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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我想說的是,當社會福利掌握在政府的決策中時,同性伴侶身份的法律關係的有無, : 這完全牽涉到同性伴侶,是否能夠一起或分別享有福利輸送。 : 以政府來說,稅、繼承、都是仰賴伴侶間的法律身分關係去進行分配。 : 而企業及社會也會依照政府認定的身分,來提供服務及福利。 : 而台灣的福利輸送往往是以家庭(夫妻)作為一個很基礎的單位。 : 例如民間團體提供的服務,就可能依據身份而給予不同的判斷。 : 雇主也會依據身分給予不同的福利或工作分配。 : 一個民間機構或企業即便同意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給予同性伴侶與夫妻相同的福利。 : 但是就稅法及會計師認定,卻會覺得不符合內部控制原則。 : 也就是說,當同性伴侶缺乏法律認可的身份關係,生存環境與福祉當然會受到影響。 : 你可以說這不是殘害,並不到積極的侵蝕生活空間這麼誇張, : (雖然教會確實很積極的侵蝕同性伴侶集體及其個人的生存空間) : 但依舊無法否任同性伴侶關係並沒有被明確的保障,而導致其受服務與福利的差異。 : 而這些服務及福利,在極端的狀態下會凸顯出社會的安全及支持並不足以讓他們生存。 : 例如天災、戰爭、經濟蕭條下,同性伴侶在未受法律保障下, : 可能無法受到協助或被認為是一個制度保障應受援助的基礎單位。 : 我們不是處在先於國家及社會的自然狀態中,而是生活在社會與政府的保護當中。 : 自然同性伴侶的生活必須要平等的被看見與對待, : 政府本就不該只是滿足最低的生存標準,而是要保障人們可以自由平等的生活。 如果要談台灣的社會福利的話,血緣恐怕比婚姻作為更堅實的基礎。 你提的稅或繼承, 這都是資產階級在煩惱的議題。 談真正到要靠補助金過活的窮人,反正離婚也只是一張紙。 老實講這種討論同性婚姻的路線,還是非常局限在中產階級化的論述。 政府本就不該只是滿足最低的生存標準,而是要保障人們可以自由平等的生活。 這句話本身就需要成本,同性婚姻能為這個成本貢獻什麼?以換取它的正當性? 只要人類可以自由不拘性別地結婚,台灣人民就自由了、就平等了? 當然我並不同意過於基要主義的論點,認為同性婚姻有先驗上的道德瑕疵, 然而正如主流教派的在傳統價值努力(如天主教會等), 同性婚姻是一種罪,但並非唯一人類的罪,人性仍有在其他方面的罪, 同樣讓人陷入戰爭、經濟蕭條的社會情境,基督徒仍需努力對抗這樣的罪惡。 也在各樣的善工上,彰顯人類源於上帝形象的尊嚴。 教會也是你所謂社會與政府的一分子, 基督徒仍然不放棄各樣的努力,找出可能的空間與論述。 人之所以為人,並不需要先看到他或她的性別與婚姻, 而正因為人有來自上帝所造的形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21.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2162764.A.4B0.html
kalestorm: 說自由平等的生活需要貢獻才能獲得,然後說侷限中產階級 12/20 02:56
kalestorm: 你可以直接搬出創世紀就好,不用談階級 12/20 02:57
theologe: 窮人/老人/身障者的確若單身獨居,或除非子女未成年,福 12/20 03:06
theologe: 利才會比較請得到XD 不過中產階級不才是社會的中流砥柱? 12/20 03:07
theologe: 上層階級的同志應該也沒什麼問題(頂多去外國結婚)。 12/20 03:07
theologe: 故中產階級的同志遇到婚姻家庭作為財產、健康等福利的輸 12/20 03:09
theologe: 送單位及判斷基準的議題,應該還是很實際的。 12/20 03:10
theologe: 還有同性婚姻應該不是罪,頂多說同性性是罪。 12/20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