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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fnop (網管測試中)》之銘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且 : 就 : : 太合理了,可是這種衛道法真的沒問題嗎? : : 若果如此,世上邪教就不邪惡,ISIS並不可怕,既是邪神的使者隨意取命, : : 也可能是阿拉的旨意要藉ISIS殺人,或這些死者背後都都是上帝的旨意, : : 你死了就是壽命盡了,是各種神之手,因此不要怨殺你的人, : : 不甘申訴應當在天堂,人世間為何要有法院呢? : : 如果我們面對舊約是這種「啊祂就想殺便殺了,這是祂的權柄」的迴避態度, : : 那這信仰就沒有愛了,新約跟舊約間的斷裂只會越來越深,你無法把耶穌跟耶 : : 和華的形象放在一起,一方面認為祂是愛人涉世的,一方面又認為祂喜怒無常, : : 視萬物世人如芻狗。 : : 而且,也不是說上帝眼中生死並無太大差別, : : 不是說祂哪天要誰活就活了,所以誰先死了沒差。 : : 要是人也真能如此豁達,大家何苦這麼愛惜生命呢? : : 你家死了誰你會很難過,這跟上帝的情感沒什麼關係。祂賜死了幾千嬰孩, : : 那就是幾千個家庭痛苦崩潰,我們不能一直站在上帝視角, : : 去阻斷這些你我應當理解的情感吧?厚厚的一本聖經,真只有那幾行無情 : : 的文字,能為受死的人作出解釋嗎? : 以舊約來說就只有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其他都是外邦人,神既沒有與外邦人立約,沒有 : 照顧他們不也是合情合理?而到了新約,神立約的對象是基督徒,不再分以色列人與外邦 : 人,看ㄧ下弗2說的正是這樣的態度,所以用神在舊約對以色列人傳的命令去責怪新約的 : 基督徒豈不奇怪?換句話說,舊約的神只是以色列的神,其他人他並不憐憫。以色列人發 : 起宗教戰爭,當然只能夠是神允許,難道戰爭被殺死的人都能細數他的罪嗎? : 而用舊約的內容去質問新約的基督徒說你們的神是個殺人魔,信徒當然會說:神現在也愛 : 我們了。而以前我們是以色列人的仇敵,會把耶和華當成殺人的神,很正常吧。 : ISIS發起的如果是聖戰,站在他們的角度自然是合理的,他們會覺得美國這個假警察該死 : 也是合理的,就是立場不同而已,所以他們視非阿拉的信徒都是仇敵,這那裡有問題呢? : 邪教之所以邪惡不只是因為做什麼樣的事,而在於是假神並且假傳神旨去把錯誤合理化, : 如果耶和華是假神,那麼假傳神旨的猶太教當然是邪教行為,所以同志會覺得基督徒反智 : 、耶和華是殺人的神,這是因為他們是不信者。 站在你的立論之下, 基督信徒覺得神殺嬰OK,ISIS信徒認為自爆是他們的使命 我們覺得基督神殺嬰邪惡,是因為我們不信基督 我們覺得ISIS自爆很渾蛋是因為我們不信ISIS 那你應該也覺得ISIS自爆是渾蛋吧,你信的不是ISIS教是基督教 但是ISIS可是影響到他人了喔,假如今天去你家自爆你做何感想? 你要立場不同說的話 那我們還是要認為神殺嬰的作法很有問題啊,我們不是信徒,不需要用你們的思考邏輯 這個邏輯很正確吧? 所以你們全部的作為,包含反同婚之類的,你們認為對是因為你們是基督教徒 我們認為錯的部分是因為我們非基督教徒 所以哩?你憑什麼要我們認為你們的思考邏輯是對的? 記住,我從沒要求基督教徒在聖經立場之下承認聖經錯誤 【基督徒是無條件相信神的作為都是有理由且是對的】,這點我很清楚啊 但我就是覺得這個條件根本不合邏輯啊,這個最根本的地方就是最有問題的地方啊 拿這個最原始根本的大前提來替聖經紀載的惡行辯解不是很怪? 我向來只發表我個人對基督教的意見 我認為殺嬰是不對的,基督教不可宣稱自己是真理,因為神幹了可惡的殺嬰 但這是我個人立場,你基督徒可以辯解,可以繼續信上帝 在我看來只是詭辯而已,就像ISIS認為自己是正義,他自爆也有自己的理由 假如你認為ISIS自暴者的解釋不是詭辯,你也是同情他被教義洗腦才會這麼 但你還是不認同ISIS自爆的手法啊 還是你認同ISIS自爆的手法? 所以非教徒如我,當然也可以不認同你們的神做事的手法啊,殺嬰我就看不慣嘛 即便你要說耶穌是唯一真神,那也只有建築在你們聖經的體系裡啊 我活在多元宗教的台灣,不相信只有唯一神,故你的真理並非唯一理<--很合邏輯吧 所以你要用耶穌是唯一神合理化殺嬰,就說服不了我啊,我就是覺得神殺嬰很邪惡啊 但是我反對有用嘛,退一百步說當年神殺嬰也沒人阻止的了啊 發生的事情就都發生了嘛,鄭捷殺人也沒人阻止的了啊也回復不了啊 但是事後還是可以批判他的行為啊 又要說人沒資格批判神了嗎?那是用你們基督徒的思考模式才覺得可以不用批判吧 神做了還不讓人有意見喔?