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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當自由擴張到極限 : 就是倫理到底有沒存在的必要 : 北歐有些國家手足可以結婚 : 義大利可以在公共場所對小女孩打手槍 : 歐陸許多國家直接在電視上可放a片 我們也有成人頻道可以放色情片,只是通常有鎖或是綁付費權限。 : 許多國家吸毒漸漸合法例如葡萄牙 : 這是一個多元觀念風暴一樣衝擊我們 其實我不覺得這樣的概念可以稱做多元,而是典範間的競逐。 : 問題是所謂倫理到底有沒存在必要 每件事情都可有倫理判斷,也構成我們對於不同選擇與事物的價值評斷。 要問的應該是不同價值主張應該如何競合,尋找一個共存的可能。 然後我對這裡的「權利」感到很陌生, 現行異性婚加入同性婚的定義,會影響甚麼? 用個四宮格分析一下: 立場/選擇 無同性婚姻法制化 同性婚姻法制化 異性伴侶 可以結婚 還是可以結婚 同性伴侶 被護家盟教義綁架 獲得成立關係的權利 無成立關係的權利 婚姻限縮在異性間結合,當然同性伴侶就沒有辦法獲得保障。 所以目前的現況就是同性伴侶的權利被限制。 但是開放同性婚姻共享,嚴格來說就是讓更多人可以享受關係的權利。 至於「同性伴侶法」跟民法婚姻的差別就是同性伴侶是不是被視為次等公民。 可以參考: 馮一凡/「同性伴侶」和「同性婚姻」:差一點,差很多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1106679 你認為傷風敗俗或不夠傳統,嚴格來說你沒有損失任何權利。 : 因為每個倫理,勢必影響另一族群「權利」 : 認真從宗教外來看同婚 : 目前台灣是 : 一男加一女的基本定義下,外加許多額外權利 : 例如醫療簽字權,繼承權等。 : 如果同志族群要爭取這些權利 : 當然無可後非,所以也有人提出 : 伴侶法,作為替代方案。 : 但目前同志要的不止這些, : 他們還希望變更婚姻的基本定義 : 問題是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基本定義侵犯到 : 同志什麼權利了? : 反倒同志把婚姻基本定義改了 : 真的不會影響到別人嗎 : 教育面,文化面,生活面 : 光光名稱的混亂 : 不再是夫妻,甚至未來某某人士 : 可能公開說婚姻是夫妻同心協力 : 就立刻要被打上歧視等等 : 這些都是之後的衝擊面。 : 另外也可以看到(uk等所說) : 下一步就是要挑戰男女觀念 : 誰說男性不能入女廁呢 : 這樣我很痛苦,你會侵犯我的選擇權 : 當然倫理沒有絕對,如同歐陸部分 : 倫理觀也讓我們文化感瞠目結舌 : 問題是新的文化雖然解放某些人 : 必然就會影響另一群人 : 比如解放乳頭,公共場所做愛 : 就會影響到覺得這傷風敗俗的人 : 而同志改變結婚基本定義 : 自然也會影響到認為倫理上 : 婚姻就該是夫妻的人 : 就像有一天性別大解放團體 : 認為以後根本不該分男女,這些都是歧視 : 稱呼。叫某某先生mtf會受傷 : 叫某某女士ftm會受傷 : 大家都再不分了以免傷害「某些人」 : 於是大多數是否也只好接受 : 好吧,以後就不分男女了,(身分證上 : 性別欄也會叫人受傷) : 但我結論是,同志可以爭取權利 : 也可以爭取改變基本定義 : 而其他人當然也有權拒絕改變 : 基本定義(管他用聖經,還是儒家,還是就是不想,等等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2.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8227613.A.11B.html
pinjose: 推一下uk算是教外人士較理性的 11/04 10:58
pinjose: 不然向樓上還有那個wayne就是不看清楚人家講什麼 11/04 10:58
pinjose: 一直恐同恐同的,很難溝通 11/04 10:59
pinjose: 拉回來就是會不會影響這很主觀 11/04 10:59
pinjose: 比如伴侶法可以給一切權利了,為何還要覺得權利被影響 11/04 11:00
pinjose: 改婚姻基本定義真的不影響別人嗎 11/04 11:00
真的不影響,不然你舉個影響的來聽聽? 另外那篇文章你有看嗎?
