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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否定己/交付己」的五個命題延伸, 討論「基督徒會犯罪」的事實。 這也是非基督徒常會戲弄或對基督徒感到訝異、乃至憤怒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對此事實的命題是: 基督徒不是罪人,但有可能犯罪。 ◎根據: 1.基督徒不是罪人 加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2.基督徒可能犯罪 提前5:20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加6;1-2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 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說明/子命題: 1.「偶然就是必然」,所以是「一定」會犯罪。 2.一定會犯罪,但不會經常/一直犯罪。 約一3: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這裡「不犯罪」的經文指的是不「經常/一直」犯罪,這是按時態來看, 很多人都講過了。從這個角度也可以說「不一定」會(經常/一直)犯罪? G大概是強調這個部分吧。 不過這是文字遊戲了,不經常/一直犯罪,還是會犯罪。 3.犯罪後認罪得赦免的前提:「在基督裡」。 只有這個根基,別無其他(來6:1-2)。 4.稱義前是被Avon(律法模式--否認己)定罪, 稱義後是因為Pesha(關係模式--交付己)而讓聖靈擔憂。 弗4:31-32 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 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5.基督徒會犯罪,但(神眼中)不是罪人; 但因為會犯罪,所以在人(含自己)眼中是罪人。 故我們要如屢薄冰地離開罪,因為我們不能被「仍是罪人」的人眼光之幻象所矇騙。 但另一方面,人的眼光(自己、其他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都幫助我們去發現我們哪邊仍被「罪人」的幻象所騙(不知罪)。 6.「人的眼光」若能使人知罪,那是因為聖靈的引領。 約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6a. 我們不能脫離人的眼光而活,但我們也要脫離人的眼光而活XD 脫離的方法,就是認清聖靈透過人的眼光對我們犯罪的提醒, 但也認清不是我們的罪就不必認。 6b. 故我們需要「判斷力」! 林前 2:10 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2: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讀經/活經」或解經學/神學詮釋學的議題,一直都是「聖靈論」的議題!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87416803.A.49D.html
df31: 呵呵,所以嘍,他沒有什麼己好否認的。完人嘞! 02/18 19:29
df31: 看來th教版本的聖經裡面,已經抹掉基督徒是罪人的相關經文 02/18 19:31
df31: 了。。。。不過,th觀點跟韓國異端:尋找迷失的羊如出一轍。 02/18 19:31
df31: 一信耶穌後,就不是罪人了。 02/18 19:32
theologe: 「基督徒是罪人」的經文,講幾節來聽聽。不是「會犯罪」 02/18 19:33
theologe: 喔,是「是罪人」。 02/18 19:33
df31: 保羅是不是【罪魁】? 02/18 19:34
theologe: 是過去式喔。 02/18 19:34
df31: 不過,皮這樣賴,惡心哦! 02/18 19:35
theologe: 我上一篇列一堆經文,跟5個命題,是整理假的阿? 02/18 19:37
theologe: 這一篇也列了加2:17。 02/18 19:38
sCHb68: 你提出經文→th技能:這段經文有很多解釋哦! 02/18 19:39
theologe: 信耶穌/被稱義前,按律法跟良心是罪人;但之後就不是罪 02/18 19:39
theologe: 人了。 02/18 19:40
theologe: sCH 就事論事討論,列出我的漏洞,沒問題阿。噴口水就無 02/18 19:40
theologe: 聊了。 02/18 19:40
sCHb68: 就讓咱們來看看th如何看待「罪魁(提前1:15)」這段經文吧! 02/18 19:41
df31: 呵呵,看來很快某君就會切割罪行和罪性。宣稱罪人信耶穌後 02/18 19:42
df31: 本質變成義人。所以犯罪的義人還是義人,不是罪人。這種教 02/18 19:42
df31: 義已經不是基督教了。 02/18 19:43
df31: 這種教義必然會導致縱慾主義。這就能夠充分解釋某君的行為 02/18 19:44
df31: 了。 02/18 19:44
theologe: @老魚 奇怪了,加2:17不會看喔? @sCH 我用編輯來回. 02/18 19:44
一、 提前1:15「拯救罪人」是過去式,當然,耶穌受死復活是在保羅講這段話之前, 目前還不影響我們任一方的論點。 1:15這邊罪魁是現在式,但這是在補語/修飾前面的「基督耶穌來到世上要拯救罪人」。 故是包含在這個「過去式的行動」之中。 也就是這個罪魁的現在式是在談「事情或一般論」(補語), 而非談「(被拯救的)行動」。 1:16 信望愛直譯: 然而因此(指下一行的事)我蒙了"憐憫"(過去式), 為使在我這第一的人(指罪魁)身上耶穌基督"顯明"(過去式) 「故罪魁被拯救」是過去式。 那被拯救後的罪魁,還是罪魁嗎? 二、 什麼是「罪魁」呢? 腓 3:4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 3:5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 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3:6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3: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 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就是保羅過去以律法稱義,以律法稱義保羅是「義魁」(無可指摘), 但從以恩典/基督稱義的角度來說,就變成「罪魁」了。 故「罪魁」就是指保羅過去以律法稱義而言, 信主後,保羅仍以律法稱義=繼續做罪魁嗎? 當然不是。 三、一般論而言 加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 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罪人的定義是以「律法」為參照點, 但保羅明確說,稱義不是以律法為參照點, 也不可以再用律法為參照點, 否則也是來6:1講的「另立根基」。 當然,從人的角度,基督徒就是會犯罪的罪人, 但從神的角度,基督徒就是偶會被過犯所聖的在「基督之義」裡的人。 按本文子命題6., 人的角度需要傾聽人的角度裡面有沒有聖靈的提醒, 但就基督徒的身份來說,仍是虛幻、不真實, 並且為保羅及希伯來書等作者所禁止的理解基督徒身份的角度。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2/18/2017 20:10:43