因為他是唯一神嗎? 那就先證明他是唯一神,把其他宗教消滅獨尊再來跟我說是唯一神好嘛 你知道你要拿宗教立場來護航有多奇怪嗎?人家只會覺得你跟ISIS的辯解一樣被洗腦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28.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8391870.A.3A3.html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25:00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27:14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29:56
pinjose: 事實上,比如jeby一直說的小孩,其實是病死的 11/06 08:28
pinjose: 一種神為了懲罰大衛,並不延續這孩子的生命氣息 11/06 08:29
pinjose: 而每人生命的長短本來就在神的安排 11/06 08:29
神的安排又來了,你還是以因為是神所以可以無條件殺嬰 你只是換個方式說而已,核心思考都一樣啊 你如果沒有換個核心就不用再說了吧 因為該檢討的就是為什麼人不能檢視神的作為決定是否相信的依據?
pinjose: 有人一出生就死了,有人活很長 11/06 08:30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31:24
pinjose: 你覺得這能與殺嬰相同? 11/06 08:30
人出生後自然或人為死亡,跟直接判死的分別你還要混淆嗎? 今天別說神有沒有真的出手殺嬰 光是【神決定這個嬰兒要死】這個立場,就很有問題,這跟自我決定評估墮胎不同 胎兒又不是你懷的,你憑什麼幫人決定生死? 然後又要跳到人是神造的是嗎?不要再繞圈了 檢視一個殺嬰行為就要看你們不停地繞圈很累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33:47
ckcraig: 等等 大家請先定義神是什麼 11/06 08:32
在基督徒板就是基督徒的神啊,/我怎知道是哪個神決定殺嬰?這不是我的功課範圍 我只評論神殺嬰這個行為是否符合 仁慈是否正確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35:03
ckcraig: 就像承認父母有權柄,代表他無論是否在世,對你有某種影 11/06 08:37
ckcraig: 響力。若不承認父母權柄,代表父母與你無干。 我對神的定 11/06 08:37
ckcraig: 義是,有某種歸一的權柄,掌管一切。若承認神,便了解且 11/06 08:37
ckcraig: 順服祂的權柄,他對你有影響力,若不承認神或是神的權柄 11/06 08:37
ckcraig: ,神在不在其實與你無干。 11/06 08:37
與我無干啊,但你要說與我無干那就是基督徒與非信徒也無干啊 那為什麼基督徒打著神的旗號去反對人家同婚就可以呢? 你跟非基督徒同性戀的關係是什麼?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38:34
ckcraig: 你這樣做像是評論,別人父母為何要這樣管教別人的小孩一 11/06 08:38
你神的權柄憑什麼伸展到我們非基督徒的頭上來? 說到底我根本不相信有你這個神啊 你要我相信你要先拿出具體證據啊 實際上連那位科學大王也承認目前無法科學驗證神的存在只能感覺驗證 那我也可以感覺啊,我感覺這個同性戀其實是人的進化,兩千年後人人是同性戀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40:44
ckcraig: 般。 11/06 08:38
ckcraig: 我支持同性戀和同性婚我也愛她們,但我們對同性婚和同性 11/06 08:40
ckcraig: 戀的定義相不相同就難說。 11/06 08:40
你知道你的不反對其實在我看來是錯的嗎? 你站錯邊了,你是聖經思考組,用聖經邏輯思考同性戀的確是錯的啊 怎麼能用普通非信徒思考邏輯判斷?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42:19
ckcraig: 請問在你的定義,同性戀和同性婚包含什麼 11/06 08:41
同性婚要求的是法律上的保障跟一些相關權益吧,具體權益是啥我就不知道 同性戀行為就是互肛啊 然後你多半是同意保障不同意互肛的部分吧 阿基督教就是反對互肛反到底啊 但是有可能嗎?有可能結婚而不互肛嗎? 想肛的結婚不結婚都肛,你們反的應該是肛,然後反婚姻是因為合理化互肛 你們的脈絡不就是這樣?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44:05
