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tter3: 推什麼樣的人交什麼朋友 11/30 10:25
→ wayne1027: 那一個標準自己為曾經是同性戀就以為全盤了解狀況 11/30 10:38
→ wayne1027: 基本上他信教信到走火入魔了,科 11/30 10:39
推 leon00521: 我在圈子打滾這麼久也沒看到這種情況 真的推物以類聚 11/30 10:39
→ wayne1027: 我估計他根本不是同,甚至也不是雙,只是悲慘的遭遇 11/30 10:40
→ wayne1027: 自傷自哀,然後遇到洗腦基督教,就自以為得救吧 11/30 10:40
→ tancos: 還敢提“走出埃及”XDD,當初死在“走出埃及”手上的那些 11/30 10:41
→ tancos: 同志,該跟誰討?一句結果證明,就撇的一乾二淨,有沒有 11/30 10:42
→ tancos: 基督徒那麼爽的八卦? 11/30 10:42
推 Otter3: 爽吃基督教自助餐 11/30 11:28
→ speed2: 這篇的重點是:你很聖潔 都不淫亂 11/30 17:52
→ Otter3: 對啊,淫亂的人走開好嗎? 11/30 18:21
→ tancos: 淫亂的人請退散 11/30 20:42
推 ckcraig: 唉 不淫亂的一個也沒有 11/30 23:59
推 neohippie: 這個部份,十年以後看美國同志結婚率與離婚率就知道了 12/01 04:32
→ neohippie: 現在講都是嘴砲 12/01 04:32
推 neohippie: 根據2013年的數據,只有 1.32% 的同志有結婚 12/01 04:46
→ neohippie: 美國異性戀結婚比率是 ~75% 12/01 04:47
→ neohippie: 所以如果同志都很嚮往婚姻,很希望與伴侶守終身, 12/01 04:48
→ neohippie: 那我們應該會看到美國同志結婚率呈爆炸性成長 12/01 04:49
推 neohippie: 十年以後我們就會知道是你對還是二檔大對 12/01 04:51
推 neohippie: 我上面的數據是自己算的。Gallup的數據如下: 12/01 04:56
→ neohippie: 美國同婚全國通過前,同志有結婚的的占 7.9% 12/01 04:56
→ neohippie: 同婚全國通過後,同志結婚率立刻上升至 9.6% 12/01 04:57
→ neohippie: 但一年後,同志結婚率還是一樣,只有 9.5%左右 12/01 04:58
→ neohippie: 所以如果伴侶當中至少有 75%是想要結婚的, 12/01 05:00
→ neohippie: 而只有約 10%的同志真的想結婚,那表示至少有65%的同志 12/01 05:00
→ neohippie: 可以結婚,但不想結婚。 12/01 05:01
→ neohippie: 至少目前數據來看,二檔大的論述比較正確。 12/01 05:01
推 neohippie: (btw,上面我算的數據與Gallup的差別是,我的是有登記的 12/01 05:04
→ neohippie: Gallup那個是問卷調查) 12/01 05:04
→ Otter3: 對對對,異性戀就都會結婚而且不會離婚還一定會生小孩,se 12/01 09:48
→ Otter3: x板的多P嫖妓文都是夢遊出來的,異性戀真的是好棒棒 12/01 09:49
→ theologe: 我目前只找到荷蘭的例子,每年同婚/異婚的比例約為1.6% 12/01 10:06
→ theologe: ,按人口比例來說,同婚者大約3-5%都有講法。故同婚比例 12/01 10:07
→ theologe: 的確低於異婚比例?不過干擾因子還是太多了。 12/01 10:07
→ theologe: 寫錯,同志族群大約3-5% 12/01 10:08
→ theologe: 故同婚/異婚比例低於同志/異性戀比例,似乎是的。 12/01 10:09
→ theologe: 但問題是同志族群的人口比例到底是多少,還有就是干擾因 12/01 10:09
→ theologe: 素排除後,若加權上去,同志真實進入婚姻的意願及比例還 12/01 10:10
