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討論板的基本道德 「對事不對人」跟「對人不對事」, 我們都知道前者比後者正確, 因為人做判官,對於事情的理解就已經有限了, 何況論斷/審判人呢? 再者,討論板不討論事情,討論人做什麼呢? (起碼學術板是如此;至於團契板是不是就可以肆無忌憚地討論人?XD) 2.關於上述道德命題在基督信仰相關討論板中的幾個主要問題 但若再進一步檢視「對事不對人」這個討論板的規條/道德: 很多「事情」是關於「人的」行為、意見等等, 故「對事」跟「對人」要如何嚴格區分呢?(Q1) 再者,我們西方教會的傳統中, 「罪的認知/對付/處理/除去」被視為極核心的信仰活動, 乃至於接近強迫症的制約反應, 是出於對於罪的Avon/法學/拉丁典範的理解, 也是出於主禱文傳統的片面理解: 馬太福音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a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譯:脫離惡者)。 主禱文「七求」中的「為我們求/大誡命之愛人部分(末四求)」, 有三求都與「罪惡」有關係(以上經文黃字部分)。 故「指出罪」是基督徒個人/社群言說或討論時, 無論對己、對教會內部、對教會外部, 都很自然會觸及的議題,甚至可說是日常功課。 那麼,「指出罪」在基督信仰相關的公共討論板中, 究竟是屬於「對事」或「對人」?(Q2) 這個問題出於兩方面具張力的認知: 一方面,罪的確是一種「事情」, 但另一方面,罪不可能脫離「人」而存在。 而「對事不對人」的討論倫理或態度, 基本上預設了「價值中立/不(對人)做價值判斷」的態度, 但「談罪」不可能是價值中立/不做價值判斷的 (此價值判斷究竟是對事或對人?→Q1、Q2交會於此), 故這就造成基督信仰相關版面討論時的一個基本困境, 也就是說,「談罪」有可能「對事不對人」嗎?或者應該「對事不對人」嗎?(Q3) 3.「對事」、「對人」、「對罪」背後的價值觀或實踐目標 當有人面對以上Q3時, 給出了「談罪」不應該或不需要「對事不對人」的答案/觀點, 那麼討論板的秩序就必然地會遭到破壞與混亂; 並且只要持這個觀點的人(們)一出來發言[包括我自己有時也會「入了迷惑」], 這樣的破壞與混亂就要一次次上演.... (當然,秩序破壞不見得全是壞事, 也可能是衝破某些僵固成見或「理所當然」的契機; 也就是「反思」的契機。) 面對以上三個問題,以及這三個問題所指向的, 「對事」、「對人」、「對罪」三活動在基督信仰相關討論板中並存、運作時, 所會遇到的頻繁的張力/衝突, 我想最根本的,還是要還原這三者至它們各自的價值/目標; 因為這種張力/衝突的本質是價值性的衝突。 以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這三者的價值/目標: 「對事」--追求真理、真實、實在、問題的解方等等(「信」求「真」); 「對人」--彼此成全的愛、互相理解等等(「愛」求「美」); 「對罪」--生命的反思、提升、醫治、回歸神的旨意與道路等等(「望」求「善」)。 這三者的價值/目標,深究之下,是沒有衝突,乃至相輔相成的(注), 但各位基督徒(包含我)/對基督信仰關注的朋友, 為什麼仍然一直陷在三頭馬車的衝突與張力之中呢? 在我看來,問題癥結出在:「對人」的價值/目標,在這裡早就失落了 (至於「對罪」片面理解的結構性問題,我也已經從原文角度談很久了); 我之前已經多次發文,明示、暗示這個「罪」在這裡的運作與擴散, 但有人一直要把我「對事、對罪」的話扭曲為「針對人」; 或者不隨從他們「對事」、「對罪」的理解, 就是「不愛他們」、「不愛神」。 對此,我感到可悲但不絕望(基督徒沒有絕望的選項), 並也只能祈求上主憐憫我們。 (注): 當然,我自己搞清楚它們三者之間的相輔相成/協調性, 也是過去在大學到研究所時期花了很多認知與情感上的工夫、 待人接物上的正面與反面經驗等等,才逐漸理清楚的。 我並不苛責/輕看還陷在這三者的衝突矛盾中的人們; 因為罪的本質就是「傷」(無論在認知、情感或行為上的「傷」)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 我們得醫治。(賽53:5) -- 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3939548.A.BF0.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3.17), 01/09/2017 19:49:07 本文摘要:
theologe: 公共討論板,基本上是討論「事情」為主,但基督徒很特別 01/11 17:31
theologe: 的討論習慣是會很執著於「談罪」,而「談罪」必定牽涉到 01/11 17:31