ckcraig: 同性戀,愛的部分我非常之支持,但男性性交的部分,只能 11/06 08:43
ckcraig: 說從聖經看來神並不喜悅。但神也不禁止,任憑我們。 11/06 08:43
對,其實神是不禁止的,這也是最可笑的部分 神設了一堆不喜的事情,又讓人去做,那不是自己挖洞給自己跳? 那你們該問的是拿這一條出來戰的基督徒是腦子有病嗎? 耶穌都不禁止互肛,拿耶穌說不可以互肛出來護航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46:27
ckcraig: 不是 婚姻和合理化性交不是這樣的擔心 11/06 08:45
ckcraig: 因為法定的婚姻和神定的婚姻不同。只能說名字不對。 11/06 08:47
那又回到基本面了,憑什麼什麼都是你們聖經說了算 現在這個社會是只有基督徒逆?只要你們基督徒爽其他人權益就不用顧了? 試問如果定一條基督徒不可以享有婚姻以及相關權益你做何感想?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48:42
ckcraig: 因為一些基督徒認為,神設立的婚姻是一男一女。名字相同 11/06 08:48
這句就是上面的基本面了啊,你們基督教已經統治世界了嗎? 又或者已經統治神界了嗎? 你要用聖經講,先統治人或神界,大家都會聽你們的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49:36
ckcraig: ,如此而已。 如果今天同性婚內容相同,但名稱改為同性 11/06 08:49
ckcraig: 契約等。反而也許他們不見得反對。 11/06 08:49
這邊其實就是意識形態的問題,但你有有沒有想過 假如同性戀妥協以你所謂的同性契約或其他名稱同意保障法律權益等相關部分 這種東西通過了對同性戀確實也是有保障,但是名稱卻是讓人感到歧視的?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51:00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51:37
ckcraig: 唉,你還真沒錯,基督徒是少數,的確沒必要理會我們。 11/06 08:51
你上面那一串名稱的部分,跟台灣現況也很像啊 台灣是不是國沒意義啊,台灣本身經濟國力才是重點啊 但是就是有人會去爭這種意識型態的東西啊,為什麼?因為覺得不是國的話被歧視嘛 實效很重要沒錯但面子也很重要啊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53:03
ckcraig: 但他們出聲的其實就是按照他們信的出聲。 你要先理解他 11/06 08:52
ckcraig: 們信什麼,才能駁倒他們。如果你不想理會他們」其實也沒 11/06 08:52
ckcraig: 必要做這個功課。 11/06 08:52
ckcraig: 我是假設你期望說服基督徒說,神不存在或者神不公義」所 11/06 08:53
ckcraig: 以不要信或是全信,他也有很多錯的地方。 11/06 08:53
ckcraig: 對,你上面的論述我看見了,我明白這種感覺,不舒服。 以 11/06 08:55
你知道承認聖經有錯,跟承認神有錯,是有很大的差別的嗎? 你們如果把聖經殘暴有爭議的部分刪除,表示可能是人為記載錯誤或其他理由 說到底聖經本來就是人寫的東西,你別跟我說聖經是一塊布上面自己印出來的吧 結果你們不是啊,硬是用神造人故任何行為皆合理的方式美化, 外人看來就是死不認錯啊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57:56
pinjose: 你講來講去核心都一樣為啥還po 這麼多篇 11/06 08:57
pinjose: 用高標準要求別人對自己卻放鬆,就是你們的行為 11/06 08:57
學你們啊,你們核心也都一樣也PO這麼多篇啊 而且現在再論對錯,你們回一篇同樣的東西我用同樣的方式回應,有問題嗎?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8:59:11
pinjose: 你沒有換個核心就不必再說啦(這是你自己的標準) 11/06 08:59
本來就可以不用說啊,你大可以乖乖閉嘴看我耍猴戲不是嗎? 跟我一個非教徒認真幹嘛?難道我打幾篇文章你們就無法信神了? 你就繼續信,安靜的信不就好了?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9:00:23
