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eologe: 台灣還沒到不幫其證婚或賣結婚蛋糕給他要坐牢或罰款的地 03/25 18:21
→ theologe: 步,所以不需要搞「武器對等」的法案到這種程度... 03/25 18:23
台灣對「宗教團體」管制真的很少,要比喻宗教團體也是拿重型武器外加護罩的火藥庫。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5/2016 19:43:39
推 theologe: 呵呵 宗教法過不了好像是卡到很多小廟的利益 03/25 19:51
→ theologe: 另外就是人權觀念牽涉到傳統(宗教)思維,進展慢慢der 03/25 19:53
→ theologe: 社會需要宗教改革,教會需要社會改革XD 03/25 19:54
推 meltice: 一堆小教會甚至大教會其實就跟小廟沒兩樣 03/25 20:16
→ meltice: 小圈圈集團 肥水不落外人田 家人親人通通拉進來 03/25 20:17
→ meltice: 丈夫妻子兒子全家都是牧師 03/25 20:17
→ meltice: 社會需要宗教改革更是笑話 03/25 20:18
→ meltice: 幾千年來人類社會有因為基督教而變得比較好嗎? 03/25 20:19
→ meltice: 真的要做善事也不需要宗教 03/25 20:21
→ meltice: 難道各種政府及非政府組織都打著宗教的名號在行善? 03/25 20:22
→ meltice: 難道那些到處修路還是幫窮人蓋房子的行善團都是基督徒? 03/25 20:23
→ meltice: 大部分基督徒我看都是出一張嘴最厲害 「我替你禱告」 03/25 20:24
→ meltice: 你可以網路搜尋 德雷莎修女的真相 03/25 20:28
→ meltice: 網路資料真真假假 但至少可以提供另一種看事情的角度 03/25 20:30
→ meltice: 德雷莎修女真的如此無私奉獻嗎?宗教行善有比較好嗎? 03/25 20:30
→ meltice: 完全聽信教會牧師或小組的宣傳難道就完全正確無誤? 03/25 20:31
→ meltice: 德雷莎修女利用窮人詐取捐獻轉奉獻給教廷 03/25 20:33
推 meltice: 使醫院病人接受不正常的醫療行為 作假見證各種醫治神蹟 03/25 20:40
→ meltice: 她本人生病則不敢在自己的醫院接受醫治 03/25 20:40
→ kalestorm: 美國「非婚姻登記的公務員」不證婚也不會坐牢罰款 03/25 21:04
→ kalestorm: 而且喬治亞州沒有性傾向方面的反歧視法,不賣蛋糕本來 03/25 21:13
→ kalestorm: 就沒有法源可以罰款。 03/25 21:13
→ kalestorm: 當然法案有無本身就是政治角力的結果. 會通過這種法案 03/25 21:15
→ kalestorm: 的州,怎麼會先立下反性傾向歧視的法呢 03/25 21:16
→ neohippie: 那位公務員差點坐牢耶,怎麼會沒辦法罰? 03/25 21:36
→ neohippie: 那件案子前鎮子吵超大的 03/25 21:37
→ uka123ily: 那個公務員坐牢理由應該是藐視法庭吧 03/25 21:39
→ neohippie: 是沒錯,但源頭是拒絕法出結婚證明 03/25 21:47
身為公務員不是要服務所有公民嘛?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5/2016 22:00:49
→ DarkHolbach: 公務員哪能給你選擇要替誰服務 03/25 22:21
→ neohippie: 對啊,應該做的就是要做。真的不同意也可以辭職。 03/25 22:53
→ neohippie: 我老實說,Kim Davis那個案件也是有人吃太飽,想紅找碴 03/25 23:24
→ neohippie: Rowan county離 Fayetteville county不到一小時, 03/25 23:25
→ neohippie: 市長是公開出櫃同志,還連任。真的那麼想合法結婚 03/25 23:26
→ neohippie: 開ㄧ個小時車到Lexington就好了,想紅所以故意找很保守 03/25 23:27
→ neohippie: 的county clerk開刀,還ㄧ開始就準備好相機錄影了 03/25 23:27
→ DarkHolbach: 誰叫保守教徒要沒事做球給別人(聳肩) 03/25 23:28
→ DarkHolbach: 我發現你真的很偏袒自己人 03/25 23:29
