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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lin2002 ()》之銘言: : ※ 引述《unix2007 (Unix)》之銘言: : 43 : : 請問文中的"故意犯罪" : : 指的是什麼呢? :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 10:26) 很簡單的說就是: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確定了耶穌就是唯一的救贖,然後你還跑去拜媽祖,那你就大條了... : 原文直譯:「因為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還故意的犯罪,就再也沒有為罪的 :       祭物存留著了。」 : 原文字義:「得知」接受,知道,認識;「真道」完全的知識;「故意」自願地, :       有意圖地;「沒有」沒剩下,未留存。 : 文意註解:「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真道』指新約有關信仰的真理知識。 : 「若故意犯罪,」『故意』強調其行為的背後有動機存在; : 『犯罪』指習慣性地、持續地犯罪。這裏的故意犯罪,特指背棄信仰的罪, : 就是使人們放棄新約下聚會而回到舊約儀式的罪。 : 「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意指不再有任何為著罪的祭物存留, :  因舊約的祭物已經被耶穌基督這惟一的祭物取代了, :  新約的信徒若棄絕基督為祭物,就再也沒有別的祭物可用來贖罪了。 : 問題改正:有些人誤解本節經文,以致認為信徒若是犯了任何故意的罪, :       : 就再也得不著神的赦免了,這種看法與別處經節有衝突(參約壹一7~9), :       : 因此不值得吾人採納。 : 資料來源: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 : http://ccbiblestudy.net/New%20Testament/58Heb/58CT10.htm : 經文明明很簡單,就是不要回到舊約走猶太人老路而已, : 現在資訊這麼發達,何必自己胡亂強解自取沉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00.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65327537.A.1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