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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eed2 (祝平安.喜樂^_^)》之銘言: 曾聽到年長的牧者說: 有的基督徒連做人都不會 怎麼做基督徒呢? 這話聽起來 蠻諷刺的 XD 會這麼說 是看到有弟兄姊妹 往往拘泥在聖經的條文裡 聖經怎麼說? 我們就當怎麼做? 只是就活在律法之下了 忘記我們被基督所救贖 是活在律法之上 恩典之下 (羅馬書6:14) 所以,到底是做人比較容易?還是做基督徒比較容易? 或者是做"宗教徒"比較容易呢? 我想這位牧者想說的是: 有"基督徒"跟"基督教徒"的分別吧? (一) "基督教徒" 行為上看起來是基督徒 會上教會 會讀經 禱告 也遵守聖經的戒律或規範 但心態上是宗教徒~ 把這些行為當成宗教儀式來守 缺乏對神主觀的經歷 (二) "基督徒"則是 行為上跟心態上 都活出基督樣式的信徒 所以我的翻譯是: 你如果做不成基督徒 那至少要會做人 而不要變成基督教徒 只墨守宗教儀式 連跟人如何相處都不知道~ 只懂把聖經當成教科書 去規範別人 而不懂得嚴以律己 寬以待人 那就真的是做不成基督徒 也跟別人處不來 變成"活屍"(這個詞最近很紅 這樣說應該可以明白) -- 說ㄧ下我所不認同的點 按照你的定義基督教徒與基督徒差別只在於心態而已,而心態這種東西是在內心的,旁邊 的人看起來也是主觀認定而已,這並不是絕對的。 舉例說明 如果有一個牧者,他的小孩嫁娶外邦,按照教會的道理是不可以的,但是這個問題發生在 小孩身上,他除了很生氣以外也不能怎麼樣,那麼他就不能在講台上講不可嫁娶外邦的道 理嗎?因為他如果還講這個道理,那他就是你所定義的基督教徒。他要放棄聖職嗎?他要 閉口不言嗎?他要懂得「做人」嗎?你看見了他的掙扎嗎? 按照我所知的,真理不可廢棄,教條不可因人設事,縱使我們自己可能會做不到,仍然要 堅持去講,一方面勉勵眾人,一方面提醒自己,這樣的教導不是因為我們已經做到了,而 是主的教導應該要去遵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0.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4901218.A.016.html
speed2: 其實你說的跟我講的狀態是不同的 09/26 22:51
speed2: 原意應該是指歌林多前13:1~3 09/26 22:54
speed2: 以及 加拉太書五章22至23節,關於那靈的果子... 09/26 22:57
tfnop: 我想強調的是我們看別人是很主觀的 09/27 00:25
pinjose: 是的,所以才會有不要審判,免得你們受審判 09/27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