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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兩件事: : 1. 要非宗教的論述可以,也不是沒有,但對基督徒的最後爭執絕對是回到 : 聖經。我們可以想像一下以下對話: : Neo: 我對於反對同婚有 ABC 論點 : Wind: A 不成立、B不同意、C影響力太小 : Neo: 那我還有 DEF 論點 : Wind: D 無關論述、 E 不適用跨文化、F 只用少數人在論述 : Neo: 那我還有 GHIJ (是真的找得到這麼多) : Wind: 你在講廢話,你的所有論點背後動機都是聖經,而我不信聖經 : 要回到 A-J的討論也是可以,但真的,這是在浪費時間。所以我的論點只有一個: : 基督徒有權利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並且基督徒不需要將自己的論述 : 去宗教化。 聖經就那麼幾句話在討論反同,且受限時空各種因素。 所以聖經的反同論點肯定是有限的, 單單一本聖經只能決定你的立場,無法說服別人。 你有權參與,但不代表你有說服力,我已經重覆過這個觀點, 要不要增加宗教以外的論述是你的自由,不去宗教化也是你的自由。 只是在公共議題討論裡,一本聖經真的不代表什麼,若它真有影響力, 今天的生物教育肯定不是演化論主導。 : 2. 參加政治需要說服別人,但這是一個「藝術」、不是一個「責任」。而藝術 : 和責任的區別在於,藝術是用甚麼方法都可以,沒一個絕對標準。 所有的公共議題討論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言論負責的義務, 而不是將責任歸咎於一本書。 所以今天有人說「不是我要反同,是聖經這樣寫我只好反同」, 在公共討論的領域裡,他是不負責任的。 當同志說他們的婚姻與所有人的婚姻沒什麼不同,他們可以經營正常 的伴侶關係,提供社會一般一樣的穩定力,同志自己都理解, 結婚是要付起責任的。 可是基督徒卻只會「我被迫反同,我萬不得以,我被一本書綁架了」, 根本相形見拙。 我們一直都說參與政治是自由,基督徒說服不了人頂多就是沒藝術概念, 笑他們沒概念又不是禁止他們繼續沒概念,你有看過小丑因為不好笑, 所以被禁止表演的嗎? : 離題講一下,風可吹你結論也吹得太大了吧? 甚麼同婚強大的合理論述? 同婚會過 : 是搭民權運動的順風車,會過是因為有經歷二戰的猶太人和經歷民權的黑人團體在 : 挺,沒有猶太人和黑人,同婚根本不會過的。是誰在二戰的時候為了猶太人在諾曼 : 地灘頭衝鋒的? 基督徒。是誰在領導60年代民權運動的? 基督徒。 : 搭別人的順風車居然沾沾自喜說強大、要征服半個地球,臉都沒有紅喔? : 你有在諾曼第衝鋒,有為了民權運動被警察打你再來跟我嘴啥強大。 你的歷史觀跟生物觀跟常人真的很有差距 從宣稱同性戀是否正常在科學上莫衷一是, 到同性戀吃人嘴軟拿人手短,不該得寸進尺, 什麼平權運動都是基督徒偉大的奉獻,同志根本只是收割。 這種不知哪來的生命經驗與資訊也許決定了你的立場, 可是不會改變過去偏激的基督徒迫害與抹黑同性戀的事實, 更不會改變未來同婚在世界逐漸全面合法的事實 按照你的說法,一群基督徒為主的國家,會願意開放同婚, 這也是基督徒們心甘情願,為真理所奉獻的結果, 所以他們的真理不等於你的真理,一本聖經兩種表述, 他們眼中的真理顯然比你與其他反同的更為高尚。 你我都沒活在戰爭年代,這種欠缺智慧的嗆聲讓我感到心寒 我會感謝那些基督徒,正如同我會感謝英國同志杜林破解納粹密碼, 縮短了整個二次大戰一樣。 但我會替他因遭歧視而自殺的結局感到哀傷, 你卻只會說同志什麼貢獻都沒有。 你的人生經驗真的需要好好調整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29.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8281012.A.1F6.html
neohippie: XD 所以結論是沒有去宗教性的必要 11/05 01:58
