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dcanblow: 保羅是個沒在耶穌生前見過他的人,難怪不懂耶穌的愛 12/30 22:59
→ windcanblow: 如果保羅懂愛,就不會反同,因為耶穌從來沒有反同過 12/30 22:59
→ windcanblow: 真有趣,人們在床前磕求耶穌,卻相信一個反同的凡人 12/30 23:02
→ windcanblow: 這究竟是信耶穌比較多,還是信保羅比較多呢 12/30 23:03
→ GSXSP: 不信聖靈在保羅身上的工作, 不信羅馬書全部, 不信聖靈保全 12/31 07:17
→ GSXSP: 了聖經, 不信保羅對同性性行為認定為羞恥的情欲是神的話, 12/31 07:18
→ GSXSP: 只信耶穌, 只信部分聖經, 這樣的基督信仰嗎? 12/31 07:18
→ GSXSP: 耶穌是全部, 是道成了肉身, 而這道包含了聖經-神的特殊啟 12/31 07:28
→ GSXSP: 示. 要避掉羅馬書那段, 實在沒有什麼太多選擇, 而也都不甚 12/31 07:28
→ GSXSP: 合理. 12/31 07:28
我們都知道反同唯二的根據就是舊約,再來就是保羅的立場。
有人說這代表新舊約的立場是一致的,這絕對沒有錯。
但保羅是沒有在耶穌身邊待過的人,而耶穌一輩子也沒批評過同志族群,
他對待罪人的方式,也僅僅只是勸告「你以後不要再這麼作了」,
他甚至會在法利賽人面前保護罪人,「你們之中沒有罪的可以拿石頭砸死他」。
今天所有反同者的立場,為什麼不能向耶穌看齊?
治死、消滅、阻撓、嘗試去根除別人既有的本性,這都不是耶穌的風格
所有的古人都受限於時代背景
你當然可以去信保羅,但你更應該去了解
為什麼那個時代保羅要站出來批評這些行為?
如果你不去理解,而只是把文字教條化、平板化,每當有人提出質疑,
「保羅說不好,所以我只好..你問為什麼?因為就保羅這麼說的,
而且舊約也這麼說,我即使覺得不對勁,也不能不接受」。
那麼我一點也看不出來信成這樣,有任何知性與理智可言。
聖經裡的確有很多美好的道理,但如果你只是用那些美好的地方,
在嘗試辯護這些你不願去理解脈絡的字句,那只是糟蹋了聖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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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o4022: 何謂反同者? 12/31 09:47
→ eno4022: 反同志、反同性性交、反同婚合法,這三者不該混為一談 12/31 09:48
我個人對聖經的解讀是,保羅的論述只能帶來反對同性交
反同婚或反同志是不合保羅的語意,他在書信中也沒要教友管這麼多
→ eno4022: 所以你所謂「今天反同者」,請定義清楚 12/31 09:48
→ GSXSP: 這個就是標準的把聖經拆了, 合意合自己的理再用. 人的本性 12/31 09:58
→ GSXSP: 很多, 都照本性來就是必然犯罪. 脈絡當然可以看, 也必須要 12/31 09:58
→ GSXSP: 看. 但這句子所認定的可羞恥的情欲, 整句一起看, 整段背景 12/31 09:58
→ GSXSP: 一起看, 最合理的就是:異教使用了同性性行為這樣可羞恥的 12/31 09:58
→ GSXSP: 情欲做神不喜悅的事遠離抵擋神. 12/31 09:58
→ GSXSP: 治自己的罪確實就是靠聖靈治死自己的許多本性. 了解真理, 12/31 10:01
→ GSXSP: 不定別人的罪, 但也不扭曲真理. 12/31 10:01
我覺得教友的盲點是,聖經就必須全信不能有一點質疑
如果自己覺得很奇怪,也不能不信,否則就是要把聖經拆了,跟不信者一樣,
這種全有全無率,用來替聖經辯護會有道理可言嗎?
