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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hippie: 這篇直接改定義了。我說的多元與平等就是哲學上的東西 11/10 04:28
neohippie: pluralism + equality 11/10 04:29
neohippie: 沒有哲學上這兩樣,你完全沒有權利,也沒有理由聲稱 11/10 04:30
neohippie: 同婚是甚麼「人權」的一部分 11/10 04:30
neohippie: 你把「多元」改成法案的名稱,然後說我搞錯? 11/10 04:31
neohippie: 這麼滑頭的答法想混過去喔? 11/10 04:31
你的意思就是多元跟平等是大前提 可是這些諸多法案就是在建立在大前提之上 你去指控「同婚」這樣法案底下的子項目沒有包含到多元跟平等 根本就沒有立場可言 就像你把黑人平權單單拉出來,說這群人沒有考慮到紅人原住民的轉型正義, 就是自私、不平等,你在作這樣的事,不覺得荒謬嗎? 這是你在詭辯,是你在扭曲定義,是你在無視台灣推動 平等與多元法案所包含的所有內容,而只想攻擊同婚而已。 你寫很多字,但還不如護家盟簡單明暸「同婚要合法,那獸交亂倫多P怎麼辦?」 這不是一樣的荒謬嗎? 要跳針到哲學層次,你也得考慮重量夠不夠 同婚不符平等定義嗎?人人皆有結婚權利,對象性別應受限制嗎? 你都無法回答這問題了,又怎麼能質疑同婚不符平等? 至於多元主義,同婚團體支持多元主義,即使同婚本身只是平等議題下的產物, 這是礙到你了嗎? 到頭來抽換概念的是,因為你把不同層級的哲學概念拿來彼此討價還價, 把這些理念的產物視為某種「利益」。 那輪到別人說支持聖經的也不過就是代表著另一種「利益團體」; 為了讓內部的人心靈滿足,不受某些可怕的預言與戒律所恐嚇, 所以他們要出來爭取自己的利益,終歸也就是自私。 那你要怎麼回應呢?同意嗎?那你跟uka有什麼不同? 不同意嗎?那麼你有什麼論點可以分析之間的差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54.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8759238.A.B59.html
neohippie: 紅人轉型是啥? 11/12 05:00
neohippie: 黑人的平權也有包括紅人阿,現在不分族裔,巴士位子 11/12 05:01
neohippie: 隨意做,都可以投票,都可以跨族裔結婚 11/12 05:02
neohippie: 黑人問題和你講的紅人轉型應該算是不同問題 11/12 05:02
neohippie: 但同婚與多妻都是「婚姻」。因此,你既然要稱說你追 11/12 05:03
neohippie: 求「婚姻」多元平等,那你必須考慮其他如多妻的訴求 11/12 05:03
neohippie: 反同婚哪裡來的心理滿足? 煩惱可多的 11/12 05:18
neohippie: 而且心靈滿足要怎麼測量量化? 我講同婚是利益是可以 11/12 05:18
neohippie: 立即量化與測量的耶,一個抽象、一個實際,兩個綁一起 11/12 05:19
neohippie: 然後說兩個都是利益? 又是亂改定義,隨便歸納 11/12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