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Hb68: 是呀,給所有人聽的(太 28:18-19)。 01/15 20:06
→ kalestorm: 所以他人不信耶神拜祖先,也關基督教的事? 01/15 20:11
→ kalestorm: 離婚再娶也關基督教的事? 看來基督教好忙喔。 01/15 20:12
→ taonlys: 這個議題我跟sCH大立場相反 我覺得是給信徒的 01/15 20:16
→ kalestorm: 聖經沒有經文禁止同性結婚,而且婚禮聖事1184年才確立 01/15 20:19
→ DarkHolbach: 那你們怎麼不去管管拜偶像的?還是拜偶像、其他宗教 01/15 20:21
→ DarkHolbach: 的比較人多勢眾? 01/15 20:22
→ taonlys: 我發現我的切入角度和sCH大不一樣 所以答案才不一樣 01/15 20:34
→ taonlys: 我說是給信的人是因為不信的人做什麼其實結局都沒差 01/15 20:35
→ taonlys: 並且尊受上帝命令是愛上帝的表現 不愛上帝的人有沒有這種 01/15 20:36
→ taonlys: 表現我覺得沒差 所以才說是給信徒的 01/15 20:36
→ taonlys: 但如果單就是不是一個好的原則來說我覺得是給全人類的 01/15 20:37
→ taonlys: 當然有些人覺得這些命令跟善惡果一樣其實沒有好壞之分 就 01/15 20:38
→ taonlys: 只是因為上帝的命令所以不能做 其實沒有特別益處或壞處 01/15 20:38
→ taonlys: 但我個人認為都是有原因並且有益的 (如提後3:16所說) 01/15 20:41
→ sCHb68: 我指的給所有人是指「福音」(根據大使命經文), 01/15 20:42
→ sCHb68: 而福音的核心之一就是「耶穌基督是主」, 01/15 20:43
→ sCHb68: 而這點在非基督徒耳中是極其厭惡的, 01/15 20:43
→ sCHb68: 但這就是上帝自己的宣告: 01/15 20:43
→ sCHb68: 來!仰望十架上的羔羊,除去你所有罪孽, 01/15 20:43
→ sCHb68: 且祂是你人生各個層面的掌權者,你不是自己的主人。 01/15 20:43
→ sCHb68: 但我不會把一些「規定」要非基督徒遵守, 01/15 20:47
→ sCHb68: 啊他就不信,就算遵守也跟榮耀上帝毫無相關。 01/15 20:48
→ taonlys: 單指福音的話我跟你意見相左 覺得只給受揀選的人 01/15 21:14
→ taonlys: 我覺得福音這個議題我很偏加爾文(加爾文應該長這樣吧) 01/15 21:15
→ taonlys: (如果其實加爾文不是這樣看的話那就算了 請原諒我這個低 01/15 21:16
→ taonlys: 級知識份子) 01/15 21:16
→ sCHb68: 福音的確只給揀選的人, 01/15 21:38
→ sCHb68: 但沒有因此否定要積極傳福音(徒 18:9-10), 01/15 21:38
→ sCHb68: 況且上帝揀選誰沒有人知道。 01/15 21:38
→ taonlys: 我知道啊 上帝只給揀選的人 我們要盡量傳給所有人 01/15 21:39
→ taonlys: 所以我們回答問題的時候主詞不同吧 我主詞用上帝 01/15 21:39
→ taonlys: 而你用的主詞是應該傳福音的信徒 01/15 21:39
→ taonlys: 是這樣嗎? 01/15 21:40
→ taonlys: 『我們』應該傳福音給所有人 『上帝』把福音給揀選的人 01/15 21:41
→ taonlys: 被祂 01/15 21:41
→ sCHb68: 是的,上帝創世前永恆中就已經預定、揀選, 01/15 21:42
→ sCHb68: 但傳福音的「人」不該因此不傳福音。 01/15 21:42
推 jacklin2002: 推taonlys sCHb68 01/15 21:56
→ iamsheep: 應該是給信徒吧 我記得上帝用福音審判不信的人 01/16 09:49
→ iamsheep: 不會 因為沒聽過福音或不信用他沒聽過的事審判他不合理 01/16 09:50
→ taonlys: 恩 昨天我朋友也跟我說不管信不信都會受審判 01/16 17:21
→ taonlys: 所以從審判的角度看的話我很同意iamsh大 01/16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