neohippie: 感謝回應。我就只問這個。剩下離題的雙邊互嗆就不回了 11/05 01:58
neohippie: 當然,基督徒的論述沒那麼簡單,只是為了節省時間 11/05 02:00
windcanblow: 去宗教是假議題啊,在基信板討論還去宗教是三小XD 11/05 02:02
neohippie: 去宗教當然是最主要問題,uka的主張就是去宗教 11/05 02:06
neohippie: 我們講的是政治上的實質去宗教,不只是只有這個版 11/05 02:06
neohippie: 當然如果只有這個版,去宗教就沒辦法討論下去了 11/05 02:07
neohippie: anyways, 為了節省時間,論述就只挑一個 11/05 02:07
windcanblow: uka命題大得多,就不只是基信板的問題了 11/05 02:18
neohippie: 問題一直都不只限基信版... 11/05 02:24
uka123ily: 我的命題一直都是很簡單啊,有大嗎? 11/05 06:01
Jeby171: 選擇性相信一直是聖經的問題 不然哪來這麼多教派 教徒整 11/05 09:13
Jeby171: 個依據都是來錯誤百出的虛構小說聖經 說簡單就這麼簡單 11/05 09:14
Jeby171: 自 11/05 09:16
wayne1027: 都沒人願意發表對殺嬰的合理性的樣子 11/05 09:17
pinjose: 以前早就有人發過無數次了 11/05 09:19
Jeby171: 我已經不提殺嬰了因為教徒對殺嬰兒這事是完全無感 11/05 09:26
Jeby171: 當一起殺的人一多了 教徒就無視 當別人的命不是命 11/05 09:27
wayne1027: 無數次的跳針倒是有,無數次的正面回答我爬不到 11/05 09:27
Jeby171: 不如來看耶和華只殺一個小孩的事蹟 聖經撒母耳記下12:9 11/05 09:27
Jeby171: 聖經撒母耳記下12:9上帝殘殺無辜小孩來證明自己的公義 11/05 09:28
Jeby171: 這裏教徒有人回答過 某L曾說"上帝殺嬰是為了防範即將興起 11/05 09:32
Jeby171: 之罪" 真是至善之神 殺嬰就是防範嬰兒犯罪 懂 XD 11/05 09:33
wayne1027: 看過因為人是神造的,被神收走的嬰兒會直接入天國 11/05 09:33
wayne1027: 所以這一切前提還是要建築在人的確是神造的玩具啊 11/05 09:34
wayne1027: 可是誰能證明我是神造的?都給你說就好了啊 11/05 09:35
Jeby171: 所以小孩是父母生的 父母也可以收回去囉 他們教徒就這撕 11/05 09:35
wayne1027: 不行啦,神可以做全部的事,人有限制啦~~幫他們回 11/05 09:36
wayne1027: 神比較偉大,殺人都有理由,人有理由也不能殺人 11/05 09:37
wayne1027: 這不是雙重標準,這是基本準則因為你不是神 11/05 09:37
Jeby171: 法庭辯論就連神創論胡扯"不可簡化的複雜性"都被證明錯了 11/05 09:37
wayne1027: J大這樣回像不像個盧小基督徒XD 11/05 09:37
wayne1027: 我都覺得他們回答方式我都快學會了= = 11/05 09:38
Jeby171: 那種盧小教徒最後只能被證明耶和華和"至善"完全無關 11/05 09:38
wayne1027: 我是盧小A然後盧小B就跳出來說我斷章取義解釋錯誤 11/05 09:39
Jeby171: 真要論複雜性 耶和華這麼強大的神是誰創造出來的? 11/05 09:39
wayne1027: 然後叫我自己爬文看清楚BALABALA 11/05 09:39
wayne1027: 基督徒模式就是這樣無限LOOP下去無腦護航 11/05 09:40
wayne1027: 對基督徒要求直言回答永遠是奢求 11/05 09:40
wayne1027: 看得差不多了,PTT基督徒也是同一性質 11/05 09:40
Jeby171: 選擇性相信 這樣才能信呀 和讚嘆師父是同一款 11/05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