→ neohippie: 所以才需要這種法案,杜絕這種吃飽想紅、沒事找碴的人 03/25 23:30
→ DarkHolbach: 甚麼叫做找麻煩?自己行的正還怕別人找麻煩? 03/25 23:30
→ DarkHolbach: 就不是沒事了,還找碴? 03/25 23:33
→ DarkHolbach: 今天一個印度教徒公務員可以因為宗教信仰,拒絕發給 03/25 23:34
→ DarkHolbach: 牛排餐廳衛生檢驗證書嗎? 03/25 23:34
→ DarkHolbach: 公立醫院的耶證信徒醫生可以因為宗教信仰拒絕幫人 03/25 23:35
→ DarkHolbach: 輸血嗎? 03/25 23:36
→ neohippie: 「衛生」與「殺牛」沒有關係耶,你的舉例不成立 03/25 23:36
→ neohippie: 你有沒有看過county的結婚證書? 03/25 23:37
→ DarkHolbach: 我還有其他例子耶,可以不要逃避這個問題嗎? 03/25 23:37
→ DarkHolbach: 你是公務員,還讓宗教偏見凌駕法律,笑死 03/25 23:38
→ DarkHolbach: 真的很不會看別人的重點,你故意的嗎? 03/25 23:39
→ neohippie: 上面已經說我同意公務員要守法 03/25 23:40
→ neohippie: 不然辭職。你在吼啥? 03/25 23:40
→ DarkHolbach: 好嘛,我們問一個別的問題:如果有公務員相信離婚 03/25 23:41
→ DarkHolbach: 是錯的,那他不發離婚證書可以嗎? 03/25 23:41
→ neohippie: 但不能否定的是,Davis案件的告方是故意的 03/25 23:41
→ DarkHolbach: 所以,甚麼叫做找碴?這根本不是「沒事」 03/25 23:42
→ DarkHolbach: 告方意圖怎樣很重要嗎? 03/25 23:42
→ neohippie: 找碴 >刻意渲染ㄧ件很簡單的事,以達到個人名望增加 03/25 23:43
→ DarkHolbach: 這個問題很重要,一點都不是找碴 03/25 23:44
→ DarkHolbach: 找碴 >挑毛病,故意找人麻煩。 03/25 23:45
→ neohippie: 意圖當然重要,不然幹嘛分謀殺與過失殺人? 03/25 23:45
→ DarkHolbach: 你的字典長得跟我的不太一樣耶,為什麼? 03/25 23:46
→ DarkHolbach: 告還有分故意跟非故意喔? 03/25 23:46
我們幹嘛分意圖告跟無意圖告的???
(歪頭不解)
然後「意圖」會怎樣嘛?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5/2016 23:48:49
→ neohippie: 因為是我自己寫的,但找麻煩、挑毛病又沒有跟我講的衝 03/25 23:47
→ DarkHolbach: 自己做錯事就把別人拖下水,想盡辦法抹黑別人 03/25 23:47
→ DarkHolbach: 這根本不是找麻煩,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3/25 23:48
→ neohippie: XD 很明顯就是故意找麻煩嘛,承認有啥困難? 03/25 23:48
→ DarkHolbach: 這就叫找麻煩,以後政府廢了算了 03/25 23:49
→ DarkHolbach: 自己做錯事不檢討還怪別人,知道恥怎麼寫嗎? 03/25 23:49
→ neohippie: 我的問題很簡單:為什麼拒絕去鄰郡結婚? 03/25 23:49
→ neohippie: ㄧ個小時的路程根本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03/25 23:50
→ DarkHolbach: 我的問題更簡單:憑甚麼? 03/25 23:51
→ DarkHolbach: 喔,是喔,那以後某個鎮禁止基督教,鎮長可以告訴 03/25 23:51
→ neohippie: 最簡單、最有效率、成功率最高的做法阿 03/25 23:52
→ DarkHolbach: 鎮民:請你們去其他鎮做禮拜,車程不遠? 03/25 23:52
→ neohippie: 這還用問嗎? CP值比較高啊 03/25 23:52
→ DarkHolbach: 喔,是喔,所以就不顧法條是嗎? 03/25 23:53
→ DarkHolbach: 憑甚麼因為你一個三寶公務員,造成別人的不便 03/25 23:54
→ neohippie: 當然要顧啊 。是怎樣? 03/25 23:54
→ DarkHolbach: 所以根本不叫找碴啊,聽不懂是嗎? 03/25 23:55
