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Hb68: 第二點,有些證據論者可能會反對。 04/22 15:44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5.193), 04/22/2016 16:11:31
基本上還是回到我們最先講的費爾巴哈,或你所謂的「客觀」如何尋求的問題。
我不明白你的「客觀」(或者之前也有冒出一個「理論」的概念),
到底是如何論述的,若可以的話,可以麻煩你分享一下:)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5.193), 04/22/2016 17:26:07
→ eno4022: 法利賽人應該也是這麼開始成長的 04/22 17:32
→ eno4022: 從律法推敲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然後最後變成那樣子 04/22 17:32
推 auron4041: 一句 聖經只能用來律己 不要拿來律人 就解決了 04/22 17:52
大致這個方向,可是還是會「律人」,就是律「自己人」;
所以,一些規範和批判還是能夠進行--因為「先知性」還是猶太-基督宗教的傳統;
只是會多了更多的「尊重」與「放手」...。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5.193), 04/22/2016 18:29:19
→ sCHb68: 「你要客觀是如何論述的」這個問題, 04/22 20:28
→ sCHb68: 本身已經有很多對客觀的定義了。 04/22 20:28
→ sCHb68: 例如:「你可能認為客觀是不可能的」, 04/22 20:29
→ sCHb68: (只是「例如」) 04/22 20:29
→ sCHb68: 那我想問你這問題是如何來的? 04/22 20:30
→ sCHb68: 背後的論述是? 04/2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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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
→ sCHb68: 重點不是「聖經根據」而是以怎樣的世界觀來讀聖經, 03/28 21:37
→ sCHb68: 並不是我們的世界觀是獨立於聖經獲得的, 03/28 21:37
→ sCHb68: 而是如何成為上帝在地上的先知, 03/28 21:37
→ sCHb68: 人用主觀與理性講出符合聖經的真理, 03/28 21:37
→ sCHb68: 一方面並不否認人的主觀性一方面又符合客觀的聖經真理, 03/28 21:37
→ sCHb68: 也是加爾文的「認識自己與認識神」的雙向行動。 03/28 21:37
「理論」
#1N2EQ4Xl
→ sCHb68: 違反正統的應該是將理論性與實踐性對立起來的「實踐」。 04/0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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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絡參上。所以你怎麼定義及論述信仰中的「客觀」、「理論」呢?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5.193), 04/22/2016 21:48:41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5.193), 04/23/2016 06: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