不過是訴諸質疑者的立場,而不是替聖經字句辯護,也不是用道理說服自己吧
→ GSXSP: 沒有人有資格阻擋別人犯罪, 沒有人有資格使人悔改. 但認識 12/31 10:11
→ GSXSP: 真理的基督徒, 也不會說:「沒關係, 按你本性, 跟聖經衝突 12/31 10:11
→ GSXSP: 無仿, 耶穌愛你, 這不是罪, 你可以跟隨耶穌, 不必理會這個 12/31 10:11
→ GSXSP: 」. 反而在適當時要說:「跟隨耶穌, 就是拋下自己所愛的, 12/31 10:11
→ GSXSP: 讓聖靈動工, 對付罪的本性, 像世人活出完全的生命」 12/31 10:11
→ purestone: 保羅可是主耶酥親自顯靈,面對面欽點的使徒喔,大家都 12/31 10:21
→ purestone: 忽略這點了嗎? 12/31 10:22
→ purestone: 請看使徒行傳第九章 12/31 10:23
這叫訴諸權威
→ GSXSP: 如果你要質疑, 凡事都可以質疑到底. 理由如, 神造男女功用 12/31 10:26
→ GSXSP: 如此, 還是可以繼續質疑, 無法說服不接受的人. 或父女結合 12/31 10:26
→ GSXSP: 有違常倫, 要解釋什麼? 不願接受的人還是不接受. 就算傷害 12/31 10:26
→ GSXSP: 原則, 有人若說我自己好, 傷害別人沒什麼錯, 別人要傷害我 12/31 10:26
→ GSXSP: 也沒什麼錯. 隨機殺人也不是罪. 又要怎麼對他「講道理」. 12/31 10:26
→ GSXSP: 質疑當然可以, 也有必要. 但有準則才有方向. 12/31 10:27
→ GSXSP: 「反同志」如果是只排擠同志, 當然沒有. 「反同婚」, 若原 12/31 10:30
→ GSXSP: 因是為了阻止同志結合, 那我看來也同樣不合聖經教導 12/31 10:30
→ GSXSP: 聖經真理, 可以不懂, 可以質疑, 可以討論. 但下定決心選擇 12/31 10:39
→ GSXSP: 以與聖經真理相違反的方式生活, 確實就是不信. 可以質疑倒 12/31 10:39
→ GSXSP: 底聖經說同性性行為是否是罪, 但了解聖經說是罪後, 決定把 12/31 10:39
→ GSXSP: 保羅的書信拆掉, 說保羅不見得可信, 那就確實還未相信. 這 12/31 10:40
→ GSXSP: 個信是去按聖靈幫助照真理活, once and for all, 確實是全 12/31 10:40
→ GSXSP: 有全無. 12/31 10:40
→ GSXSP: 限遠, 在無限遠的事件集合裡, 事件的機率不是1就是0. 12/31 10:46
就我看來,不求甚解而信,跟未知而信是不一樣的
後者有福,前者有禍,而且還會造成別人的不幸
你的論述其實只對同志基督徒有一點意義,但是其他人呢?
我一點也不覺得反同反到干涉別人的權益,是叫作按聖經按聖經而活
就像過去一樣有人是拿著聖經在反對與黑人通婚,你覺得那些人是信者還是不信者?
→ GSXSP: 有準則的去求甚解. 沒有說要不求甚解. 其實每次都講黑人通 12/31 10:57
→ GSXSP: 婚.. 這樣回吧:求甚解是重要的. 12/31 10:57
→ GSXSP: 至於干涉別人權利, 我覺得, 都會有干涉. 「所有干涉他人權 12/31 11:13
→ GSXSP: 利的事都不合聖經」此句為否. 不過, 「為了阻擋同志結合 12/31 11:13
→ GSXSP: 而反同」 , 也不符合聖經教導. 「為了聖經教導的真理而積 12/31 11:13
→ GSXSP: 極干涉同志爭取法律權利」個人覺得也不是太合理, 否則按一 12/31 11:13
→ GSXSP: 致性就要積極在法律上干涉其他罪. 但是, 「為了子女, 未來, 12/31 11:13
→ GSXSP: 性教育, 價值觀」而反同婚, 我覺得還好. 12/31 11:13
→ GSXSP: 然後, 是因為你舉了保羅並認為信凡人可笑, 所以我才說一下, 12/31 11:20
→ GSXSP: 跟隨基督的人跟隨的是什麼. 12/31 11:20
→ purestone: 干涉別人權益?淫亂(含同性性行為)不是權益 12/31 11:20
淫亂是自由意志,你有聽過耶穌去跟著法利賽人丟妓女石頭嗎?