→ DarkHolbach: 依法行政叫找碴,那政府可以關門了 03/25 23:55
→ neohippie: 開ㄧ個小時車根本不是啥不便好嗎? 03/25 23:56
→ neohippie: 跟你騎摩托車去小七買泡麵差不多不便 03/25 23:57
→ DarkHolbach: 所以這就叫找碴? 03/25 23:57
→ DarkHolbach: 人家本來根本不用耗那油錢的 03/25 23:58
→ neohippie: 你自己給的定義就是刻意找麻煩,而我有說明原告行為 03/25 23:58
→ neohippie: 符合「找碴」定義 03/25 23:58
→ DarkHolbach: 重點是:憑甚麼? 03/25 23:59
→ DarkHolbach: 告人還有分刻意非刻意?難道還有不小心告的? 03/25 23:59
→ sCHb68: A鎮可否給B鎮授權的同性婚姻證書?XD 03/26 00:00
這叫做轉移焦點嘛?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01:39
→ DarkHolbach: 又不是沒事衝去教堂找你麻煩 03/26 00:00
→ neohippie: 評common sense, 每個人都應有的 03/26 00:00
→ DarkHolbach: 這種是依法行政,行的正不怕影子歪 03/26 00:01
→ neohippie: Common sense告訴你,如果你是真的只有想要合法結婚 03/26 00:01
現在是要討論 Common sense 作為理性的來源嘛?是不是搞錯方向了。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02:48
→ neohippie: 那你應該開車去隔壁郡 03/26 00:02
→ DarkHolbach: 說不定人家一開始就不是「只想結婚」 03/26 00:02
→ neohippie: 如果你的目地是想上報,那你可以找很保守的clerk開刀 03/26 00:02
→ DarkHolbach: 憑甚麼?憑一個三寶公務員就可以這樣? 03/26 00:03
→ neohippie: 算了。其實「找碴」的論點很簡單清楚。懶得解釋了 03/26 00:03
→ DarkHolbach: 擋在自家大門的石頭還不能搬開?呵呵 03/26 00:04
我們可以禁止他人「找碴」嘛?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05:32
→ neohippie: 當然要看情況阿,是連這都可以嘴? 03/26 00:07
→ DarkHolbach: 反正這種「找碴說」就是拉別人下水 03/26 00:08
→ DarkHolbach: 我很爛你也沒多好的概念 03/26 00:08
→ neohippie: 胡說八道,沒人在拉誰下水 03/26 00:11
→ neohippie: Davis案件你自己去看法官與高等法院的回應 03/26 00:13
→ neohippie: 都很懶的理這種炒作 03/26 00:14
你是說右翼那種悲劇英雄式的炒作嘛?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15:36
推 DarkHolbach: 她的工作根本不包含批准跟否決婚姻 03/26 00:16
→ DarkHolbach: 喔,一堆教會拿她炒作呢 03/26 00:16
→ DarkHolbach: 重點是申請人的申請本來就符合那個州的法律 03/26 00:17
如果我是她就會這樣操作。
「我的老闆(人民)逼迫我發結婚證書,這使得我的心靈與信仰受創。」
「即便我的信仰使我不能認同這樣的工作內容,但我還是必須完成我的工作」
這才是真正的悲劇英雄阿。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21:41
→ DarkHolbach: 所以她那種批准婚姻如何如何的評論根本是越權 03/26 00:18
→ DarkHolbach: 更好笑的是,她不但自己不發,還禁止自己的屬下發 03/26 00:19
→ DarkHolbach: 這算哪門子信仰自由?連美國總統都沒資格這樣幹 03/26 00:20
→ neohippie: 其實不符合那「州」的法律。懶得解釋 03/26 00:20
→ DarkHolbach: 這樣嚴重的事還叫找碴,去,我都不知道該說甚麼好了 03/26 00:21
→ neohippie: DH,你的訊息都搞錯。事情哪有那麼的簡單 03/26 00:21
→ neohippie: 這是 州 vs 聯邦的爭議 03/26 00:22
你是要說州法與聯邦大法官的政治衝突問題嘛?