theologe: 「人」,而不只是單純的「談事情」(罪也是一種事情); 01/11 17:32
theologe: 故認知到基督徒在公共討論板上必定會「談罪」這個現實狀01/11 17:33
theologe: 況後,我們就必須反思我們「談人」的價值與目標為何。01/11 17:34
theologe: 而「談罪」未必會帶出「知罪」、「認罪」、「悔罪」、「01/11 17:34
theologe: 除罪」等進程,那些沒有錯,都是聖靈的工作,這部分我也01/11 17:35
theologe: 已經重複強調多次了。01/11 17:35
theologe: 而聖靈工作的印記,就是聖靈九果,或者說就是「愛鄰舍如01/11 17:36
theologe: 己」的愛,這就是「行在光明中」、「沒有律法禁止的事」01/11 17:37
theologe: 、就是「至尊的律法」、「使人自由的律法」。01/11 17:37
theologe: 「談罪」=「談事情+談人」。故不能只有「談事情」的倫理,
theologe: 也要有「談人」的倫理。01/11 17:39
theologe: 「談人」的倫理,就是「愛」,就是順從聖靈的印記或可能性。
theologe: 愛不可能出於人自己,因為愛是從神而來的。除非是披著愛01/11 17:41
theologe: 的外衣的情慾,那就不是出於聖靈。01/11 17:41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1/11/2017 17:55:44 進一步談「互相理解」與「愛」的關係:
theologe: 愛=理解並成全之(使完全)。「誤解」就直接違反了愛01/11 18:02
theologe: 的價值及其實踐,就是一種「不喜歡真理」。所以我不懂有01/11 18:03
theologe: 人「理直氣壯」地要捍衛他的誤解,把對方善意的說明講成01/11 18:04
theologe: 是狡辯跟驕傲;但竟不知對方努力要使自己走出誤解。01/11 18:04
theologe: 「真實的理解」是聖靈的工作,這也是詮釋學的信念之一。01/11 18:05
theologe: 從理解=排除誤解=愛的價值與實踐=聖靈澆灌我們神的愛01/11 18:06
theologe: ,這個聖經的總原則出發,便能瞭解。01/11 18:07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1/11/2017 18:15:53 關鍵的概念連結:
theologe: 「公正」的概念,最後會連結至「理解」的概念。01/11 18:20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1/11/2017 18:21:46 「誤解」的價值:
theologe: 而詮釋學又認知到,「誤解」是必然存在的,並且「誤解」01/11 18:24
theologe: 正是各種偉大的「詮釋」的可能性所在。故這一方面表明「01/11 18:24
theologe: 完全的愛=完全的理解」在有限之人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01/11 18:25
theologe: ,有些「誤解」在最後「被成全」為偉大的詮釋;這就是愛01/11 18:26
theologe: =理解的另一項價值之發展。01/11 18:27
theologe: 故各位即便對我存有偏見、誤解,我也不完全執著於「消除01/11 18:28
theologe: 」之,因為聖靈會帶領各位至各自「得以成全」的道路。故01/11 18:29
theologe: 誤解我是小事,但若停在黑暗中,不去發展各自不同於我的01/11 18:29
theologe: 論述,那就是苦毒與仇恨,對你自己沒有幫助。01/11 18:30
theologe: 故我這一年來參與批踢踢這邊的討論,初衷沒有變過,就是01/11 18:33
theologe: 我的暱稱「表達你我的信仰」。有人堵爛我對於信仰的分享01/11 18:34
theologe: ,那沒什麼關係,我只期待對方也分享他的信仰,不需要因01/11 18:35
theologe: 為無法理解或不想理解我的分享,但也停下分享他自己的信01/11 18:35
theologe: 仰的腳步。不斷在神、在人,乃至在外邦人面前,分享各自01/11 18:36
theologe: 的信仰,無論得到掌聲或是噓聲,那都是基督徒該執著於去實01/11 18:37
theologe: 踐的事情。01/11 18:37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1/11/2017 18: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