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lestorm: 那篇文章的主旨是「道德入罪」,不是違反人權, 所謂腦補 12/16 20:08
→ kalestorm: 就是在形容這種狀況? 12/16 20:08
→ speed2: 但不可否認 的確有故意隱瞞病症 蓄意傳染給人的例子 12/16 20:38
推 uka123ily: 世界上的趨勢也是除罪化 12/16 21:57
→ uka123ily: 民團立場也是除罪化 12/16 21:58
→ uka123ily: 不是只有熱線,主管機關也考慮罪刑應相當,而應廢除蓄 12/16 22:00
→ uka123ily: 意傳染條文 12/16 22:00
推 uka123ily: 如果不了解愛滋,最好多向我請教 12/16 22:01
→ lovetoshinya: 為什麼蓄意傳染可以除罪化... 12/16 22:40
推 uka123ily: 因為蓄意傳染罪刑不相當,應回歸一般傷害罪。而且愛滋 12/16 23:10
→ uka123ily: 感染者沒有這麼容易傳染他人,不應將病人當罪人。 12/16 23:10
→ uka123ily: 絕多數被起訴或判刑都缺乏證據。 12/16 23:11
→ uka123ily: 而且入罪化無助於疫情的控制。 12/16 23:11
推 uka123ily: 另外愛滋條例是權益保障條例,該條文與立法精神牴觸 12/16 23:14
→ damonwhk: 不能接受,蓄意傳染帶給人的傷害絕不是一般傷害罪。 12/17 00:45
推 tfnop: 如果愛滋仍是絕症,蓄意傳染豈非致人於死?入罪與疫情控制 12/17 02:27
→ tfnop: 無關,所以應該輕判嗎?病人非罪人,但蓄意傳染是罪人 12/17 02:27
推 uka123ily: 目前愛滋就不被認為是絕症 12/17 08:04
→ uka123ily: 愛滋是慢性傳染疾病不是所謂難治不治疾病。 12/17 08:04
推 uka123ily: 真有蓄意傳染可回歸傳染病防治法或刑法傷害罪即可。不 12/17 08:06
→ uka123ily: 需特別立法 12/17 08:06
推 uka123ily: 入罪將導致愛滋污名加深而使大眾恐慌,而無法出來接受 12/17 08:09
→ uka123ily: 篩檢 12/17 08:09
→ tfnop: 如果能被治癒,那我承認不是絕症,如果依靠藥物調理多活幾 12/17 09:49
→ tfnop: 年,這依然是絕症。這樣就擔心污名化嗎?那因為不告知而被 12/17 09:49
→ tfnop: 曝露在危險當中的人們,他們的人權是什麼?我認為在進行醫 12/17 09:49
→ tfnop: 療行為、危險性行為等等都應該告知,更遑論故意拿針頭戳人 12/17 09:49
推 theologe: 愛滋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因為污名化,造成許多患者地下化、 12/17 10:07
→ theologe: 不出來受篩檢跟醫治;有在治療的人傳染率也會下降;而那 12/17 10:09
→ theologe: 些會去故意傳染給別人的人,除了某些人真正的惡意或各種 12/17 10:09
→ twowugs: 愛滋病已經不是靠藥物能多活幾年而已,而是可以將病毒 12/17 10:10
→ twowugs: 量降低到幾乎沒機會傳染,感染著也能活到自然死 目前很 12/17 10:10
→ twowugs: 多人對愛滋的了解還停留在80後到90中plague年代,對愛 12/17 10:10
→ twowugs: 滋因不了解過度恐懼,當然沒有人會想得到目前沒辦法完 12/17 10:10
→ twowugs: 全治癒的病,但若對比愛滋致死率高且更易傳染的病沒有 12/17 10:10
→ twowugs: 對等的反應,那對愛滋強烈的反彈就無法排除長年污名化 12/17 10:10
→ theologe: 問題外,這個社會污名化他們,導致有些人反過來要報復、 12/17 10:10
→ twowugs: 這個原因 12/17 10:10
→ theologe: 拉人下水等等的扭曲。故減低污名化,也是降低這種非理性 12/17 10:12
→ theologe: 報復的成因。 12/17 10:12
→ eno4022: 無關板旨 12/17 10:22
→ eno4022: 另外你已多次違反9.1規定,我也提醒多次,但你依然故我 12/17 10:23
→ eno4022: 顯然勸誡已無法收其成效,故再犯將直接禁言,請自重 12/17 10:24
推 uka123ily: 其實穩定服藥感染者預期壽命跟一般人只差約五年,而且 12/17 11:30
→ uka123ily: 即便幾乎不具傳染力。這樣要怎麼蓄意傳染? 12/17 11:30
→ uka123ily: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建議只要VL1500以下就不應該認為隱 12/17 11:31
→ uka123ily: 瞞是蓄意傳染。 12/17 11:31
推 timer000: 我更不懂的是,為什麼要這麼的把,"性"當成人生的救贖 12/18 02:40
→ timer000: 讓耶穌來當人生的救贖吧... 12/18 02:40
推 white9cat: 不能治好=絕症? 12/19 10:20
→ white9cat: 那 糖尿病,低血壓,高血壓,氣喘,過敏,中風,B肝, 12/19 10:20
→ white9cat: 心臟病,通通都是絕症!? 12/19 10:20
→ white9cat: 臺灣慢性病多的是,有傳染性的慢性病也不只是愛滋一種 12/19 10:25
→ white9cat: 而已。 12/19 10:25
→ white9cat: 愛滋致死率也沒有特別高,慢性病沒有好好藥物控制都一 12/19 10:25
→ white9cat: 樣,足以致死也不只有愛滋一種。 12/19 10:25
→ white9cat: 愛滋已經是相對性好控制的慢性病了。 12/19 10:25
→ uka123ily: 其實是非常好控制 12/20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