推 teamax: 是是是,都是有人故意找碴~~~~~ 03/26 00:22
→ teamax: 爽了吧 03/26 00:22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23:50
→ neohippie: 屬下也有法出結婚證書 03/26 00:23
→ DarkHolbach: 我講句不好聽的,真的覺得不爽,大可辭職不幹 03/26 00:24
咦~我怎麼記得她被關前是不准屬下發的?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25:26
→ DarkHolbach: 重點是,她根本無權去批准或否認婚姻 03/26 00:25
→ DarkHolbach: 如果今天可以這樣搞,那可麻煩了 03/26 00:27
推 neohippie: ...就是她需要簽名批准的阿... 03/26 00:28
→ DarkHolbach: 以後美國總統難道可以因為信仰拒絕執行某個法案? 03/26 00:28
→ sCHb68: 如果今天老闆叫我發一篇自由派的神學文章,我想我還是會發 03/26 00:28
→ sCHb68: 。即使我極力反對自由派神學。 03/26 00:28
→ neohippie: 搞不清楚狀況,隨便亂嘴是怎樣? 03/26 00:28
你「嘴」不膩嘛? 討論就討論,「嘴」什麼「嘴」,看到「嘴」就覺得火大。
只會說別人「找碴」,卻啥都「嘴」不出來。
以下開放「嘴」名單,我被指名第一,別搶。
→ DarkHolbach: 她的工作就是負責蓋章簽字,批准是其他人的工作 03/26 00:29
應該這樣說,不管她的權限層級為何,身為公務員都不應該為難民眾。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34:28
→ neohippie: 美國總統當然可以依據信仰行使行政權 03/26 00:29
→ DarkHolbach: 簡單來講就是個蓋章機器,不能帶入個人思想 03/26 00:30
→ neohippie: 你以為executive order是講好玩的喔 03/26 00:30
→ DarkHolbach: 所以美國總統可以因為信仰不執行某個法案? 03/26 00:31
→ neohippie: DH...不了解美國不要講費話好嗎? 啥蓋章機器? 03/26 00:31
→ DarkHolbach: 她就沒有否決跟批准婚姻的權力,這是越權,聽不懂嗎 03/26 00:33
→ neohippie: 你知道Davis是選出來的嗎? 03/26 00:33
→ neohippie: 她帶表那個郡的人民。 03/26 00:33
→ DarkHolbach: 所以?她的工作有包含否決跟批准婚姻? 03/26 00:34
→ neohippie: 美國總當然可以不執行法案 (要解釋幾次?) 03/26 00:34
你是要說否決權吧,但否決權是另一件事情耶。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36:50
→ neohippie: 她的工作之一就是批准結婚的合法性... 03/26 00:36
→ DarkHolbach: 可以因為宗教不執行? 03/26 00:36
→ neohippie: 當然也是可以否決。 03/26 00:36
→ neohippie: 聯邦 vs 州 的問題 03/26 00:37
我不懂一個城鎮的民選官員要怎麼類比美國總統的「口袋否決」(或拒絕簽署)。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0:41:39
→ DarkHolbach: 她就只是個蓋章的,不能拒發給別人 03/26 00:37
→ DarkHolbach: 而且她還不讓自己屬下發,這嚴重干預信仰自由了 03/26 00:37
→ LydiaC: 她不讓屬下發是因為,即便是屬下發,結婚證書還是會註明 03/26 01:19
→ LydiaC: 該屬下是為誰代理,總之就是她的名子還是會在上面 03/26 01:19
→ LydiaC: 還有回答前面的討論,美國沒有戶籍,所以去哪個county沒差 03/26 01:21
→ Damaris: 世界上有很多異性戀離婚的案例。基督徒一樣也得蓋章。 03/26 01:36
→ wayne62: 找碴也是遲早.這次不找碴,其他clerk有樣學樣跟著不發證書 03/26 02:13
→ wayne62: 若不發同性結婚證書的clerk越來越多,總會爆開來 03/26 02:14
→ wayne62: 關於Kim Davis,若做個思想實驗, 若是某個民選事務官主管 03/26 02:16
→ wayne62: 他的信仰是回教,一夫四妻,他只管信仰不管什麼重婚規定… 03/26 02:19
→ neohippie: wayne,我前面講過了,我再講一次好了 03/26 05:04
→ neohippie: Rowan郡旁邊是 Fayette 郡,車程快一小時不到。 03/26 05:05
→ neohippie: Fayette 郡的Lexington市,市長是公開出櫃同志,還連任 03/26 05:05
→ neohippie: 不只Lexington, 肯塔基州大部分的郡其實都有發出結婚 03/26 05:06
→ neohippie: 證書給同志。你的滑坡論述 (有樣學樣)與現實不符 03/26 05:07
→ neohippie: Davis 案件跟 HOO案件一樣,都是刻意衝著基督徒來的 03/26 05:08
→ neohippie: 提告人事先應該就知道會被拒絕了。 03/26 05:12
→ neohippie: 所以我會說現在這個法案可以喝止這種刻意找麻煩的現象 03/26 05:14
→ neohippie: (btw, wayne,多妻在美國是非法,你的思想實驗是?) 03/26 05:17
所以呢?
