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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經文出自出埃及記 20:1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 的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 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 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 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 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姦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32:15 摩西轉身下山,手裏拿皀兩塊法版。這版是兩面寫的,這面那面都有字, 32:16 是上帝的工作,字是上帝寫的,刻在版上。 32:17 約書亞一聽見百姓呼喊的聲音,就對摩西說:「在營裏有爭戰的聲音。」 32:18 摩西說:「這不是人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人打敗仗的聲音;我所聽見的乃是 人歌唱的聲音。」 32:19 摩西挨近營前就看見牛犢,又看見人跳舞,便發烈怒,把兩塊版扔在山下摔碎 了, 32:25 摩西見百姓放肆(亞倫縱容他們,使他們在仇敵中間被譏刺), 32:26 就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 要到我這裏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 到他那裏聚集。 32:27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 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 32:28 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 請問我們該如何理解這樣的經文呢? 上帝才剛說不可殺人,接著摩西卻要以色列人開殺, 殺的還是自己的弟兄、同伴或鄰舍 對此有沒有人可以來個圓滿的解釋? 如果以現在刑法的概念,罪刑法定原則 摩西等人是全都犯了不可殺人這條誡命的 沒辦法,因為上帝寫得很清楚,不可殺人 四個字,完全無轉圜空間,沒有例外的空間 那我們到底要怎麼解讀摩西當時的言行呢? -- 其實話說回來,好像上帝頒這十誡也沒說犯誡後該如何處理? 有沒有猶太教大師可以補充一下後來以色列人怎麼作的?罰金、有期徒刑還是直接槍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0.25.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57426518.A.C3A.html
springman: 不可謀殺吧!與處死應該是不同的。 03/08 16:57
所以是翻譯問題?
sCHb68: 是的,原文是「謀殺」。 03/08 17:40
sCHb68: 不可以不公義、不合法的手段結束他人生命。 03/08 17:41
sCHb68: 而公義的死刑第一個頒布的是上帝, 03/08 17:43
sCHb68: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03/08 17:43
jacklin2002: 確實有些教派是主張絕對不可殺人的,門諾會不當兵、 03/08 19:24
jacklin2002: 不拿槍,寧可一直反覆被關也不入伍。 03/08 19:24
unix2007: 參孫到處亂殺人怎麼說 03/08 21:45
※ 編輯: eno4022 (140.130.25.32), 03/09/2016 08: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