→ theologe: 會顯著低於異性嗎? 12/01 10:11
→ GSXSP: 繼續begging question, 一定可以得到滿意的答案 12/01 11:21
推 theologe: 單按人口比例來說,無論如何我認為1.6%已經是不小的數字 12/01 12:10
→ theologe: 。即便荷蘭同志進入婚姻按比例比異性少,但也不是小貓兩 12/01 12:11
→ theologe: 三隻那種程度。 12/01 12:12
→ kalestorm: 為什麼可以結婚就要結婚,複製同床異夢和愛情墳墓嗎? 12/01 19:56
→ speed2: 異性戀婚姻 離婚率越來越高 同性戀為了擠墳墓 奮不顧身 12/01 22:37
→ speed2: 這也算是"反骨"吧 XD 12/01 22:38
→ neohippie: 1.6%是同志團體裡 1.6%耶。這樣算不小的數字? 12/01 22:46
→ neohippie: 我的論述很簡單,按照目前數據,只有大約 10%的同志 12/01 23:01
→ neohippie: 會想結婚,但約有 75%的異性戀會想結婚 12/01 23:01
→ neohippie: 至於同志婚的離婚率與出軌率,這個至少要等十年的數據 12/01 23:02
→ neohippie: 結果同志一直吵啥結婚是「人權」這種謊言,到頭來只有 12/01 23:02
→ neohippie: 10%的同志真的會想結婚 12/01 23:03
推 neohippie: 我講過了,同婚是個幌子 12/01 23:05
→ Otter3: 你做過調查了?台灣的同志只有10%想結婚?要幻想也該有個 12/01 23:10
→ Otter3: 限度 12/01 23:10
推 neohippie: 樓上,講廢話前先看清楚推文好嗎? 以經說是講美國, 12/01 23:17
→ neohippie: 數據是Gallup Poll做的調查。還有甚麼疑問嗎? 12/01 23:18
→ Otter3: 所以台灣的數據在哪?你們不是最愛叫囂國外風情與台灣不同 12/01 23:49
→ Otter3: 嗎? 12/01 23:49
→ DarkHolbach: 只有10%又如何,就算只有1%也不是反對同婚的理由 12/01 23:50
→ DarkHolbach: 我覺得狂信徒才該禁止結婚 12/01 23:51
→ Otter3: 退一萬步來說,連結婚率不高的美國和荷蘭都通過同婚了,台 12/01 23:54
→ Otter3: 灣又為何不可以通過? 12/01 23:54
→ Otter3: 現在在討論的是台灣的法律,你拿美國結婚率出來是想證明什 12/01 23:55
→ Otter3: 麼?你才要搞清楚狀況 12/01 23:55
推 neohippie: 證明甚麼? 證明同婚訴求是個幌子,是個騙局 12/02 00:01
→ DarkHolbach: 同志婚姻數量少又不是反同婚的理由,好笑 12/02 00:03
→ DarkHolbach: 這種程度,難怪你只能巴著聖經。 12/02 00:03
→ DarkHolbach: 因為宗教是最方便的反對方法,不用甚麼理由,只要 12/02 00:03
→ DarkHolbach: 「我的神反對」一句簡單的話就夠了 12/02 00:04
→ DarkHolbach: 連護家盟都還會講跟摩天輪結婚這種跟宗教無關的理由 12/02 00:04
→ DarkHolbach: 某些人…唉 12/02 00:05
→ DarkHolbach: 連國際人權專家都明確建議台灣該修民法,繼續裝睡 12/02 00:07
→ DarkHolbach: 沒關係。 12/02 00:07
→ Otter3: 何來幌子?騙局之說?麻煩提出合理證據好嗎,同婚跟人數多 12/02 00:16
→ Otter3: 寡到底有何相干? 12/02 00:16
→ Otter3: 同志婚姻少所以就不能結婚?那現在台灣年輕世代結婚率越來 12/02 00:18
→ Otter3: 越低,怎麼不先把異性戀婚姻制度廢了? 12/02 00:18
推 neohippie: 同志說同婚是平等、是多元、是人權、是普世價值 12/02 00:29
→ neohippie: 如果這些論述是真的,那應該至少要有75%的同志想結婚 12/02 00:30