pinjose: 那你回了,就可以叫別人閉嘴不回?自己兩套標準 11/06 09:00
好笑,反過來問你,你回了我文,我就沒資格再回? 你用同樣的東西又回一篇,我用同樣的東西再回一篇不行? 你可以閉嘴,也可以不必嘴,而且這邊討論根本跟你說的這個無關 你只是在把話題帶離開而已,你們就不想承認殺嬰的做法有問題而已啊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9:02:20
pinjose: 這將就是你的可以檢視喔? 11/06 09:01
pinjose: 我就檢視你這行為表示很鄙視 11/06 09:01
pinjose: 現在連別人發言都要管?你還真偉大泥 11/06 09:02
你更偉大捏,扣帽子王是你? 只准自己用同樣邏輯回文不准人家就此行為評論? 你直接請版主水桶我啊 你鄙視我無所謂啊,實際上邏輯不斷跳針的基督徒跟普通人 哪一個比較容易被鄙視,你自己心裡清楚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9:04:07
pinjose: 實際上不斷跳針的是像jeby這樣的 11/06 09:05
pinjose: 基督徒用各樣的角度好心回答你叫跳針嗎 11/06 09:06
我承認你們回答的方式的確都有不同 但其實本質一樣,都是建築在【神是人造所以神做什麼都有道理】才說得通 你們只是不斷的換句話說而已,出門了沒空跟你們吵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9:07:50
pinjose: 早在好幾篇前就有人說你來亂的不用跟你認真,我還說你跟j 11/06 09:07
pinjose: eby不同咧 11/06 09:07
我跟他不同啊,我們不是同一個人怎麼會同 說我來亂的也沒錯啊,我本來就反基督盲從啊 基督徒很容易帶給人困擾啊,自己信還逼自己小孩信 看我本版第一篇應該是問怎麼幫表妹脫離教堂文吧 我根本就覺得基督徒很喜歡逼人家找人麻煩啊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9:10:30
pinjose: 如果基督徒核心可以隨便換才可怕吧 11/06 09:09
你的核心是對的沒人有意見 你的核心有問題,就會被人戰,就說到這了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06/2016 09:11:22
pinjose: 你的本版第一篇還是我第一個回你給你經節去用咧 11/06 09:12
ckcraig: 假設有一本經都只記載著好事,這樣如何? 11/06 09:14
ckcraig: 聖經真實的記載了人與神的關係,有掙扎的有快樂的。 11/06 09:16
ckcraig: 你上面的意思是說,神可能沒錯,但聖經有錯這樣嗎? 11/06 09:17
ckcraig: 我之前也這麼想喔,聖經傳抄這麼多,寫的人這麼多,我們 11/06 09:18
pinjose: 每個時代道德標準都不同,聖經不用符合當代標準 11/06 09:18
ckcraig: 怎麼能知道聖經都是對的呢 11/06 09:19
ckcraig: 基督徒是相信聖經都是真正的事實喔 11/06 09:19
ckcraig: 不會特意刪除或挪去,他存在了相當長的時間。 11/06 09:20
ckcraig: 當我越去完整地讀了,請從新約開始,不斷懷疑,就了解他 11/06 09:21
ckcraig: 的真實。 我才知道之前只選取部分章節的方式是不妥適的 11/06 09:22
leon00521: 「現在連別人的...都要管?」講這種話不覺得是在自打嘴 11/06 09:49
leon00521: 巴嗎哈哈哈 今天就是你們管到別人的家務事在先啊 不然 11/06 09:49
leon00521: 你看有誰去找飛天義大利麵神吵架? 11/06 09:49
leon00521: 此外要駁倒基督徒是困難的 因為不論擺出多少客觀的事 11/06 09:54
leon00521: 實 基督徒只會在套套邏輯下自慰自爽 不過不過我倒是從 11/06 09:54
leon00521: 這些搞笑的話中獲得不少樂趣 11/06 09:54
GSXSP: 其實, 看討論後有沒有吸收到一些基本名詞定義大概就知道這 11/06 09:56
GSXSP: 個人是否真的想討論 11/06 09:56
leon00521: 對於某些鬼打牆的 只會「我不懂 你能不能教教我」的 確 11/06 12:26
leon00521: 實一點溝通誠意都沒有 11/06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