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cklin2002: th大神學家第一集:鐵三角神學福音戰士-序 06/01 18:57
→ jacklin2002: th大神學家第一集:鐵三角神學福音戰士-破 06/01 18:58
→ jacklin2002: 二 06/01 18:58
→ jacklin2002: th大神學家第三集:鐵三角神學福音戰士-Q 06/01 18:58
→ jacklin2002: PTT看板《Christianity》現正熱映中! 06/01 18:59
→ sCHb68: 「大小會議的結論都不是絕對真理,遑論幾個人的領受」, 06/01 19:25
→ sCHb68: 你是看不懂我在說啥在硬拗喔? 06/01 19:25
→ sCHb68: 你的領受不是大小會議的結論,誰不知道。 06/01 19:26
→ sCHb68: 還有,大小會議的結論不是人的領受嗎? 06/01 19:31
→ sCHb68: 還是他們只是「結論」你的就可以是領受? 06/01 19:31
→ eno4022: 他可能會說傳統支持他,他們講的是一樣的東西 06/01 20:08
^^^^^^^^^^^^^^^^^^^^^^^^^^^^^^^^^^^^^^^^^^
我說的是:
"好像我站在傳統這邊,或誰站在傳統那邊,就能討上帝喜悅了,是這樣的嗎?"
這不叫被你們畫花臉,那什麼叫畫花臉?
→ eno4022: 如果你們理解,是你們沒讀好書,後面還會加個XD 06/01 20:09
→ eno4022: 無法 06/01 20:09
→ eno4022: 大師也就那三板斧 06/01 20:10
→ sCHb68: eno大你知道太多了…。 06/01 20:16
→ jacklin2002: 辯論起手式: 你們講的都不是我的觀點! 然後從頭到尾 06/01 20:35
→ jacklin2002: 都不承認自己的立場是什麼,這樣就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06/01 20:35
我不承認的是被你畫花臉的稻草人,特此澄清。
→ jacklin2002: 喔^.< 06/01 20:36
立於不敗之地的一直是您吧,反正冷嘲熱諷,
都不需要根據的樣子。
算了,血氣....我也不知道我在計較什麼,
人的情緒就是這麼的脆弱....。
這也是為什麼上週我要拚命弄愛論的緣故,
否則真不知要怎麼跟你們相處...
→ sCHb68: 這篇就是要講「只有我對傳統有正確的態度喔,你就…」。 06/01 20:46
挖 真看不懂假看不懂?
31.3
三、教義爭論,良心問題,為公共崇拜與教會行政的良好秩 序之規則與指示的制定,受
理有關惡政(處理不當)的控訴及其 具有權威性的決定等行政權,皆屬教會會議。此種
命令與決定, 如果合乎聖經,應當尊敬順從,並非僅因其合乎聖經,且亦因其 按神的命
令在聖經中所制定的權威4。
還有第一章的重點是什麼?
重點不是我的是傳統,還是你的是傳統,
而是一切的爭論,都要由「聖經」來定奪!
這才是改教運動最重要的「傳統」所在!
明年是500週年了,振作點,好嗎?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1:26:45
→ sCHb68: 你在講的根本跟我講的無關也沒反駁到什麼。 06/01 21:28
31.4的基礎就是31.3,為什麼會議本身不是絕對的,就因為絕對的權威不在任何會議,
而在聖經。OMG......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1:30:40
→ sCHb68: 我提31.4提出A論述, 06/01 21:31
→ sCHb68: 你卻說你要用31.3提出A論述才對, 06/01 21:31
→ sCHb68: 這樣都給你玩就好了啊。 06/01 21:31
→ sCHb68: 我不用31.4,改用31.3根本生不出A論述好嗎? 06/01 21:32
→ sCHb68: 還是你連A論述都要幫我改頭換面? 06/01 21:32
→ sCHb68: 這樣真的都給你玩就好了。 06/01 21:32
OMG 你是真裝傻還是假裝傻?
「唯獨聖經」就是改教運動的最重要最首要的傳統,
威敏斯信條第一章就是聖經權威,
31.4為什麼說會議的結論只能作為幫助之用,就是在於聖經權威高過一切,
31.3寫得清清楚楚。
==============
31.4:
使徒時代以後所有的教會會議,無論是世界性的會議,或地方性的會議,都
有錯謬的可能,而且許多會議已經有了錯謬。所以不可拿這些會議所規定 的,當作信仰
與行為的準則,只可用來幫助信仰與生活
==============
為什麼強調「使徒以後」?