→ eno4022: 公務員那個比較沒爭議吧,國家雇用你就是要幹這種事 03/26 06:12
→ eno4022: 你不想發結婚證書給同志,就該要求轉調單位或乾脆離職, 03/26 06:13
→ eno4022: 以信仰為由而未忠心在工作上,這是給神的名蒙羞 03/26 06:13
→ eno4022: 但以理為外邦人的國王做事,也沒聽說他以權謀私啊 03/26 06:15
→ eno4022: 至於宗教學校,會讓我想到軍事學校,是否軍校雇人也有 03/26 06:20
→ eno4022: 一些限制?那如果考慮到軍事學校的特殊性,在學員的入學 03/26 06:21
→ eno4022: 及工作人員的聘用上有一些限制而這不叫歧視的話,那為何 03/26 06:21
→ eno4022: 宗教學校先考量宗教立場而列出一些條件,一列就叫歧視? 03/26 06:22
→ eno4022: -- 03/26 06:24
軍事學校的目的不是在促進受教權。而且我們沒有私立的軍事學校。
在台灣的宗教學校只限於「宗教學院」,並未限制宗教學院。
但很多學校的宗教學院只是普通學校一個學院,在教職員生的雇用與招生仍不得歧視。
總之我認為應該看美國私立學校的性質與接受補助的程度而定。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7:38:54
推 eno4022: 恩,我推完文也是想到可能宗教學院的定義要先釐清 03/26 07:40
你設立時必須登記為「宗教研修學院」,以培養宗教宗教神職人員為辦學目的。
所以一般私立學校含普大OUT。
※ 編輯: uka123ily (114.45.228.187), 03/26/2016 07:49:58
→ meltice: 神學院就是一群XX在裡面洗學歷的地方而已 03/26 08:08
→ meltice: 隨便念念寫篇報告就可以說自己是神學博士 03/26 08:08
→ meltice: 還有 軍事學校不會教你處女生子死而復活通通都是真的 03/26 08:10
→ DarkHolbach: 睡了一覺,還在繼續拿車程鬼打牆,呵呵 03/26 11:17
→ DarkHolbach: 你公務員就是該遵守法律,不然滾回家吃自己 03/26 11:18
→ DarkHolbach: 你怎麼知道有一就不會有二,她這樣的行為如果受到 03/26 11:18
→ DarkHolbach: 保障,其他人不會拿這條來幫自己開脫,你確定? 03/26 11:20
→ DarkHolbach: 重點是,你憑甚麼這樣做?一個小小的書記官就敢這樣 03/26 11:20
→ DarkHolbach: 照這種說法,我看每個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都是找碴 03/26 11:22
→ DarkHolbach: 找基督教的麻煩?不不不,其他宗教這樣搞也一樣不行 03/26 11:23
→ DarkHolbach: 只是那個耍白目的剛好是基督徒而已 03/26 11:24
→ DarkHolbach: 真的不需要因為你是基督徒,就偏袒自己人到這種地步 03/26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