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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我理解板上分為兩大陣營, 一個陣營的「所欲」,是支持「同婚入法」; 另一個陣營的「所欲」,是維護「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 當然,這兩個「所欲」的內涵都各自還可以有各種差異的詮釋; 例如後者不一定反對「同婚入法」, 前者也不一定反對「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的存在; 故這兩個陣營的「所欲」並不是直接衝突、矛盾的而是在八對正反命題的排列組合中產生局部的衝突, 但許多人沒有認清這點,而直接訴諸兩個陣營的直接矛盾, 那就把很多細部的多元性給弄糊掉了。 而對於這兩大陣營的觀感、價值判斷等等 (這個價值層面是社群主義者對於社會共識形成過程的關注重點), 就是分為前四對正反命題(針對「同婚入法」), 以及後四對正反命題(針對「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 陣營內部及外部都對不同陣營有多元觀點(四對正反命題的組合)。 各自四對正反命題又可分為: 前兩對是對於該陣營所欲的公利/私利的判斷; 後兩對則是對於該陣營所欲的私利(或有爭議的公利)的 影響評估主要就是針對另一方陣營訴求的主要價值[參下]的影響之判斷。 我認為這樣的釐清,比較能減少一些雞同鴨講或稻草人的部份。 「同婚入法」主要宣稱的「公利」或「普遍價值」, 是其「多元.平等」的詮釋; 「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主要宣稱的「公利」或「普遍價值」, 則是其「家庭價值」的詮釋。 而兩陣營宣稱的公利/普遍價值,都需要一個論述、說服的過程, 那就是各自四對正反命題進行互相說服的過程。 若無法說服,或者留在爭議中,那就是變為「私利」,起碼是另一陣營眼中的私利 (就進到各自後二對正反命題的討論)。 並且兩方訴諸的價值,都不是私有的(否則怎麼叫普遍價值/公利?), 而是對方也有不同的詮釋。 故八對命題是兩方都各有觀點的,不是只有各顧各的。 而我理解的板上立場光譜的現實為這樣, 故這樣的複雜性我認為是事實(不能說陳述這個現實叫做繞圈子), 也是許多不必要但似乎無法化解的雞同鴨講不斷產生的原因。 -- 較之敬虔者的哈利路亞, 上帝可能比較喜歡聽不信者的咒詛。 ~馬丁路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7.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9020505.A.7DF.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7.64), 11/13/2016 15:23:23
Hornet7: 感謝神賜給TH清晰的條理邏輯、有能力飽讀經書並常持平靜 11/13 22:57
Hornet7: 的心為主內外弟兄姊妹調解疑惑Amen 11/13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