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死者
時間Sun Apr 23 22:08:00 2017
※ 引述《LaurenceS (Laurence of Formosa)》之銘言:
: ※ 引述《F104 (打落米格建奇功)》之銘言:
: : 請教諸位大德,根據聖經準據,是否吾人死亡即
: : 蓋棺論定生前功過所做所為所思所想,必須接受
: : 上帝公義審判而絲毫無憐憫機會!
: 依照東正教的傳統
: 人死亡時靈魂的狀態會定格在死亡的瞬間
: 從此在自然情況下不得更動
: 所以得勝者會感到得勝
: 永死者會感到永死
: 然後在審判日後這種狀態會直到永遠
: 因為上帝復活每人的肉體後肉體是永遠的
: : 在世活人為死者祈禱亦無功效!
: 在正教教會裡面有一種假設解釋在世活人
: 為死者祈求上帝的恩惠能有所幫助的狀況
: 這其實和我先前提過上帝三個超越有關係
: (在宇宙外存於永恆中的上帝超越物質、超越空間、超越時間)
: 其中第三個超越就是超越時間
: 超越時間代表上帝可以伸縮時間之外(例如在創世第一天花數億年創造宇宙和地球)
: 還可以來回倒帶,而不像時間對人類而言是洪流一去不復返
: 因為在永恆中超越時間的上帝不在時間裡面
: 因此,有一種說法是說上帝在親人所在、逝者已矣的時間點聽到親人的祈禱
: 或許可以倒帶倒逝者生前的時間點去多多立異相讓該逝者生年信到悔改得救的可能應增加
: 但是會不會得救還是要看逝者本身的造詣,並且不會改動現世祈禱生者的記憶
: 就類似"回到未來"演得那樣
: : (Mozart安魂曲之為死者求憐憫亦無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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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裡主耶穌說的下列故事來看,似乎:人在生前就需要悔改、信聖經的教導:
路加福音16:19-31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
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
『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
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
安慰,你倒受痛苦。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
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
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
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
他們必要悔改。』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
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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