→ neohippie: 結果通過以後,十個同志只有ㄧ個想結婚。 12/02 00:30
→ neohippie: 怎麼會十個同志裡,有九個自願放棄這種平等、多元、 12/02 00:31
→ neohippie: 人權和普世價值? 你跟我解釋看看 12/02 00:31
→ neohippie: 十個同志裡,為甚麼會有九個自願放棄這種得來不易的 12/02 00:32
→ neohippie: 法律保障? 12/02 00:33
→ kalestorm: 女性有投票權之後,沒投票的女性都是放棄平等價值, 12/02 00:33
→ neohippie: 答案很顯然是同志根本不關心甚麼婚姻,同婚法只是幌子 12/02 00:33
→ kalestorm: 而不是候選人都太爛? 12/02 00:33
→ DarkHolbach: 就算只有1%也該被保障,你反同的理由真的很爛 12/02 00:34
→ neohippie: kale,女性投票率跟男性差不多耶,你在講啥廢話? 12/02 00:34
→ kalestorm: 跟比例有什麼關係? 12/02 00:34
→ DarkHolbach: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結婚的同志就可以不用保障是嘛 12/02 00:34
→ DarkHolbach: 不投票的人看來也不需要保障投票權了 12/02 00:35
→ kalestorm: 現在是要比較異性愛情和同性愛情的什麼嘛? 12/02 00:35
→ DarkHolbach: 如果想了半天,想不出聖經外的理由,那我還寧可你說 12/02 00:37
→ DarkHolbach: 開放同婚就會跟摩天輪結婚 12/02 00:38
→ DarkHolbach: 就算再爛,也好過同志結婚率低這種蠢理由 12/02 00:39
→ DarkHolbach: neo領先護家盟好幾個馬身啊,護家盟沒請你當理事長 12/02 00:39
→ DarkHolbach: 可惜。你這種人才在這裡真是大材小用 12/02 00:40
推 theologe: neo你看錯我的1.6%;是荷蘭每年同婚/異婚大約等於1.6%; 12/02 01:20
→ theologe: 故簡單說就是若沒有顯著差異,則應趨近於同志佔全人口中 12/02 01:21
→ theologe: 的比例。 12/02 01:23
→ theologe: 但一般估計同志佔全人口比應是3-5%,故可能有顯著差異, 12/02 01:24
→ theologe: 同婚比異婚結婚比例少一半到1/3;但我這樣是很粗糙的算. 12/02 01:25
→ theologe: 還有就是同志本來就屬於社會中被歧視的對象,或還有各種 12/02 01:26
→ theologe: 干擾因素...。 12/02 01:26
→ neohippie: XD 干擾因素喔,你可以提出數據阿 12/02 02:44
→ Otter3: 領先護家萌好幾個馬身XDDDDDDDDDDDDDDDD 12/02 08:51
→ Otter3: 沒人規定同婚過了同志就一定要結婚,就像沒人規定異性戀一 12/02 08:54
→ Otter3: 定要結婚一樣,但我們應平等保障所有人結婚的權益,不應一 12/02 08:54
→ Otter3: 個人的種族、性向、信仰而有所不同 12/02 08:54
→ Otter3: 對了我還在等你提出台灣的數據說服我同志都不想結婚^_< 12/02 08:54
→ GSXSP: 這只是影響th的立論基礎而已, 他支持同婚是為了要維護傳統 12/02 09:14
→ GSXSP: 婚姻愛情忠貞價值, 並認定愛情正常道路就是結婚, 人倫. 12/02 09:15
→ theologe: 荷蘭的這個比例跟台灣想必是不同的。故這些都是會影響的 12/02 13:02
→ theologe: 。而「伴侶制」恰好是迎合理論派的觀點,故除非荷蘭同婚 12/02 13:04
→ theologe: 的比例真的低到太誇張,否則比異性婚比例少一半或更多一 12/02 13:11
→ theologe: 點,起碼不能成為同志是一個幾乎完全要與傳統決裂的族群 12/02 13:11
→ theologe: 的根據。 12/02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