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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者的自冉是應當被尊重的 說實在話,根據基督教的教義,一個人的性向是當受尊重的。因為畢竟有個最後審判,個 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交賬。至於接受與否,個人負責就是了。 本人倒是覺得,同團在政府再次【髮夾彎】,準備從民法改為專法後,繼續來這裡鬧場, 是沒有意義的。 因此,如果基督徒能夠尊重同性戀者的自冉,同團是否能夠也尊重基督教反對同性戀的自 冉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88.223.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3755216.A.C1F.html
wayne62: 最後一句怪. 若基督徒尊重同性戀的自由, 就是不反同啊? 01/07 11:00
fyodor: 樓上指出盲腸了 01/07 11:06
fyodor: 同志衝進來鬧場了?幾時? 01/07 11:09
如果你不是同志,麻煩您‘讓出場地’,讓基督教和同志對決。你這樣羅嗦,豈不是很 雞婆?!
fyodor: 尊重別人就不會說三道四, 雖然一再解釋是依教義,沒有惡 01/07 11:15
fyodor: 意,可是已經讓人覺得是羞辱。 01/07 11:15
難道你不覺得,同性戀已經成為你的信仰,挺同以及成為你的教義? 所以,明明不是同志,還來這裡鬧場?
df31: @W 是【自冉】,不是【自由】。。。。拜託 01/07 11:15
df31: @W 難道你不知道,基督教方面支持專法管理。 01/07 11:15
df31: @f 如果基督教尊重你們同性愛的權利,麻煩你也尊重基督教 01/07 11:16
df31: 反對你們同性相愛的權利,成嗎? 01/07 11:17
df31: 很明顯的,樓上兩位在基督教尊重同性戀權利的同時剝奪基督教 01/07 11:18
df31: 否定同性戀的權利。。。。 01/07 11:18
fyodor: 基督教可以否定同性戀,同性戀不可以否定基督教? 01/07 11:32
呵呵,否定啊!我 尊重你否定基督教的權利。
fyodor: 况且同志來這裡,絕大多數也不是要否定你,只是請你不要歧 01/07 11:34
fyodor: 視。 01/07 11:34
視啥?
fyodor: 你是要說你反對,但是你尊重、不否定嗎? 如果我說我對你 01/07 11:41
fyodor: 也是這樣呢? 01/07 11:41
幹嘛,基督教又不是法西斯能夠把同性戀送焚化爐?!拜託,基督教是【務實】,既然社會 已經變化成為這個樣子,那麼問題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怎麼樣,這樣做有錯嗎?
fyodor: 其實同志也明白,基督徒限於敎義的認知,必須有某種立場, 01/07 11:48
fyodor: 只是這裡不是基督徒闢室秘談,你的東西要拿出來這裡談,就 01/07 11:48
fyodor: 是會被討論。 不好意思,到目前為止,我看不出同志有任何【討論的意圖】。 01/07 11:48
damonwhk: 你始終無視台中反同婚現場中出現「反對專法」的字眼 01/07 12:09
damonwhk: 依照教義,基督徒連專法管理都不該認同。你為何妥協? 01/07 12:12
呵呵,難道那個【個別基督徒】代表整個基督教?難道一個人殺人,全社會都是殺人犯? 能否麻煩您【調整】一下您的邏輯。
fyodor: 同志認為專法是《歧視》,你之前的文章說同志想從民法《 01/07 12:12
fyodor: 提升》到專法,已經有不只一人指出你的錯誤,你完全忽視, 01/07 12:12
fyodor: 又在這裡談民法、專法,我看不出尊重在哪裡。 01/07 12:13
呵呵,修改民法本來就是執政黨畫給你們的大燒餅。等執政黨專回【專法】,你們在來這裡 羅嗦不遲。
bettis: DF 跟Neo都是自言自語,漏看句子的代表人物 01/07 12:46
jdcbest: "自冉"好像是蔡政府鬧出的笑話? 01/07 14:01
非也!非也!我認為是一種【新語言】誕生的前兆!:P
louis0123: 【自冉】,不是【自由】 那自冉是什麼 自己不懂的詞還 01/07 14:21
louis0123: 講出來賣弄 也真是莫名其妙 01/07 14:21
呵呵,我以為你會因為政府支持同團而投桃報李,支持政府創造【新語言】的壯舉! 人家教育部都為了要拍馬屁,把【自冉】放到字典裡面了,難道你不支持? 哈哈!
