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ingxx (天下布武)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該如何看待「不可殺人」這條誡命呢?
時間Tue Mar 8 19:54:46 2016
※ 引述《eno4022 (eno)》之銘言:
: 如果以現在刑法的概念,罪刑法定原則
: 摩西等人是全都犯了不可殺人這條誡命的
: 沒辦法,因為上帝寫得很清楚,不可殺人
: 四個字,完全無轉圜空間,沒有例外的空間
: 那我們到底要怎麼解讀摩西當時的言行呢?
選我正解
不可殺人 來自律法
意指在律法下 你不可殺人
行惡 害命 而殺人的 都是律法上所禁止 是觸犯律法(犯罪的)
當軍人殺敵 自我保衛 行國家刑法 都是行律法賦與的事或可行的 並不違背律法(不犯罪)
就如同有陌生人 帶著武器侵入你的家 你抵抗與他搏鬥將他殺了
不會有法官跟你說 抱歉你己經犯罪了
罪名是意圖保護家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
法官如果敢判這樣的殺人罪是成立的 那這國家等著暴動
如同士兵的天職是保家衛國 士兵在前線保衛國家而殺敵
而國家法律卻說 這些士兵殺了敵人 犯罪了 我要把他們召回然後關起來
這樣的國家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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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tilnow: 為希特勒解套了 03/08 20:42
希特勒是侵略別人 可不是保衛自己
※ 編輯: springxx (61.231.184.248), 03/09/2016 03:13:45
→ untilnow: 侵略佔久了就變國土了 對他來說, 他也是保衛自己領土 03/09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