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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支持同性婚姻方要拿出什麼論據來主張 : : "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是相等的,且應該由法律名之保障", : : 以及提出什麼手段來預防後續邏輯的推演-- : : 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結合沒有差別,性別差異還是真實的嗎? : : 事實上美國今年在吵的廁所就是如此。 : : 美國有地可以多蓋廁所,台灣呢? : : 這些社會成本考量全都不談,拿著"平等"口號,就搶佔道德高地嘲笑他人無知反智, : : 這是迴避論述責任的取巧,我認為那很惡質。 : : 這跟教會不教會無關,基督徒是被推上火線的靶子。 : : 我自己的立場是支持民事結合;不贊成,甚至考慮反對同性婚姻。 : : (在本板,我好像之前還沒表態過) : 我覺得你有點把不同的議題混在一起討論了 : 同婚的社會成本跟增建廁所(第三性與跨性別者的需求)不太一樣 : 也不能放在一起討論 : 同男跟同女上廁所還是會各自去上男女廁,不會因為自己是0還是1, : 就猶豫是要去上什麼廁所。他(她)們的性別認同跟性別差異, : 其實跟異性戀者差不多。 : 簡單的結論: : 同婚不可能會促成男同或女同需要更多屬於他們的廁所, : 你所言述的社會成本根本不存在。 你又怎麼知道的?你只是在宣稱"需求不一樣"(你又做過多少統計了?) 但我已經指出邏輯上的滑坡是成立的,而且是"現在進行式" 你沒有指出我的邏輯破綻,僅只單方面的宣稱"不能放在一起討論" 這是你的邏輯謬誤,不是我的。 : 把不同族群的議題兜在一起討論,確實是無知反智的產物, 喊喊口號缺少舉證就說別人的作法是"無知反智的產物" 誰無知反智會越來越清楚的 : 因為你並沒有去真正理解其中的差異。社會成本當然可以考量, : 但是從你的文章看起來不像是有考量到什麼正確的因素。 先去看看卡通吧,之前我已經指教過你沒看懂我文章也不只一次了。 如果想急著被多指教一次,只管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0.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9355722.A.E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