louis0123: 今天是基督教跑去同婚訴求鬧場 因果關係請別搞錯 01/07 14:22
louis0123: 那同志反基督教 為什麼還有人說不要以偏概全呢 01/07 14:24
louis0123: 1F 那是很典型的教徒起手式啊: 我們很尊重同志 後面接 01/07 14:28
louis0123: 些臭不可聞的言論... 不意外 01/07 14:28
呵呵,你們同團目前的表現,將實在話,也不怎樣。別50步笑100步了。
uka123ily: 基督教有支持專法?有啦假裝支持而已。 01/07 14:35
當然,我們最希望連專法都不要有。但是,看見同團如此霸凌基督教,不支持,也得 支持。怎麼,您反對嗎?
bettis: http://i.imgur.com/HPuFgjs.jpg 01/07 14:39
bettis: 就是裝傻,刻意漏看 01/07 14:40
bettis: 自助餐式的信仰造就自助餐式的閱讀習慣? 01/07 14:47
呵呵,算了吧!你們為了支持自己的論點所做的事,別以為人家都說傻瓜,看不見。
NewCop: 尊重和反對不衝突吧? 01/07 15:48
NewCop: 如果一個基督徒對同志朋友表示反對同性戀,但是仍然一切 01/07 15:50
NewCop: 都依照以前一樣對待他,甚至幫他介紹支持同性戀的教會, 01/07 15:50
NewCop: 還不夠尊重嗎? 01/07 15:50
NewCop: 基督徒當然可以反對,但問題是用什麼方式反對 01/07 15:52
NewCop: 如果強行把自己的義加在外教身上就是大問題 01/07 15:53
NewCop: 或是有任何攻擊的言論 01/07 15:53
NewCop: 去抹黑醜化 01/07 15:54
NewCop: 但如果基督徒能做到單純的反對,我不認為這是個問題 01/07 15:54
louis0123: 我怎麼聽到基督徒是想把同志恢復啊 那些上新聞的教徒可 01/07 15:55
louis0123: 不像新警察講的那樣啊 01/07 15:55
呵呵,
koboy: 因為專法到目前窗止沒有實質內容,說要支持的僅止於各自想 01/07 17:01
koboy: 像,如果真的要列出內容,可能版本差異很大 01/07 17:02
koboy: 因為是各自想像,才會說要支 01/07 17:03
koboy: 持 01/07 17:03
麻煩,這是行政院的責任,別找錯對象。謝謝合作! ※ 編輯: df31 (219.78.125.247), 01/07/2017 17:18:39
fyodor: 回新警察:同意「反對和尊重可以不衝突」和接下來的陳述 01/07 21:34
fyodor: 對df只能很遺憾地說:你給同志的尊重不是尊重 01/07 21:36
呵呵,幹嘛,想搞城下之盟?做夢哦!
louis0123: 說個自己不懂的詞還拿來嗆人 給你87分應該不算低啦。你 01/07 21:45
louis0123: 也知道基督教可惡到了100步也算是有進步囉 XD 01/07 21:45
能不能換點新花樣,看到煩了。
jdcbest: 自冉就是美... 01/07 23:04
damonwhk: 我再回應你:請問你能代表基督教,表示基督教同意專法嗎 01/08 00:11
damonwhk: 基督教何時開過會議說他們支持專法了? 01/08 00:12
damonwhk: 嚴格說來,召會的公開聲明也表明了反對專法的意思 01/08 00:16
damonwhk: 請問召會在你的認知中也是「個別信徒」嗎? 01/08 00:17
呵呵,你中文有問題啊?我們的聲明那裡說反對專法了?別造謠!
clark0816: 召會裡,拉班同工說,法案通過後,他如果主持,連廁所 01/08 00:28
clark0816: 也不會讓他們上。不準擘餅喝杯。不歡迎這樣的人。 01/08 00:29
clark0816: 拉班說,他的市場是專攻30歲以上有小孩的家庭。 01/08 00:29
clark0816: 年輕市場召會放棄。30歲以上家庭才有經濟能力。 01/08 00:30
clark0816: 奉獻包的金額也才會多。所以他們反同是要賺市場。 01/08 00:31
clark0816: 這位拉班,也是台北市召會反同婚聲明稿的起草人之一。 01/08 00:31
clark0816: 如果df31認識的同工夠多。就知道誰會稱自己叫拉班了。 01/08 00:33
呵呵,這種當面說謊的功力令人佩服。誰知道你所謂‘拉班’是誰?您不會是 同團的金庸大師吧?
