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eologe: 還在談稱謂未免太low...找不到同婚帶來的實質傷害/問題,12/26 15:58
→ theologe: 然後一直去糾纏在那些枝節,實在不好看。基督徒要不就是12/26 15:59
→ theologe: 具體證明同婚會帶來的後遺症/公共利益的減損,要不就好12/26 16:00
→ theologe: 好證明怎麼做到「愛罪人」,而非「恨罪又恨罪人」。12/26 16:00
→ theologe: 基督信仰沒有找到自己的一致性,那就是扯下許多虛偽的假 12/26 16:02
→ theologe: 面具。這次議題可能有建設性的就是這兩條路。 12/26 16:02
一條路就是證明反同婚基督徒「恨罪」以外,也「愛罪人」,
你們要怎麼證明自己對於同志的愛(而不是「恨罪也恨罪人」)?
「愛同志」的論述、作法、策略、預期效果是什麼?
第二條路,就是具體描述「同婚的罪」。
請具體論述同婚入法會給社會帶來的危害(但請避開那些很low、很丟臉的恐嚇好嗎),
或是強調教外人聽不懂的聖經字面說同性性行為有罪這件事,
或是承認你們的恐同、對於同志族群的真實恨惡/生理上不能接受。
當然你們也可以緘默,但事到如今,沒有人相信你們是緘默的。
宗教右派帶給基督信仰內部的這個大矛盾,基督徒是不可能迴避的。
只有以上兩條路可以面對這個矛盾。
基督徒爭自己的權益,這件事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基督徒的公共論述,必須要有公共性與普遍性,而非本位主義,
這樣才叫做「愛鄰舍如同自己」之「公正」(利19:9-18)。
17 「你們不可懷恨親人;要坦白指責你同胞的錯誤,免得自己陷入罪過。
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本國的同胞。要愛自己的鄰人,像愛自己一樣。我是上主。
(利19:17-18,現中修訂本;v17和合本有嚴重的翻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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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之敬虔者的哈利路亞,
上帝可能比較喜歡聽不信者的咒詛。
~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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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lingjing: 想法差不多,不過我寫得不如你的具體。 12/26 17:29
→ df31: 看來,根據自由主義神學的標準,基督徒如果要跟無神論者打 12/26 19:53
→ df31: 交道,就不能承認有神,並指出無神論的荒謬之處了。 12/26 19:54
→ df31: 如果跟妓女傳福音,說不定還要跟她上床,顧到她的需要,否則 12/26 19:54
→ df31: 就是無人性,蔑視妓女的人格和權力等等。。。。妙啊!高啊! 12/26 19:55
推 tfnop: 我的想法是這樣:同婚跟同性性基本上很難拆分,這就像你很 12/26 21:20
→ tfnop: 難要婚而不性,不需要去提特例而且也不需要去說服其他基督 12/26 21:20
→ tfnop: 徒,雖然那是兩件事,但是是連在一起的兩件事,教會當然應 12/26 21:20
→ tfnop: 該要求除去罪,如同除去其他罪ㄧ樣 12/26 21:21
→ theologe: 「因信稱義」的道理,讓我們對於「除去罪」這件事有了重 12/26 21:22
→ theologe: 價恩典的認識,但不是走回老路的律法主義。 12/26 21:22
→ tfnop: 就像妓女要信主,你會要他除去罪行,而那不是你恨罪人 12/26 21:23
→ theologe: 把「除去罪」講得太簡便、太廉價,恐怕遠離福音。 12/26 21:24
→ theologe: 沒有愛,我們沒有機會服事任何罪人,也更沒有讓人遠離罪 12/26 21:25
→ theologe: 的可能性。 12/26 21:25
→ theologe: 要對付罪,只有愛能做到。 12/26 21:26
推 df31: 呵呵,有人想坐著【愛的轎子】直接上天堂嘍!? 12/26 21:29
→ df31: 這種廉價,閹割掉成聖的福音害死人。 12/26 21:30
→ theologe: 沒有愛、沒有犧牲,只剩簡便的定罪,不叫廉價叫什麼? 12/26 21:31
→ df31: 溺愛,爛愛,渾愛,就不是神那個聖潔又公義的愛。 12/26 21:34
→ df31: 不過,我很佩服你閹割神公義性情的膽量就是了。這是到目前 12/26 21:36
→ df31: 為止,您真正讓區區心誠悅服的壯舉!區區仍然是高山仰止到 12/26 21:36
→ df31: 脖子都斷掉。 12/26 21:36
→ theologe: 妥協「完全的愛」這至尊律法的要求,就是閹割神的公義。 12/26 21:37
→ df31: 呵呵,律法允許同性戀了嗎? 12/26 21:38
→ theologe: 律法允許恨罪人了嗎? 12/26 21:40
推 df31: 還【完全的愛】嘞?!你不如直接把你的聖經最後一章第一節 12/26 21:40
羅13:8-10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
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 df31: 的【新婦】改成【新公】算了!這樣,你就能蠻族你的【完全 12/26 21:40
→ df31: 的愛】了! 12/26 21:40