那使徒時代是什麼?不就是正典聖經?
這點有任何需要辯論之處嗎?我真的誤會你是新教徒了嗎?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1:38:03
→ sCHb68: 誰主要在跟你論述「權威」、「會議」本身啊? 06/01 21:34
→ sCHb68: 也沒人在跟你反駁聖經本身是絕對權威好嗎? 06/01 21:36
→ theologe: 會議的錯誤與否,如何定奪?不就在於聖經? 06/01 21:38
→ theologe: 我拿聖經來當根據,你拿信條反駁我說我不重視傳統、不重 06/01 21:39
→ sCHb68: 你已經在反駁一個稻草人, 06/01 21:39
→ sCHb68: 算了,這也是你的厲害之處,畫花臉。 06/01 21:39
→ theologe: 視信條、會議?有沒有搞錯? 06/01 21:39
→ theologe: 不然你的論點是什麼?請說 06/01 21:40
==================
sCHb68: 千錘百鍊過的教義都無法視為絕對真理只能是幫助 05/23 19:47
sCHb68: (威敏斯特信仰告白: 31.4)。 05/23 19:48
sCHb68: 那麼神學家大你的這套若不是千錘百鍊過的教義, 05/23 19:48
sCHb68: 那麼幫助性就又更低了。
==================
你推論信條中隱含的「千錘百煉」是什麼意思?請說明。
我根本看不出有這種推論的可能性,
31.4就是要回應31.3並承繼整個信條唯獨聖經的主旨,
沒有什麼「千錘百煉」,唯一可依從的,就是要「合乎聖經」。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1:48:35
如果「千錘百煉」這種講法可行,那不是最早的大公會議,
越不能違反?不然就是「反傳統」、「讓幫助性減低」?
請問信條哪裡有這樣講?說越老的信條越有幫助性?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1:51:17
→ theologe: sCH自己讀信條讀出一大堆腦補跟錯誤,竟然還反過來說我 06/01 21:52
→ theologe: XD 真是好大的樑木XD 06/01 21:52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1:56:25
31.3
此種命令與決定, 如果合乎聖經,應當尊敬順從
31.4
所以不可拿這些會議所規定的,當作信仰與行為的準則,只可用來幫助信仰與生活
我若解經得出某些結論,我自己謙虛說是「領受」(我也真如此認為),
但按信條31.3,其實是說「應當尊敬順從」。
除非真的用理據來批駁我的解經(我歡迎阿),
否則竟然用31.4來說若我的解經違反會議的決定,
就是比會議的幫助性更低?
(此會議不能當作信仰權威,只能稍微幫助而已喔;
對照1.8,聖經在信條中可是能定奪爭議的喔,
而且是每個信徒個人都能讀的!)
信條可以這樣倒過來讀嗎?
誰在違反、曲解信條?
誰在劃花臉?
j是不是也該作首歌來歌頌一下「千錘百煉」?
這邊的基督徒主要寫手對於聖經權威的認識那麼低嗎?
還可以發明什麼「千錘百煉」的理論來貶低個人的解經?
請真刀真槍來,用解經說服我的解經是錯誤的,
否則請不要再提這個自己腦補發明、沒有聖經根據的「千錘百煉」理論。
把任何「流俗之見」都當作「千錘百煉」?
