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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當自由擴張到極限 : 就是倫理到底有沒存在的必要 : 當然倫理沒有絕對,如同歐陸部分 : 倫理觀也讓我們文化感瞠目結舌 作為一個忠誠的密爾信徒兼左派,個人真的不明白。 某甲率性而為,強姦了某乙,是對某乙做成實質損害, 我們當然要限制某甲如此而為的自由。 某丙率性而為,不穿衣服大搖大擺上街,某丁雖然很不爽,但除了污染了某丁眼球之外, 某丙實在沒有損害甚麼人的利益。我們沒有很好的理由去阻止某丙的行為, 而且這更是一件無理損害某丙的自由的事。 所以,在自由主義下,倫理是存在的, 只是你無法接受一套建基於傷害原則的倫理界限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9.216.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8273712.A.F0D.html
Jeby171: 另外我順便一提 聖經道德上比你想像得還要不堪很多 11/04 23:44
Jeby171: 聖經申命22:28規定強姦犯娶被強姦女子 強姦犯結婚好方便 11/04 23:44
Jeby171: 教徒甭跟我說那是舊約 因這就算在舊約我也要睜大眼睛震驚 11/04 23:46
Jeby171: 真看聖經是什麼亂倫理 還是殺人強姦是種自由 我看都反了 11/04 23:48
Jeby171: 聖經對家庭的觀點請看新約馬太福音10:36人的仇敵是自己家 11/05 00:01
Jeby171: 人 11/05 00:01
Jeby171: 聖經對小孩的觀點請看撒母耳記下12:9上帝殘殺無辜小孩 11/05 00:01
Jeby171: 聖經的這種仇恨家人的倫理觀真的讓我們文化感瞠目結舌 11/05 00:02
GSXSP: 所以你同意[不會直接實質傷害別人的, 就都要賦予權力行使] 11/05 00:37
GSXSP: 這樣嗎? 11/05 00:39
GSXSP: 哦 不穿衣服上街目前法律也禁止, 你既以此為例那你立場清楚 11/05 00:45
打野炮和露體根本就應該除罪。
netboy789: 聖經有些是敘述歷史故事,並不是說人可以做這些事情, 11/05 03:10
netboy789: 真搞不懂一直迴圈。 11/05 03:10
GSXSP: 話說如果改成輕微性騷擾,以[無損自由主義]來說,也會允許嗎? 11/05 07:29
Jeby171: 對呀 就像我們真實的歷會陳述希特勒的大屠殺歷史故事 11/05 09:06
Jeby171: 聖經本身就敘述記載了耶和華的大屠殺和牠的噁爛規定 11/05 09:08
Jeby171: 申命記就是重申耶和華最重要且恒久的規定 你有臉說"並不 11/05 09:09
Jeby171: 是說人可以做這些事情" 有臉啊你 11/05 09:09
Jeby171: 我告訴你什麼叫一直迴圈 當教徒一直拿聖經的東西出來講它 11/05 09:11
Jeby171: 的好就是一直迴圈 完全不敢正視聖經之中下三濫的部分 11/05 09:11
Jeby171: 希特勒製造的大屠殺並不能用牠曾扶老太婆過馬路來抵消 11/05 09:23
Jeby171: 同樣的 耶和華的大屠殺和那些噁濫的明說的規定 也不是你 11/05 09:24
Jeby171: 一直拿好句子迴圈來抵消 11/05 09:25
※ 編輯: evilcherry (219.79.216.90), 11/05/2016 16: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