df31: 所以,根據某君,信耶穌後,就可以自由的殺人,放火,搶銀 02/18 19:48
df31: 行,仍然是義人。。。我必須說,這是【魔鬼的教訓】,我當 02/18 19:48
df31: 誓死抵制之!(要桶就桶!這話還是要說!) 02/18 19:48
df31: 看來,【台灣統一教】已經快要誕生了! 02/18 19:51
df31: 一個否定道成肉身的山寨基督徒,催眠自己縱慾就算了,還來 02/18 19:54
df31: 散佈邪說。。。可怕哦! 02/18 19:55
theologe: 老魚就是不看文章內文,這樣很厲害嗎?XD 02/18 20:11
fyodor: 稱義的地位不是因為善行而得到,應該也不會因為惡行而失去 02/18 22:51
theologe: 沒錯! 02/18 22:56
fyodor: 推完才看到下一篇正是講這個 02/18 22:58
theologe: 基督徒在地位上是在基督裡,不用另立根基;但在行為上要 02/18 22:59
theologe: 竭力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努力進窄門。 02/18 22:59
fyodor: 我是說系列(3) 02/18 22:59
theologe: 而非像廉價恩典觀那樣反過來。 02/18 23:00
theologe: 嗯嗯 我瞭解 02/18 23:00
theologe: 正因為基督徒地位上是義的奴僕,故我們犯罪時,聖靈是「 02/18 23:01
theologe: 擔憂」而非「擊殺」我們>< 若地位在律法以下,基督徒沒 02/18 23:02
theologe: 有得救的盼望;若行為不在律法以下,基督徒號稱義的奴僕 02/18 23:03
df31: @fyodor 剛來? 02/18 23:03
老魚一貫地只會攻擊人,而非論點交鋒XD
theologe: ,是講假的。 02/18 23:03
sCHb68: 馬丁路德在天國都哭了。 02/18 23:03
theologe: 對你們哭阿XD 02/18 23:04
theologe: 我在跟預定論者宣傳基督徒在基督裡的地位不動搖XD 02/18 23:06
theologe: 預定論者跟我宣傳基督徒的地位仍在律法以下XD 02/18 23:06
sCHb68: 真不知道th你是不知道,還是裝呆紮稻草人。 02/18 23:07
sCHb68: 你下面那篇老魚文中的「雙重身分」沒看到嗎? 02/18 23:08
theologe: 基督徒地位上沒有雙重身份,不能又是罪的奴僕,又是義的 02/18 23:10
theologe: 奴僕。 02/18 23:10
theologe: 呵呵 你們突然變成阿民念,好怪XD 02/18 23:10
sCHb68: 這樣又是阿民念了?再度得到稻草人了.. 02/18 23:11
theologe: 屬肉體的不能承受神的國;基督不是罪的僕役。懂嗎? 02/18 23:12
theologe: 加2:17。 02/18 23:13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8/2017 23:25:13
df31: @sCH 某君說我們是加爾文,我們就是加爾文。 02/18 23:47
df31: 他說我們是亞米念,我們就一定是亞米念。 02/18 23:47
df31: 誰叫他都已經【進化】成為‘小基督’,完全無罪了!神啊! 02/18 23:48
df31: 台灣流行類似‘賴神’這種東東。看來,台灣基督教該流行th神 02/18 23:48
df31: 了! 02/18 23:49
Kangin75: @f,可是,神討厭明知故犯呀! 02/19 00:57
theologe: 所以老魚不是披戴基督的小基督?XD 02/19 08:39
df31: 看來,某君真的【忘了】自己是誰!區區在神化的過程中,即 02/19 08:55
df31: 是神(god)也是罪人。 02/19 08:55
df31: 不像某君,用自己義人的地位做擦屁股紙,實質上否定自己罪 02/19 08:56
df31: 人的身份。 02/19 08:56
theologe: 老魚,所以你沒有披戴基督? 02/19 08:59
df31: 呵呵,看來某君披戴基督後就已經【拔罪根】了!?這就是【 02/19 09:03
df31: 尋找迷失的羊】異端的教訓! 02/19 09:03
theologe: 拔罪根?我有講這種莫名其妙的東西嗎?XD 02/19 09:11
theologe: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所以老 02/19 09:12
theologe: 魚沒有受洗歸入基督名下? 02/19 09:12
df31: 呵呵,保羅都犯了【先人的錯誤】,區區不才算老幾,肯定是 02/19 10:25
df31: 【先人錯誤今日的代表】! 02/19 10:25
df31: 不過,某君到現在,還不敢碰保羅【is chief】的事實。哈! 02/19 10:26
罪魁的解釋,請見本文6-8頁。 反正老魚也不會去看XD
theologe: 老魚沒有受洗歸入基督名下、沒有披戴基督?好吧。 02/19 14:04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19/2017 14:05:57
df31: 我幹嘛去看?。。某君難道認為他寫出了新版聖經?再說,我 02/19 16:37
df31: 也不是th教徒,更沒有義務去讀那些垃圾。 02/19 16:37
那段就打臉你這句"不過,某君到現在,還不敢碰保羅【is chief】的事實"阿XD 算了,對你能夠正常辯論交鋒沒期待。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7.248), 02/20/2017 00:18:37
df31: 呵呵,th教的扎稻草人+自嗨神功,令人敬佩! 02/20 13:38
theologe: 老魚被打臉還可以裝作沒事XD 02/20 16:11
theologe: 我完全不佩服。 02/20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