pinjose: 包括很多用詞,身分證等等 11/04 11:00
pinjose: 這其實很多都是主觀對決主觀 11/04 11:01
pinjose: 而我們是否在不歧視大旗下,被迫接受很多修改 11/04 11:02
pinjose: 比如課本的很多夫妻故事,相關用語都不需為了符合不歧視 11/04 11:03
pinjose: 而要修正 11/04 11:03
如果加入同性婚,「夫妻」當然就不精準,詞意也有問題,自然需要改。 又如果被歧視不OK,那要求修改也是正當的。 而且用語是你自己用爽就好,法律沒規定你要怎麼叫。 你不喜歡這些描述或用法,其實不關別人的事。 你還是可以叫自己與配偶的關係是夫妻,這沒有人阻止阿。 但修法後並不是所有配偶關係都是「夫妻」而已。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04/2016 11:10:59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04/2016 11:12:23
GSXSP: 這論述合理:開放同性婚姻會讓更多人享有這個關係的權利. 11/04 11:49
GSXSP: 但是這論點也沒辦法直接argue應該要開放. pin的例子讓吸毒 11/04 11:49
GSXSP: 合法化我也不損失任何「權利」. 但不論同婚或吸毒, 影響社 11/04 11:49
GSXSP: 會是肯定會有的, 雖然影響完全不同. 但你支持所有不直接影 11/04 11:49
GSXSP: 響他人的事, 在有人要求下, 都要開放允許嗎? 11/04 11:49
我認為藥物合法化確實應該做。 目前對藥物濫用的問題都還停留道德規訓,一種集體無理的恐懼。
tancos: 依照樓上大大的見解,那應該禁止異性戀婚姻,因為有太多 11/04 11:55
tancos: 不合格的父母生養出有隱藏性危險的下一代,造成社會潛藏 11/04 11:55
tancos: 著不穩定因子,對旁人造成深刻影響,應禁止 11/04 11:55
tancos: 要把所有事情混在一起講是吧,那大家都來啊,不要只針對同 11/04 11:56
tancos: 婚,異婚也要考慮一下啊XDD 11/04 11:57
GSXSP: 我並沒有直接用那個論點說不該允許同婚. 我只是說, 那個論 11/04 13:54
GSXSP: 點沒辦法直接說需要允許同婚, 這樣而已. 11/04 13:54
GSXSP: 禁止不成熟父母婚姻基本上有吧, 年齡是一個指標. 11/04 13:59
tancos: 不對喔,不成熟指的是心理和教養等眾多因素,不是年紀 11/04 14:01
tancos: 既然你要把吸毒扯進來,那我也把異婚拿進來說啊,反正都 11/04 14:03
tancos: 對社會有負面影響,那就全部禁止 11/04 14:03
GSXSP: 我是說年齡是法律上的參考指標. 我已經說過我沒有要用那個 11/04 14:09
GSXSP: 論點證明不該同婚, 只有說那個論點沒辦法直接證明需要同婚. 11/04 14:09
GSXSP: 立法當然會評估正面負面影響, 實行可能性, 並做一個選擇. 11/04 14:09
GSXSP: 並沒有說因爲不該吸毒所以不該同婚, 不需要一直類比出去. 11/04 14:10
Jeby171: 護家盟真87 以為法律中有"爸媽"兩字嗎 11/04 14:50
Jeby171: 法律中沒有爸媽兩字,平常就不會叫爸媽? 要多蠢 蠢斃了 11/04 14:51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11/04/2016 14:58:43
Jeby171: 我要同婚還需要你GS找到論點唷?那我去你婚禮當場反對你 11/04 15:32
Jeby171: 結婚就好了啊 也請你找出你的婚禮合我意的論點 11/04 15:33
