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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支持同性婚姻方要拿出什麼論據來主張 : "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是相等的,且應該由法律名之保障", : 以及提出什麼手段來預防後續邏輯的推演-- : 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結合沒有差別,性別差異還是真實的嗎? : 事實上美國今年在吵的廁所就是如此。 : 美國有地可以多蓋廁所,台灣呢? : 這些社會成本考量全都不談,拿著"平等"口號,就搶佔道德高地嘲笑他人無知反智, : 這是迴避論述責任的取巧,我認為那很惡質。 : 這跟教會不教會無關,基督徒是被推上火線的靶子。 : 我自己的立場是支持民事結合;不贊成,甚至考慮反對同性婚姻。 : (在本板,我好像之前還沒表態過) 回到這篇,我覺得戰線先排定出來,才有合理的討論方向 1. 火流星預告要談教會的傲慢 麻煩快談吧(?) 2. 為什麼民事結合會較同婚可以被接受,兩者後續的邏輯推演有何不同? 社會成本為什麼會比較低?有民事結合,跨性別者就比較不會想上廁所嗎? 請火流星進一步敘述自己的立場跟邏輯推演,究竟與支持同婚者有何不同。 3. 為什麼捨民事結合而訴諸同婚? 其實這幾年板上已經有不少討論了,但我沒有整理意願一次又一次複述, 請有心人士補充,讓火流星去破解。不然我很想請他自己去爬文或google。 4. 廁所戰爭(House Bill 2)之於LGBT及同志族群的社會成本關連性 前情提要任意門:https://read01.com/8xMM7O.html 很明顯這個議題本身並沒有與同婚議題有直接相關。 即使有,彼此間也沒有因果,你只能說「同一群人之前推動同婚, 現在他們推動LGBT友善環境,得寸進尺」。滑坡得在這前提下才能成立。 所以,火流星選擇在同婚議題上置入LGBT族群權益其實是很不智的一件事, 單就同婚及廁所本身而言,人們會需要更多廁所滿足跨性別者,以免造成資源排擠, 但是同婚會造成什麼資源排擠?土地嗎?顯然不是。婚配市場嗎? 同/異性戀並不分享同樣的伴侶喜好,沒有互搶配偶的問題。 因此,火流星的邏輯推演並不在此。而是在於今天同婚合法等同LGBT族群 權益的大幅提升,未來台灣就會面臨更多LGBT的合理訴求,並付出更多社 會成本,這都是目前支持同婚者刻意忽略的盲點。 先講到這,火流星你的邏輯推演無論是否如此,都請回應一下,這樣有助 於議題聚焦。 我再強調一次,同婚只是LGBT族群運動的一個子項目,在不同子項目裡 隨意上綱屬於其他項次的價值,是毫無意義的觀念錯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54.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9405739.A.3C6.html
neohippie: XD 同婚是LGBTQ近年最重大議題,怎麼會是「子項目」? 11/18 05:39
evilcherry: 內容農場,自動屏敝中 11/18 23:11
uka123ily: 我不覺得是最重大,是被反對升級 11/19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