拜託,明年真的是500週年了....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2:38:38
箴27:5 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
以上有任何冒犯之處,還請見諒。
但這件事情的對錯,我認為不能妥協,
若認為我還是誤解了你,那很抱歉
「大小會議的結論都不是絕對真理,遑論幾個人的領受」
這句話,我自認已經回應完畢,
如果我的見識不足,導致仍然誤解你,
那真的抱歉,若願意讓我知道你真正想表達的,請再說吧,
不然就到此為止也沒關係。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1/2016 22:59:42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2/2016 00:00:51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2/2016 00:02:50
→ jacklin2002: 開什麼玩笑,鐵三腳神學也是千錘百鍊阿!我自己錘、 06/02 00:04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2/2016 00:04:59
→ jacklin2002: 我自己鍊的,不行嗎 06/02 00:04
新教從來就只有一個標準,就是有沒有合乎聖經而已。
什麼錘、什麼鍊,只要能說明其解經的錯誤,那就處理完畢了,
不分會議、不分大師小師、也不分群體或個人領受,通通都一樣。
反之,有人有聖經根據,就該尊重他--若一時想不出批駁對方的根據;
故這也是我對待預定論的態度,雖然我覺得很怪,但有人提出聖經根據,
雖然爭議頗多,但我仍尊重這個教義。
某些人一直逃避正面對決,一直要訴諸什麼虛無飄渺的東西,
而非訴諸聖經根據,
到頭來只是逃避新教徒權利與本份(1.8)的「話術」而已。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2/2016 00:21:31
→ GSXSP: 或者說, 當自己從聖經領受某些想法跟通俗說法不同時 06/02 02:03
→ GSXSP: 除了給出可能的解釋外, 是否也需要去找找究竟有沒有人 06/02 02:05
→ GSXSP: 有過類似的想法? 特別是當代的人 因為考古不確定性還是高 06/02 02:06
→ GSXSP: 是否讀一下Lewis的書, 以及請教一些這方面專業有研究的人? 06/02 02:08
→ GSXSP: 當然我覺得在這版上先發發想法討論蠻好的 06/02 02:10
→ GSXSP: th也沒有要強迫別人認同至少我不覺得發發文能強迫我認同啥 06/02 02:14
→ GSXSP: 我是覺得ag/phi論點蠻有趣的, 對實際應用教導也有根本上的 06/02 02:26
→ GSXSP: 影響. 只是目前許多細節以及整體感覺還沒有很切確 06/02 02:27
→ GSXSP: 目前應該是th請大家幫他做千錘百鍊 06/02 02:33
→ GSXSP: 只是我覺得看你們吵 從某些方面來說還挺趣味的lol 06/02 02:34
→ eno4022: 把他當a就好了,不是來討論,只是來單方面論述的 06/02 04:34
^^^^^^^^^^
這是不提出任何理據只拚命想形容詞的你們吧
樑木超大的XD
→ eno4022: 樓上,等你跟他討論,就換你笑不出來了 06/02 04:36
→ eno4022: 鬼打牆的滋味只有當事人才懂 06/02 04:37
→ mapuff: 結果 a大就被你們召喚出來了… 06/02 06:05
→ theologe: eno你除了妖魔化別人這招外,麻煩來點新招吧。鬼打牆的 06/02 07:11
→ theologe: 是你吧!又來一個比樑木粗的(攤手) 06/02 07:12
→ theologe: GSXSP對我的理解是正確的。 06/02 07:13
認同跟理解是兩回事,不認同不代表能夠任意曲解對手。
不認同就麻煩提出理據來,不理解就請提出問題;
而不是花一堆力氣想各種形容詞去妖魔化對手。
想形容詞當然也是演辯技巧,但我認為不道德而且浪費大家時間。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2/2016 07:36:37
總之,我要再次強調一下本文的重點,
免得被口水淹沒了,也不造就人也不造就我自己。
新教徒對於「傳統」的最重要來源就是正典聖經,
新約正典不就是第一世紀使徒們的聖傳?
特別重視、高舉聖經未必表示脫離傳統。
再者,威敏斯信條是明確高舉聖經權威的,
31.4也不脫對聖經權威的預設。
(會議、領受都不是絕對權威或者能給人多少幫助,
但聖經的讀解,就算是個人對聖經的讀解,在這個信條裡面都是重視的,
要不就尊重,要不就提出對其解經的有論據的反駁。
絕對不是只拿幾個形容詞就能打發掉任何人的解經。)
至於我個人對於聖經的讀解,我之前說過,我的順序是:經驗→傳統→聖經→理性。
而經驗跟傳統擺在聖經前面,不代表不重視聖經,
因為經驗跟傳統就是要尋求讀經前的「脈絡」、「上下文」、聖靈的軌跡;
重視這些讀經前的準備,正代表我對讀經這件事的重視。
而傳統亦不等於死傳統,或者對所謂的傳統照單全收,
如果這樣為什麼不回歸天主教、東正教比較快?
傳統裡面明顯的錯誤或者聖經根據不強的部分,
當然要存而不論(等待我們一時還未獲得的理據出現)乃至否棄。
新教或威敏斯信條判斷傳統或任何會議最重要的判準,還是在於是否合乎聖經。
真的有「千錘百煉」這種東西的話,就會是其詮釋史表現了各種對於聖經的重視。
※ 編輯: theologe (123.204.25.168), 06/02/2016 08: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