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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restone (天空之子)》之銘言:
windcanblow: 保羅是個沒在耶穌生前見過他的人,難怪不懂耶穌的愛 12/30 22:59
windcanblow: 如果保羅懂愛,就不會反同,因為耶穌從來沒有反同過 12/30 22:59
windcanblow: 真有趣,人們在床前磕求耶穌,卻相信一個反同的凡人 12/30 23:02
windcanblow: 這究竟是信耶穌比較多,還是信保羅比較多呢 12/30 23:03
GSXSP: 不信聖靈在保羅身上的工作, 不信羅馬書全部, 不信聖靈保全 12/31 07:17
GSXSP: 了聖經, 不信保羅對同性性行為認定為羞恥的情欲是神的話, 12/31 07:18
GSXSP: 只信耶穌, 只信部分聖經, 這樣的基督信仰嗎? 12/31 07:18
GSXSP: 耶穌是全部, 是道成了肉身, 而這道包含了聖經-神的特殊啟 12/31 07:28
GSXSP: 示. 要避掉羅馬書那段, 實在沒有什麼太多選擇, 而也都不甚 12/31 07:28
GSXSP: 合理. 12/31 07:28
我們都知道反同唯二的根據就是舊約,再來就是保羅的立場。 有人說這代表新舊約的立場是一致的,這絕對沒有錯。 但保羅是沒有在耶穌身邊待過的人,而耶穌一輩子也沒批評過同志族群, 他對待罪人的方式,也僅僅只是勸告「你以後不要再這麼作了」, 他甚至會在法利賽人面前保護罪人,「你們之中沒有罪的可以拿石頭砸死他」。 今天所有反同者的立場,為什麼不能向耶穌看齊? 治死、消滅、阻撓、嘗試去根除別人既有的本性,這都不是耶穌的風格 所有的古人都受限於時代背景 你當然可以去信保羅,但你更應該去了解 為什麼那個時代保羅要站出來批評這些行為? 如果你不去理解,而只是把文字教條化、平板化,每當有人提出質疑, 「保羅說不好,所以我只好..你問為什麼?因為就保羅這麼說的, 而且舊約也這麼說,我即使覺得不對勁,也不能不接受」。 那麼我一點也看不出來信成這樣,有任何知性與理智可言。 聖經裡的確有很多美好的道理,但如果你只是用那些美好的地方, 在嘗試辯護這些你不願去理解脈絡的字句,那只是糟蹋了聖經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23.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3147397.A.E34.html
eno4022: 何謂反同者? 12/31 09:47
eno4022: 反同志、反同性性交、反同婚合法,這三者不該混為一談 12/31 09:48
我個人對聖經的解讀是,保羅的論述只能帶來反對同性交 反同婚或反同志是不合保羅的語意,他在書信中也沒要教友管這麼多
eno4022: 所以你所謂「今天反同者」,請定義清楚 12/31 09:48
GSXSP: 這個就是標準的把聖經拆了, 合意合自己的理再用. 人的本性 12/31 09:58
GSXSP: 很多, 都照本性來就是必然犯罪. 脈絡當然可以看, 也必須要 12/31 09:58
GSXSP: 看. 但這句子所認定的可羞恥的情欲, 整句一起看, 整段背景 12/31 09:58
GSXSP: 一起看, 最合理的就是:異教使用了同性性行為這樣可羞恥的 12/31 09:58
GSXSP: 情欲做神不喜悅的事遠離抵擋神. 12/31 09:58
GSXSP: 治自己的罪確實就是靠聖靈治死自己的許多本性. 了解真理, 12/31 10:01
GSXSP: 不定別人的罪, 但也不扭曲真理. 12/31 10:01
我覺得教友的盲點是,聖經就必須全信不能有一點質疑 如果自己覺得很奇怪,也不能不信,否則就是要把聖經拆了,跟不信者一樣, 這種全有全無率,用來替聖經辯護會有道理可言嗎? 不過是訴諸質疑者的立場,而不是替聖經字句辯護,也不是用道理說服自己吧
GSXSP: 沒有人有資格阻擋別人犯罪, 沒有人有資格使人悔改. 但認識 12/31 10:11
GSXSP: 真理的基督徒, 也不會說:「沒關係, 按你本性, 跟聖經衝突 12/31 10:11
