實證明了「不只是可能」,建議你不要老是顛倒黑白,這習慣
很壞。
我們可以簡化如下:「美國憲法X跟基督教聖經Y皆具有A的性質」,但是你又說「美國憲
法的某些保障目的與內涵可能與聖經有所雷同,也不能宣稱美國憲法有聖經的精神」。你
這裡出現一種邏輯上的矛盾,即「X具有A」跟「X不能說具有A」的矛盾。其實追根究柢,
所謂的聖經的精神的說法,不過是建立在X的確具有A的性質,而你的文字遊戲不過只是讓
你在邏輯上的自相矛盾愈加明顯。
其實這些爭論清楚一點應該是這麼說,「美國憲法跟基督教聖經共同具有一個倫理學指導
原則,並且,這個倫理學原則出自聖經」。其實你自己在另外一篇也說過:「有人認為政
治哲學中的古典自由主義有很濃厚的基督宗教色彩」。但這並不是「有人認為」這麼顛倒
黑白輕描淡寫可以帶過,你又在顛倒歷史事實了。事實上考察社會學的歷史會發現,例如
古典社會學,人權宣言一直到美國憲法的誕生,原則上都有基督徒跟基督宗教的影子。
你後來又說了:「但經過啟蒙及各種人本思想的再興,這個色彩已經被減低」,根本荒謬
透頂,啟蒙時代的代表性人物及人文思想的代表性人物根本不乏基督徒跟基督教色彩啊,
因此你舉啟蒙跟人本思想到底想幹嘛?
並且你這樣的主張到底是要說美國憲法與基督教精神的色彩減低了呢?還是美國憲法與基
督教聖經的關係根本不存在呢?其實你只是自打嘴巴罷了,一下說關係存在、一下說色彩
減低、一下又說關係不存在你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嗎?這是因為你觀點跳躍。
如果你要說「美國憲法與基督教聖經的關係已經減低」,那麼這句話的意思是你承認「美
國憲法與基督教聖經的倫理學則一致的關係是存在的」。但是什麼東西為真跟你舉的色彩
減低無關,因為美國憲法與基督教倫理學原則一致這個事實不會改變。形上學的原則是說
「一個具體事物更換了它的部分,那麼這個具體事物仍然存在」,也就是說當美國憲法與
聖經的倫理原則一致這個事實,不因為你持續鬼扯的邏輯謬誤而有所改變。最直接的例子
是鬼扯阿根廷的憲法,我還是要說「X具有A」的反對句是「X不具有A」,而不是「P比X有
更多A」之類文不對題的反駁。
如果你要說美國憲法不具有聖經精神,那麼,回到一開始的命題,「X跟Y皆具有A」,為
真。
: : 我是相信美國憲法可能蘊含當初人們相信應當實踐的美德,而這些美德可能或多或少
來
: : 於聖經的教導,但不代表這樣可以說這是聖經的精神。
: : 「其實都只是一些文字遊戲罷了,「美國憲法具有聖經精神」、「美國憲法內有著聖
經
: : 精
: : 神」、「美國憲法是聖經的精神的實踐」,不管你怎麼看意思都很相近。並且,都是
因
: : S具有A的內容。
: : 你只不過只是玩文字遊戲打迷糊仗罷了。」
: 是阿所以我上面有說了,我不否認這些句子是同樣或類似的意思。
: 但這跟文字遊戲什麼關係呢?我不能對我言論有更多的組成或表達方式?
: : 像拉丁美洲那些國家才是以聖經立國,例如之前的阿根廷。
: : 然後你在21世紀說美國憲法有聖經精神,根本就是把其他人都當成死人了。
: : 「S具有A的內容,並不因為S同時具有B、C、D的內容,所以S具有A為假。而S具有A當
然
: : 代
: : 表這句話意謂著S不能有別的內容,是你在借題發揮而已。
: : 這是簡單的邏輯問題,S具有A的反對句是S不具有A,但你一直東拉西扯的不知道在演
什
: : 。」
: 因為我不認為美國強調政教分離的國家有比阿根廷來的強調憲法中存在聖經精神。
: 不過我確實沒有解釋為什麼阿根廷會被提出來,因為我懶惰不想幫大家上課。
: 所以你要說這樣的反對是無效的,我並不同意。
: 在我個人結論上,從比較方法來說很難同意美國憲法是具有聖經精神。
: 我們勢必要從一個標準來判斷,而「比較」或許是一個可能的途徑。
: : 真的美國憲法有所謂他口中的聖經精神,那可能聖經有好幾本。
: : 因為這個美國憲法所象徵的聖經,很明顯跟靈糧堂牧師所稱的有很大的差異。
: : 不僅這個「聖經精神」沒有解釋為同志應當被社會所排斥,
: : 甚至這些不愛護友鄰、歧視他人的基督徒或其他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處罰或禁止。
: : 你用一個聖經精神各自表述是沒有差,但若對憲法做出聖經精神的法律解釋,
: : 不考慮憲法學的實踐、不考慮政治思想的脈絡、不考慮神學的政教分離概念,
: : 這樣真的是好的現象嘛?
: : 「也是東扯西扯一堆,其實這都是一些你無法就事論事並且出於自己對基督信仰的偏
見
: : 你的愛恨情仇跟你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請不要老是藉故發洩在基信板身上,謝謝。
: : 你應該把精力好好的用在影響你的同道上,但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既不信神也不尊重基
督
: : 仰,老是要來這裡浪費時間。喔,對啦,因為你覺得反正基督信仰也不尊重你啦。」
: 所以板主開始人身攻擊了。
: : 中華民國建國也才105年,雖然很多人說他早已滅亡。
: : 若不論中華民國是否存在,你看看哪裡有憲法學在講一百年前的三民主義?
: : (當然也可能因為這只是一套狂抄又錯很多的東西,有點像古早版的某教授XD)
: 這段竟然沒回,真不專業。
: 不過我蠻想知道,認為美國憲法具有聖經精神的論點到底是什麼?
: 有反方應該要有積極的正方才對。
你應該要慶幸我不怎麼想理你才是 XD
你最大的問題,是你根本無法有效反駁「美國憲法具有聖經精神」這個宣稱,只能就在那
裡鬼扯一些術語。自己反駁不了,最後才在問美國憲法具有聖經精神的論點到底是什麼?
想騙誰啊,看破手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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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不得已也~
※ 編輯: MarquisSADE (223.141.81.8), 01/13/2016 01: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