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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說我可看法好了: 我自己是極端保守派的基督徒。(註<1>) 我個人基於教義,無法支持獲認同同性戀行為。 我們台灣是民主國家,我有認同或不認同一個概念的自由 屬於我國法律保障的思想、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我也反對護家盟用種種強烈的文字, 以及不守秩序的行為試圖影響有朝中有關人士 對同婚法案的態度。 我在此宣布護家盟不能代表我, 我也反對護家盟的這種強烈的表達方式, 干擾社會運行的秩序。 我對同婚法案的立場是: 我不反對政府通過這條法案。 我甚至覺得通過這條法案, 對於我國在國際政治間有限的形象能夠加減有些幫助, 所以我不反對。 接下來,基於同樣一套極端保守的教義, 我反對護家盟對同性戀的種種論述。 我甚至覺得那些言論說難聽點.....相當噁心, 如果有誰天天用那種話形容我以及我珍愛的人 我會有想謀殺他的衝動。 在這裡信仰上有三點 罪的定義 神的定義 福音的定義 讓我覺得他們不能代表我的信仰 並且基督徒應該反對之: 第一、罪的定義: 罪的其中一樣定義是這種行為虧待了上帝、 有欠於上帝是吧? (不好意思一時想不起來Offend華語怎麼說) 這裡問題就來啦!! 請問他有罪是欠上帝還是欠你? 明明債主是上帝你啥屁資格向他們討債?? 上帝這個債主是慈悲的債主, 你不是債主卻討債?? 我國的法律有規定如果你知道某甲欠某乙多少錢, 你可以藉此跟某甲收取費用嗎?? 如果你這麼做,這就是勒索或侵占了嘛!! 再來是經上說過的: 眾人都是有罪。 同性戀有罪,你我就他媽沒罪嗎?? 嗔癡和逆性一樣皆是罪啊!! 別告訴我罪有分輕重, 神在經上透過使徒們不是啟示說: 罪的工價就是死。 沒有悔改的話,死後都是地獄!! 我們基督徒和異教徒半斤八兩(註<2>) 基督徒有什麼好跩的?? 我們的大汗基督耶穌說過一個寓言: 有一長工欠債於其主 遂於其主前痛哭流涕 主慈悲不忍,遂免其債 不料另有一人欠長工債 長工遂追擊、逼迫其人 主聞之大怒,遂逮捕長工其人並移送法辦 這個寓言的啟示就是: 你如果整天祈求恩典, 卻兇惡的對待別人。 說句難聽的: 神一點都不爽給你恩典, 神的恩典只屬於慈悲的人。 因此,基於罪的概念的一部分 這種行為不符合基本倫理, 也不符合基督教核心的教義。 第二、上帝的偉大 由於我們聖統總部的地理位置在中東(敘利亞的大馬士革) 我們和穆斯林一樣會說"Allahu Akbar!"(真神至大) 我們也是如此相信在我們的教義裡。 因此,我認為拿基督教教義對抗國家法案的提議在這個情況是不妥的。 並且更因為這個原因,我覺得同婚法案過了根本沒差!! (如果法律通過說 你可以靠肉身撞牆而近來一間屋子 你真的會跑去撞牆而不從門進屋嗎?不會吧) 上帝的偉大是超越國家政權超越宇宙的, 國家的法律怎麼寫都不能左右上帝對婚姻的定義, 我反而覺得過了同婚法案就崩潰是基督徒缺乏信心。 (好像國家法律比上帝還大,這不就是"沒有共產黨就沒有如來佛"了嗎?) 在經上,我們的大汗基督耶穌有云: 凱撒的歸於凱撒,上帝的歸於上帝。 由於上帝是比國家還偉大的 雖然世俗的規範以及理念難免和上帝的教導真理有碰撞, 但是我覺得刻意拿上帝的教導去鬥爭世俗是粗鄙而下流的。 這樣就是把上帝貶低到國家政權的層級, 實屬對上帝的不敬。 這對我們的信仰絕對是一種糟蹋性的汙辱。 第三、福音的定義: 我們教會2000年來傳承無間斷的聖傳統教導我們: 當我們恭讀、研讀聖經時,神的話正在對我們訴說。 這裡有個重點:神在那個情境裡面首先是對你說, 不是首先當你的面對罪人說。 我們不能切割自己在那個情境, 因為我們也是罪人。 這代表什麼呢? 這代表我讀到使徒保羅說同性性行為是"神所憎惡的逆性"的時候。 首先我自己不要有同性性行為!! 就降。 人家性向是怎麼樣、不管是怎麼來的;不是我的責任,而是他必須要面對的部分。 我們的教義是修自身而立的, 不是剃別人的頭而立的; 我今天如果想推銷一瓶很香的香水。 那我會先洗澡吸乾淨、洗香香, 然後噴上香水再走出門, 希望身上的香味可以招來別人的興趣加以詢問。 而不是噴上之後一個月不洗澡 然後逢人就逮住他拼命告訴他香水的好處 這樣有問題,因為我只是散發狐臭把別人嚇跑而已。 我們每個人眼珠上都扎滿了樑木, 信靠耶穌只是開了天眼看到自己的樑木, 不是信了就沒有樑木了。 自己眼球上扎著的樑木終究還是要靠自己的修為來移除。 而你自己移除有為時,人家看到你就會效法你的棒樣, 自然就信,也不用靠法律規範,自己的心就可以脫離神不喜悅的事 我如果真的要影響別人, 那首先我的德行要高尚而且聖別, 像我們的大汗基督耶穌一樣。 然後感動別人、使別人效法之也脫離不聖別的生活方式, 我如果這點都做不到,我沒資格張揚; 因為我一張揚傳的福音就是魔鬼的福音, 不管是積極還是消極都是把人帶到地獄裡, 對神的國度沒有幫助。 (神寧可你沒什麼外在成果 也不要你在你自己身上為祂的國度幫倒忙) 因此,基於福音的定義我覺得他們的表達不恰當,不能代表我的信仰。 總結來說,LGBTQ的議題是相當敏感的, 處理起來不管是誰都需要高深的智慧。 如果要我站出來以教會的名義反對, 只有當某些左到連我這個政治立場偏左的人都受不了的該死PC左膠向朝廷遊說: 規定基督教必須改變教義以符合LGBIQ的需求時, 我就會站出來反對,因為教義不可以隨便更改。 我們教派以教條、教義千年不變感到自豪, 而我很樂意我的後世子孫仍然拿這點誇口。 但是我覺得: -如果沒有衝突就不要製造衝突 -刻意地拿上帝來鬥爭是對上帝不敬 -我們半斤八兩大家都要反省 -真的想改變別人你只能感動他,但是前提是你必須夠資格讓他感動。 如果做不到以上這幾點,說真的、不要玩這麼大。 這樣是造業,業障對永生一點屁幫助都沒有。 <1>本人信奉近東正教<Eastern Orhtodoxy> 是東正教(Orthodox Christianity)的其中一派 ,另外一派是遠東正教<Oriental Orhtodoxy> 東正教是基督教舊教裡面相對天主教的另外一派 基本上比天主教保守 屬於舊教裡面的極端保守派。 <2>東正教聖傳統裡面有教導說上帝的謙卑 所以謙卑是東正教認為最重要的基督徒信德之一 按照教會關於謙虛的教導 基督徒應該輕看甚至賤看自己和異教徒甚至惡人的差別 而不是像某些新教教派反而有類似"華夷有別"的潛意識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d7kcQaDbKg
皓光盈盈,不朽聖父,至聖榮耀,耶穌基督,天上至聖,備受讚美, 身處日暮時,共睹晚霞輝。齊頌天主﹕父子聖神,讚美之聲,一同敬拜, 時時刻刻,理所當然。天主之子,賦生命者!天地萬物,皆顯揚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98.15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9651902.A.21A.html
wayne1027: 基督的業障也是業障嗎?我是指用詞 11/20 22:28
wayne1027: 業障不是算佛教用語嗎?@@好奇 11/20 22:28
※ 編輯: LaurenceS (172.98.153.5), 11/20/2016 22:30:43 用詞上基督教(正教)沒有這個概念 但是正教的往生觀裡面在業障這個概念有算是不直接地打到擦邊球的感覺 有興趣的話 聖誕節期間我可以再發文討論正教的往生觀 跟其他教派大大的不同 我們不相信 地理上的天堂地獄。 ※ 編輯: LaurenceS (172.98.153.5), 11/20/2016 22:33:52
Hornet7: 雅歌1:3 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所以 11/20 22:46
Hornet7: 眾童女都愛你。 11/20 22:46
Hornet7: 林後2: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 11/20 22:47
Hornet7: 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 11/20 22:48
Hornet7: 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 11/20 22:49
theologe: 其實我以前就一直在想,是不是該用「業」來翻譯sin? 11/20 23:19
theologe: 佛教是認為無論形諸於外或形諸於內的業,都是造成因果, 11/20 23:22
theologe: 也就是無法了悟的源頭;基督教是認為形諸於內或外的sin 11/20 23:23
theologe: --包含Avon跟Pesha兩個方向,都是造成人遠離神的原因。 11/20 23:24
theologe: 直接用「罪」來翻譯sin,有凸顯其嚴重性,但也造成一些 11/20 23:26
theologe: 混淆。 11/20 23:26
theologe: 當然,「業」有中性跟正面的意義,故成為「障」的「業」 11/20 23:29
theologe: ,也就是「業障」,或就是「障」來翻譯sin或許是可行的? 11/20 23:31
theologe: 其實我們一般講的「信心需要聖靈的恩典」、「信不下去」 11/20 23:34
theologe: 、「時候還沒到」之類的,跟「三障」造成人無法信受佛法 11/20 23:35
theologe: ,還算有點類似。 11/20 23:36
ss5010593: 推這篇 11/21 21:48
ken30904: 推 11/22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