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SXSP: 問題是「無爭議違反道德的底限」是什麼? 因為是民主所以用 11/12 12:04
→ GSXSP: 世界潮流的道德觀為準嗎? 但總不會要多數決? 11/12 12:04
→ DarkHolbach: 光甚麼是「道德底線」就可以吵很久了 11/12 12:08
無爭議的部分先通過啊
普世價值、天賦人權的部分
先維護再說
※ 編輯: LaurenceS (172.98.156.234), 11/12/2016 12:09:11
→ DarkHolbach: 很多時候道德是會跟著社會變的 11/12 12:08
不可殺人
不可偷盜
不可姦淫
不可竊占
這四條是來自十誡
這四條是沒有爭議的
就可以直接無條件維護
先有共識再說
※ 編輯: LaurenceS (172.98.156.234), 11/12/2016 12:13:11
→ wayne1027: 普世價值也很難定義,到底幾%以上算普世? 11/12 12:13
→ wayne1027: 你那是與目前法律重複的東西,自然無爭議 11/12 12:14
→ GSXSP: 無爭議的先通過, 意思是有爭議的晚點再說還不要過? 還是 11/12 12:14
→ GSXSP: 反過來:只要有人爭, 就不算道德底限不需維護? 不太懂. 11/12 12:14
有爭議的要多多討論
多多溝通
但不是只要有人爭就不需要維護
如果有戀童癖者爭取摸小孩的自由
我們當然要堅決的打壓迫害
※ 編輯: LaurenceS (172.98.156.234), 11/12/2016 12:17:37
→ GSXSP: 但如果戀童癖的人越來越多, 世界潮流逐漸越來越多人認為摸 11/12 12:23
→ GSXSP: 一下打個招呼, 小孩沒有實質損失, 小孩本人也沒說什麼. 假 11/12 12:23
→ GSXSP: 設30年後如此, 要堅決反對世界潮流來打壓戀童嗎? 11/12 12:23
對! 因為兒童有福利是普世價值
至於同性戀行為
我不覺得會有一種潮流變多
我覺得反而因為基督教的存在
這種行為變少了
※ 編輯: LaurenceS (172.98.156.234), 11/12/2016 12:26:09
→ uka123ily: 為什麼會覺得練同事要摸小孩? 11/12 12:25
推 uka123ily: 戀童 11/12 12:29
→ wayne1027: 戀童的命題根本錯誤,戀童是性取向,而摸小孩 11/12 12:29
→ wayne1027: 會犯法是因為欺負小孩無知無判斷能力得知摸他的意圖 11/12 12:30
→ wayne1027: 跟同性戀自願性交根本差很多 11/12 12:30
→ wayne1027: 一個是沒判斷力,一個是有自己判斷力後決定 11/12 12:31
→ wayne1027: 到現在都還要拿這種似是而非的不當類比 11/12 12:31
→ wayne1027: 所以戀童不可能有爭議,這個議題有爭議最多是爭議 11/12 12:32
→ wayne1027: 幾歲開始算是有完整判斷能力可以自願被摸 11/12 12:32
→ GSXSP: 沒有要類比阿... @L 「普世價值」意思是不變的嗎? 但若未 11/12 12:36
→ GSXSP: 來大部分人不這麼覺得, 依舊是「普世價值」嗎? 11/12 12:36
推 uka123ily: 兒少權利是普世價值無誤,但兒少也有表意權 11/12 12:45
→ uka123ily: 因此兒少權力與大人的家長權常常有緊張關係 11/12 12:45
推 GSXSP: 那我同樣好奇「普世價值」到底是怎麼定出來的? 11/12 12:48
→ pinjose: 你是妥協在世界的價值觀罷了 11/12 13:06
這不是妥協
因為我自己並不會去做那些行為
人家做不代表我也要做
傳福音得散發正氣
嗆別人是散發魔鬼的福音
使人跌倒
→ DarkHolbach: 你說的那種不能殺人之類的道德,都是傷害法則下的 11/12 13:14
→ DarkHolbach: 產物。可是基督教這種保守派的價值觀並不只有傷害 11/12 13:14
→ DarkHolbach: 法則。還有很多跟傷害無關的道德 11/12 13:15
※ 編輯: LaurenceS (172.98.156.234), 11/15/2016 1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