GSXSP: 無仿, 耶穌愛你, 這不是罪, 你可以跟隨耶穌, 不必理會這個 12/31 10:11
GSXSP: 」. 反而在適當時要說:「跟隨耶穌, 就是拋下自己所愛的, 12/31 10:11
GSXSP: 讓聖靈動工, 對付罪的本性, 像世人活出完全的生命」 12/31 10:11
purestone: 保羅可是主耶酥親自顯靈,面對面欽點的使徒喔,大家都 12/31 10:21
purestone: 忽略這點了嗎? 12/31 10:22
purestone: 請看使徒行傳第九章 12/31 10:23
這叫訴諸權威
GSXSP: 如果你要質疑, 凡事都可以質疑到底. 理由如, 神造男女功用 12/31 10:26
GSXSP: 如此, 還是可以繼續質疑, 無法說服不接受的人. 或父女結合 12/31 10:26
GSXSP: 有違常倫, 要解釋什麼? 不願接受的人還是不接受. 就算傷害 12/31 10:26
GSXSP: 原則, 有人若說我自己好, 傷害別人沒什麼錯, 別人要傷害我 12/31 10:26
GSXSP: 也沒什麼錯. 隨機殺人也不是罪. 又要怎麼對他「講道理」. 12/31 10:26
GSXSP: 質疑當然可以, 也有必要. 但有準則才有方向. 12/31 10:27
GSXSP: 「反同志」如果是只排擠同志, 當然沒有. 「反同婚」, 若原 12/31 10:30
GSXSP: 因是為了阻止同志結合, 那我看來也同樣不合聖經教導 12/31 10:30
GSXSP: 聖經真理, 可以不懂, 可以質疑, 可以討論. 但下定決心選擇 12/31 10:39
GSXSP: 以與聖經真理相違反的方式生活, 確實就是不信. 可以質疑倒 12/31 10:39
GSXSP: 底聖經說同性性行為是否是罪, 但了解聖經說是罪後, 決定把 12/31 10:39
GSXSP: 保羅的書信拆掉, 說保羅不見得可信, 那就確實還未相信. 這 12/31 10:40
GSXSP: 個信是去按聖靈幫助照真理活, once and for all, 確實是全 12/31 10:40
GSXSP: 有全無. 12/31 10:40
GSXSP: 想到這個 https://goo.gl/oTBo4m 大致上是說, 把時間拉到無 12/31 10:46
GSXSP: 限遠, 在無限遠的事件集合裡, 事件的機率不是1就是0. 12/31 10:46
就我看來,不求甚解而信,跟未知而信是不一樣的 後者有福,前者有禍,而且還會造成別人的不幸 你的論述其實只對同志基督徒有一點意義,但是其他人呢? 我一點也不覺得反同反到干涉別人的權益,是叫作按聖經按聖經而活 就像過去一樣有人是拿著聖經在反對與黑人通婚,你覺得那些人是信者還是不信者?
GSXSP: 有準則的去求甚解. 沒有說要不求甚解. 其實每次都講黑人通 12/31 10:57
GSXSP: 婚.. 這樣回吧:求甚解是重要的. 12/31 10:57
GSXSP: 至於干涉別人權利, 我覺得, 都會有干涉. 「所有干涉他人權 12/31 11:13
GSXSP: 利的事都不合聖經」此句為否. 不過, 「為了阻擋同志結合 12/31 11:13
GSXSP: 而反同」 , 也不符合聖經教導. 「為了聖經教導的真理而積 12/31 11:13
GSXSP: 極干涉同志爭取法律權利」個人覺得也不是太合理, 否則按一 12/31 11:13
GSXSP: 致性就要積極在法律上干涉其他罪. 但是, 「為了子女, 未來, 12/31 11:13
GSXSP: 性教育, 價值觀」而反同婚, 我覺得還好. 12/31 11:13
GSXSP: 然後, 是因為你舉了保羅並認為信凡人可笑, 所以我才說一下, 12/31 11:20
GSXSP: 跟隨基督的人跟隨的是什麼. 12/31 11:20
purestone: 干涉別人權益?淫亂(含同性性行為)不是權益 12/31 11:20
淫亂是自由意志,你有聽過耶穌去跟著法利賽人丟妓女石頭嗎? 所以我不懂基督徒干涉人家是否淫亂到底是要幹嘛 至於結婚是權益,基督徒也找不到一條聖經律法, 讓自己有立場去阻止別人跟喜歡對象結婚 每一條聖經都是指著你們,要求你們自己,不是拿來定罪別人的, 為什麼教友喜歡管別人管到海邊去?聖經只要你們傳福音而已吧?
