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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板板規1050111板、1050127第一次修訂、1050129第二次修訂。 第一章、 1. 於本板發文或推文者,視為已閱讀本板板規並願意依規定發文。 2. 所有於文章中顯示的暱稱與簽名檔,均視同為內文的一部份,適用板規。 3. 以下規定如未特別規定,任何人均可檢舉違規行為,板主亦有權不定期巡察版面以維 護版面秩序: 3.1 違規行為在板規發佈、修改前發生,不溯及以往。 3.2 違規行為已發生超過14天,不受理檢舉。 3.3 檢舉者有舉證責任並告知違規事項,否則板主有權不受理。 3.4 板主受理後,若板主向當事人詢問問題,三天內未得回覆,則視同當事人放棄解釋。 第二章、 2.1 文章有下列情形者,由板主m文要求修正,未於24小時內修正者直接刪文。 2.2 空白文、字數未達50、注音文、火星文、亂碼文、錯字文、 內文出現商業廣告、標題出現他人ID。 第三章、 3.1 人身攻擊者,視情節輕重禁言三天至三十天。 3.2 針對言論本身予以批評不算人身攻擊,但如果針對發文者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 則視為人身攻擊。 3.3 人身攻擊僅當事人可提出檢舉,採不告不理制,板主不主動介入。 3.4 針對團體、族群或人物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接受任何人提出檢舉,板主亦有權介入 處理,並得判定違規並依第3.1之條文處理。 3.5 本板不鼓勵因為個人的宗教意見,就對當事人所屬的團體、族群或人物進行貶低的行 為,因為這只是在煽動不合理的仇恨,無助於溝通與討論;所以不拘是基督教,同性 戀群族、天主教或其他宗教團體等亦同受到保護 第四章、 4.1 禁止任何鼓勵負面行為的言論,板主得視情節輕重禁言三至三十天。 4.2 建議、主張、傳達、鼓勵、倡導負面行為或負面思想,如傷害他人、自殺、詐欺等皆 視為違反本條規定,由板主判斷。 第五章、 5.1 轉載PTT他板文章,應主動聲明已事先獲得原作者同意,並應有50字以上個人心得。 如經板主查證或原作者告發,發現為擅自轉載者,一律刪文並禁止當事人再有任何轉 載行為,再犯視為鬧板。未附上50字以上心得,違規者依板規第二條處置。相同文章 如已經被轉載過了,後發者一律刪文。 第六章、 6.1 轉貼新聞或網路文章者,每週最多三篇,並應附上50字以上個人心得及出處網址。 6.2 每週超貼三篇者,一律刪文,再犯視為鬧版。 6.3 未附上50字以上心得及出處網址,違規者依板規第二條處置。 6.4 相同文章如已經被轉載過了,後發者一律刪文。 第七章、 7.1 若發言有下列情形,已對本板秩序造成影響,板主得提醒勸告;若勸告後仍未改正 或屬於勸告亦無法改正之情形,板主有權視情況終止討論、刪文或禁言三至三十天 7.11. 於多篇或同篇多次發表無關該文章或板旨之推文、文章。 7.12. 胡言亂語、不知所云、表達有問題造成閱讀困難。 7.13. 其他宗教信仰(包含非正統基督信仰)以自身典籍、教義或教導,意圖挑釁、否定 、毀謗基督信仰。 7.14. 引戰(主動尋釁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由板主判定。 7.15. 鬧板(無善意討論之意圖),由板主判定。 7.16. 牽涉本國政黨或政治,包含二岸議題。 7.17. 牽涉他板事務或紛爭。 7.18. 牽涉私人恩怨。由板主判定。 7.19. 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發佈私人間的水球、信件或其他個資。(當事人自己在本板 主動公開過且仍可查證到的個資,不在此限) 7.20 每日(00:00~23:59),每人發文、回文的篇數,合計不得超過5篇。 轉載文章、轉貼網路資訊、廣告宣傳等,亦計算在每日篇數限制內。 有特別情況或需求者,即便事先得到板主同意,最多仍不得超過10篇。 第八章、 8.1 允許發表買賣文。每週限一篇。有意者請一律私信給發文者,不得回文。違規者一律 刪除。如教會有活動或課程欲宣傳,發、回文均依本條規定辦理。 第九章、 9.1 未經當事人同意,禁止修改或刪除他人推文,如經舉證檢舉確認,一律水桶三十天。 第十章、 10.1 若經PTT帳號部確認多個帳號均為同一人,則一個帳號違規,視同所有帳號違規。 10.2 如果A帳號初犯某條板規,則視同當事人的B帳號亦為初犯狀態;若使用B帳號觸犯 同條板規,直接以累犯處理B帳號的違規行為。) 第十一章、 11.1 板主公告禁止回文,回文一律刪除。如對板主處置有意見,可至組務版申訴。 11.2 如對板規內容或板務執行有意見,應私信向板主反映溝通。若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 ,亦可至組務板向小組長表達意見或申訴。 第十二章、不受歡迎板友條款(安心空間條款)     12.1 違規三次以上之板友,板主得公開名單,將其視為不受歡迎之訪客。 12.2 其他板友在發文時,有權聲明要求不受歡迎之訪客不得推文或回文參與討論。 12.3 有事先聲名之討論串,不受歡迎之訪客一律不得回文;但同個討論串,其他人的回 文,不受歡迎之訪客可以推文,但仍應遵守其他板規規定。 12.4 視情節輕重,板主得判斷禁言三至三十天。 第十三章、 13.1 上述規定,板主得隨時修正刪減,但每次修訂應另發公告於板上,並且不得溯及以 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56.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54023446.A.A48.html
iamsheep: 打算選版主? 01/30 13:56
※ 編輯: eno4022 (1.170.172.27), 02/13/2016 19: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