GSXSP: 你要辦婚禮可以阿, 現在是在討論法律上的權益和婚姻定義. 11/04 15:39
Jeby171: GS你又來限縮討論了 你個人要限縮討論什麼是你家的事 11/04 16:01
Jeby171: 你不敢討論的事情一堆 那不在我不要討論的範圍裏 11/04 16:02
Jeby171: 有不合理的我就會提及啦 我還沒看出你的婚禮哪合我意 11/04 16:02
GSXSP: 你的statement 是「同婚立法需要提供論點說服人, 所以我的 11/04 23:01
GSXSP: 婚禮需要提供論點說服你」這樣嗎? 你自己思考吧. 11/04 23:01
Jeby171: 別偷改你的論點 我結婚需要你同意 那你結婚為何不需我同 11/04 23:14
Jeby171: 意?你也不能證明你的婚禮有什麼值得我支持的 11/04 23:14
GSXSP: 你要說的到底是結婚婚禮權利還是修法婚姻權益範圍? 目前法 11/04 23:24
GSXSP: 律並沒有限制任何人舉辦婚禮. 11/04 23:24
Jeby171: 目前法律就是沒有同性婚姻 不用學護家盟睜狗眼說瞎話 11/04 23:28
GSXSP: 所以你要說清楚, [我爭的是法律上的婚姻定義和權益] 11/05 00:28
GSXSP: 然後你再看一下你的statement. 11/05 00:29
GSXSP: 你的statement是[我的婚禮不需要說服你, 所以同婚立法不 11/05 00:31
GSXSP: 不需要說服人] 此敘述並不是正確的推論. 11/05 00:32
Jeby171: 呵 法律上不通婚 我能結婚嗎 廢話一堆 裝瞎天王 11/05 08:59
Jeby171: 你的陳述簡言就是別人結婚需要舉證好處 讓你同意 11/05 09:00
Jeby171: 那你那殺人成性的宗教教徒結婚也要舉證經我同意 完全相對 11/05 09:01
GSXSP: 婚禮可以辦. 所以要說清楚是在討論立法和婚姻權益,名分. 11/05 09:54
GSXSP: 要改變現有的法律, 這法律是應用在所有人身上的, 並且 11/05 09:55
GSXSP: 會有影響, 評估影響變化, 這樣而已. 我相信支持同婚方的 11/05 09:57
GSXSP: 一定有人在做中立的評估, 只是我看到的大半是像你這樣 11/05 09:57
GSXSP: 以自身的信念權益為中心, 受害者式的論述. 11/05 09:59
GSXSP: 或是以自由理智為中心, 跟隨潮流思想 11/05 10:00
GSXSP: 如果有懶人包把對台灣社會現況作分析, 評估可能影響的研究 11/05 10:01
GSXSP: 建議你去把他找到, 收集起來. 特別是中立的研究. 一面倒 11/05 10:02
GSXSP: 的論述或研究, 通常都是立場太明顯. 11/05 10:03
GSXSP: 你找到的話, 就到處宣傳, 我覺得比一直到處claim[聖經有誤] 11/05 10:04
GSXSP: 還要有意義很多. 11/05 10:05
Jeby171: 哇塞 原來護家盟到處宣傳聖經也是因為我而引起的 11/05 11:36
Jeby171: 誰先引起誰先起頭的應該請你看清楚先 11/05 11:43
GSXSP: 我最近就看到你到處推阿; 只是給你個建議. 11/05 12:16
Jeby171: 所以你裝瞎沒看到護家盟 11/05 13:27
GSXSP: 我很久沒看護家盟甚至同婚議題了, 最近有在看這個版才討論 11/05 13:28
Jeby171: 拿聖經來論世人的規範 請有一致性 我們的要求就這麼簡單 11/05 13:37
Jeby171: 不要教徒自己拿聖經出來吵 最後又自己收回聖經 11/05 13:38
GSXSP: 我當然同意要有一致性. 11/05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