所以我不懂基督徒干涉人家是否淫亂到底是要幹嘛
至於結婚是權益,基督徒也找不到一條聖經律法,
讓自己有立場去阻止別人跟喜歡對象結婚
每一條聖經都是指著你們,要求你們自己,不是拿來定罪別人的,
為什麼教友喜歡管別人管到海邊去?聖經只要你們傳福音而已吧?
推 DarkHolbach: 淫亂當然是權益,不然基督徒怎麼不去管多p? 12/31 12:42
→ kalestorm: 去"禁止年老寡婦再嫁"啦,寡婦再嫁也是「淫亂」 12/31 13:37
→ kalestorm: 保羅:"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 12/31 13:38
→ kalestorm: 一個丈夫的妻子...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 12/31 13:38
→ kalestorm: 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12/31 13:39
→ kalestorm: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 12/31 13:40
推 uka123ily: 今天有人看了座談會嘛? 12/31 20:53
→ neohippie: 耶穌對妓女講的最後一句話是: 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01/03 04:02
→ neohippie: 他可沒說: 去吧,從此為你的罪驕傲、並尋求法律保障 01/03 04:02
→ neohippie: 你的論述不通 01/03 04:03
→ neohippie: 不過我可以理解你認為基督徒管過頭 01/03 04:05
大家都知道耶穌有勸妓女,但耶穌這句話其實很有意思
因為他只是單純的勸告,妓女仍然擁有身體的自主權,
她要作什麼,耶穌並不阻止,不施展大能,也不以任何身份加以威嚇
這讓耶穌跟法利賽人之間出現了絕對的歧異
今天基督徒為了捍衛律法走上街頭,支持同性戀者精神療法,強調性向可以被改變,
當初法利賽人堅守摩西律法,隻字不讓,就好像現代基督徒堅守保羅戒律,隻字不讓,
這究竟是耶穌精神,還是法利賽人的精神呢?
→ kalestorm: 佛教拜佛像也有法律保障耶 01/03 17:46
推 neohippie: 所以結論是,基督徒反對沒問題,但不可以影響法案? 01/04 02:09
→ neohippie: 那你為甚麼在基信板上批評反對的基督徒? 01/04 02:10
→ neohippie: 並且基督徒並沒有提倡要立法禁止同婚, 01/04 02:12
→ neohippie: 基督徒連專法都願意討論了。你的論述還是不通... 01/04 02:12
→ neohippie: 如果現代基督徒要學習法利賽人,應該是要提倡任何 01/04 02:13
→ neohippie: 婚外性行為都是需要致死的,但完全沒有這種論述出現 01/04 02:14
推 neohippie: 耶穌自己怎麼說的呢? 祂說祂是來成全律法的 (馬太5:17) 01/04 02:18
→ neohippie: 祂可沒說我們從此不需要鳥律法了 01/04 02:19
耶穌說他要來成全律法,這話我的解讀是「只有他能成全律法」
至於我對板上教友反同的批評,你仔細去看,我並沒有在根本上從教義去批判
我覺得反同之於教友,就好像不信者之於教友
你們怎麼看不信的人,就該怎麼看同志
教友怎樣不去干涉、去尊重、去平等對待那些不信的人
那麼就該同樣的對待同志族群
能作到這點,我對教友就沒什麼好批判的了
你說討論專法是種退讓
就我看來這種退讓只是討價還價
畢竟人家都爭取多久了?
如果教友們的堅持一直是對的,那為何要退讓?
退讓不就是理虧、大勢所趨、立場不穩了嗎?
→ kalestorm: 吃蝦 01/04 12:29
推 uka123ily: 基督徒沒有願意討論專法阿,置少教會高層沒有這意思。 01/04 20:51
※ 編輯: windcanblow (61.230.93.229), 01/07/2017 14: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