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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 → uka123ily: 不過我想問的是請問,民法修訂版本是侵害了誰的自由? 12/25 22:29 : 以後身分証的父母欄需不需要改成雙親一、雙親二? : 以後方文山會不會出來抱怨歌詞愈來愈難寫? : 歌詞要改成: : 我叫你雙親一 你打我雙親二 這樣對嗎 幹嘛這樣 : 何必讓酒牽鼻子走 瞎 說都說不聽 聽 不會,因為雙親一雙親二本來就是假議題, 法律用語的雙親就是你的家長,至於你要叫你的家長什麼,是你家的事。 即便真的真的這樣好了,現在就可以改了,不需要民法修訂。 而且真的真的這樣好了,身分證上的雙親一二欄位這件事,完全無關自由。 頂多你會覺得身分證做的很爛而已。 身分證本來我就覺得可以刪去很多欄位,包含配偶等。 會問這個問題我覺得還蠻無聊的,因為這只是一種無知的理解。 不然你知道你在法律上叫做自然人嘛? 至於寫歌用雙親一二,大概也是會拿來諷刺基督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2676836.A.454.html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6.89), 12/25/2016 22: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