DarkHolbach: 淫亂當然是權益,不然基督徒怎麼不去管多p? 12/31 12:42
kalestorm: 去"禁止年老寡婦再嫁"啦,寡婦再嫁也是「淫亂」 12/31 13:37
kalestorm: 保羅:"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 12/31 13:38
kalestorm: 一個丈夫的妻子...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 12/31 13:38
kalestorm: 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12/31 13:39
kalestorm: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 12/31 13:40
uka123ily: 今天有人看了座談會嘛? 12/31 20:53
neohippie: 耶穌對妓女講的最後一句話是: 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01/03 04:02
neohippie: 他可沒說: 去吧,從此為你的罪驕傲、並尋求法律保障 01/03 04:02
neohippie: 你的論述不通 01/03 04:03
neohippie: 不過我可以理解你認為基督徒管過頭 01/03 04:05
大家都知道耶穌有勸妓女,但耶穌這句話其實很有意思 因為他只是單純的勸告,妓女仍然擁有身體的自主權, 她要作什麼,耶穌並不阻止,不施展大能,也不以任何身份加以威嚇 這讓耶穌跟法利賽人之間出現了絕對的歧異 今天基督徒為了捍衛律法走上街頭,支持同性戀者精神療法,強調性向可以被改變, 當初法利賽人堅守摩西律法,隻字不讓,就好像現代基督徒堅守保羅戒律,隻字不讓, 這究竟是耶穌精神,還是法利賽人的精神呢?
kalestorm: 佛教拜佛像也有法律保障耶 01/03 17:46
neohippie: 所以結論是,基督徒反對沒問題,但不可以影響法案? 01/04 02:09
neohippie: 那你為甚麼在基信板上批評反對的基督徒? 01/04 02:10
neohippie: 並且基督徒並沒有提倡要立法禁止同婚, 01/04 02:12
neohippie: 基督徒連專法都願意討論了。你的論述還是不通... 01/04 02:12
neohippie: 如果現代基督徒要學習法利賽人,應該是要提倡任何 01/04 02:13
neohippie: 婚外性行為都是需要致死的,但完全沒有這種論述出現 01/04 02:14
neohippie: 耶穌自己怎麼說的呢? 祂說祂是來成全律法的 (馬太5:17) 01/04 02:18
neohippie: 祂可沒說我們從此不需要鳥律法了 01/04 02:19
耶穌說他要來成全律法,這話我的解讀是「只有他能成全律法」 至於我對板上教友反同的批評,你仔細去看,我並沒有在根本上從教義去批判 我覺得反同之於教友,就好像不信者之於教友 你們怎麼看不信的人,就該怎麼看同志 教友怎樣不去干涉、去尊重、去平等對待那些不信的人 那麼就該同樣的對待同志族群 能作到這點,我對教友就沒什麼好批判的了 你說討論專法是種退讓 就我看來這種退讓只是討價還價 畢竟人家都爭取多久了? 如果教友們的堅持一直是對的,那為何要退讓? 退讓不就是理虧、大勢所趨、立場不穩了嗎?
kalestorm: 吃蝦 01/04 12:29
uka123ily: 基督徒沒有願意討論專法阿,置少教會高層沒有這意思。 01/04 20:51
※ 編輯: windcanblow (61.230.93.229), 01/07/2017 14: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