damonwhk: 樓上C,我對你所說年輕市場召會放棄表示存疑。 01/08 00:46
damonwhk: 我所認識的召會重視校園開展,且重視叩門。不以年齡為界 01/08 00:47
clark0816: 拉班已經決定放棄贊成同婚的年輕人,不管他們是不是同 01/08 00:49
clark0816: 我之前有跟拉班溝通過。他算人數給我。說哪一方面人多 01/08 00:50
clark0816: 拉班決定專攻社區。反正基督教進入校園也是校園常客。 01/08 00:51
clark0816: 生命教育課程,教會的人進入最多。還有性教育也是 01/08 00:51
clark0816: 因為現在30歲以下支持同婚的人很多。拉班不想搞。 01/08 00:52
呵呵,我們反同的放棄持不同看法的信徒,跟你們同團來這裡污衊我們反同的基督教 ,我實在看不出在雙方間有何不同? 上面的說法,就直接證明了我所謂【同團霸凌】的事實:反同必須接受同團,否認就該 千刀萬剮;同團卻具有否定並拒絕反同的權利。 鴨霸啊! ※ 編輯: df31 (219.78.125.247), 01/08/2017 00:59:28
clark0816: 這下真的你搞不清楚狀況了。拉班這樣決定有他的道理。 01/08 01:15
clark0816: 拉班的作法又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他的看法與我相反。 01/08 01:16
clark0816: 人家拉班有資格當聲明稿起草人。你還說什麼? 01/08 01:21
呵呵,不好意思。我至今仍不認為你【真的】知道地方召會的立場。當然,有些年輕不 懂事的,要支持同性戀,我們當然不能把他們趕出教會,只能希望潛移默化,年齡漸長 慢慢的調整他們的觀點。整個台北市召會的目標就是要【得年輕人】。難道他一個人就 能夠改變台北整個的方向。再說了,你對於台北召會的情況根本不了解。這位你口中的 【拉班】根本沒有決策決定的能力。 勸你,回家好好吃自己的飯,別出來四處惹是生非。 ※ 編輯: df31 (219.78.125.247), 01/08/2017 01:21:41
pinjose: 不相信,要嗎你扭曲片面引用「拉班」的話造謠 01/08 08:40
pinjose: 要嗎這位「拉班」與您半斤八兩都是異常份子 01/08 08:41
pinjose: 還有,直接說出誰說的,不就可以去查證了嗎 01/08 08:41
pinjose: 搞一個代號是心虛的證明? 01/08 08:42
clark0816: 拉班是他自取的外號。他不是異議份子。他是召會的高層 01/08 09:03
clark0816: 拉般的概念已經算開放了。起草文稿的溫和,還是他主張 01/08 09:04
uka123ily: 你的權利理解是自創嗎? 01/08 09:04
clark0816: 其他高層的用詞更為強烈。是他把文稿溫和化 01/08 09:05
clark0816: 不是我自創。是拉班跟我講的。 01/08 09:05
clark0816: 拉班是反同婚的。他每次反同婚抗議現場,他都有去參加 01/08 09:06
clark0816: 我要去聚會了。難得那麼早起來。等我回來在說了。 01/08 09:07
呵呵,根本就是在狀況外面,還冒充專家出來瞎扯。亂講話害死自己就算了,別害死拉班。 最後,還是勸你,既然那麼喜歡同性戀,地方召會跟你真的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到頭來,你會發現台北市召會個個都是虐待你的【拉班】。台北不少【同光】教會, 那邊比較適合你。 ※ 編輯: df31 (219.78.125.247), 01/08/2017 10:11:51
df31: 1今天是同團來基督教鬧場。彼此彼此。 01/08 10:42
df31: 1@c 你應該跟拉班搞清楚,那是他【個人意見】?還是【地方召 01/08 10:43
df31: 1會官方立場】? 01/08 10:43
clark0816: 地方教會的立場。有什麼不對嗎?雖然還沒討論。 01/08 10:50
clark0816: 他是有抗議一定參加。地方教會也決定這樣。 01/08 10:51
clark0816: 不然。他不會跟我講這些。連他是起草人,我也不知道。 01/08 10:52
clark0816: 是拉班跟我講的。你去看看會所的聲明稿吧! 01/08 10:52
clark0816: 他們代表教會的立場,不跟罪妥協。有罪就不能擘餅喝杯 01/08 10:53
clark0816: 拉班的手機全是反同婚的資料,同婚結婚維持平均4年。 01/08 10:57
clark0816: 幹嘛為這四年去修法。如果同婚法通過。地方教會就決定 01/08 10:58
clark0816: 犯法。不幫同性戀主持婚姻。不準伴侶結伴參加聚會。 01/08 10:59
clark0816: 你以為我在說謊嗎?會所的事務,不是我敢鬼扯的! 01/08 11:00
kalestorm: ...不主持婚姻不會犯法耶, 教會又不是公務員 01/09 20:12
kalestorm: 台灣的婚姻改成登記制後, 也不需要人主持 01/09 20:13
kalestorm: 一直搞不懂會什麼會有牧師和教會相信這種會犯法的說詞 01/09 20:20
kalestorm: 今日報和基督日報,看太多了嗎? 01/09 20:20
uka123ily: 因為他們沒有上過公民 01/11 04:44
jelex: 呵呵,好丟人耶~ 01/20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