→ Llingjing: 我覺得原po有點標準太寬囉,神是慈愛的,可也要公義啊 12/26 21:41
→ Llingjing: 。 12/26 21:41
→ theologe: 神的公義就是為罪人死。 12/26 21:42
羅3:21、5:6-11
→ Otter3: 律法當然允許同性戀啊,還是d大大住在非洲?發生同性性行 12/26 21:43
→ Otter3: 為要處死 12/26 21:43
→ Llingjing: 哦df也寫公義了(看漏)我認為教會對同志/離婚/墮胎等 12/26 21:44
→ Llingjing: 人士能做的,是先理性,相敬如賓,理解彼此底線。 12/26 21:44
→ theologe: 同婚是不是罪我們有爭議,但恨罪人絕對是罪。 12/26 21:46
→ theologe: 不去愛社會人格受損者,也是罪。 12/26 21:47
→ Llingjing: 憎恨這種情緒本就是要學習化解啦,宗教政治議題更普遍 12/26 21:49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3.17), 12/26/2016 22:00:20
→ df31: @L 呵呵,人不可貌相吧!:) 12/26 22:00
→ df31: Rom 1:26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 12/26 22:02
→ df31: 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Rom 1: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 12/26 22:03
→ df31: 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12/26 22:03
→ df31: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12/26 22:04
→ theologe: 羅馬書那段是在講猶太人以外的外邦人,就是你我... 12/26 22:04
→ df31: 看來,某位自由主義神學者的聖經少了羅馬書一章。:) 12/26 22:04
→ theologe: 唉,有人不知自己是罪人,也不知神的恩典如何運作。 12/26 22:05
→ theologe: 羅1:17、3:21,夾在這兩節鑰節中的段落是在講什麼, 12/26 22:06
→ theologe: 有人不知道呢... 12/26 22:07
→ df31: 別扯了。越扯,大家對你的真面目看的越清楚。 12/26 22:51
→ df31: 我非常佩服你的【靈意解經】。這回,我們會所倒成了【字義 12/26 23:01
→ df31: 解經】?呵呵,角色對調哦! 12/26 23:01
→ theologe: 嗯嗯 經文對某人只是「扯」而已,我忘了你們不把聖經當 12/26 23:01
→ theologe: 權威了。 12/26 23:01
推 NewCop: 律法不是法律喔,律法是專指聖經上的規則 12/27 00:06
→ Otter3: 聖經也沒說不能同性戀,只說不能男男性行為 12/27 01:05
→ tfnop: 女女同性戀不也一樣是放縱情慾而已,難道是為了生養敬虔的 12/27 01:35
→ tfnop: 後裔嗎?特別講男同性性就是因為當時流行啊 12/27 01:35
→ Otter3: 所以現在男女性行為就全都是為了生育後代嗎?XDDDDDDDD 12/27 13:07
→ tfnop: 按照聖經道理的話就是:婚姻的目的是生養敬虔的後裔 12/27 13:24
→ theologe: 節目中的大龜,也是盡力生養下一代;到底差別在哪裡? 12/27 13:30
→ theologe: 可跳至21:45開始看。 12/27 13:35
推 eo8h1: 問題是從現在修的民法看來,生育從來就不是婚姻的目的或義務 12/27 13:38
→ eo8h1: 如果要把你們那套對婚姻的幻想套用到法律上,你們需要的不是 12/27 13:41
→ eo8h1: 阻止修改民法.而是爭取立神聖婚姻專法 12/27 13:41
→ df31: @T 因為你不是烏龜!這點,我絕對相信,所以你跟烏龜不一樣 12/27 13:44
→ ezpaper: 為教徒立婚姻專法是真正合乎邏輯的 專法是基於基本法上 12/27 13:54
→ ezpaper: 的法律 教徒除了依基本民法完成婚姻登記 還需去教會接受 12/27 13:55
→ ezpaper: 神的祝福才算有效。其他非教徒對貴法敬謝不敏 12/27 13:55
推 df31: @e 有本事,你們帶著高壓噴水槍到中華民國佛教和道教總會 12/27 14:23
→ df31: 去進行【破壞性塗鴉】去!在這裡霸凌基督教,算什麼!!! 12/27 14:23
→ DarkHolbach: 人家是在街上噴水,又不是在教會門口 12/27 14:40
→ DarkHolbach: 而且那又不是破壞性塗鴉,是的話警察早就抓了 12/27 14:41
→ ezpaper: @d我倒是很想說你們有本事也用同樣手段去對付慈濟及其他 12/27 14:49
→ ezpaper: 教團 整天動員教徒霸凌同志 算什麼。對十誡重罪視而不見 12/27 14:49
→ ezpaper: 卻傾全教之力 針對區區幾行同性經文追殺。你們只是在傷 12/27 14:50
→ twowugs: 地板不髒可是洗不出塗鴉的,個人是覺得象徵意義非常好 12/27 14:50
→ ezpaper: 害你們宗教的形象及公信力而已 請繼續 12/27 14:50
→ Otter3: 來喔來喔,看看基督徒的嘴臉 12/27 16:08
→ Otter3: 基督徒被違法的破壞性塗鴉霸凌好可憐喔,都說了覺得違法就 12/27 16:09
→ Otter3: 去檢舉但又不敢,只能哭哭 12/27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